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個洋名好溝通
文章來源: 廢話多多2013-04-14 10:35:02

由【廢話多多】

加拿大人馬克·羅斯韋爾(Mark Rowswell), 1965年在渥太華出生,身高187公分,體重80公斤。。。

加拿大人路世偉,1965年在渥太華出生,身高187公分,體重80公斤。。。

加拿大人大山,1965年在渥太華出生,身高187公分,體重80公斤。。。

上麵這三句話說的都是一個人。如果讀了第一句莫名其妙,讀了第二句稍有興趣,讀了第三句恍然大悟,入鄉隨俗的重要性便可見一斑。在中國的外國人有個中文名字,不僅做事方便,更避免了許多“非我族類,其心必異”的麻煩。同理,在美國的中國人,有個英文名字溝通起來也容易的多。

從前有位同事(姑且稱其為張三),中文名字極好,但用漢語拚音拚出來又有Z,又有J。非中國人學半天學不會,於是這位同事就成了“和湯姆背靠背坐著的那家夥。”

美國文化注重個人,大家喜歡聽別人用自己的名字。根據己所之欲,施之與人的黃金定律,見人說話打招呼一定要用名字,否則便是不禮貌。因為不會說這位同事的名字,亂說一氣又不好意思,人們隻有忍住不說,見麵點點頭,聊天避開他。就是有了正經事,能不找他就不找他。實在要找他,先去找湯姆,然後順藤摸瓜的找湯姆背後坐著的那家夥,結果張三無形中成了湯姆的廣告牌。

偏偏這位湯姆又是“有便宜不占是王八蛋”的忠實信徒, 一來二去的,張三的功勞被湯姆搶走不少。我看著心裏為他不平,在張三抱怨湯姆時勸他用個英文名字,溝通起來方便。不想張三義正詞嚴地對我進行了一番愛國主義的教育。大意是湯姆奸詐狡猾,身為印度人偏起個英文名。中國人就該用中國名字,非中國人不會說應該學,學不會是他們的錯。

張三的看法原則上絕對正確,但實施起來有一個弱點,他的做法是被動地等著別人去學他的名字,如果別人學不會,或不想學,他對結果毫無控製的可能。其實,是不是中國人與用不用中國名字沒什麽關係。中國文化已經融入我們第一代移民的血液中,就是存心想丟都丟不掉。用英文名字是與人方便,自己方便,完全符合老祖宗的為人之道。

張三堅持用他的中國名字,人們堅持學不會,湯姆堅持奸詐狡猾的用英文名,將張三的功勞據為己有。堅持到底的結果是張三走人。再提起他來,人們經常莫名其妙地問道:誰是張三?

當然,導致張三走人的原因不光光是因為他的名字。但中國人在美國職場,專業不好的很少,語言也不是主要問題,升職長薪的主要障礙在於文化習慣的不同。而文化習慣,往往表現在看似不起眼的小事上。例如有一個大家都說的出來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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