喋喋不休之疲倦的美麗

天空沒有留下痕跡,但鳥已飛過。。。。。。
正文

<<故鄉人>>

(2004-10-29 16:46:23) 下一個
題記: 應該怎樣提筆,才能寫下這三個字 應該怎樣開始,記憶才會鮮活 出國前拿到簽證的那段日子,給自己放了三個月的長假,回家陪陪父母。遠在克裏弗蘭的老公說,這應該是一段快樂的黃金時光,再也沒有學業上的壓力,工作上的煩惱,身體又健健康康,好好享受吧。 於是,開始了我吃喝玩樂的腐敗日子。雖然,我依舊不怎麽快樂。我原本應該是很快樂的,如果我沒有碰到他,故鄉人,紅豔。 紅豔是一個男孩,小我兩個月。 (寫這些文字的時候,我試圖將他的名字寫成“宏彥”,可文章完成之後,我又改了回來) 其實,紅豔也不怎麽算得上是故鄉人的。當初父母因為上班的原因,曾將我放在鄉下爺爺奶奶家過過一段日子,我離開之前,也不過四歲。四歲的孩子,留在記憶中的事不會很多。最起碼,不會有什麽故鄉的概念,更談不上什麽印象與感情。但對於紅豔,我卻保留了一個四歲的孩子的最大記憶。 他是我小時候玩過家家時神氣活現的新郎,帶我摸過魚,逮過知了,為我編過花環,偷過紅棗。雖然小我兩個月,卻處處讓著我,護著我的“小哥哥”。 關於紅豔的所有,在我離開爺爺奶奶家之後,隻是零零星星地從父母口中知道一些。 小學,紅豔的成績很優秀,讓多病的姑媽寬慰不少。(忘了說,我與紅豔是親戚。但具體是什麽樣的親戚,我也說不清,應該是屬於那種一竹竿子也撈不著的那種吧。太爺爺那輩,我們張家是一個很大的家族,在當地頗有些地位,它直接導致了我有著七大姑八大姨之類的永遠也搞不清的血緣關係。) 初中,紅豔早戀,並與社會上一些不三不四的地痞小流氓混在一起,經常幹一些偷雞摸狗的小事,為此,他沒少挨過姑媽的打。 高中,紅豔已經成為他們那一塊有名的黑幫老大,動不動就結幫拉派地打架。他砍了不少人,也被人砍了不少。於是,大大小小地,沒少被派出所拘留過。後來終於被校方勒令退學,越發沒得收拾。 為了讓他收收心,姑父給年僅18歲的紅豔娶了一個媳婦,於是,年僅19歲的紅豔做了父親。可做了父親的紅豔並沒有安分,再一次因為涉嫌偷竊被公安局傳訊,紅豔的媳婦在那一次事件中帶著孩子回了娘家,一去沒回頭。 可憐姑父在徐州煤礦裏冒著生命危險沒日沒夜地幹活,幾年不回一次家,原指望攢點錢養兒防老,可紅豔卻這麽一而再再而三地不爭氣,一時間,他覺得自己什麽都沒有了。終於,在一個累極了的日子,用鐵棒將紅豔拴在樹上痛打了一通。姑媽說,紅豔淒厲的哭叫聲讓全村的人惻隱,但是,她沒有掉一滴眼淚。媽媽說,她的淚早就哭幹了。打吧,打死這個兒子,打死這個家。 紅豔在醫院裏躺了一個多月,醒來後判若兩人。 父親去看過紅豔,眼睛完全沒了往日的神采,直直又空空地,很嚇人。父親說,哪能這個樣子打孩子,叫人嗎。 我嚶嚶地為紅豔哭過一兩次,日子隔得久了,不複想起,漸漸也就淡下了。更何況,父親早就將爺爺奶奶從鄉下接過來住,我們已經很少回老家那兒了。 我的記憶力一向具有選擇性,原以為,關於紅豔,如果有一天能夠想起,我還會保留當初那個四歲孩子的最大記憶,沒有將來。直到,有一天,一個陌生人出現在我的麵前。 那個陌生人就是紅豔。 由姑父帶著來我家為我送行的紅豔。 這哪兒是紅豔?!哪兒是當初我那個神氣活現的新郎?! 才二十幾歲的人,佝僂著背,低低地眉,直直地眼睛,怯怯地話語,時不時地擠出來地一絲硬生生地笑容。 顯然已不是正常人。 “看人家小煩,你們從小一起長大的,人家多麽有出息,就要出國了,而你呢?你看看你,還不如死了算了,我怎麽就生了你這麽一個孽種。。。。。。”姑父不無傷心地嘮叨著。 再看紅豔,依然是木木地佇在那兒,有人看他時,趕緊擠出一絲謙卑的硬生生地笑容。 我趕緊牽著紅豔的手,拉他進了我的房間。 “紅豔,看,這張相片,你還記得它嗎?” 那是我們僅有的一張相片,是在我離開爺爺奶奶家之前,紅豔哭著賴著讓姑媽帶我們到離村子十裏遠的鎮上拍的。 相片中的我們,每個人土土地帶著一個太陽帽,傻傻地拿著一朵塑料花,卻是那麽緊緊地摟在一起,甜甜而又幸福地笑著。 “那是我的新娘小煩”,在那一瞬之間,他的臉生動起來,露出了一絲稍縱即逝的幸福。 “紅豔,我就是小煩,你還記得我嗎?” 木然,又是木然。 “小煩是我的新娘,她走了,去找她的父母去了。。。。。。”他嘟囔著,空空地對著淚流滿麵的我。 紅豔走的時候,我把那張心愛的相片送給了他。 姑父神情黯淡地說,“還送給他幹嘛呢,說不定哪天煤礦就塌了。。。。。。我什麽也不管了,隻要他不再給我丟這個人。。。。。。” 原來,紅豔現在與姑父在一起挖煤礦。 說不定哪天煤礦就塌了。。。。。。 紅豔,紅豔,在煤礦塌之前,你的記憶走得回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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