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形式是經濟的產物
木愉
在恩格斯的《家庭·私有製和國家的起源》中,經濟被看成是人類婚姻形式的推手。在人類社會早期,人沒有私有財產,相應的,就有了群婚。後來出現了私有財產,財產需要人繼承。繼承當然不能隨便指定一個人,而是要繼承給跟自己親緣關係最近的人。可是,群婚製無法確定誰是自己的子女。這樣就有了一夫多妻,並演變到一夫一妻。
恩格斯關於人類婚姻形式演變的理論核心不外乎經濟決定論,這個說法並不是他的獨創,而是對當時研究成果的總結。然而,這種說法畢竟是對過去的追溯,雖然有實證的意義,卻也不是太確鑿。因為這種推論並沒有活生生地發生在我們的生活中。
不過,現在情況有了變化。中國的社會正在提供鮮活的觀照點,把婚姻形式是經濟決定的這個說法再現在我們眼前。
這都得從房地產市場說起。
因為房地產成為了國人最可靠也最賺錢的投資方式,故而自從房屋商品化以來,房地產市場就成為了人們追逐鏖戰的戰場。政府一方麵推高了房價,一方麵又為之擔心,於是既要推高,又不願意漲速過快。這就出籠了一輪輪的房地產調控政策。自2009年12月份開始樓市調控以來,政策經曆了四次升級,分別是2010年1月的“國十一條”、4月的“國十條”、9月的“9.29新政”,2011年1月的“新國八條”,2013年2月20日出台的“國五條”是第五次調控升級。
這些調控政策的鋒芒所向是投機性購房。也就是說,阻遏房市投資性需求,因為投資性需求推高了房價。人們為了讓自己的購房行為打上居住需求的標簽,規避調控政策,上演了一出出假結婚和假離婚的喜劇。
在經濟利益的誘使下,傳統道德、風俗等等精神層麵的禁忌變得如此蒼白和不值一提。據說,在某個地方,公公居然跟媳婦扯了結婚證,為的就是多拿一套房。
在新“國五條”行將出台施行前,去申請離婚的人在夜裏就排上了長隊,爭相離婚成了中國乃至世界的一道奇景。
某對夫婦在房市博弈中結婚離婚周而複始,婚姻不再是一種莊嚴的誓約,而變成了為了追求經濟利益的一種尋常得可以俯拾即用的手段。
兩千多年前孔夫子所深惡痛絕的禮崩樂壞而今每天都在以堂皇的麵目上演,而普羅大眾渾然不覺,一個個都成了其中現實和潛在的演員。
現在,返回頭去回味恩格斯那本舊著,不得不說,婚姻形式是經濟的產物不是一種理論假說,而是活脫脫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