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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卡不等於護照,簽證不等於國籍。給外籍華人應給綠卡

(2009-10-29 08:29:39) 下一個
爭了半天都不是一個話題(除了打醬油的)

scottblee建議裏寫的很清楚,是建議給外籍華人(而且應該是夠資格的外籍華人,例如有親屬在國內等)永久性簽證,而不是護照。

這跟雙重國籍的問題完全無關。本著人道主義,民族主義,和對中國老齡化問題的原因都應給外籍華人長期簽證,而不是現在的6個月一簽,每年必須出境一次這樣不人道不合理的簽證政策。對投資和長期工作的則應降低頒發綠卡,即永久居留簽證的標準。這是不承認雙重國籍的國家也都有的,也符合中國現有政策和移民法規。

把簽證也當做利益福利“占便宜”,是很狹隘的想法,損人害己。世界上多數國家簽證政策都沒中國那麽嚴對外國人管製那麽多,中國人出國才那麽難,外國才對中國人管得那麽嚴。在英國,像印度孟加拉那樣的偷渡大國都不需要像中國人一樣強製要求警局注冊。印度跟美國關係時好時壞,美國給印度visitor簽證第一次就給10年多次往返。


雙重國籍的問題是完全不同的話題。國際法估計在東南亞國家的華人翻身做主人之前,是不太可能有變化的,討論沒啥意義,我以前的回帖隻是說明中國雙重國籍問題的曆史和政治原因,以及不合理之處,也沒指望能有什麽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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