2010 (681)
2011 (207)
2012 (226)
2015 (1)
說這話的,是我家十一歲的二寶。
七月二十六日那天,周日,在返回美國前的最後一天,我問孩子們,你們還想去哪兒玩兒呀?去看看毛主席吧。二寶肯定地說道。
在北京逗留的這幾天傍晚,我們幾乎每天都要途徑天安門廣場。夜幕下的天安門城樓,雄偉壯觀,毛主席的巨幅畫像尤其引人注目。每次,我都會向孩子們介紹畫像中的偉人,並借機向海外長大的他們灌輸毛主席的豐功偉績。
此次回國的主要目的,我們是想讓孩子們更多地了解中國文化。想認識中國,假如不知道毛主席是誰,就好像到了美國首都,不知道誰是華盛頓一樣。二寶聽說在天安門廣場的毛主席紀念堂裏,人們可以瞻仰到毛主席的遺容,她的興奮和期盼,絕不遜於在北京平安著陸時的那一瞬間。
七月的北京,又熱又悶。看到毛主席紀念堂前的排隊長龍,我都不禁打了退堂鼓。二寶對此卻絲毫不露懼色。身著藍色背心牛仔褲,腳踏黑色拖鞋的她,拉住我的手,對我堅定地說,媽媽,走吧。
瞻仰毛主席的人們,可謂是來自世界各地。上海話,湖北音,東北味兒,英文,日文,在我們的身前背後時有所聞。我們汗流浹背,頭頂驕陽,隨著人流緩緩前行。
忽然,附近的高音喇叭裏傳來一陣女人的吼叫。說吼叫,算是很客氣了。隻聽女人用文革時期特有的那種大批判聲音,開始對二寶發號施令了:那個穿藍衣服的女同學,我叫你哪,你,你快給我出來!!!
我覺得,即使用十個感歎號,都不足以表達女人的憤怒。憑著她胸前的工作證,我認出這個女人,是毛主席紀念堂的工作人員。她一遍遍地吼叫著,她那憤怒的聲音讓我覺得,莫非她要發動一場什麽革命不成?她到底在吆喝誰呢?
看看附近的人群,穿藍色背心的,隻有二寶一人。我疑惑著,這位女大俠為何非要和二寶過不去呢?
可愛的二寶,此時正在專心致誌地排隊。她的中文水平和美國的文化經曆,讓她無法理解女人的強製性命令。不知者無罪,二寶繼續耐心地排著隊。她哪裏知道,這位女人的手,馬上就要抓住她的後背了。
在這個時候,我這個當娘的,絕不能袖手旁觀了。我把孩子拉出隊伍,安靜地向這個女人投降。怎麽回事呀?孩子犯了什麽錯?
女人絕不含糊,她像機關槍一般,向我們掃來一串兒子彈。穿拖鞋的,不能瞻仰毛主席。你看你孩子的腳上,穿的是什麽?
噢,原來是二寶的拖鞋惹了禍!
當我向二寶解釋事情的來龍去脈時,二寶麵露委屈。在美國,我穿拖鞋都能上學。在中國,我見個不能動的人,穿個拖鞋怎麽就不行?
二寶幾乎絕望了:想見毛主席,真難!
不服氣的二寶四處張望著。猛然間,她看到隊伍中一位穿拖鞋的外國女人,正在繼續緩緩前行。為什麽她可以穿拖鞋,我就不能呢?倔強的二寶百思不得其解。
竊以為,我們中國人有時候太講究形式主義。對毛主席是否敬重,不取決於是否穿拖鞋。能在烈日下耐心排隊兩小時,本身就說明一種態度和敬重。在美國,穿拖鞋的孩子比比皆是。紅的,黑的,藍的,不同顏色的衣服,配著不同顏色的拖鞋,這其實也是一道景觀。其實,拖鞋隻是腳上的一艘船,它帶著孩子周遊四海。拖鞋沒有階級性,更不應該是歧視誰的理由。
說到歧視,人們向來敏感,我也盡量向二寶回避這個話題。孩子心思簡單純淨,不管我怎麽解釋,她就是忘不了排在她前麵的那個穿拖鞋的外國女人。
在我這個美國農民看來,毛主席紀念堂的管理,其實是有些問題的。咱人輕言微,不管我怎麽陳述,毛主席肯定聽不見。咱隻能在網上過個嘴癮而已。
毛主席紀念堂設在天安門廣場這樣的旅遊區,你讓玩興十足的遊客突然兼備八寶山的肅穆,這是不現實的。不信你問問毛主席,看他怎麽說。穿拖鞋不行,那穿短褲的呢?那穿紅掛綠的?依此推理,肯定也不行。如果這麽管下去,遊客隻有另外備一套瞻仰服裝才合乎標準。可這行得通嗎?不讓我們穿拖鞋,外國人就能穿,這是明顯的歧視嘛。
吃口香糖的,也不能瞻仰毛主席。這個規定,真讓人噴飯。你不讓我帶包,我找塊兒衛生紙都難。在毛主席紀念堂附近,我又沒看到隨處可見的應急的垃圾桶。你不讓我吃口香糖,我把口香糖吐哪裏呀?我總不能用口香糖對付拖鞋吧?
看毛主席需要用身份證,同時又不讓我們帶包。這個規定真的坑我不淺。在管理人員的一再督促下,我丟掉大背包,手裏捏著好幾本護照外加現金。別人一看,還以為我去辦簽證去呢。可排了半天,到頭來又沒有人查身份證。這是欺負我們老冒沒見過毛主席,虛幌一槍吧。瞧我這表情浪費的,海了去了。
我認為,除了安檢,其他的規定都該廢除。這樣不僅讓老百姓省事,也可以削減不必要的人員設置,為國家節省經費。
剛從國內回來,好像都是牢騷。唉,都是時差惹的。下一步,咱該寫寫抒情的了。
另注,我家二寶那天穿著她表姐的大高跟鞋,一歪一歪地,總算看到毛主席了。
2009。8
是毛的封建獨裁讓中國封閉落後,要不是改革開放,你現在也許在接受工農兵的再教育呢。你這麽崇拜毛,是不是“造反派二代”?
"All these people who love mao are real garbbages and not real Chinese"
"In mao's regime, Chinese People were treated like dogs in the world. Tt was mao who let Chinese People suffer more than 40 years."
一個死人占這麽大一塊地方確實有點說不過去
毛的相也應該拆下來,就掛他祖墳就好了,世界人民老盯著他那張臉也審美疲勞了
說的是。但不用在北京的市中心占那麽大塊地方供著。
似乎一針見血, 你的眼夠狠.
你咋就說得這麽好呢?
"隻是那孩子要是第一次見死人,穿拖鞋想跑不方便。故規定不能穿拖鞋"
Rumor has it that the actual dead body had already been fed to some wild dogs by order of Deng Xiaoping.So what people see there is just a wax replicate of 毛主席's dead body.
也是,毛絕對是一個重要的曆史人物。):
看來是孩子對這地方有些好奇,想進去看看。
白宮裏住的是現任總統。你應該問“請問你可以穿著拖鞋進林肯紀念堂嗎?”作為一個遊客,應該可以。毛主席紀念堂已經成為北京的一個景點兒。全國能看到此景兒的隻此一地。隻是那孩子要是第一次見死人,穿拖鞋想跑不方便。故規定不能穿拖鞋。
樓主很會文筆,該知道中國的臣以君為綱,子以父為綱,妻以夫為綱呀。既要“借機向海外長大的他們灌輸毛主席的豐功偉績。”並也用了“瞻仰”一詞,就不該為文革女人的“你看你孩子的腳上,穿的是什麽?”感到意外了。
其實,老毛打著民主自由的旗號爭得千萬先烈前赴繼,各界人民齊心協力推翻了獨裁政權;繼而過河拆橋,把民主黨派,知識分子,以致黨內功臣一一打倒,再建個人民無權的獨裁中國。這哪裏是什麽豐功偉績!
好在老毛死了,在當年華國鋒為爭正統而建的紀念堂裏留的就是一具屍體,有什麽好看的。
你才SB呢,就欠讓你的龜孫們上山下鄉,公的取村姑,母的嫁莊稼漢。
"哈哈,一個荒謬的社會!"
I agree with you 100%!
Tens of millions of Chinese died because of Mao's policy and some Chinese (even some American Chinese) are still singing his praise.
你的描述和我前陣子看的兩本美國人寫的中國遊記裏麵的情景一模一樣。我當時看了還不理解怎麽會這樣,因為我從來沒有參觀過老毛,原來那兩本書講的是事實情,不是作者“帶著有色眼鏡看中國”啊。哈哈,一個荒謬的社會!
How can you say that? SB.
不要這麽激動和偏激嘛。也許你那些詞是用來形容你自己的。
給以掌聲!
關鍵是規定要一視同仁。如果華人麵孔的必須按照規定,外國人則可以不按照規定,就混蛋了。
那個工作人員的錯誤在於隻對於華人麵孔表示憤怒,而對於洋麵孔視而不見。
也是,毛絕對是一個重要的曆史人物。
回複人氣與地氣的評論:
"請問你可以穿著拖鞋進白宮嗎"---記得不久前小布什在白宮接見了一批打球的女大學生,照片中的好幾個女生就穿著拖鞋。當時也還引起一些老腦筋的批判,但後輩們反擊:flip-flop is style!
I though it is OK to walk into Lincoln Memorial with slippers.
you must be crazy, stupid and ignor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