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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台叛逃女軍官:部隊要求其應酬陪酒被摸來摸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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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叛逃女軍官:部隊要求其應酬陪酒被摸來摸去

2014年02月16日 09:37  中國新聞網  我有話說(2,051人參與)
 
葉玫潛逃案14日起訴,移審台中地院,法官以無悔意及有逃亡之虞裁定羈押(資料圖) 葉玫潛逃案14日起訴,移審台中地院,法官以無悔意及有逃亡之虞裁定羈押(資料圖)

  中新網2月15日電 據台灣《中國時報》報道,潛逃英國的台灣“軍情局”中尉特種情報調查官葉玫,上月遞解回台灣後,台中地檢署14日依違反“陸海空軍刑法”的逃亡罪將她起訴,隨即移審台中地院,合議庭認為她有逃亡之虞,裁定收押。她的律師表示將提抗告。

  葉玫聽到收押後情緒激動,泣訴在部隊被要求應酬陪酒、被摸來摸去、送禮,這與她所認知的軍人職業本質不一樣,她很怕變成特種情報人員的陪睡人員,屢次向局裏反映都沒回應,反而被長期監聽、跟蹤,法官沒有嚐試了解她的心聲。

  憂心變成陪睡人員

  檢方起訴指出,葉玫在2009年進入“軍情局”軍事情報學校誌願役預官班就讀,2011年3月派駐台中站,擔任中尉特種情報調查官,因不適應軍旅生活,2012年6月間佯稱與親友到泰國旅遊,卻潛逃英國,被軍檢通緝,注銷證件,她向英國申請政治庇護未果,上月被遞解回台灣。

  4次反映卻被監聽

  審判長陳春長問她為何不回台灣?不回部隊報到?“你是現役軍人,可以這樣嗎?”

  葉玫回稱,當初她曾4次跟“軍情局”、防務部門反映與求助,在得不到任何幫助下,才做出這個決定。請法官給她一次機會,她在羈押期間已有深切省思。

  律師郭德田表示,軍官條例中規定,隻要考績丙等或記兩大過就可退伍,她有申請退伍,人事單位卻不做出決定。

  合議庭休庭3分鍾後,審判長以葉玫有逃亡之虞,裁定羈押。此時,葉玫情緒激動起來,反問法官“我回來就是因為要認錯,護照也被注銷了,我怎麽逃?”

  但陳春長反駁,你這麽大了,不是小朋友,有事要自己解決,不能因為有困難就逃避。

  眼看合議庭心意已定,葉玫更進一步控訴,她的工作需要為長官陪酒、為教授倒酒,身上被摸來摸去,還要去送禮,她跟局裏反映後,反而長期被監聽、跟蹤,她沒有投訴管道,長官還說“我要升上校,你不要阻我的路”,那她的路呢?她不想成為棋子,不能為了長官升遷而犧牲她。

  談陋規審判長留伏筆

  陳春長則表示,部隊的事,大家心知肚明,這些他不便回答,但一定要逃到境外嗎?一定要到英國申請政治庇護嗎?何況妳不是一般的阿兵哥,是軍官,尤其是“軍情局”的軍官,如果不服裁定,可在5天內提抗告。

  葉母原以為女兒會交保,帶了50萬元新台幣與1雙新拖鞋,準備迎接女兒回家過元宵節,聽到收押後忍不住掉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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