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2)
2011 (81)
2012 (45)
由【廢話多多】
改變一個人是很難的,尤其是在這個人不想改的時候,所以大眾心理指導經常告誡“不要去試圖改變對方”。
然而婚姻和其他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不同,處朋友,處同事,合則留,不合則去。而男人和女人在婚姻證書上簽下自己的大名時,不僅僅是在法律上獲得了一紙文件,更重要的是對彼此立下了一個終身許諾,所以不合則去有點不現實。而且很少有人在結婚時就想著離婚的,但所有的人都憧憬一個美好的婚姻。
美好的婚姻是要靠夫妻雙方的努力來實現,實際上就是夫妻關係不斷完善的過程,而完善的過程中則涉及了改變。如果一昧地要求對方改變,對對方不公平,如果一昧委屈求全地接受,對自己不公平。不公平的後果則是不幸福的婚姻。
改變對方有兩個前提:
一,婚姻締結在平等的基礎上。如果是處於困境的女人為了尋求保護而嫁人,或人到中年的男人為解決心理危機而將小三扶正,不在此貼討論範圍。
二,要改的不是大是大非的原則問題,如男人沒事兒打老婆,或女人沒事兒找情人,那就不是改不改,而是離不離的選擇了,亦不在本貼討論範圍。
所以“改”和“不改”涉及到的多是看上去的小事,然而婚姻的幸福與否,也正是由無數的小事積累起來的。
我對婚姻中是否改變對方,經曆了“是,不是,是”的認知過程。
最開始是“是”,那是在我來美前。理論是夫妻二人的家庭背景,社會經曆不同,在處人為事上必有分歧,所以改變對方是天經地義的。但看到身邊的夫妻們經常為一點小事吵的不可開交,對於“是”的理論頗為懷疑。
到了美國後接觸到了“不是”的理論,解釋了我對“是”的懷疑。加上我自己開始處對象,對象的文化背景又明顯的和我不同。這時我的認知是“不要試圖去改變對方,要接受對方的不同”。
我和黑漆板凳婚前已有接受對方不同之處的共識,按說“接受”應該不是問題。然而,說著容易做著難,結婚以後才發現,很多婚前看來是無所謂的小毛病,婚後卻成了大問題。不斷地“接受”對方的不同,反而造成了心理不平衡。記得婚後第一年,我倆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原因是什麽現在一個都想不起來了,總歸是雞毛蒜皮。直到有一天我們發現如果再吵下去非散夥不可,幸福婚姻的基礎不是“接受”,而是“改變”。不僅自己要改,還要幫助對方改。
改變的方法一個是“溝通”,另一個是“潛移默化”。
大體來說,溝通的原則是告訴對方你的感受而不是指責對方的行為:
“你今天回家晚沒預先跟我說,我以為你開車出事了,心裏很著急。”而不是“你怎麽回來的這麽晚?!”
“昨天爬梯時你在眾人麵前說我不會做飯,我覺得很沒麵子。”而不是“你怎麽在眾人麵前從來不說我的好!”
溝通,又是一件說著容易做著難的事,尤其對於沒受過溝通技巧訓練的人,往往是“不是在沉默中爆發,就是在沉默中滅亡”。沒別的好辦法,隻有不斷的實踐。
所以,對於在婚姻中是否要改變對方,從“是”到“不是”再到“是”,轉了一圈,發現還是老人們說的對,夫妻二人不管如何的願意接受對方,幸福婚姻包括了改變。不但自己要改變,也要幫助對方改變。隻是改變對方時要注意方式和方法而已。
《我編編,你看看,法律責任我不擔。你轉貼,我謝絕,©廢話多多擁版權。》
有時想想,夫妻關係真是世上最神奇的一種關係。當你用過於認真的態度去計較對方有負於你的事時你會覺得ta就是你世間最大的敵人,而當你多念念ta的好處時ta立馬又成了你此生的唯一。
謝謝,謝謝,四千多人,就你提了一句。我折騰了一晚上呢,比寫帖子還費勁。
(給大家解釋一下,那個中間凹進去,像個甜甜圈的東東,是人血液中的紅細胞。背景圖像是將電子顯微鏡拍出來的相片,做了一些組合,顏色,和光影的加工。)
你這博客背景血淋淋滴。。。構思倒也奇特。
同意。
但吵架的後續往往是冷戰。如果雙方都不怕吵,吵完了就完了,偶爾吵一架也未嚐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