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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訪北京死刑注射室 犯人90秒內死亡(組圖)

(2009-06-29 17:24:04) 下一個

中國首台死刑執行車內景。

中國首台死刑執行車內景。
2004年2月20日,遵義市中院采用藥物注射方式對一名罪犯執行死刑,該院的死刑執行車為全國首台投入使用。

2004年2月20日,遵義市中院采用藥物注射方式對一名罪犯執行死刑,該院的死刑執行車為全國首台投入使用。

  走近死刑注射室


  文/秦超 張迪


  雖然不是全國第一個要實行注射死刑的地區,但是“北京計劃年內全麵實施注射死刑”的消息卻再度讓注射死刑這個話題一下熱了起來。


  據多家媒體報道,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召開“全國刑事審判座談會”,與會人員透露,今年內,北京執行死刑有望全部使用注射方式。


  目前在建的“死刑注射執行室”年內也有望全麵投入使用。


  曆經十二年的推進,一種更加人性化的死刑執行方式在走近北京的同時也在改變著中國刑罰史,與此同時正在理智改變的民眾 刑罰觀念也在為我國法治的文明進步輸出良好的心理基因。


  在這種背景下,我們的記者也走近剛剛建成的“死刑注射執行室”,對這一神秘場所進行了初探。


  神秘二層小樓


  轉了20多分鍾,記者才在一片工地附近“無意”中發現了它。


  這是一棟灰黑色二層小樓,單調而略沉悶的樓體與院內滿片的綠地顯得很不協調。路過門前的人們也許會認為這是誰家的獨棟別墅,但它的所處位置又與這裏格格不入——北京市第一看守所、北京市第二監獄坐落於此。而這棟小樓,就是近日廣受社會關注,剛剛完工並將於年內啟用的“死刑注射室”。


  按照此前獲得的信息——死刑注射室就在第一看守所附近,記者以為會很容易找到,但轉了20多分鍾,才在一片工地附近“無意”中發現。


  “嗬嗬,你們是記者吧?這兩天來這兒的記者可多了。”工地上,一位建築工人笑了笑。由於門前的路和旁邊的“監獄醫院”仍未完工,小院兒周圍仍然是一派熱鬧的工地景象。與這份熱鬧相比,小院兒裏麵顯得格外肅穆與冷清。院裏大片大片的綠地上,隻是偶有喜鵲跳來跳去。


  “沒錯!這裏就是死刑注射室。”負責看管小院兒的李師傅(化名)麵對記者很有經驗,“在門口看看可以,如果想采訪去和高院聯係吧。”


  據稱行刑室每一間用隔斷隔開,置有一張特製執行床。


  從外觀看,這棟二層小樓並不起眼,玻璃大門緊閉。“你們進不去,最多隻能在外邊看看。”李師傅提醒著記者。“行刑室那邊是沒有窗戶的,你們從外邊什麽也看不到。”


  “這裏麵有什麽啊?”麵對記者的提問,李師傅肯定的答道,“該有的都有了。”據稱行刑室每一間用隔斷隔開,每間置有一張特製的執行床,“其實就是手術室用的那種床,不同的是兩邊有固定手鏈。這個床還可以隨意調節高低。”至於裏麵放置了多少張執行床,李師傅表示“不清楚”。


  據稱,死刑注射室包括行刑室、受刑室、停屍間、觀察室等,注射泵和消毒器械等設備也已到位。“二層主要是辦公區域。”記者注意到,每戶窗口的內側都安裝了鐵欄。


  “這裏到處都有紅外線,你一爬牆,警察就知道了。”


  “這牆也太矮了吧!這上麵以後是不是還要拉電網啊?”記者問。“裝電網幹啥?用得著嗎?這牆上可有不少高科技啊。”老師傅說,“這裏到處都有紅外線,你一爬牆,警察就知道了。”


  在院內牆上,記者的確看到一些造型複雜的監視器。“在這裏,安保沒有死角。”老師傅說。


  不僅外麵如此,據參與建設的工人介紹,樓裏還有大屏幕,可以看到行刑室的全景。不過據知情人透露,這樣的設施隻是為了對行刑過程進行監督,“應該不會讓親屬等人觀看整個過程的。”


  此前有媒體稱,之所以將注射室設在第一看守所附近,主要原因是行刑方便,北京的死刑犯大多羈押在該看守所。

  注射器材


  據稱,死刑注射藥物及器材的管理將設立嚴格的製度,藥物和注射用器材,由最高人民法院有關部門進行配製和組裝,北京市高法將轄區內開展注射執行死刑的法院及數量匯總,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請,最高人民法院有關部門進行統一發放。


  然後由北京市高級法院統一保管,三家中級法院執行死刑時,向高級法院申領。


  人員培訓


  目前,北京市法院在人員配置、技術能力、設施條件方麵日趨完善,基本具備了注射執行死刑的條件。


  北京三家中院將在近期開展對相關人員的業務培訓。培訓內容對象主要涉及司法警察和專職法醫,司法警察負責提押、固定罪犯和執行死刑工作,專職法醫負責監督、指導執行死刑藥物的使用、監測、確認罪犯死亡工作。


  使用藥物


  專家們曆時數年,經過從小白鼠到大白鼠,從狗到猴的一係列反複試驗、論證、篩選最終確定最佳藥物組方,並通過了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的正式審核批準。


  這組藥物組方在成都等地的法院試用表明,根據死刑犯的體重確定用藥劑量,整個行刑過程隻需數分鍾時間。注射後,犯人無痛苦、無抽搐、無明顯的麵色改變,具有臨床死亡時間短、致死效果穩定可靠的特點。目前在全國執行注射死刑的普遍配方是:大劑量巴比妥+肌肉鬆弛劑+高濃度氯化鉀。


  先給速效巴比妥類藥物,可使人先處於鎮靜和深睡眠狀態,否則,直接用肌鬆藥的話死刑犯會感到窒息難受,同時也不人道,加用鉀類藥物,是使心髒加快停搏,讓犯人在數十秒內就得到解脫直至死亡。


  這裏用的巴比妥類藥物,無非就是硫賁妥鈉或戊巴比妥鈉類等藥物。一般醫院都有,快速麻醉劑,肌肉鬆弛劑,心跳停止劑。

 注射死刑的特點


  操作簡易 注射死刑中,唯一采用人工操作的就是打“通道”,即靜脈紮針的過程。開始注射隻需摁一下“注射鍵”即可。其餘均為電腦操作。


  安全 主要體現為藥品的安全。其中,“高效安全”表現為注射即要求被執行者心髒永遠停止,不能出現心跳再次恢複的情況,這樣會給被執行者帶來巨大痛苦。“無毒”則體現在注射藥品成分的無毒性。


  快捷注射死刑,死亡過程最多隻需1分半鍾。


  無汙染 屍體的處理不會汙染環境。注射采用的藥品不含毒素,或者至少為低毒藥品,因此,對於有天葬和水葬習俗的少數民族來說,處理屍體時不會對動物或環境造成汙染。此外,對於患有艾滋病等傳染性疾病的死刑犯,注射死刑會降低其攜帶病毒的傳播幾率,而槍決則無法避免。


  無壓力 以往執行槍決時,被執行者會有很大的心理壓力,因為槍決往往要擊中被執行人的頭部或胸部,使其屍體無法完整。這會給死刑犯及家屬帶來精神壓力,注射死刑則可避免此問題。


  (綜合其他媒體報道)


  讓死亡變得更人道些


  在奴隸社會時期,無論是我國的菹醢、棄市、炮烙,還是古巴比倫的焚刑、溺刑、刺刑,還是羅馬奴隸製國家的鞭、溺、笞、摔等刑種,無不體現出極端的野蠻與殘忍。


  我國過去隻規定了槍決一種方式,正是基於減輕犯人痛苦的考慮,而注射執行死刑能夠更好地保全屍體,減少槍決造成的殘忍場麵,在修改法律時我國增加了注射的執行方式。但由於注射執行還要進行藥物研製、加強場所建設、進行人員培訓,普及使用還需要一個過程,槍決方式還在許多地方存在和使用著。隨著我國刑罰執行方式的發展進步,槍決最終是要被更文明的注射執行方式取代的。


  “從槍決到注射的死刑執行方式變革,是推進刑罰人道化的一個國際趨勢。”


  一位律師稱,在他所接觸的死刑犯中,大都有過注射執行死刑的願望。 “相比槍決,注射死刑方式更文明、更人道,能減少死刑犯的痛苦。”,注射死刑方式也更容易得到死者家屬的認可。“從槍決到注射的死刑執行方式變革,是推進刑罰人道化的一個國際趨勢。”


  犯人被執行槍決時,為了保證命中率,槍決時法警與犯人的距離必須很近。“考慮到中國人有一種保全屍的觀念,給死刑犯保存一個完整的麵部,法警會叫犯人張開嘴巴,以便讓子彈從他的嘴裏穿出。”


  而注射死刑,更加趨於人性化。采用注射方式執行死刑,是我國死刑執行方法的一項重大舉措,是死刑執行製度向文明、人道方向發展的重要標誌和必然趨勢。


  浙江省高級法院法醫處饒文軍處長此前對媒體稱:“注射執行死刑是刑事司法製度的重大改革,是人類文明進步的表現,是我國司法文明的充分體現。最高法院在試點時曾征求死刑犯的意見,選擇槍決還是注射,沒有一個死刑犯要求槍決,全部選擇注射。注射執行死刑是目前最人道、最文明、最能為所有人接受的一種死刑執行方式 ” 。


  網友熱議注射死刑,認為不應對“那些人渣仁慈”。


  “人道”、“人性”、“無痛苦”……連日來,一則“中國推行‘注射死刑’的緊迫性和必要性”的消息,在社會上引發熱議。不少網友則提出異議:對那些犯人給予人性化嗎?注射死刑,憑什麽對那些人渣仁慈?


  某網友稱,但凡是被判了死刑的人,要麽是殺人放火,要麽是罪大惡極,他們都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對社會造成了相當大危害,或是對社會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一個死刑犯的背後,都要犧牲一個甚至N個家庭。失去財產的痛苦可以慢慢忘卻,但失去親人的切膚之痛,豈是短期內可以愈合?”


  “他們犯了罪,就應該受到懲罰,這是公理。”他們都曾殘忍地剝奪過他人的生命,當然也要用最殘忍的手段去剝奪他的生命,這也是大多數人可以認同的觀點。為什麽要對他們執行無痛苦的“注射死刑”,難道他們不應該接受這份痛苦?


  對一個人極致的懲罰就是剝奪他的生命,而沒有說在極致懲罰之後,再讓他痛苦,讓他恐懼,讓他一槍死不了。


  對於網絡和社會上很多人發出的疑問,在中央電視台6月15日《新聞1+1》節目中,央視主持人白岩鬆以我國首例注射死刑案件報道參與者的身份發表了看法。


  有民意調查顯示,當被問及“你是不是讚成注射死刑”,有七成人讚成,但被問及“你認為應該怎樣執行注射死刑”,超過56%的人認為,罪大惡極的、民憤極大的,還是應該執行槍決。對此,白岩鬆認為,接近70%的選擇了注射死刑,這是一種理性的選擇。但第二個選題更多誘發的是人們感性的心態,因為這裏本身有一句話叫罪大惡極,民憤極大。“我覺得長期以來,我們是有這樣一種可能是感性的感受,既然他那麽糟糕,民憤極大,那就應該罪加一等,恨不得槍斃兩次、三次,就把他執行死刑時候的痛苦程度跟他的犯罪程度畫上一個等號,其實這兩者從今天的這個角度來看不應該畫等號,為什麽呢?因為對一個人極致的懲罰就是剝奪他的生命,而沒有說在極致懲罰之後,再賦予一些懲罰的色彩,比如說讓他痛苦,讓他恐懼,讓他一槍死不了等等,這樣的話好像覺得更解恨,在這個背後好像有一種以暴製暴、以怨報怨這樣一種長期的心理。其實當我們換一個角度講,剝奪生命就是最極致的懲罰的時候,一切就應該能想得明白。”


  還有人認為,死刑是對犯罪人的最大的一種懲罰,它是一種最嚴酷的震懾,那麽如果采用注射死刑這種方式,讓死刑犯能夠平靜地,據說是沒有痛苦地離去的話,那還會起到對社會上的不法行為、不良行為的震懾作用嗎?


  白岩鬆認為,“其實這一點已經悄悄地在改變。過去執行槍決時,恨不得要遊街,要示眾。但是你在很多人的回憶和文字作品當中都能看到,我們即使作為一個非常健康的、正常的,然後隻是偶爾成為這樣行為的旁觀者的時候,那樣痛苦的記憶,甚至一輩子抹不去,因為它對你產生的不僅僅是一種震懾,還有很大的一種恐懼,其實這是給社會附加的一種刑罰。當社會逐漸在前進的時候,當要以人為本的時候,全社會都知道剝奪生命就是最高的一種處罰之後,這已足夠讓大家明白要以法律為準繩。”

  釋疑


  注射死刑的成本比槍決高?


  在注射死刑的推出前後,“司法成本”所起的作用幾乎是決定性的。


  據《中國青年報》報道,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胡雲騰博士介紹,槍決的執行成本其實是最低的,它不需要任何技術和複雜器械,一支短槍或長槍,一堵牆或一棵樹,就足以快速處決。


  但實際操作中,槍決成本附帶的成本也很多。早些年要槍斃犯人是一項“浩大工程”:要組織設置刑場,包括立靶擋,插紅旗……僅戒嚴一項,就“沒有百十來人不行”。而從監獄到刑場,一路上都要戒嚴,“開道車、警車、囚車,這樣一個車隊一般都有幾十個人”。


  有關部門說,國家財政每年撥給一個死刑犯的費用是700元,主要用於四個方麵:運靈費、火化費和抬屍費、射手費、布告費。


  “現在一顆子彈幾毛錢,如果實行注射執行死刑,相對應的成本應該與這個差不多,但是在人力、財力和物力上的花費就節省下來了。”


  “相當經濟”也是我國高層領導對死亡注射的一個評價。


  但執行槍決與注射死亡,並非單純的金錢計算。胡雲騰說:實踐中的槍決成本是強調一種威懾效果。


  國外情況


  目前世界上有99個國家實行死刑,而執行死刑的形式主要有槍決、絞刑、斬首、電刑、毒氣、石刑、注射等,其中采用槍決的國家有86個,采用絞刑的國家有77個。


  我國是繼美國之後,世界上第二個正式采用藥物注射死刑的國家。


  1977年5月11日,美國俄克拉荷馬州成為世界上第一個使用靜脈注射作為合法死刑方式的地方。之後,得克薩斯州也通過了法令。目前,美國有19個州在法令中規定可以使用這種形式,其中一些州也允許犯人選擇其他的方式。但自從有人提出注射處死無效、殘忍以及上述調查提出了種種問題後,美國已有11個州暫停注射處死。


  曆史上第一例注射死刑的犯人1982年死於美國的得克薩斯州。


  注射時,死刑犯被帶進執行室或執行車,執行法警將其固定在注射床上,連接好心率測量儀器。


  具體執行時有三個步驟。首先,執行人員將與注射泵相連的針頭紮進死刑犯的靜脈血管,與平時的靜脈注射完全相同。這一過程中,執行人員需要經過專門的培訓。


  接下來,執行人員對注射泵進行適當調節,執行號令發出後,執行人員按一下注射泵上的注射鍵,藥物開始注入死刑犯體內。很快,電腦顯示屏上的腦電波從有規律的波動變成幾條平行的直線,腦電波的前後變化被清晰地印在紙上。這將作為死刑報告的主要內容。


  最後,將由法醫根據心跳、呼吸等來確認罪犯死亡。(競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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