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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話說:一日之計在於晨,一年之計在於春。如今要增加一句:一國之計在於夢。而且這夢不論什麽時間都可以做。
夢有兩個特點:1、朦朦朧朧,模模糊糊。凡是清晰的夢境,都是加工演繹出來的。2、不靠譜,不可信,不真實,否則,哪來的與胡話同等的夢話?
國人骨子裏是信夢的。商代甲骨文就有記載,一個蒙太奇式的混沌夢,往往會攪擾得人心神不寧。於是占夢解夢便成為華夏文化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不但把夢的產生歸因於生活經曆,或者神秘力量的介入(包括神鬼),還將其分類,認為它能預示吉凶禍福。古代各思想流派中,道家對夢說的最多。在莊子的概念裏,夢是和覺(清醒)相對的。夢容易把人攪糊塗,從夢中驚醒,會讓人不知道夢與現實哪個更真切。隻有“大覺”,才能知道什麽是“大夢”。他所理想的狀態是,寢無夢,覺無憂。《列子》則指出:“信覺不語,信夢不達,物化之往來者也。”真實的覺醒無法表達,真實的夢境無法解讀,那都是事物相互滲透化合的結果。
首先把夢引向預示作用的,毫無疑問是“巫”,然後是與巫同出一源的儒。孔子在生命之火將熄之時,夢到坐在房間裏的兩根立柱間,於是聯係到殷人的習俗,認為自己不久於人世。這種預示法,啟發並形成傳統的解夢套路。
由預示作用,後人多借夢抒發自己的理想。乃至有把夢境當作真實,把真實當作夢境者,並從中得到滿足和沮喪。
上小學時,大概許多人都做過《我的理想》一類作文。這和說夢差不多,我自己就是編造一通,交差混分了事。一些同學充滿激情地要當那時崇敬的工人老大哥、農民伯伯,現在都以沒有淪落到底層而驕人。
1932年底,胡愈之主持《東方雜誌》時,發起了一次征文活動,請大家從“未來的中國”和“個人生活”兩個方麵,於1933年新年“做一回好夢”(這似乎是以後小學命題作文《我的理想》的原始版本。原本是對高級知識精英的測驗,改讓小學生寫,難怪當年總做不好)。雜誌社發出了四百多封征稿函(古代有“召彼故老,訊之占夢”。這次是“召彼故老,訊之做夢”),共收到一百六十多封回信,其中工農等下層人士幾乎沒有,75%以上是知識分子,包括柳亞子、徐悲鴻、鄭振鐸、巴金、茅盾、俞平伯、鬱達夫、張申府、張君勵、鄒韜奮、周穀城、陶孟和、顧頡剛、章乃器、周作人、楊杏佛、馬相伯、林語堂、夏丐尊、葉聖陶等。中國文人自古以來就愛做夢,喜歡在半睡半醒或半醉半醒的狀態下說一些恍兮惚兮真假參半的話,這樣可以減輕些壓力或罪責,所以積極參加這類活動在情理之中。征來的文章,大部分被結集出了專號。夢想五花八門,卻也沒有太神奇的。不外乎反映了當時的社會思潮(社會主義、大同世界、公民社會)和傳統的士大夫文人“田園”理想等。
值得注意的是,少數人宣稱對“夢”沒興趣。如林語堂:“我不做夢”;俞平伯;“我沒有夢想”;孫伏園:“隻有回憶沒有夢想”;淩夢痕(中央大學教授);“理想的國家是絕對不可能的事,”“我生平從沒有作理想國的夢”;茅盾:“對於中國的未來,我從來不作夢想。我隻在努力認識現實。夢想是危險的。”很顯然,他們不做夢的原因,除了對現實不滿,還有對未來不抱任何幻想的失望。他們拒絕做夢,頗有點眾人皆醉我獨醒的意味。
魯迅沒有參加這次活動。按照當時魯迅的聲望及影響,雜誌社不可能不給他發邀請函。之所以沒有參加,大概是他的夢早在二十年代前半期就做完了。那些灰色的夢都收在《野草》散文集裏,充滿悲涼、黯淡、憤懣、絕望的情緒。在夢裏,未來十分模糊不明朗,當“死火”複活之際,他卻被車輪碾壓而死。幾十年的人生經曆使他明白,夢想不等同於希望,即使合二為一,也是絕望的另一種表達方式。他清楚人生蘊含著無法解脫的悖論:“當我沉默著的時候,我覺得充實;我將開口,同時感到空虛。”思想和語言表達不是一回事,思想往往走在語言表達的前麵,讓語言手足無措,跟不上,說不清。這樣,做白日夢,意義何在?魯迅明白此次征文是要人“醒著做的夢”,所以它注定了“有些不真”。有這樣認識的人,當然不可能去參加做夢、說夢的活動。
站在夢想者們的圈外,魯迅有了一種客觀冷靜的立場和觀察角度。為此,他寫了關於《東方雜誌》夢想征文合集的讀後感:《聽說夢》。夢是不能描述的,一旦明白說出,那就不是夢了。魯迅一方麵理解雜誌社的苦心;“以為言論不自由,不如來說夢,而且與其說所謂真話之假,不如來談談夢話之真”。另一方麵,他偏要揭穿真相:“做夢,是自由的;說夢,就不自由。做夢,是做真夢的;說夢就難免說謊。”這種說謊可以分為兩種:一、不管信不信,先說得天真爛漫,“無論怎麽寫的光明,終究是一個夢,空頭的夢。說了出來,也無非教人都進這空頭的夢境裏麵去”。二、夢的與本相截然相反,明明是腸肥腦滿的資本家、銀行家,卻要夢為隱士、漁樵。真要叫他裸退了,裸跌了,光剩件濟公百衲衣,看還會說回鄉務農嗎?這玩笑開得,把別人都當了傻子。
夢既然說出來了,別人按捺不住便要占上一占,於是啥美夢都可能被解到溝裏去。所以魯迅說:“單是做夢不打緊,一說,一問,一分析,可就不妥當了。”就算那些為未來美好社會宣傳的夢也流於空泛虛幻,“很少有人夢見建設這樣社會以前的階級鬥爭、白色恐怖、轟炸、虐殺、鼻子裏灌辣椒水、電刑······倘不夢見這些,好社會是不會來的。”
魯迅不加入做夢行列,但他相信“要實現這‘夢’境的人們是有的,他們不是說,而是做,夢著未來,而致力於達到這一種將來的現在。”
魯迅不參加做夢征文活動,說到底還是因為對社會、對人性都看得太透,他認定在當時的條件下,這種活動隻能是“大大的失敗”。
果然,這次活動,首先激發了胡愈之與老板王雲五的矛盾,終於迫使他離開雜誌社,放棄了以夢想對抗現實的夢想。從老板的角度,這大概合乎商周攘夢術祛除夢帶來災難的做法。而除了給後人增加了一點當時社會文壇動態的資料,並沒有在生活於內憂外患日益加深環境下的各階層引起多大反響。
夢是做給自己的,說出來,就有忽悠之嫌。癡人說夢,原本是說精神不正常者對弱智說夢話,而弱智者信以為真。在漢語詞匯裏,說夢往往都和不靠譜的人連在一起:醉人說夢、癡兒說夢、癡人說夢(不是原意,引申為蠢人說的胡話)、呆人說夢等。然而,也不是總這麽糟。魯迅畢竟還說過:“夢是可以做的,好在沒有什麽關係,而寫出來也有趣。”於是一國之計在於夢,也很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