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密”壞,到底壞在什麽地方?
(2009-05-07 16: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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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 丁一夫
最近,由於聶紺弩刑事檔案解密曝光,“告密”行為引起了議論紛紛。隨著一些曆史資料的解密,也隨著越來越多的老人在晚年打破顧忌,開始說出幾十年前發生的事情,可以預料將會有更多更震撼的事情披露出來。沒有經曆過那個時代的年輕一代,會對那些不近情理的告密行為感覺難以相信,而經曆過那個時代的人,又會覺得這種行為太普遍,並非不可理解。至今為止,人們的議論多集中在道德和文化層麵上。雖然也有在製度層麵上對告密現象的考察,卻還沒有回答:“告密”行為壞,那麽到底壞在什麽地方呢?
美國最著名的“告密”事件
在文化層麵上看,很多人都注意到了西方文化中對“告密” 行為的鄙夷和譴責,東方文化中對“大義滅親”的推崇和讚美。這樣的文化差異是有的。法律不可能完全不顧人們的道德觀念,所以美國的刑事法律中,夫妻之間可以豁免出庭作證義務。但是,“大義滅親”並不是一定不好,西方文化中也並非沒有“大義滅親”的事情,並不一定鄙夷和譴責“大義滅親”。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著名的“校園炸彈手”。
“校園炸彈手”叫泰德.卡欽斯基,是一個非常聰明卻異常反社會的人。他是名校畢業的數學家,25歲就在著名的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任教。可是他又有著自己執著的反對現代社會的思想,為此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於是隱居於山林中,時不時地向大學教授等社會名人郵寄包裹,裏麵是他自己設計安裝的炸彈。在1978年到1995年期間,他寄出16個炸彈包裹,導致三人被殺,23人受傷致殘。美國聯邦調查局出動大量人力物力,卻一點不摸門,絲毫找不到他的蹤跡。結果是全美校園人心惶惶長達18年,不知道恐怖分子什麽時候會對誰下手。
炸彈手卡欽斯基在1995年向紐約時報寄去了他的宣言《工業社會及其前途》,要求刊登,並且威脅說,如果不登,他就將再寄出一批炸彈。為了避免更多人受到傷害,紐約時報等報紙被迫打破規則,全文刊登了炸彈手的宣言。宣言發表後,聯邦調查局收到了雪片般的大量舉報電話,但是沒有一件是真正有價值的線索。卡欽斯基的弟弟戴維.卡欽斯基已經和他十年沒有來往,卻隱約覺得宣言的語言風格和卡欽斯基十年前的家信相似。他聘請專家對宣言和家信進行語言分析,最終得出自己的哥哥可能是校園炸彈手的結論。
他去找他們的母親,全盤托出自己的分析和結論。母親一開始不願相信,但是在戴維的證明下,隻能麵對痛苦的事實。最後她對小兒子說了這樣一句話:“必須阻止他再這樣做。”於是,戴維向聯邦調查局舉報,很快在森林裏逮捕了深居簡出的炸彈手。校園炸彈手在認罪後,被判終身監禁。
這是典型的“大義滅親”,戴維做的正是“告密”。可是,沒有人會鄙夷這樣的告密,沒有人會譴責戴維和他的母親。這是為什麽呢?
社會正義和個人親情
校園炸彈手卡欽斯基落網後,人們鬆了一口氣的同時,也很關切戴維。奇怪的是,戴維一直拒絕接受媒體采訪。他將從聯邦調查局得來的巨額懸賞全部捐出幫助受害者家屬,分文不留。在後來唯一一次媒體采訪中,戴維坦言,他一直處於對兄長的內疚之中。他在案件的司法處理過程中,介入檢察官和被告之間的認罪協議,直到檢察官同意不訴求死刑。他說,想到自己的“告密”可能會導致和自己一起長大的哥哥被處死,就憶起了兒時的手足之情。這個念頭折磨著他。他並不覺得驕傲,不願意公眾再注意他。對於他來說,“告密”隻是在社會正義和個人親情的兩難困境麵前,他不得不作出的一個痛苦決定。
不難理解,就告密者來說,有兩類動機,一類是為了追逐個人的私利,直接間接地為了金錢,升官,或者出於仇恨,妒嫉,還有一類是出於自己內心的價值標準和是非觀念,認為“告密”是符合社會正義的,是在抑惡揚善,是正義和邪惡搏鬥,是正確和錯誤在較量,而自己的“告密”,是自己站在正義和正確一邊。在現實中,更多的很可能是第三類,那就是出於這兩種動機的混合。私下,或者潛意識裏,是第一類動機在促動告密;表麵上,或者表達的時候,是第二類動機上了台麵。
戴維.卡欽斯基卻使得我們理解,為了“大義”而“滅親”,並不能解脫正義和親情之間的兩難困境,任何選擇都是痛苦的。所以,戴維不要社會獎勵他,不要公眾表揚他。他自己一直在責備自己,因為是他親手把自己的哥哥送進了終身監禁的牢房,如果不是他出來舉報,聯邦調查局恐怕一時半會是抓不住校園炸彈手的。
在我們最近成為討論熱點的“告密”事件中,人們十分感興趣的是告密者的動機,因為我們集中在對告密的道德評判上。這個人告密是為了什麽,是主動的還是被迫的,是積極的還是消極應付的,成為人們最感興趣甚至是唯一感興趣的事實。可是事實上,未來會越來越多暴露的“告密”事件將證明,動機往往是複雜而飄忽不定的,不僅外人難以證明,甚至自己本人也說不清楚。用彼時彼刻的動機,是無法評判“告密”行為之正當性的。
既然我們都會承認,像戴維這樣痛苦的滅親告密是正當的,那麽,聶紺弩檔案所暴露的這一類“告密”,又壞在什麽地方呢?
“告密”壞在對個人思想的刺探
將聶紺弩檔案揭露的告密,和戴維對炸彈手的告密比較,區別在於,戴維舉報和阻止的,是對社會和他人有巨大威脅的“行動”,是一種“犯罪行為”,而聶紺弩檔案揭露的告密,是舉報一個個人腦子裏的思想,是這個公民在自己家裏,在朋友親人間和平地表達的思想。這是兩者真正本質性的區別。告密行為之壞,就壞在它是對個人思想的刺探。這種刺探,其前提和後果都是,世界上的思想分成好的和壞的,正確的和錯誤的;隻有好的,正確的思想可以正大光明地待在人的腦子裏,可以表達出來;而壞的,錯誤的思想,則隻能偷偷摸摸地待在人的腦子裏,是不可以說出來的;腦子裏有這樣的思想,說出這樣的思想,就理所當然地要承擔後果,要受到懲罰。人的思想有好壞,壞的思想是要入罪的,這就是當年這類“告密”行為的依據,這才是“告密”行為的要害。
如今,我不知道還有多少人仍然持有將人類的思想和精神黑白兩分的觀點,但是當年這種觀點卻是我們社會流行的主流觀點。當年,從執政黨和知識分子開始,社會上流行的觀點就是,人的喜怒哀樂,愛恨情仇,都有根源,“各種思想無不打上階級的烙印”。否認這種並不符合人類現實的觀點,本身就是錯誤的思想,是鬥和批的對象。我們整個國家有幾代人從小就接受了這種觀點的教育。既然有些思想是壞的,邪惡的,是革命的對象,那麽對這種思想的刺探,舉報和入罪懲罰,就是理所當然的事情。於是,最卑劣的“告密”也有了“大義”的色彩。
現在,在改革開放幾十年以後,我們終於知道,人的思想和精神世界是極其多元,極其豐富,極其深刻的,遠遠不是黑白兩種色彩可以用來劃分。億萬人群頭腦裏的思想,如同汪洋大海一樣,遠遠不是“真理”和“謬誤”兩種標簽可以區別。如果人都像當年樣板戲裏的英雄人物一樣隻有正確思想沒有七情六欲,人類就不會繁衍了。事實上,沒有誰有這種能力和資格,來評判他人思想的好壞高下。如果社會賦予某些人評判思想好壞的權力,那麽這種權力總有一天難免會被濫用,一旦濫用就是一場災難。這是曆史上的“告密”事件應該給予我們的教訓。
法律隻能用來規範人們的行為,隻能懲罰犯罪行為,不能用來評判人們的思想,不能用來懲罰所謂的“錯誤思想”。一切以思想入罪的法律都是不正當的。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劉易斯.鮑威爾1974年在一個裏程碑案件中明確指出,在憲法的思想言論自由原則下,“沒有所謂錯誤思想這樣的東西”。一切思想,不論你是不是認同,不論政府是不是鼓勵,都受法律的保護。這一原則,是中國人在二十一世紀應該向西方文明學習的最重要的製度性原則。隻有當法律尊重人類的思想,包括所謂“不好的思想”的時候,隻要不付諸行動、任何思想都有存在的正當權利、不受政府和法律懲罰的時候,才可能杜絕告密者和告密行為。隻要政府和社會還在對思想分好壞,隻要法律還能被濫用來懲罰思想和表達思想,我們和我們的子孫後代中,就還會有源源不斷的告密者。ddhw.cn
附:聶紺弩與告密者
1967年聶紺弩因人告密而被判無期徒刑,入獄十年,後頂替特赦“國民黨戰犯”名額出獄。但他始終沒有對告密者進行追究,其原因何在?
但他對“告密”是敏感的。在《往事並不如煙》一書中章詒和寫道,她有天去看望聶紺弩,談及她的監獄生活:
聶紺弩笑問:“你告過密嗎?”
“我告過,而且後果嚴重。”
“什麽後果?”
“把人給斃了。”
接著章詒和敘說了她如何受命記錄一個叫張家鳳“被一個首長搞了以後,甩了,從此對共產黨懷恨在心”的女犯人惡毒攻擊毛澤東的言語,從而導致她被槍斃的過程。章詒和接著說:
“聶伯伯,你知道嗎?從抓我的那一刻起,我一直認為自己無罪。但從槍斃張家鳳的那一天開始,我便覺得自己真的有罪了。”
“罪不在你,錯不在你。”聶紺弩語調平緩地說:“密告,自古有之,也算個職業了,是由國家機器派生出來的。國家越是專製,密告的數量就越多,質量也越高。人們通常隻是去譴責猶大,而放過了殘暴的總督。其實,不管猶大是否告密,總督遲早也會對耶穌下手。”
對於告密者,聶紺弩想得更深一些。
在胡風事件中,舒蕪因提供胡風給他的信件使勢態迅速轉向而成為人們眼中的“猶大”不被人原諒。但是,舒蕪卻是聶紺弩的朋友。聶紺弩當年認為舒蕪這樣做是為了泄私憤,這樣做不對,但是對後來對胡風事件上升到反革命集團的高度,這是誰也沒有想到的。 1982年,聶紺弩還有詩贈舒蕪:“錯從耶弟方猶大,何不討廷咒惡來。”他認為,人們把舒蕪比作胡風的門徒是不對的,奇怪人們恨猶大而不恨送人上十字架的總督?他說:猶大的故事是編造的,這樣使人轉移目標。正如他係獄十年,源於某人告密,而他出獄後從不去追查告密者。
這就是聶紺弩對待曆史“抓大放小”的態度,也是他對人性的弱點的徹悟和寬容吧。但這還是停留在理性認識的層麵,不足以描述聶紺弩對自己被告密而入獄的內心感受。他真的那麽超然?他當然知道,告密者一定是親近的人,還是有學問的親近者,否則,告密也告不到點子上。而他著意回避深究,是不是他的理性說服了自己不再去揭這個內心深深的傷疤?作為智者,他把自己交給了曆史,交給了未來。
在聶紺弩去世後22年的今天,寓真成為這個曆史之謎的揭幕者。
曾任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的寓真,是聶紺弩的“粉絲”,因工作之便,能夠查閱聶紺弩的刑事檔案。他在《關於聶紺弩的三首打油詩》(《山西文學》 2006年第1期)曾引用了從聶的檔案中發現的三首詩,一首是寫給丁聰的,另外兩首是寫給黃苗子的:
丁玲未返雪峰窮,半壁街人亦老翁。 不老不窮京裏住,諸般優越隻黃忠。
周末京華袋自攜,大街隨意吃東西。 忽思揚邵田陽夏,能享一餐烤筍雞。
同苗子晚餐,即就其語成二絕,贈之,並希哂政。
半壁街人未定草。
寓真注釋道:“第一句是懷念丁玲之下放,雪峰之窘困,第二句是指紺弩自己的衰老,第三、第四句是說苗子年壯身康、悠悠自得。苗子出生於1913年,當時還不到50歲,比紺弩整整小10歲。從個性上說,苗子開朗樂觀,有‘笑麵佛’之稱,不像紺弩那麽桀驁不馴,尤其‘反右’以後比較識時務,較早摘了帽子,文化部一位領導誇獎苗子說‘你這幾年改造成績不錯呀’的話,未必全是客套。那時苗子工作在美術出版社,同夫人鬱風住在芳嘉園,日子比較安穩,生活上也沒有什麽困難。由於這種情況,苗子在飯桌上大概會不自覺地流露出一種優越感。‘不窮不老京裏住,諸般優越隻黃忠’,這正是當時紺弩眼中的苗子,雖似調笑口吻,感觸卻在其中。”他還指出,這兩首絕句中,前一首,被司法機關定性為“為右派分子鳴冤叫屈的反動詩”。
寓真在《聶紺弩為何焚詩》(《文學自由談》2007年第1期)一文,說:“聶紺弩的詩稿得以遺存,是非常僥幸的。在1965年初,他有過一次焚詩的舉動,把他的詩稿都燒掉了。遺留到現在的詩稿,大多是他燒詩前就寄送給了朋友的,所以才有幸保存下來。”“1965年2月某日,聶對某某人說:‘我的詩燒了。……聖人之跡息而詩亡,詩亡而後春秋作,但是,我燒了詩,詩亡了,我也不作春秋。餘生不是從此沒有可消遣的,一天可以用酒醉他一場。我們‘人賤’,不是受歡迎的人物,就沒有權利做詩。’某某當即表示: 詩燒了可惜,希望他起碼把那幾首關於《水滸》和《紅樓夢》的詩留下來,這種無傷大雅的作品抄下來沒問題。聶說:‘你真要,我可以抄給你,我還記得。不過,水滸紅樓的詩,人家要挑起來也成問題。拿那首寫林衝的詩來說,人家問你‘英雄臉刻黃金印,一笑身輕白虎堂’是什麽意思?‘臉刻黃金印’不是指戴右派帽子嗎,你怎麽答複?再問你‘白虎堂’指的是什麽,你怎麽辦?所以要有問題都有問題。”
人們不禁要問,聶紺弩寫給黃苗子個人的詩,怎麽會進了聶的刑事檔案呢?
今年《中國作家》(紀實文學卷)第2期,寓真發表了《聶紺弩刑事檔案》,立即震撼了文壇!文中指出,當年告密者中就有黃苗子,黃還對聶詩還作過詳解,也因此就坐實了聶紺弩的所謂“現行反革命”的罪行。
黃苗子的老朋友廖冰兄,自從黃苗子被打成右派以後,一直為他鳴不平。他常對人說,苗子當年是國民黨財政部的要員,“吃國民黨的飯,辦共產黨的事”,但共產黨對不起黃苗子,晚年想在北京換一處大一點的房子,還要給全國政協李主席抄詩,有朋友看過那本厚厚的冊頁,黃苗子“從頭抄到尾”。
對早年黃苗子的“反水”行為,出於對朋友的信任和革命事業的“正義性”,廖冰兄隻讀出了其中正麵的意義,卻不曾想到“反水”也是一把雙刃劍。腳踏兩隻船的結果,隻能是自己不幸落水。
黃苗子給楊憲益詩集《銀翹集》(福建教育出版社,2007年)所作的序《讀楊詩》中寫道:“但我之為人,一向狡猾狡猾的,我用的是‘拋磚引玉’之法,目的是把憲益的佳作引將出來。我自己也搞不清這算是‘陽謀’還是‘陰謀’,但憲益在那個時期,確實詩興頗濃,寫了不少好句。”“一向” 雲雲,現在好像能落到實處了。如果把“憲益”換成“紺弩”,你還覺得這是幽默嗎?
聶紺弩當年寫下“不老不窮京裏住,諸般優越隻黃忠”時,心裏有沒有閃過一絲懷疑黃苗子的念頭?這個“隻”字大可玩味。如果沒有寓真揭示,我們隻能信其無(甚至根本也不可能這樣聯想);而今天,我們麵對事實,又不得不寧信其有了。聶紺弩是何等智慧的人,他隻是沒有去揭破罷了。
寓真終於把這個謎底揭開,但我們不知道是不是應該感謝他。對於長眠於地下的聶紺弩,時間終於給出一個交代。但對於許多活著人而言,這篇文章又具有太強的殺傷力。把黃苗子當作知心朋友的人中,許許多多當屬中國最優秀的知識分子。讓這些多已是七老八十,風燭殘年的老人麵對這個事實,是不是太殘酷了些?而令我首先想到的九十五歲的楊憲益先生和七十六歲的邵燕祥先生,他們還和黃苗子一起出版過《三家詩》(廣東教育出版社,1996年),此時此刻,心裏該多堵得慌啊!ddh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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