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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廢話多多】 加拿大人馬克·羅斯韋爾(Mark Rowswell), 1965年在渥太華出生,身高187公分,體重80公斤。。。 加拿大人路世偉,1965年在渥太華出生,身高187公分,體重80公斤。。。 加拿大人大山,1965年在渥太華出生,身高187公分,體重80公斤。。。 上麵這三句話說的都是一個人。如果讀了第一句莫名其妙,讀了第二句稍有興趣,讀了第三句恍然大悟,入鄉隨俗的重要性便可見一斑。在中國的外國人有個中文名字,不僅做事方便,更避免了許多“非我族類,其心必異”的麻煩。同理,在美國的中國人,有個英文名字溝通起來也容易的多。 從前有位同事(姑且稱其為張三),中文名字極好,但用漢語拚音拚出來又有Z,又有J。非中國人學半天學不會,於是這位同事就成了“和湯姆背靠背坐著的那家夥。” 美國文化注重個人,大家喜歡聽別人用自己的名字。根據己所之欲,施之與人的黃金定律,見人說話打招呼一定要用名字,否則便是不禮貌。因為不會說這位同事的名字,亂說一氣又不好意思,人們隻有忍住不說,見麵點點頭,聊天避開他。就是有了正經事,能不找他就不找他。實在要找他,先去找湯姆,然後順藤摸瓜的找湯姆背後坐著的那家夥,結果張三無形中成了湯姆的廣告牌。 偏偏這位湯姆又是“有便宜不占是王八蛋”的忠實信徒, 一來二去的,張三的功勞被湯姆搶走不少。我看著心裏為他不平,在張三抱怨湯姆時勸他用個英文名字,溝通起來方便。不想張三義正詞嚴地對我進行了一番愛國主義的教育。大意是湯姆奸詐狡猾,身為印度人偏起個英文名。中國人就該用中國名字,非中國人不會說應該學,學不會是他們的錯。 張三的看法原則上絕對正確,但實施起來有一個弱點,他的做法是被動地等著別人去學他的名字,如果別人學不會,或不想學,他對結果毫無控製的可能。其實,是不是中國人與用不用中國名字沒什麽關係。中國文化已經融入我們第一代移民的血液中,就是存心想丟都丟不掉。用英文名字是與人方便,自己方便,完全符合老祖宗的為人之道。 張三堅持用他的中國名字,人們堅持學不會,湯姆堅持奸詐狡猾的用英文名,將張三的功勞據為己有。堅持到底的結果是張三走人。再提起他來,人們經常莫名其妙地問道:誰是張三? 當然,導致張三走人的原因不光光是因為他的名字。但中國人在美國職場,專業不好的很少,語言也不是主要問題,升職長薪的主要障礙在於文化習慣的不同。而文化習慣,往往表現在看似不起眼的小事上。例如有一個大家都說的出來的名字。 《我編編,你看看,法律責任我不擔。你轉貼,我謝絕,©廢話多多擁版權。》 |
做助教時,一位女同學名萏,一位男同學姓石。女生的名字中英文發音均為 “dan”。男生的名字美國人不會說,大家都以姓(shi)來稱呼他,英文念做 “she”。
新學年開課前,某學生來找任課助教,因從前選過我的課,先到我這兒來聊聊天。不巧我正在趕一個大實驗,和人說話時心不在焉的。
學生:Where is Dan?
我:TA office, the end of hallway.
辦公室裏隻有萏一個人,於是學生回來找我。
學生:I’m looking for a Chinese guy.
我:She should be there too.
學生急了:I’m looking for a MAN!
我這才納過悶來,領著學生到了辦公室,正好萏和石都在。
我指指萏:She is Dan.
再指指史:He is she.
學生目瞪口呆,我壞笑一下,回去接著做實驗。
可是,來美國後,我的名字給了我無窮的煩惱,美國人不會發,每認識一個新人,就要教,還要恭維人家“You got it right”,不管其實發音差得十萬八千裏。 關係好的老美,經常還取笑我的名字。後來工作了,痛定思痛,給自己取了個洋名,從此麻煩頓消,一身輕鬆。
你的這位同事,其實是不能從別人的角度思考問題,在工作上,估計也是比較難相處。不是我吹牛,我還是很有人緣的。要不然,朋友也不會拿我的名字開玩笑了。嗬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