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藝術家的私人生活(二十五,兩個流浪藝人4)
(2009-10-15 08:28:50)
下一個
保羅是我認識的另一個流浪藝人,因為都是和流浪有關的,我把他的故事和埃瑞克的放在一起。
一個周六的中午,我在大街上因為被美妙的吉他歌聲吸引而駐足側耳,看見一個頭發和眉毛都黃得幾乎發白的年輕人在街角上聚精會神地演唱,唱得實在太好了,所以吸引了許多路人在圍觀。
走了一批,又來了一批,我一直在圍觀的人群中,所以離唱歌的年輕人越來越近。我看見放在年輕歌手腳下的吉他盒子裏擺著一排CD,不同的封麵上都寫著一樣的字:新西蘭吉他歌手保羅。想必這個白頭發白眉毛的小夥兒就是保羅了。
我想買走一盤CD,所以一直在等他小憩。
機會終於來了,一個胖胖的德國大媽擠進人群,打斷了正在唱歌的保羅。
原來有人比我還性急,沒等人家唱完就來買CD,我心裏暗想。不料,大媽打斷保羅之後,說出來的話竟然是:“你在這裏唱歌,圍了這麽多人,我們買東西都走不過去啦!”
這個大媽簡直令人發指,盡管她隻不過是一種極為典型的德國人而已,但她擠進來的位置,正好在我跟前,我實在按耐不住,對大媽說:“您應該考慮一下少吃點東西,多鍛煉身體,這麽寬的路你走不過去,好像不光是別人的責任吧!”
周圍的人都笑起來,大媽憤憤地離開。保羅看著我,擠了一下眼睛,我很喜歡他的這個表情,一點感激的意思都沒有,他不覺得在街頭被人羞辱是一件該自憐的事,所以他也不覺得有人為他解圍,是一件該感激的事。對一個人產生好感或惡感,常常就是這麽一個表情的事。
我說我想買一本CD,保羅說他該休息了,要請我喝咖啡。
我們坐在咖啡館的時候,保羅告訴我,他十九歲時從新西蘭的農村跑出來,到世界各大城市遊逛,他喜歡大城市的熱鬧和繁華,但他不喜歡庸碌的市民生活,所以他選擇了做流浪藝人。
我從來都沒去過新西蘭,但我覺得他黃得發白的頭發和眉毛,很像一隻新西蘭的山羊,一種遙遠而浪漫的氣息彌漫了他的周身。
他打算在D城呆兩個月,住在便宜的青年旅社裏,他約我晚上和他的同伴們一起,在青年旅社裏唱歌。
我出去旅遊時也常常喜歡住那種男女合屋的青年旅社,那裏讓人感到年輕而富有活力,能減少很多旅途的寂寞和孤獨。
原來選擇他這種生活方式的人並不少,和他同屋的另外三個人,都是這種把流浪當做生活方式的人,和流浪的人在一起,竟然能讓人產生一種心靈有所依托的感覺,是不是徹底解脫了,才有了徹底的依托?
我和保羅以及保羅的夥伴們唱了幾天流浪歌之後,決定邀請他到我的花園洋房小住。
保羅看見我的單身王國之後,既沒有豔羨,也沒有鄙夷,他好像覺得一切都是理所當然的。
我為他準備的客房,成了多此一舉的擺戴,因為他覺得我們應該睡在一起,也像理所當然一樣。
他把他的CD做為我們入眠的背景音樂,我夜間一個人醒來的時候,聽著那遙遠而浪漫的音樂,有點害怕和他離別時刻的到來。
該到來的還是到來了。
“能為我放棄流浪嗎?”我在保羅宣告他要走的時候把憋了很久的問題問出來。
他搖頭,還是那種理所當然的樣子。
“不過你可以選擇和我一起流浪。” 他說。
我想起那些磨壞三個指頭的日子,選擇了搖頭。
男人一旦選擇了流浪,就是徹頭徹尾的選擇,女人卻是左顧右盼的,我和埃瑞克一樣,曾經的流浪不是自己的選擇,而是迫不得已,富裕和安逸對我們這種從小窮怕了的人來說,有著不容質疑的先行權。
你不就是這麽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