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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作家和非職業作家
木愉
文學史上有好些文豪都不是專業作家。比如卡夫卡,生前是一個保險公司的小職員,又比如葡萄牙詩人佩索阿幹的是為公司翻譯信函的工作。這個名單還可以加長下去,莫泊桑、麥爾維爾、惠特曼、哈謝克等等都把寫作當成正事來做,但又不得不做著小職員之類輕鬆然而賺錢少的工作借以謀生。
寫作必須專注,能當專業作家當然是最上乘的境界,但是當作家必須要先解決吃穿住行,不然寫作活動就無法進行。
一般人都以為這些非職業作家跟職員作家在水準上天差地遠。在我看來,他們跟職業作家並無質上的不同,即他們都對寫作之外的所謂事業成功不感興趣,隻把寫作當成生命中最快樂的事來追求。他們跟專業作家相比,最多隻是時間上的投入不同而已。寫作跟體育和音樂不同,職業作家不一定就比非職業作家更高明。中外文學史上,好多文學大家其實都是業餘的,在寫作之外不得不擁有一個謀生的飯碗。
對於作家而言,謀生的飯碗就是飯碗,不是一種事業,不值得花費過多的代價。所以,很多作家即便有當CEO的機會和能力,也會對CEO冷漠,而專事寫作。70到80年代的時候,俄羅斯就有好多作家不願找一份賺錢多的好工作,而去當看門人之類,以便可以把時間和精力花在寫作上。看起來,他們沒有出息,在世俗的價值體係中,無足輕重。但從寫作的角度來看,他們很聰明。有一份衣食飯碗,可保溫飽,就可以無牽掛地投入到寫作之中。同時,有一份工作,就保留了跟世界人生的聯係,保有對生活的切身體驗。寫作最仰賴想象力,但是又不能全憑想象力,生活之於寫作,就像土壤之於樹木。
心髒的跳動次數是個定數,人的精力也有個定數,在某件事情上投入多,就必然在另外的事情上投入少。高薪必然意味著高付出,高薪占有了更多的物質,卻可能苦於沒有時間來消費物質,獲得精神的快樂。寫作的人要在社會裏謀一份高薪的工作,就必須準備付出相對應的時間和精力,這就隻好放棄寫作。從這個意義上而已,是小職員等等卑微的工作成就了一個個文學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