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曆史 總結教訓
(2009-03-13 10:39:09)
下一個
讚成博主的跟帖裏說的:
“諸如印尼、日本、台灣等亞洲國家的民主就與西方不一樣,而中國特有的文化和滄桑的曆史,使其更具特殊性。但無論怎麽特殊,不變的就是監督製衡、追求法治、人權和平等。”
中國的改革為什麽非得和西方怎麽看我參合在一塊兒。中國人隻需要知道我們需要“監督製衡、追求法治、人權和平等”。 隻需要承認在這些方麵我們確實還有缺失,這就是需要繼續改革的原因。
如果我們在討論自己國家事務時總是顧左右而言他, 先看別人,別國怎樣對我, 那是缺乏自信, 也是推卸責任的表現, 不是麽。
回複albert88的評論:
把改革的要求僅僅看成爭權的要求實在狹隘。 學生並沒有要求掌權, 政府有何心虛,為什麽不能把學生們具體的建議拿來認真的討論,真理難道經不起討論嗎, 如果學生建議得對, 照著建議做了說明共產黨真的為人民服務, 如果建議的不在理上,自然黨也有的理由不予采納。
一個政黨不能做到這些, 還天天宣揚為人民服務, 人民如何能相信, 不是自欺欺人麽。
外國確實有介入, 那是因為黨宣布學生運動是動亂, 學生麵臨進監獄的危險,才有外國勢力保護學生。因為在這些國家人民遊行示威反對政府都是公民的合法權利, 不僅僅是憲法上的漂亮文字。 為這個受迫害才是不正義的。
為遭到政治迫害者提供政治避難,是國際上通行做法, 並不意味著人家是要推翻你中國的政府。
別國不讚成中國政府壓製公民的言論自由和政治權利, 對中國人民難道沒有好處嗎, 為什麽呢。
還是要理智分析問題才是。沒有必要把自己看成永遠偉大正確, 把別人任何行為都看成心懷鬼胎,這種認識自己認識別人的邏輯是否太幼稚了。
回複大江川的評論:
如何應付老百姓的批評,黨早說過: 有則改之, 無則加勉。
中國政府, 人大如果總是被供養起來, 當成溫室花朵, 何時能成熟,將來如何就有能力以理服人或者依法服人? 在此之前政府濫用權力的事情就都應該以一句中國需要時間而逃避責任麽?
真有違法搗亂者, 那麽大的國家司法機關依法按正當程序處理,於法有據,於情有理, 有何畏懼?
真是政府的錯兒,政府就應該承認錯誤,或者法院就應該主持公道判政府錯, 要依法改正。 不然人心何時能服?
照你的主意, 百姓都該自覺把政府當成神,不要提議見, 這樣政府就能進步了, 中國就能發展了?
我從你的主意裏既沒看到能使中國進步的辦法,也沒看到你對老百姓的得失有任何在意。
我們討論的目的是要使中國更文明,進步。不是為了給政府的錯誤找理由。
按照你的思路, 文革是老毛搞的,是黨發動的。 錯了,百姓也不該批評,人死就死了,事錯就錯了, 大家都不要埋怨就好, 以免影響中國的形象和穩定發展。
但是, 連共產黨裏都還有很多有良心的人士,他們認為, 黨要是不承擔這個責任, 認這個錯,良心上就永遠對不起那些被冤枉整死的人。 由於他們的努力, 黨認了文革的錯, 老百姓心胸是寬容的,認了錯了, 就不死究著黨不放,並沒有人造反。
所以, 我覺得你把百姓的境界想得太低了,把黨和政府看的太神聖不可觸碰了,你所預測的將來可能發生的情形根本就沒有事實根據。
另外,為了穩定就就可以殺人的理由已經被曆史否定。公園四五百年前,蘇格拉底就因為蠱惑民心腐蝕青年的罪名被殺,但他的名聲一直流傳,證明著殺人的錯誤。 西方國家後來從中汲取了曆史的教訓, 中國人應該幫著自己的政府避免前人犯過的錯誤才是聰明。
大江川的評論:
老萬當初提出的方案,正是化解這僵局的唯一方法:兩邊都各退一步,學生撤回去,人大常委會使用憲法賦予他們的權利審查國務院的戒嚴令並overrule之(請法律專家們別忘記,憲法規定人大是中國最高權力機關,完全有這麽做的權利)。如此則既使朝廷免去了學運壓力,又從根本上消除了學領們的擔憂,使學運能以雙方妥協的方式和平結束。
回複以上文字:
人大們討論再打起來,咋辦?
請太空人,聯合國來收場?
能不天下大亂?
就是好心,也不是好主意。
回複大江川的評論:
人大可以成立憲法審查委員會,意見不同時,按一定的投票規則決定。這樣做出的決定, 每個委員會委員要對自己的投票負曆史責任。
或者成立憲法法院, 憲法法院的幾位法官意見不同, 也是投票並陳明理由自己為什麽支持為什麽反對一項決定。
不管哪項製度,決定是公開的, 決定一出,既有法律效力, 政府和公民都得執行。 而委員或法官個人則為自己依照法律和良心所作的決定在曆史上任後人評判。
中國也能作到這些,好處是,免得一件事過去二十年都在人心中懸而未決。也免得發生大事時沒有人認真為這個國家承擔曆史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