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六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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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的原則

(2014-01-21 06:07:57) 下一個




和郭力,陳玉珍探討翻譯原則

翻譯不是我的職業,可能連業餘的都算不上。看了郭力和陳玉珍對於Aufklärung一詞中文翻譯的討論,僅僅憑我對中德兩種語言的感性認知,認為還是陳玉珍的觀點和論述更有說服力。
現在拋開引經據典,僅從語言的任意和約定俗成的特點上看, 一個已經被廣泛認知和使用的詞匯,無論它的來源是外語, 是古語, 還是俚語,或者是哪個語言大師一高興自己硬造出來的,這個詞都會在被推廣和使用的過程中在不同時代, 不同文化的背景下形成其新的含義,這是語言發展的一個規律。例如,同樣一個來源於拉丁語或希臘語的詞匯, 它常常會在英語,德語或法語,意大利語及西班牙語中在含義上有頗有差異。 這些詞匯有些也許是在被引用的時候就出現了含義上的差異, 有些是在日後的使用過程中逐漸形成和原始意義有差異的新含義。一個外來詞匯, 如果不是在被引用的時候因翻譯家的誤差導致過份的歧義,在使用了幾十年上百年之後非要去糾正過來是沒有必要的。德國人把集中在公眾場合, 用大屏幕觀看體育運動(主要是足球)的行為,用自造的英語叫成“Public Viewing“, 而 Public Viewing這個詞在英語中的意思是專指葬禮上與死者遺體的告別儀式。如果發生了這麽大相徑庭甚至可笑的歧義,有人站出來主張糾正是可以理解的,但Aufklärung是應該翻譯成“啟蒙”還是“解明”, 應該不能被算做一個同樣的範例。
另一個例子也是郭力說的“犬儒主義”一詞。 幾年前,當我很偶然地發現犬儒主義竟然和德語的Zynismus同源, 著實地吃了一驚, 因為很多國人包括我自己,的確是對這個詞有另外的理解。 但是, 犬儒主義在中國被推廣和使用了那麽多年之後, 完全形成了自己特有的含義,用“犬儒”來形容那些在類似《英雄》的電影裏歌頌秦始皇獨裁的大導演們, 或者在類似XX講論語的大眾節目中宣揚逆來順受的大教授們,非常形象貼切。 而且,當這類人的出現不再是個體現象, 而是民族文化現象的時候, “犬儒”們的價值觀念和行動宗旨, 也的確是形成了一個“主義”, 這樣一來,盡管這個犬儒主義和外來語的Zynismus或cynicism毫無關係, 但這個詞匯的存在和使用卻極有必要, 甚至是無法替代的。 倒是那個可憐的外來詞Zynismus變得沒對兒可配了, 我們完全可以給這詞匯尋找一個新的翻譯, 郭力的建議“反諷派”就很恰當。 我當時給Zynismus找了一個“醋擬派”這個詞,因為覺得有酸酸的味道和逃避現實的含義,既形象也吻合原詞發音。一個新詞的發明和推廣,雖說有某大作家, 大翻譯家們的影響,但它是否會被普遍接受和沿用,以及在沿用過程中含義是否會發生演變,卻常常是以民主方式決定的, 也就是所說的“約定俗成”。當初胡總書記提出“合諧”社會一詞時, 怎麽也不會想到,幾年之後”被合諧”一詞會變成一個巨大的貶義詞。做為一個國家的元首, 老胡對他自己親口毀了一個詞匯好名聲的事實,也和咱們常人一樣,沒有回天之力。

盡管我的觀點和郭力不同, 但對她作為一個專業人士的求真精神我很讚賞。 郭力做為一個研究語言的學者,的確有責任把一些詞匯在翻譯及使用過程中發生的變化, 包括由誤差導致的變化做一些整理紀錄和解釋糾正的工作。 記得上小學時,在學到“此起彼伏”一詞時,我覺得這個詞匯在形容某個運動的活躍狀態是不合適的,應該叫“此伏彼起”才對, 因為 “此起彼伏”說的是這兒起來了, 那兒又落下去了,強調的是“落”而不是“起”。 而 “此伏彼起”是說這兒落下去, 那兒又起來了, 強調的是”起“。 當我把這個想法和語文老師說了以後, 立馬就換了一頂”自以為是“的大帽子回來。”難道那麽多的大作家還不如你一個小孩子嗎?“以這種方式打擊一個孩子的主動思考,是國人學者缺少求真熱情的原因之一。如果把”啟蒙“這樣好的詞用在這種老師身上, 我則是大大反對的,他們應該被叫做“欺懵”老師才更名附其實。

話又說回來, 追根糾底的求真精神做為職業道德對一個學者非常可貴,但如果陷在無關緊要的細節上,則有時會變成無意義的較勁兒。在去年9月份我和徐娟共同策化博伊斯展覽的過程中,中方的策展人, 曾在海德堡大學獲博士學位的北大明星教授朱青生,堅決要求把博伊斯翻譯成博伊於斯,理由是翻譯人名要完全遵照原語言,認為把Beuys 翻譯成博伊斯是按照英文, 不是德文。我則堅決反對把已經廣為熟知的博伊斯改為拗口的博伊於斯,理由是德語Beuys 中的y是不發音的,把一個不發音的字母強硬地翻譯出來也不符合人名翻譯原則。國內有藝術史學家把法國19世紀新古典主義時代的藝術家安格爾(Ingres)翻譯成安格爾思, 思路也是這種“不管發不發音, 有字母就得翻” 的翻譯原則來的。 這種既違反了原語言的發音, 又使漢語譯名變得更加複雜難記, 還要打破已有的習慣性翻譯, 造成不必要混亂的“翻譯原則”, 我是非常反對的。如果嚴格地按照翻譯原則, 卡爾 馬克思(karl Marx)本來是應該被翻譯成卡爾爾 馬爾克思,我們連這樣吻合原語言發音的名字都不去糾正,卻去糾正吻合發音的“博伊斯”和安格爾, 其學術意義何在? 當然,我這裏舉的例子和郭力所要糾正的詞匯完全沒有可比性。
我還想要說的是,每個語言都有自己的美感原則,在翻譯的過程中,如果隻考慮意思而不考慮美感,往往會產生“形準而神不準”的現象。同樣舉博伊斯的例子:他在《7000棵橡樹》的中作品中有一個經典的口號”Statt verwaltung, verwaldung 。按字麵翻譯, 應該叫《要植樹, 不要管理》, 但這樣翻譯,根本體現不出來博伊斯喜歡玩語言遊戲的智慧,進而很難讓中文讀者明白,為什麽這樣一句平常的話會在當時的德國廣為流傳。我把這句話翻譯成“要植林, 不要治民”,仍然是沒有原文好玩,但好歹是個順口溜,可以拿來將就了。這也是做翻譯工作的一大苦惱,有很多精彩的語言遊戲,是無法用另一種語言轉換的,很多情況下,要做到“神形兼備”幾乎是不可能的。所以我主張的翻譯原則是:翻科學作品, 盡量做到“形”準;翻文學藝術作品, 盡量做到“神”準。

至於一些由翻譯者的誤翻而導致耽誤了大事的,則更是急待後輩翻譯家們去解明和糾正。舉個例子說,馬克思為社會主義製定的勞動與分配原則被翻譯家翻譯成“各盡所能, 按勞分配”。 漢語的單字“勞”字,在這裏含義非常模糊,到底是勞動時間, 還是勞動效率, 還是勞動種類? 而且, 這個“勞”字和德語原文“Leistung“一詞,在含義上也不完全吻合。在德國呆過的人都知道 ,„bezahlt nach Leistung“裏的”Leistung“  指的是成果和績效。所以, 各盡所能, 按勞分配“ 本應翻譯成“各盡所能, 按績分配”。 那麽,按工作種類,入行年頭,勞動時間來平均發放工資的”社會主義大鍋飯“分配製度,從本質上講是對馬克思本意的一個誤讀。

德國有郭力, 陳玉珍這樣敬業的翻譯家是漢語讀者們的福氣。我鬥膽和翻譯家們商討翻譯原則, 本意不在班門弄斧,隻為給學界越來越少的求真精神加一點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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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liuer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claudia0708' 的評論 : 爭論的文章發表在歐華導報上。你可能認識他們, 好像住在柏林。
claudia0708 回複 悄悄話 這兩個人都似曾相識。她們在哪裏?爭論的文章在哪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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