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在美國受歧視、受排擠、受欺淩、甚至被作為犯罪的目標,既有曆史的因素,文化的因素,又有現實的和自身的因素。作為要長期生活在美國的華人,我們必須要了解這個社會現實,並采取積極地采取行動。否則我們是很難改變這個被歧視、被侮辱的命運的。
每當美國有嚴重的辱華事件發生時,我們都能看到大家義憤填膺、同仇敵愾的戰鬥精神。這次也不例外。事後,大家也積極反思,為什麽這種事會一再發生?於是,成立組織、走法律抗爭的道路等想法自然產生。在過去的這些年中,我曾參與了大大小小很多次的抗議種族歧視和其他方麵的活動。從1998年抗議印尼排華,到1999抗議美國轟炸中國大使館,以及後來的其他活動。根據我自己在美國生活的十幾年時間,談一點我自己的觀察和體會,以期拋磚引玉,希望讓更多的有誌之士參與進來,哪怕僅僅是在想法層麵。
1)關於華人受歧視的曆史因素
美國自1882年通過了全世界第一個種族清洗、種族歧視的法律《排華法案》,自此以後,華人開始在美國受到製度上、係統性的歧視和迫害。其起因是當時美國的經濟處於危機之中,華人鐵路勞工可以接受比愛爾蘭人可以接受低得多的薪水。作為當時白人底層的愛爾蘭人,發起了排除華人的政治運動,直至《排華法案》的出台和實施。自此以後,華人在美國就開始了被歧視、被排擠、被欺淩的命運,直至1940年代,因為二戰期間與美國結盟,美國政府才徹底廢除這一法案。華人不得與白人結婚的法律,直至1960年代末期才在很多州被徹底放棄。
2)關於華人受歧視的政治因素
華人受歧視的政治因素是無論是清朝、民國、還是現在,中國都有著與美國完全不同甚至完全對立的政治製度,這一點無需多說。
3)關於華人受歧視的文化因素
華人受歧視的文化因素在於中華文明與西方文明的巨大差異。中國文化是以集體利益至上、崇尚和諧、壓抑個性、中庸溫和為特點。西方文明是以個人利益至上、崇尚暴力、強調公平正義為特點。這兩種文化有著本質上的對立性。
4)關於華人受歧視的自身因素
華人受歧視的自身因素則包括“缺乏主動精神”或“奴性太重”,“對內窩裏鬥、對外不團結”,“事不關己、高高掛起”,“過於看重眼前利益”,“缺乏戰鬥精神”,“過分依賴名人力量”等。
當然,還有其他方麵的原因,大家可以補充。但是,說這些話的目的,不是要貶低我們
自己,而是要我們對自己有個清醒的認識。在此基礎上,我們需要考慮如何才能避免走
以前的彎路。
舉例來說,80-20促進會就是在1998年抗議印尼排華活動之後成立的,目標就是借鑒猶太人當初Block Vote的方式,來爭取亞裔在美國政壇上的人數與地位。他們在捐款很少的情況下,還是做了很多有意義的工作。比如要求總統候選人在獲勝的情況下,承諾任命亞裔官員,他們才呼籲亞裔選民投票。但這個機構的長期存在還是很艱難的,因為華裔很少人願意捐款做這類公益的事情。這樣的機構就會無法生存或發展下去。
通過這個例子,我們可以看到在美華裔麵臨的問題是:
辱華事件發生> 群情激昂、遊行抗議> 反思、捐款、成立組織> 組織不作為、或捐款減少> 組織無法生存或發展 > 辱華事件繼續發生
所以我的看法是,要想徹底改變這一命運,我們必須改變我們的思維或行動方式,持之
以恒,才能達到目的。我的看法是:
一、我們自身需要改變的地方:
1)從我做起。不要考慮你周圍的朋友、鄰居、同學的想法,就考慮你自己。你覺得冒犯了嗎?如果是,就行動。
2)勇於奉獻。無論是時間、金錢,還是精力,需要更多的人參與。不要急功近利,要看長遠。
3)要有擔當。不要老想著要名人、政客帶頭,隻有你自己才是真正關心你的人。做一切你能做的事情。
4)無條件支持。凡遇到事關華人(或其他亞裔)受到歧視的情況,大家要無條件支持、站隊。不要管是什麽政治背景或觀點、來源地、宗教信仰等。
5)平等並善待每一個華裔,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人。華人有很普遍的等級觀念,需要徹底拋棄。
6)多些公益心,少一點自私自利的想法。
二、華裔群體需要改變的地方:
1)遵循遊戲規則。先遊行抗議,再經濟抵製(如果是公司),或選票抵製(如果是政客),在法院對決。
2)成立全國性的協作組織,多貢獻自己的時間,多捐款,多支持。
3)草根抗議與專業鬥爭相結合,雇傭專業的服務人員和機構,如律師、Campaign服務公司。
4)把反歧視與華裔的政治利益、經濟職業發展、社區和諧緊密地結合起來。比如海外華人互助會就是一個很好的華人互助的例子。我們還需要更多的人來組織不同方麵的組織,如職業發展組織,來對抗在IT業受到的排擠。
凡有興趣參與者,可以留言討論,一起為我們在美國的華裔華人的未來發展與崛起作出你自己的努力。再說一遍,是你自己的努力,不要指望美國政府、中國政府、或任何其他的華裔名人,政客!!
從長遠子孫後代利益考慮,我們還是需要增加人口.人口多不僅投票多,我們的市場大,大公司才會注意到我們的利益,才會討好我們.華人1%的人口,公司不會在乎我們的市場,政客不會在乎我們的投票.
每家多要幾個孩子,是保障我們子孫後代利益的根本.美國華人家庭至少需要3-4個孩子.1-2個太少.以色列猶太人家庭都是4-5個孩子,以增加他們的力量.
堅決要那孫子辭職!!
看問題不要太偏見, 你沒投票就別以為他人不投票, 華人多的地方就有議員,警察,消防員。 一般移民難對上這些職位,更適合下一代。 路是還很長,正因為這樣我們更要努力。
華人有人人去投票嗎?至少要大多數人入籍,積極投票,別人才會看重你的地位,不敢輕易得罪。
華人有為自己族裔拚死抗爭嗎?你認為我們活得有骨氣嗎?
我們有在各個領域都有明星嗎?
我們有很多人從政,當這個國家的公務員,當警察,當消防員嗎?
Long way to go. Go! Go! Go!
要自己有主人翁態度,不要有客居心態
)這個事情上我覺得有些文章和說法太偏激,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