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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贖的本質

(2010-09-23 02:34:33) 下一個
彼得後書:2:4 就 是 天 使 犯 了 罪 , 神 也 沒 有 寬 容 , 曾 把 他 們 丟 在 地 獄 , 交 在 黑 暗 坑 中 , 等 候 審 判 。

馬可福音 9:44 你 缺 了 肢 體 進 入 永 生 , 強 如 有 兩 隻 手 落 到 地 獄 , 入 那 不 滅 的 火 裏 去 。

我也沒注意過關於地獄的描述, 剛找了一下聖經。 這兩節告訴我們地獄是“黑暗的坑中”。 落在與神和神的愛隔絕的黑暗坑中,對於受罰的天使來說是可怕的。另節經文說到地獄裏有不滅的火。究竟是兩種情況都有還是每種地獄情形不一樣,我不得而知。以上隻是兩個我能給你找到的例子。

不過, 我不是為了嚇唬你,我這個基督徒也是罪人, 不見得比你更好。 隻因為信耶穌, 基督在十字架上受的刑罰裏就包括了我的一份, 他願意因為我的信幫我付上贖價,把我的身份變成他的兒女, 讓我脫離了地獄的深坑或者永火, 有了永遠的生命。這就是基督的愛和救贖。

至於耶穌基督, 他是被當時的同鄉起訴而釘上十字架的,罪名是自稱是猶太人的王。他受極刑被釘十字架幾個小時後因為血流幹而氣絕。 他這個死法, 比起天使在黑暗的坑裏, 或者在火裏的痛苦不是更甚, 所以我形容耶穌是那個甘願受地獄般極刑的神的兒子。 他本可以以他的能力逃脫人受的處罰, 但他沒有這麽做, 對我來說這就是甘願自己下地獄。

我不知道你說的東方哲學裏“我不下地獄誰下地獄”的意思是什麽, 具體有那個哲學家真下了地獄。就不再繼續討論東西方哲學分別了,這個課題太大了。需要好好研究。

謝謝你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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