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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殺盡西村雞
木愉
現在很多人不會殺雞了,其實據說以前也有很多人不會殺雞。我倒是殺過雞,而且早在少年時代就殺過,而且殺過不止一隻呢。
那時要吃上一隻雞,不是想吃就吃的,隻能在特殊的日子裏,比如逢年過節,婚喪娶嫁,有貴客上門。
從集市上買回來雞,讓它一旁歇著。有時雞是自家養的,把待殺的雞決定下來,然後就去逮那隻雞,追到死角處,雞再無處可以逃。乘它正沮喪之際,就猛一把把那隻呆雞擒了。
等到午時,刀磨好了,把雞推到菜市口,我開始殺雞。先用一隻碗裝上半碗冷水,放點鹽,平放在地下。然後把躺在角落裏的雞提過來,將綁在腿上的草繩三把兩把解開,左手把兩隻翅膀反縛,右手把雞頭別過來,用左手大拇指和食指緊緊扣住,讓脖子處凸現出來,右手再從地下揀起鋒利的菜刀,迅雷不及掩耳就一刀抹去,鮮血頓時就冒了出來。趕緊手一翻轉,把雞腿提起,把雞脖子朝向那隻碗。血就像雪蓮花一樣在水裏綻放。雞蹬著腿,漸漸強直,平息下來。不過,有的雞的生命力太過頑強,剛把它往地下一丟,它就撲騰起來,竟然還能飛到櫃子上。這個時候就有些恐怖,好像行凶卻讓受害者逃脫了。趕緊去追,費了一番功夫,再次把它擒住。補刀,把氣管割斷,甚至從其翅膀上拔一根粗硬的羽毛,從刀口處一直往嘴裏捅,再從嘴裏把雞毛拔出來。折騰一番,雞終於長眠了。
從爐火上提來滾開的水,往雞的每一個部位潑去,跟著就飛快地拔毛。三把兩把把毛拔了,又花些功夫把細毛一一剔盡。再用火柴點燃曬得幹裂的黃豆枝,火苗就竄起來。這時,把赤裸的雞往火苗上來回翻轉,讓火苗把那些細碎的汗毛一一舔盡。
殺雞一定是很具有威懾力的,所以有了殺雞給猴子看的說法。不過,我手上沾滿了雞的鮮血,卻也從來沒有感到過殺雞過程的威懾意義。於我,殺雞是件輕鬆的家務事,不是帶有罪惡感的屠殺,我不用叨念南無阿彌陀福,背上什麽沉重的道德重負。
吃雞的人肯定比殺雞的人多,連給予生命的產婦大都可能會在月子裏喝碗雞湯。如果說殺雞殘酷的話,那殘酷也是為了吃雞,所以吃雞才是真殘酷。所以把殺雞當成一個話題寫成文字,也許不是太殘酷吧。其實,吃雞也不是件殘酷的事,生命都居於生物鏈上的不同層次,在這條生物鏈上,植物,微生物和動物形成了互相依存的關係。人居於生物鏈上的最高層,要享受雞乃是一件很自然的事。吃雞不殘酷,殺雞更不殘酷。
陶淵明不堪官場曲意逢迎,“載欣載奔”,回歸田園,種豆養雞,讀書喝酒,從此心地欣悅。據說陶淵明殺雞乃是自己操刀,動作利索,為後人所欽佩。蘇東坡就有“三日飲不散,殺盡西村雞”的豪吟。
前久,有愛狗者在高速公路上截下載狗車,一時鬧得天下大嘩。不知這些人是不是吃素的,如果是,愛狗倒也符合他們一貫邏輯,是為義舉;如果不是,他們同時卻吃其它動物,比如吃雞的話,那他們就是十足的偽君子了。天下都知道,西人不吃狗,且把狗當成伴侶。也許,高速上截狗的行動不過是實踐西方價值觀的一個行為藝術而已。
今晚不吃雞,吃豬肉。
“選擇性的食用某種動物” 就是缺乏這種善良境界的體現。
本質上,天壤地別。不明白這種差別,隻能說明在你在道德上有代提高。一個象fatpigpiggy這樣低極落後野蠻的靈魂是沒法理解什麽叫人的。這位”fat pig“ 真是名如其人,不知哪裏沒進化好。
不知我體會的是否正確: 樓主正處於反思和改變的階段。如果真是這樣,希望我下麵的評論沒有起到反麵的作用。不想因為我的憤怒而失去一個潛在的愛惜生靈,珍惜生命的人。
人真的是殘忍的動物,不僅對其它動物,而且對整個地球。人道主義這個詞在人類這個論域裏是溫情的,可是超越了人類,就是一種自大和自我中心了。人真的就是一種動物,跟虎豹一樣,處在生物鏈的某一端,把食肉當成一種當然。
這裏沒有質的不同。
哺乳類動物和鳥類還是很不同的,哺乳類寵物更甚。有幾人能殺自己養的哺乳類寵物?
你養過狗麽,貓,鳥,猴,馬,猩猩? 你懂什麽叫通人性麽? 你看到過,或者試著體會動物被殺前的痛苦掙紮麽? 養過什麽寵物,就不忍再食那種肉,這是非常普遍的現象。每個人的經曆是有限的,不可能把動物都養遍,所以可能隻局限於自己養過的種類。必竟還有些慈悲心。不象那種養了還下的去殺手的人,一絲同情心都沒有,還有臉罵人家偽君子。
這個世界不是非黑即白:選擇性避開食用某種肉類,不如素食者來的徹底,但比來者不拒的肉食者有太多的愛心。五十步有資格笑百步。因為這裏有質的不同。
宣揚你自己屠宰的經曆也沒話講,捎代罵別人偽君子,就更顯得閣下小氣和無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