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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後事
木愉
有天到朋友家去作客,主人家說 最近正在忙一件事。人家既然在忙著一件事,作為朋友,我們當然要表示興趣的。就問什麽事。他就說:“正在請律師寫遺囑。”並問我們是否已經寫了。我們早在 很多年前就寫了,自己寫的,沒有請律師,反正也沒有多少複雜的財產交待。遺囑即自己作古後的安排。按照現在的平均期望壽命,我們的大限之日還相當遙遠,似 乎正經去擬定具有法律意義的遺囑有些奇怪-要末是厭倦人生,要末是故弄玄虛。其實,真正負責任地想想,人有旦夕禍福,而我們有著子女,萬一我們有了不測,則沒有一個事先的安排,那局麵將會如何地糟糕。獨自闖蕩異鄉,並無太多的社會關係,甚至沒有其他社會關係。一旦我們有難,可以期待誰挺身而出,為我們撫養未成年子女?憲法裏寫了“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但是私有財產總是有擁有者的。我們去了,我們不多的私有財產如何安置和轉讓?所以,我們隻有未雨綢繆, 雖然這有些不吉利的顧忌。
在西方生活,這樣不吉利的事情多了去了,如果當初還大驚小怪的話,現在則是處之泰然了。開始人 家到門上來推銷人壽保險,微笑著對你說:“如果你死了,保險公司將會理賠多少;如果是死於車禍,帶了安全帶,不帶安全帶,理賠額將有什麽不同……”看人家 春風滿麵地一樁樁告訴你你死亡的各種價格,心裏氣得直罵人家烏鴉嘴。這人壽保險當然也就避之惟恐不及。心裏畏懼的是,買了這人壽保險,怕就真的兌現了。後來,還是買了。那是聽多了凶信的結果。死亡不是善良願望可以驅趕得開的,它的降臨往往無可預知。當你離開世界的時 候,你對未亡人的責任卻並沒有離開,於是買人壽保險就成了一個當然選擇。
擬定了遺囑,買了人壽保險,我已經對死亡可以坦然麵對,可以構思我死去的佳境。
據說大象年邁的時候,是自己離開象群,自己到了密林深處自己了斷的。大象真象是睿智的哲學家,它們這種告別生命的方式正是我欣賞的方式。我熱愛生命,希望生命的每一頁篇章都灑滿了燦爛的陽光,希望生活的樂趣和世界的美好都可以 為我所享受,當然還希望這個享受的過程悠長。但生命的過程畢竟還是要結束,這樣,我們就遇到了一個如何結束的問題。死亡是一種 寂滅,不需要招搖,不應該帶有血腥和恐怖。所以跳樓、上吊、自戕、撞車和服毒都是不可取的。死亡是一個非常私人的事件,但前麵那些死亡方式卻把死亡變成了一個社會事件。死亡不需要警示世人,不需要訛詐社會,所以死亡不應該張揚。正因為如此,我欣賞走向生命末途 的大象。
這麽說來,你是重現江湖了。
我隱蔽得太好了?辛辛苦苦在城裏擺了這麽多年攤,居然熟視無睹。
紅脖老弟,找個notary,拉個朋友做證人,比找律師容易並省錢,這點麻煩不算麻煩,早點辦妥了早安心哈。
俺就一個女兒,心理承受能力比你想象的要強大。:-) 除了開始兩次有點恐懼以外,以後就習慣了。俺和太太早就空巢了,現在俺們是出門一把鎖,進門一盞燈。:-)
離開家把夫妻二人簽字的遺囑放在桌子上,您真的這麽做了?這是不是過於粗線條?這對小女孩是多大的精神壓力呀,同情並心疼您的小女兒。您就不能花點錢,找律師啥的寫個正式的,免去閨女的這份精神折磨?這老爸,太任性。
好的,有空會去找來看看。
反過來,死亡是為了新生。循環往複。
哈哈,看你對我的稱謂,把我給嚇了一跳。咱可沒變性啊。
謝謝建議,我還真得去查一下,看自己寫的遺囑算不算數。不然,真得找律師幹。
圓姐: 俺覺得在俺這個年齡,俺和俺太太因疾病同時死去的可能性不大,也因為有點懶,所以永久性律師遺囑還沒有做。但如果一起外出因車禍或其它不確定的因素而同時死亡完全有可能。所以,每次外出以前,總有一張遺囑擺在廚房餐桌上。有俺和太太雙方簽字的遺囑法律上有效。
俺們很早以前就開始這麽做。那時女兒很小感到很恐懼。有一次問俺,如果 Dad and Mom die了,剩下的遺產和保險能讓她過幾年? :-)
不過,我為您自己寫的那份遺囑有些擔心,您最好谘詢一下專業人士,你們那個州承認不承認自己寫的遺囑,公證過行不行。如果行,那您就省事了。如果不行,您就要找律師寫遺囑,否則,死這件極為私人的事就會變成政府的事。政府會把他們認為沒有遺囑的人的財產全部hold住,再去找繼承人,然後把遺產拿走一份當手續費,據說是件費時,費力又費錢的麻煩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