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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改革“三部曲”

(2009-07-27 20:52:55) 下一個
  中國以農立國,百分之八十的人口是農民,農民的中心問題是土地問題。要解決農民問題,就必須首先解決農民的土地問題,誰解決了農民的土地問題,誰就得到了中國絕大多數人口的擁護。在中國近、現代曆史上,有許多解決農民土地問題的方案,其中有三個方案最具代表性:一是太平天國時期的《天朝田畝製度》;二是孫中山先生的“平均地權”、“耕者有其田”;三是中國共產黨的土地綱領。三個綱領恰好代表了三個階級在土地問題上的政治主張。

  就《天朝田畝製度》而論,它是中國曆史上第一個完整的農民土地革命綱領,是以廢除封建土地製度、實行農民平分土地為核心,包括有政治、經濟、軍事、文化教育等方麵內容,力圖實現“有田同耕,有飯有食,有衣同穿,有錢同使,無處不均勻,無人不飽暖”的理想。很顯然,在農民階級與封建地主階級兩大階級對抗的情況下,這一貫穿平等平均思想的藍圖,集中表達了當時貧苦農民的土地要求與美好願望,對鼓舞農民鬥爭具有積極作用。但是,采用絕對平均主義分配土地,企圖在小農經營的水平上平分一切社會財富,廢除私有製,達到“處處平均,人人飽暖”,僅為農民小私有者的幻想,不可能實現,也不利於生產力的發展。

  就孫中山先生的“平均地權”而論,它是資產階級革命派主張“土地國有化”的一項重要措施,其目的是發展資本主義。與《天朝田畝製度》不同之處在於,改變封建土地製度不是采取土地農有政策,而是采取“土地國有”政策。其具體辦法是:在革命政權建立之後,由地主自報地價,國家向其抽百分之一的地價稅,並保有照價收買的權利,以防止地主故意少報地價;以後土地增價部分則全部歸國家所有。例如,地主有地價值1000元,可定價為1000元,或多至2000元,這 1000元或2000元歸地主所有;以後因交通發達、生產發展,地價日漲,漲至1萬元,地主應得的仍是這1000元或2000元,這對地主來說,並無損失。漲價部分,則歸國家所有,這對國計民生都有好處。“土地漲價歸公”就是孫中山先生所講的“土地國有”。因此,孫中山所說的“平均地權”並不是把土地“ 從實分配”;所說的“土地國有”也不是把土地“盡歸國有”;同時還應看到:中國當時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不應是首先解決城市的地價稅,而是首先鏟除農村的封建剝削,滿足農民的土地要求。然而由於中國資產階級與中國封建勢力有著千絲萬縷的聯係,他們根本不敢發動農民。孫中山曾經宣稱:在“土地資本收歸國有之時”,不必進行“激烈恐嚇,迫之退讓”,民生主義絕非以暴力手段“奪富人之田為已有”或“推倒富豪,如世俗所傳劫富濟貧之說”。也就是說,“平均地權”的實施必須采取“溫和的社會改良”,而不是激烈的“農人革命”。其結果正如毛澤東所說:“國民革命需要一個大的農村變動。辛亥革命沒有這個變動,所以失敗了。”當然亦應看到:在20世紀初年,作為中國資產階級的傑出代表的孫中山先生,能夠將中國的土地問題同發展資本主義問題聯係起來,也是難能可貴的,這是比《天朝田畝製度》的高明之處。同時這一綱領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農民擺脫封建剝削的要求。特別是在孫中山先生晚年,在中國共產黨幫助和十月革命的影響下,又提出了“耕者有其田”的主張,要“把土地從封建剝削者手裏轉移到農民手裏,把封建地主的私有財產變為農民的私有財產,使農民從封建的土地關係中獲得解放,從而造成將農業國轉變為工業國的可能性”。《毛澤東選集》第3卷第1074頁。但非常遺憾的是他還沒來得及實行就與世長辭了。

  就中國共產黨的土地綱領而言,它是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並從中國實際情況出發,真正解決了中國廣大農民土地問題的正確綱領。中共土地綱領的總目標是:“ 廢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剝削的土地製度,實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製度”。其具體做法是:鄉村中一切地主的土地及公地,由鄉村農會接收,連同鄉村中其他一切土地,按鄉村全部人口,不分男女老幼,統一平均分配,在土地數量上抽多補少,在質量上抽肥補瘦,使全鄉村人民均獲得同等的土地,並歸個人所有。”由於中共的土地綱領滿足了中國廣大農民的土地要求,因而贏得了他們的擁護與支持,不僅促進了農村生產力的發展,而且為中國共產黨打敗蔣介石集團提供了源源不斷的人力與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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