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與責任與人的信仰曆程
(2010-05-16 04:21:02)
下一個
有感於柴玲受洗
sailingboat 評論:
人做不到的, 神能做到。“我深信那在你們心裏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 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這是保羅的話。腓立比書1章6節。 英文版更準確:“Being confident of this, that he who begin a good work in you will carry it on to completion until the day of Christ Jesus." 但何時完成這工,直到基督再來之日, 今生永無止境。 所以我們隻要幫助人做門徒,就是好的。
關於罪, 我的理解,聖經談到罪都是具體到個人的, 沒有集體的罪的說法。
雖然做為基督徒每一個人應該公開表達自己對一件大事的意見,但並沒有責任去代替別人擔他的思想行為方麵的罪。救世主隻有基督一位。有此能力的隻有基督一位。
任何政治製度都不能給人永生的生命, 隻有信耶穌基督這一條路。
“各人要擔自己的擔子”是最根本的。雖然“各人也要擔別人的擔子”,那是為了彼此相愛。 但上帝沒有把我們擔不動的擔子交給我們,聖經說,“我的恩典夠你用”時,應該含有這樣的意思了。一個愛我們的神並不會讓我們任何個人承擔一切別人罪過的責任,相反, 耶穌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裏來, 我就使你們得安歇。” 還說過, 我們要負他的軛, 因他的軛是輕省的。
上帝造我們有不同的功用,像身體四肢一樣的。
戴德生建立內地會到中國去傳教, 目的是通過使萬民做耶穌的門徒而救人的靈魂,他並沒有倡議與當時的中國政府對抗,改革,甚至革命而解救中國。 在他眼裏, 個人的靈魂得救是根本, 是比政治製度改革更為迫切的事情。
當然,幫助國家進行政治製度的改革也是一件有意義的事情, 韋伯福斯作英國議員的時候,他用好自己的身份和資源,全力推動廢除奴隸貿易和奴隸製度幾十年。 上帝給每個基督徒有不同的資源,才幹,做的事情不同, 但都是為了救人靈魂, 完善地上的管理製度,沒有相互比較各人表現的必要。
各人隻要看,我是否走在真理的路上,還有無可以更好地利用我自己的地方。 我如何總結我的經驗,能給別人引路,鼓勵, 帶來更多的信心, 以至得救,得永生。 批評的時候,也要盡量懷著對無知者的憐憫心,以愛心說誠實話。 這是我對於聖經要求的一些理解, 知道這個標準很高,很不容易, 我自己也還遠未做到,隻是和謝兄討論, 共勉。
謝謝分享你的思考, 問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