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時代的腐敗
(2015-06-15 19:54:59)
下一個
“現在用幾盒香煙就可以把一個黨支部書記給賄賂了。如果把女兒嫁給一個幹部,那就要什麽有什麽。”
----------- 毛澤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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哭天:大躍進·苦日子重災區百縣典型調查
共和國主席的故鄉(3)
—— 湖南寧鄉縣大躍進.苦日子紀實
餘習廣 張亞平 胡正陽
3.4幹部特殊化
“苦日子”,相當程度是自上而下大刮“五風”的結果。但“苦日子”到來後,幹部們也驚慌失措,惶惶不安了。全社會都缺糧,有權力的幹部們,不少人大肆貪汙腐化、以權謀私,以保自己和家人不受災禍。凡是采訪當年因貪汙腐化、以權謀私而在整風整社、三反、社教運動中受處分者,他們幾乎是異口同聲:一是為了完成任務,搞好工作,二是保家保命。
就在民眾以野菜、樹皮填充饑腸之時,各級幹部普遍出現巧取豪奪,貪汙腐化,吃香喝辣,奢侈浮華。中共中央將這一社會現象稱為“幹部特殊化”。由於辦公共食堂,食堂又由幹部專權,幹部生活特殊化也源於食堂——幹部普遍開小灶。社員饑腸轆轆,餐餐餓肚子。幹部有權,誰願意挨餓呢,而且誰也不願家人去挨餓。因此,有職有權,就多吃多占。
“老鼠洞”和“夜老鼠”
寧鄉和湖南其它地方一樣,還流行著“老鼠洞”和“夜老鼠”這兩個“苦日子”專有名詞。“老鼠洞”,是指公共食堂,它已成為幹部特殊化的物資倉庫;“夜老鼠”,是指白天掛名與社員“同甘共苦”的幹部,晚上在食堂大吃大喝搞特殊餐。幹部吃“小灶”是最常見的現象。生產隊幹部一般在公共食堂大灶上多吃多占,而大隊和公社以上幹部,則專設“小灶”,酒肉不斷。
據縣委的處理材料,花明樓公社機關食堂,夥食分三等,有“書記飯、委員飯、一般幹部飯”。據1960年公社整風會議揭發算帳,公社8個常委,一年內光多吃肉就有765斤,人均96斤;吃大米白麵465斤,各種高級餅幹282斤。其中胡仁欽一人吃雞、魚、豬肉160多斤。這還不算他們借開會和檢查工作為名,長期在基層大吃大喝的物資。
1960年4月28日,8個常委一天吃4餐,光是夜餐就吃了狗肉、雞、豬肉、雞蛋、荔枝16斤。有一次,4個書記開會喝酒,喝醉了打架,衣服也扯得稀爛。
饑民聞訊,無可奈何地說:“書記吃飽了沒事幹,他們打打架,比拿社員打人開心取樂強多了。”
太平大隊1959年死牛5頭,殺了600多斤肉,幾個大隊幹部就吃去500多斤,其中總支書記王義吾一人吃幹牛肉70多斤。
幹部大吃大喝當時已成普遍現象。1960年6月7日,中共夏鐸鋪公社委員會、湖南省委三反試點複查工作組聯名向省委和縣委作出《關於夏鐸鋪公社開展三反整風運動的報告》。
《報告》說:夏鐸鋪公社的幹部,一個個養得紅光滿麵,精神十足。對全社210個大隊以上幹部的不完全統計,從1959年到1960年4月,共吃肉2062斤,魚2335斤,雞177斤,蛋401斤,油481斤,酒1784斤。而社員食堂斷糧停炊,也無人過問。最典型的是新風大隊9個幹部,1959年過端午節,一次連吃帶拿搞了150斤白麵的包子。1959年5月到60年4月,11個月內吃牛肉138斤,豬肉220斤,酒150斤,菜油176斤,魚210斤。
秘書黃振恒,用油炸麵食,吃皮不吃心;白糖泡酒,糖多酒少。他老婆來了請客吃糖,專門製作“愛愛糖”,還向公家報銷。
據縣委上報材料,該大隊幹部食堂的方針是:“以肉為綱,雞魚並舉,小菜帶頭,保證基本供應。”大隊9個幹部就有8種繩子衣(毛衣——作者注),5隻手表。群眾反映說:“我們大隊的幹部實現了三化(手表化,繩子衣化,白糖、香煙、餅幹經常化)”。
總支副書記黃振祥,1960年4月用公款178元買收音機、留聲機各一部。大隊部敲鍾吃飯,與大機關一模一樣。幹部管吃飽吃好,從來不問社員食堂生活情況。大隊部半夜三更幹部吃夜宵,烹炸燴煎,搞得鍋子乒乒乓乓,火煎魚炒肉。可是生產上急需用的70000斤石灰,無錢買回;社員要借1元錢治病,也不批準。
到1960年4月底,公社檢查,該大隊社員吃糠咽菜,還有兩三個月,社員存糧每人也隻有10斤存糧了,總支書記不聞不問,致使春荒餓死人、浮腫病一發不可收拾。插秧人忙季節,關山生產隊饑荒病56個勞動力,總支書記黃福祥、副書記黃振祥還不知曉,幹部白天往外麵轉一個圈,又回大隊部吃飯,晚上坐在辦公室聽收音機、開夜餐。嚴重影響群眾生產情緒,他們說:“我們天天忙出工,幹部光吃不勞動,具體問題不解決,搞起生產冒得勁。”
1960年整風整社運動中,縣委副書記何長友在報告中這樣形容:“去冬今春滋長著的大擺筵席,殺雞請客,做壽,添置非生產性的消遣器材之風,在少數地區幾乎日日盛行。”當然,上述情況隻能是幹部的特權。
1959年12月的一個晚上,關子衝食堂司務室,燈光暗淡。隊長、隊會計和食堂會計正在辦公桌旁烤火,桌上放了幾本帳冊和算盤,炊事員正在廚房準備豐盛的夜餐。
不料,有人輕輕敲門,隊長開門一看,是大隊支書和大隊長,連忙招呼:“我們準備開個夜班,把食堂帳目請一下,出榜公布,搞個民主理財。好機會,領導來了,請領導指導。”
“好嘛,大家不謀而合,我們來的意思正是請你們搞個民主理財的樣板。你們的力量強,底子好,條件夠!”支書慢悠悠地說。隊長笑在眉頭,苦在心裏。吃私食不行了,隻好溜進廚房,輕聲對炊事員說:“加碼,再加3個人的,大隊領導也來了。”
突然,門又咚咚響起來,隊長小心打開門,頓時屋裏氣氛緊張起來,原來是縣委工作組副組長。開會時他講得最硬,不管任何人,誰搞特殊化就處分誰。他跨進門檻,看到屋裏的架勢,聞到噴香的菜味,不動聲色,一屁股在炭火旁坐下了。
隊長見勢心動,馬上匯報說晚上要清理帳目,並懇切要求:“報告組長,今晚恐怕要幹通宵,我們要炊事員搞了個夜餐,一要請組長原諒,二要請組長一起指導工作。”
組長說:“近來偷盜風嚴重,我是專門來檢查食堂‘三防’工作的。對財務嘛,我也略知一二,可以參謀參謀。今晚,你們的情況特殊,工作任務重,開個夜餐也可以,但以後不宜多搞,要注意影響。”
話音剛落,飯菜端上,大家放寬心,鬆開褲帶,圍攏炭火,熱乎乎地吃了起來。
整社工作隊的任務,就是下到社隊,整頓幹部作風。可是,1961年,縣委書記何長友在《關於開展農村整風社的報告》中,這樣描述當時工作隊的幹部說:“夏鐸鋪公社新風大隊工作隊長張其永,由於生活嚴重特殊,工作極不艱苦深入,在整社中繼續大吃大喝,吃魚吃肉吃蛋吃酒,侵占病人食堂,違犯糧食政策,超吃糧食,每餐吃10兩,群眾反映是一個特殊缽,嚴重脫離群眾,影響很壞。”
當時流傳著一首民謠,諷刺幹部吃喝風:“口裏冒得味,開個現場會;肚裏有點嘈,組織大檢查”。開會就是吃肉吃魚的場合。大檢查更是令幹部開心的事了。讓檢查者吃得嘴裏流油,心滿意足,那檢查的結果就好多了。
檢查評比,走一路,開一路葷,一家更比一家強。有的幹部自己想吃什麽就開什麽會。想吃肉,開“發展牲豬檢查會”;想吃酒席,就開個“紅旗食堂現場會”。
白馬橋淺水大隊食堂管理員在筆記本上作了一個記載,給我們留下了難得的曆史資料:1959年從5月13日至8月13日,在我食堂開過大小現場會7次,到會幹部多的31人,少的7人,共辦飯菜19桌。本子上還有這樣一段話:“我們的食堂辦得好是好,就是現場會多得不得了。辦上一桌菜,除了魚、肉開支不上算,至少也要吃掉我食堂80個人半個月的油鹽。此風不可長,要開也要開得少。”後來被人舉報,這位會計被撤職,送上鬥爭台。
社員一個月,吃糧不過10多斤,吃的是鹽水清湯,一個月生活總共不到8元錢;一桌酒席四五十元,相當一個社員半年夥食。淺水大隊食堂,3個月中幹部開會吃的夥食費,大約相當於100個社員1個多月夥食。
幹部貪汙腐化,已經成為社會性的普遍現象。
1960年6月25日,縣委第一書記李學良在《我對“三反”運動中所揭發的問題的檢查》中說到:
“全縣大隊以上的6700個幹部中,貪汙的達964個,占到14.2%,共貪汙人民幣145000元。看來,這個數字還有多,不會少。夏鐸鋪公社326個大隊以上幹部中,有67個共貪汙金額6400元。其手段是虛假、浮領、造假憑證、收入帳盈餘不向上繳,騙取敲詐和勒索。該社六度庵大隊會計何維華,59年在購銷站貪汙人民幣125元。今年他動員一個老年社員出賣棺材投資為名,從中貪汙現金12元外,還運用私拆掛號信等辦法貪汙人民幣310元。社辦企業廠礦財經單位,同樣如此。據417個企業單位幹部統計:貪汙的78個,占所有單位總數的19%,有的貪汙現金,有的貪汙實物。夏鐸鋪公社醫師曾尚書貪汙怕補藥達28種,群眾反映他家是開藥房,不但末受批評,反而多次評為模範,得到了表揚。該社主任楊新莆(公社黨委委員)59年來貪汙人民幣500多元,光嚐新食品之味就貪汙60多元。個別公社黨委書記也有貪汙,手段不擇一切,有的貪汙黨費和團費,有的貪汙投資和救濟款。這說明資產階級向黨進攻是很猖狂的,官僚主義者給他們的方便是嚴重的。因此,貪汙現象不是收縮,而是發展,必須堅決反掉。
在浪費方麵:“去冬今春茲長著的大擺筵席,殺雞請客、做壽、添置非生產性的消遣器材之風,在少數地區幾乎時日盛行。黃材水庫添置錦旗,做彩色衣服,動用國家布票6萬多尺,一麵最大的錦旗,長達2太,寬即5尺,花去人民幣130多元。煤炭壩煤礦去年一次新建9間樓房,鹽堿垮了,二次重建6間又垮了,因質量不好,設計不周,總共浪費人民幣6萬多元。商業局肉食經理部去年轉運掉豬14次,共計144頭,總計損失人民幣2165元;夏鐸鋪公社新鳳大隊9個大隊幹部,動用公共積累購回收音機,留聲機各一部,鬧鍾9座,好比排場,借支現金購買手表5隻,繩子衣7件。大吃大喝方針稱為;“以肉為鋼,雞鴨並舉,小菜帶頭,保證供應”。道林公社總支書記黃明澤從大隊調去供銷社,私自接受送禮共達人民幣100多元。禮品之中,毛毯三床,熱水瓶六個,玻璃床一張,幹部還送給他一幅對聯:‘明星建政共強黨,澤放光輝為人民’。可見由於我們對幹部教育不夠,他們已受到資產階級剝削思想的影響,發展到了蛻化變質。”
夏鐸鋪公社1960年整風整社運動,全社揭發出1382個幹部貪汙54525元,挪用公款21117元,利用職權借支不還9855元,多吃多占19497元,合計 金額104994元,人均76元。
376個大隊幹部,貪汙挪用195人,計貪汙21132元,挪用7038元,借支4337元,合計41356元,人均210元。
講排場,擺闊氣,大興土木。幹部特殊化,還特殊在置民眾生死於不顧,利用特權,一心追求自身享受和淫樂。
寧鄉縣委整風和“三反”材料中上報說,花明樓公社黨委書記胡仁欽,平時經常說群眾路線,艱苦樸素,出門帶頂大爛鬥笠,搏得縣委領導人多次表揚,實際上是他故意把帽頂扯爛,以欺世盜名。
為了講排場,圖安樂享受,胡仁欽決定在花明樓公社大搞“十大建築”,雕龍刻鳳,大修“25裏豬場”、“萬人禮堂”、“綠化公路”、“水上涼亭”、“山上涼亭”、興建公社“辦公大樓”、開“花果山”、修“環山馬路”、“新居民點”和“躍進橋”等等。為此兩年多共拆民房2060間,占用民房15824間,平調各項實物和合248138元。搞得民不聊生,社員流離失所。
3.5 解剖雙鳧鋪
幹部“五風”造成極其惡劣的嚴重後果。
1961年元月,中共寧鄉縣工作隊和雙鳧鋪公社黨委向縣委上報《寧鄉雙鳧鋪公社整社前後各項數字匯總表》,比較全麵地反映出該社大躍進中民眾受害的程度。應該指出的是,該表中有關病人和死人的數字,是經公社黨委幾個負責人討論後大大壓縮的結果。
寧鄉雙鳧鋪公社整社前後數字匯總表
(一)糧食產量
全社總產量:1958年4340萬斤。 1959年4151萬斤。 1960年2008萬斤。
糧食單產 :1958年508斤。 1959年468斤。 1960年280斤。
(二) 購銷情況
征購糧: 1958年1666萬斤。 1959年1700萬斤。 1960年56.9萬斤。
統銷糧: 1958年189萬斤。 1959年374斤。 1960年291斤。
(三) 口糧水平:
1958年203斤。 1959年223斤。 1960年120斤。
(四) 紅薯生產
總產量: 1958年237萬斤。 1959年219萬斤。 1960年27萬斤。
單產: 1958年203斤。 1959年223斤。 1960年120斤。
(五) 牲豬情況
發展數: 1958年36125頭。 1959年32770頭。 1960年18081頭。
存欄數: 1958年18066頭。 1959年15377頭。 1960年10845頭。
完成派購: 1958年6087頭。 1959年4322頭。 1960年1903頭。
(六) 疾病治療: 全社上半年有病人5201人,現在還有2521人。
水腫病: 原有2334人,現有133人(新發16人,複發117人),正在集中治療45人。
婦科病: 原有2752人,現有2273人,正在集中治療417人。
幹瘦病: 61人。
水腫夾雜病: 54人。
全社治療力量:25個醫療點,74個醫務人員,26個巡回醫療組54個醫務人員。
(七) 違法亂紀:全社基層幹部4076人,打人的2200人,被打的4400人,被扣飯的3200人。
非正常死亡疾病:打死10人,打後致死的107人,打後自殺的76人,打成殘廢的92人,關心不夠病死283人,長期重病432人。
(八)領導班子: 公社6個黨委書記,爛掉3人;大隊24個總支書記,爛掉11人;大隊148個總支委員,爛掉77人。
(九) 思想發動程度:原有177個生產隊,通過紮根串聯發動的154個,占87%,通過會議發動或依靠原有班子的23個,占13%。
原有827個生產小隊,通過紮根串聯發動的702個,占85%;通過會議或依靠原有班子的124個,占15%。領導班子: 公社6個黨委書記,爛掉3人;大隊24個總支書記,爛掉11人;大隊148個總支委員,爛掉77人。
(十)作法檢查: 原有177個生產隊,通過紮根串聯發動的154個,占87%,通過會議發動或依靠原有班子的23個,占13%。
原有827個生產小隊,通過紮根串聯發動的702個,占85%;通過會議或依靠原有班子的124個,占15%。
(十一)串聯發動麵:全社應發動成年社員28480人,已串聯發動24003人,占84%,原有基層幹部4076人,串聯進來3079人,占75%;
原有黨員905人,串聯進來693人,占76%。
(十二)揭發幹部貪汙挪用:共揭發1382個幹部貪汙54525元,挪用21117元,利用職權借支9855元,混水摸魚多占多吃19497元,合計金額104994元,每人平均76元,其中光貪汙一筆,每人平均40元。
376個大隊幹部單獨統計,有貪汙挪用的195人,計貪汙21132元,挪用7038元,利用職權借支4337元,合計金額41356元,每人平均達210元,其中光貪汙一筆每人平均108元。
(十三)“共產風”破壞損失帳:
房屋:原有53106間,損壞16216間,占30.5%。
家俱:原有256544件,損壞丟失63429件,占24.7%。
家具:原有189090件,損壞85420件,占45.2%。
此外,死亡耕牛327頭,荒蕪土地6120畝,亂殺牲豬1161頭,亂殺雞鴨7507隻,亂砍樹木楠竹158萬根。
(十四)三年家具損失
船; 原有22隻,損失9隻,占40.9%。 扮桶:原有5722張,損失1812張,占31.7%
犁: 原有10142架,損失3872架,占38.1% 曬罩:原有19688床,損失133953張,占68%
耙: 原有5205架,損失1728架,占33.2% 籮筐:原有30583擔,損失15622擔,占50%
水車:原有3671架,損失1176架,占32% 鋤頭:原有28864把,損失10877擔,占37.7%
土車:原有5364張,損失2702張,占50.4% 耙頭:原有21723把,損失8165把,占37.6%
蒲滾:原有2323架,損失772架,占33.2% 其它:原有52709件,損失2427件,占46.1%
(十五)勞動力情況
1959年冬,全社出工人數31547人,在家搞農業生產的2695人,占9%。
1960年夏,全社出工人數31547人,在家搞農業生產的16569人,占53%。
1960年10月,全社出工人數30526人,在家搞農業生產的22661人,占74%。
整社以來,公社部門、單位下放勞力464人,占原有勞力823人的56%,大隊豬場、隊
(十六)處理平調現金兌付調查辦企業下放勞力1595人,占原有勞力4435
人的36%,使搞農業生產的嗇到24720人,占出口總數30526人的81%。
據122個生產隊統計,1056戶原有7272戶,占69%,得現金57242元,每戶平均7.9元。
三部分人7045戶,得錢的4847戶,占69%,得錢37102元,每戶平均706元。
兩個上中農2348戶,得錢的1700戶,占72%,得錢13769元,每戶平均8.1元。
地主富農700戶,得錢的1429戶,占61%,得錢2398元,每戶平均5.6元。
其它成分474戶,得錢的296戶,占62%,得錢1320元,每戶平均4.4元。
通過這份統計表,我們大致可以得出雙鳧鋪大躍進造成惡果的一些數字概念。
下麵讓我們更深入地看一看,寧鄉縣當年發生的駭人聽聞的事件吧。
3.6 花明樓事件
共和國主席劉少奇的故居,就在寧鄉縣花明樓公社炭子衝。公社化後,中共寧鄉縣委對花明樓公社非常重視,1959年初糾風整社暴露出花明樓公社幹部違法亂紀,強迫命令問題後,縣委決定由縣委副書記胡仁欽親自兼任公社黨委書記。
胡仁欽,寧鄉縣本鄉本土人。1961年反“五風”中,社員曾給他貼出這樣一張大字報:“工作起來象戲子,男盜女娼象*****,上級來了象孫子,看見下級象老子,對待社員象刀子,提起糧食象鬼子。”
劉少奇故鄉的父老鄉親們,落在這樣的幹部手裏,哪裏還有好日子?
1960年下半年整風整社運動,花明樓公社社員們開始逐漸膽子大起來,不斷向縣委、工作隊甚至向省委和中央反映花明樓公社人口大量死亡、患病、逃荒要飯,土地大量拋荒,幹部“五風”嚴重等情況。中共寧鄉縣委派出工作隊蹲點調查處理。因涉及劉少奇的故鄉,中共湖南省委和益陽地委十分重視,至1962年10月,省地委工作隊先後進駐花明樓公社的5個大隊,進行社會主義教育運動。經過調查取證,鑒於花明樓公社發生大量嚴重問題,故縣委將之定性為“花明樓事件”。
1961,中共寧鄉縣委奉益陽地委之令,專題作出《關於花明樓事件向地委的報告》。《報告》向曆史與後人這樣描述了當年發生的慘景——
“地委:
花明樓公社的問題,通過三整運動的全麵揭發,完全屬於壞人當道,加上天災,造成生產、生活水平大大降低的三類公社。現將問題的真實情況報告於下:
“1959年4月以前,該社‘共產風’雖然一再在刮,但幹部的作風仍是民主的,幹群關係也較密切,群眾的生活已逐步得到改善,各項工作也確在全縣範圍內起到了一定的影響作用。後來對於成績的認識過於誇大。尤其是1959年5月胡仁欽任公社黨委書記以來,‘共產風’不僅沒有得到製止,就是中央反對‘一平二調’的指示在那裏根本沒有貫徹執行。十月反右傾後,‘五風’更為嚴重。以胡仁欽為首的一群壞人(敵人),歪曲黨的政策,打擊、排擠三部分人,進行了一係列的破壞活動。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及精神麵貌遭受了嚴重的摧殘,問題是嚴重的。
“以殘害人命、吊打群眾為主的違法亂紀事件,是從1959年10月起,一直持續到1960年6月三反時才停止。全社作業組管理員以上的4779個幹部中,打人的有1409人,占29.4%,生產隊長以上的幹部打人的占30%以上,其打人的手段有30多種。被打的群眾4226人,三部分人2019人,47.7%,當場打死的10人,打後致死的61人,打後自殺和鬥爭、辯論後自殺的212人,打成殘廢的92人,打後受傷吃藥的384人。被非法捆綁的381人,被罰跪的1299人,停餐扣飯的6158人,被罰款的4萬多人。由於人民群眾在肉體上、精神上、政治上、經濟上遭到了壞人的摧殘,又加上天災,因此,帶來了嚴重的惡果。首先是生產、生活水平大大下降。糧食總產量由59年5357萬斤,畝產523斤,60年下降為2979萬斤,畝產308斤,減產44%。存欄牲豬58年年底為12106頭,到61年3月止隻有2564頭。全社可分的收入59年為727萬元,60年減到315萬元。每人平均可分配的純收入為27.4元,比59年減少收入58.8%。社員的口糧,58年每人平均510斤,59年402斤,60年減少到273斤,還有6573戶拿不回口糧(占總戶數的44.1%)。其次是死亡、疾病、外流的人增多,59年死亡的人912個,外流的931個,60年死亡的2089個,外流的936個。兩年來經常生病的1876人,占總人口的31%,整風整社開展後還有6000多病人,其中勞動力占到20%,還有外流後未歸的653人。再次是耕牛一年年減少,荒田荒土4000多畝。全社30個大隊,三類大隊20個,占66.6%,二類大隊8個,占26.6%,一類大隊2個,占6.6%;178個生產隊,三類隊87個,占48.8%,二類隊58個,占32.5%,一類隊33個,占18.5%。”
《報告》從五個方麵歸納了“花明樓事件”中胡仁欽的惡行罪狀:
第一、違法亂紀,打人死人。在1959年10月“反右傾”鬥爭中,胡仁欽還專門召開公社黨委會議,研究打人辦法,提出“打人要不見血,要象鬥爭程旭華一樣,用矮凳子揍,拿磚頭砸,要打的落實,又不現形。”果然,錢塘灣大隊的總支委員李德仁,在鬥爭貧農劉勝青時,一扁擔打出了腦漿,還說他過去不老實,又在死屍上加打幾扁擔。農場的總支書記黎廣雲,在鬥爭廖德生時,給廖灌屎,還逼著廖的兒子和愛人去灌。灌不進,就用火鉗撬開嘴巴灌,灌後20多天廖就死了。
“第二,打擊好人,排擠貧農。凡是那些主持正義,工作紮實,執行黨的政策,反對講假話,反對違法亂紀的好同誌,好黨員,就要遭到他們的所謂的‘右傾’、‘反黨’、反領導的罪名,給予無情的打擊和殘酷的鬥爭。如59年公社380多名黨員的反右傾鬥爭大會,42人被鬥,個個挨打,真正犯有程度不同的右傾錯誤的隻有7個,其餘的33個都被胡仁欽等帶上了‘反右傾’的罪名。如總支書記戴新民、王橋山,因報實了產量,說他們是‘右傾分子’,鬥爭時就扯頭發、揪耳朵、罰跪,直到逼著他們承認自己所編造的假數字後才止。59年胡仁欽要平調花鋼的機器,幹部黃菊初執行了地委的指示,不肯他調,胡惱恨在心,和杜少才、王定國等商議後,給黃帶上了‘反領導’的帽子,在反右傾鬥爭中三次鬥打,黃穿的一件襯衣打爛了還不罷休,直到打爛皮肉血染襯衣而止。59年、60年兩年胡仁欽在13戶的羅家塘食堂辦重點。60年11月鬥爭貧農龍運豐,由桌子上打倒在桌子下,拖上去又打,總結時還說:‘鬥得好,鬥誌強,這號家夥以後還要狠狠的鬥’。在該食堂兩年重點的結果,調換了作業組長17個,擠走貧農8戶,剩下兩條扁擔、三擔苑箕、五把鋤頭、八部蓑衣、四個鬥笠、兩擔籮筐。
“第三、十大建築搞得人財兩空。60年胡仁欽決定修‘二十裏豬場’,打電話給杜少才,杜提出還可以搞大點,修個25裏豬場域。胡誇張說:‘杜猛子有幹勁,我說搞豬場,他說搞豬城呀!’這一建築用去勞動日54000多個,拆民房1994間,占用水田和旱土3334畝,還有什麽‘水上涼亭’、‘山上涼亭’、‘萬人禮堂’、‘綠化公路’、興建公社‘辦公樓’、開‘花果山’、修‘環山馬路’、‘新居民點’和‘躍進橋’等等。兩年多來共拆民房20605間,占用15824間,合計平調各項實物為24811.38元,每人平均勞動日35個,平均人民幣42.3元。
“第五、弄虛作假,騙取榮譽。胡仁欽一貫是弄虛作假,耍兩麵派手法的偽君子。胡經常在縣委和一書記會上說:‘如何貫徹階級政策和堅持群眾路線’的長篇理論,上述事實證明是多方進行破壞。這次活動中揭發,頭上戴的大爛鬥笠,是胡故意把頂搞掉,弄成破爛的樣子,這足以說明了胡仁欽靈魂深處的剝削階級的醜惡本質。59年花明樓公社的產量本來畝產隻有521斤,卻虛報為1201斤。省委蘇秘書長來檢查,自己躲開不見麵,安排王定國晝夜召開電話會布置數字,王怕秘書聽見,先把窗戶關上,用報紙糊好,還不放心,又布置幹部到門邊放哨,還布置各部門取掉門牌,免得查問時失口而露馬腳,並布置下放勞動鍛煉的幹部陶茂華假裝農民,向秘書長匯報。由於他們貫用兩麵派手法,兩年來一直騙得‘紅旗公社’、‘一類公社’的稱號。”
縣委在匯報中檢討說,“花明樓的問題和縣委的官僚主義是分不開的。首先,對胡仁欽的本質,沒有看破,對胡仁欽的政治態度,沒有作進一步的考察了解,被假相所迷惑,並寄予了一定的信任,這說明我們的政治警覺不高,階級警惕麻痹。其次,過去也很少派人下去作深入的調查研究,沒有及時發現問題加以糾正。因此,1959年的‘千斤豐產公社’,曾信以為真的專門出過小冊子,介紹‘糧食翻一翻的經驗’。冬天的開荒運動本來隻有1440畝,胡仁欽捏造3.6萬畝,也在那裏開過現場會插‘紅旗’。群眾對於胡仁欽等一群壞人壞事的檢舉、控告,沒有及時派人下去檢查。”
對於縣委的指控,胡仁欽是滿口認帳,檢討不迭,自責自罵,痛哭流涕。
對花明樓事件,省委和地委都先後給予指示,劉少奇回寧鄉後,又要求縣委要安排好生產,解決生活困難。縣委也先後采取了一些相應措施,並給予一些違法亂紀的幹部相應處分。1961年5月,縣委第一書記李學良也調離寧鄉。
然而,被定性為“私人當道,階級敵人篡權”的胡仁欽,卻出人意外的保了下來,在寧鄉縣委書記職務上,一直留任1964年7月,而在其它地方,一些象胡仁欽這樣定性的“階級敵人”、“壞分子”的幹部,其中不少人被開除黨籍或職務,逮捕、判刑,直至槍斃。
四 在饑餓和死亡的檔案裏
在寧鄉縣,我走訪了大量的當事者;在寧鄉縣有關部門,我查閱到了大量觸目驚心的病情檔案和死亡檔案。
大躍進勞民傷財,公社食堂大鍋飯,豬食野菜當主糧,而社員多幹少幹一個樣,清湯野草填饑腸,各級幹部欺男霸女、打殺百姓、貪 汙腐化、巧取豪奪、刮盡民膏民脂,國家高指標征購搶奪人民口中糧,公社社員勞苦終年做牛做馬求溫飽平安而不可得。
終於,從1958年冬荒開始,寧鄉農村社員消極抵抗情緒日盛濃:管它田裏生產多少糧,餓死不是我一個,要死大家一起死,少打糧食完不成任務,讓幹部小灶也吃不安心!人心散了,生產無著,糧食減產,惡性循環。大難來了!
果然,1959年的春荒開始,寧鄉人民就被拖進了“苦日子”饑餓、疾病、死亡的苦海深淵。
4.1 “跟著毛爹爹,吃的糠粑粑;跟著劉少奇,吃的萵筍皮”
“苦日子”年代裏,在毛澤東和劉少奇的故鄉,湖南湘潭和寧鄉一帶流傳著這樣一首民謠:“跟著毛爹爹(dia,湖南方言對老年人的稱呼),吃的糠粑粑;跟著劉少奇,吃的萵筍皮。”
1959年春荒開始,湘潭、寧鄉的人民就普遍吃糠咽菜了。 1959年春荒,公共食堂飯分7等,強勞力一天也隻能吃糧老秤4兩(合0.25市斤)。糧少菜多,各地紛紛把喂豬的糠摻在野菜裏一起當飯吃。
越是饑荒鬼越多。幹部貪汙、食堂管理人員克扣,糧食更不容易吃進社員肚子裏去。更可怕的是幹部的罰飯政策普遍化和製度化。寧鄉縣各食堂通行以下幾條:抗工不出者(包括有病不能出工而請假不批者)、出工不出力者、沒完成任務者、出工不聽指揮者、偷盜集體糧菜者、思想右傾保守者、打架鬥毆者,一律罰飯!
花明樓公社朝陽生產隊的公共食堂,規定了“五不準吃飯”:去遲了不準吃飯,小孩不送幼兒園的不準吃飯,未完成任務的不準吃飯,扯皮發生口角的不準吃飯。甚至該社婦女主任劉淑元,因開飯時間到了,一畝穀還沒割完,幹部也不準她吃飯。那社員群眾就更可想而知了。
幹部不僅罰飯,還濫行罰款、罰糧。1959年反“瞞產私分”,花明樓公社對社員罰款總數達124.3萬多元,人平罰款20元。花明大隊610戶社員,罰稻穀42萬斤,戶戶受罰。社員羅守世一戶就罰了340元。一新大隊貧農鄧玉民一家,6人吃飯,3人勞動,年終決算分0.86元,而罰款60元。逼得社員生產無心,生活無著。
廬山會議後,縣委在全縣大搞“反瞞產、查後手糧”運動。各公社、大隊派出工作組,到各隊就地封糧,把公共食堂的社員口糧,和倉庫存儲的種子、儲備糧,一古腦兒當公糧上交國庫。1959年秋收,社員也很難吃到糧食了。民以食為天,天塌了,命也該絕了。
1961年4月12日,中共寧鄉縣委下發一份調查報告,反映了食堂絕糧斷炊、幹部克扣社員口糧,造成社員生活痛苦,輟耕停產,糧食斷炊,而瀕臨絕境的情況。
這份《關於月豐生產大隊黨支部存在嚴重官僚主義不關心社員生活,停發食堂口糧,影響春耕大生產情況的報告》說:“該隊21個食堂,僅隻兩個集體開餐,19個農業食堂已完全和基本上垮了。黃杆竹山小隊貧農陳朋發,53歲,身體有病,因為食堂有煮飯,每天要到山上砍柴做飯,28號在山上扒柴,不慎失足跌死(注:據查為饑餓發昏跌死)。特別是30號調查了楊家衝小隊情況更為嚴重。該隊13戶(貧農12戶,地主1戶)40人,男女勞力17個。由於前段糧食製度不嚴,數字不清,共虧損糧食1080斤。嚴重的是該隊支部對此一情況不深入了解,抱著官僚主義的態度,克扣社員口糧,使該食堂從三月十二日起至三月二十七日止,整整15天時間無米停炊。40個社員以搞小菜、野草、樹皮充饑度日,生活極為痛苦。據初步調查了解,所帶來的後果是非常嚴重的。第一、政治影響極壞,造成黨與群眾的隔閡。貧農洪大娘反映說:上麵太不關心我們了。以前沒飯吃還可以到左鄰右舍家裏借得到,現在餓盡的,連黨也不借米給我們。由於沒飯吃,17個勞力在家睡覺,不能出工搞生產。貧農隊長彭冬華,兩口子都是全勞,半個月隻借得半斤米吃了,無一點精神,25號想到大隊去搞點糧食來,走道路上就昏倒在三眼塘的巷子裏。29號去樓上拿牛草,又跌倒在地下。77歲的貧農李寶洪,餓的不能度日,竟外去流浪十來天,跑了四個屋場,直到29號才回隊。去年婦女陳裏梅跑到娘家借米,花了兩天時間,隻吃了兩餐飯。社員李國成說:什麽三包、四包、再過幾天就沒得命了,連肚子都包不住。第二,嚴重影響春耕生產。應翻83畝板田,有10畝未翻;15畝小麥,隻培育得4畝,無一 一類,估計畝產隻30來斤來斤,田裏隻積一擔土肥,連家肥也隻收了800來斤。第三,影響了社會秩序。食堂被偷竊中稻穀144斤,食鹽90斤,豬油5斤,棉油1斤15兩及瓜菜所有種子。”據了解,造成這一惡果的主要原因是大隊支部和部分大隊幹部嚴重官僚主義,不認真貫徹黨的政策,對群眾疾苦置之不理。直到公社通知28號大檢查,大隊怕公社檢查發現受到批評,才在27號叫團支書陳國兵暫借200斤穀,並私自規定壓低社員口糧標準,嚴重的違反了黨委關於糧食工作安排的指示精神。
到1961年,寧鄉各地公共食堂情況大抵如此,民眾苦不堪生。
4.2 饑寒起盜心
“苦日子”把廣大民眾逼上了絕路。
狗急跳牆。求生存是人的本能。中國的民眾逼急了就敢於起來造反的,終究是少數血性男兒。更多的人則不敢去摻和那些寧鄉城鄉一度秘謀造反的“反共救國”的組織,苟且偷生是多數,餓急了隻好去偷。偷了田裏的莊稼,再偷隊上的糧倉。膽子大的,竟把耕牛偷了,弄到山裏殺來吃肉。偷竊成風,全民為盜。
花明樓公社,僅1960年雙搶後到11月3各月中,發生偷盜案件1500多起。1959年12月到1960年1月24日止,大小偷竊案件1116起,參加的人數達2592人,偷走糧食92000多斤,偷殺耕牛16頭、牲豬141頭。以致田野裏稻穀、玉米、紅薯還沒成熟,饑餓的人們就趁黑夜下田去偷。偷春造成減產失敗。對此,社隊幹部抓住就打,打死許多人,但打死還是有人去偷。
龍鳳山長湖生產隊,有一個青年社員因幹部罰飯,餓得實在受不了,趁黑夜跑到生產隊地裏偷來一竹藍紅薯,趁夜靜人深,躲在偏僻的廁所裏,弄了幾塊石頭燒了個炭火去煮,實指望能美美的飽吃一頓。不想被駐隊的“社教”工作組的人員發現了,當即用喇叭筒喊攏全隊社員,連夜召開緊急批鬥會。
會場中放上一張大桌,桌上點著一桌煤油燈,髒物擺在桌上示眾。當主持人宣布開會之後,從會場角落裏冒起一個餓肚漢子,氣憤地說:“偷集體的東西太不應該,集體的東西哪能一個人吃!集體的東西集體吃!”他邊說邊走到桌邊,一口氣把煤油燈吹熄。趁黑好做賊,大家一哄而上,你搶一個,我搶一個,一鍋紅薯被搶個精光,批鬥會也就一哄而散了。
1960年冬,花明樓的幾個青少年,餓得九死一生,實在受不了,幾個人精心策劃要弄一餐飽的吃,說“就是死,也要當一回飽死鬼。”跑到別處偷了一條耕牛,牽到一個無人跡的山坳中殺了,剝皮洗腸,飽啖一餐。
湯飽肉足後,領頭的高中生大發感歎:“當年朱元璋帶湯和鄧宇幾個小兄弟,偷了員外的牛,殺吃了填饑荒。又把牛頭、年尾插在山兩邊,硬說牛成山神鑽了山了。後來兄弟幾個打天下,朱元璋也當皇帝了。我們五個也拜兄弟好不好?”後案發,好在五人隻說偷牛,不提朱元璋,不然一場塌天大禍,由此而發。
20多年後,當事人還十分慶幸地給我講述了那一段“野史”。
4.3 死亡檔案
1960年初,寧鄉縣委根據湖南省委的有關指示,專門成立了除害滅病辦公室。那年頭,一邊是大搞“反右傾”、“更大躍進”,一邊是大量病死人的事件發生。而中央開始強調病死人是“衛生”問題,各地奉命成立起專門負責病死人事件的衛生機構。
7月初,該辦上報了水腫病。幹瘦病、婦女子宮下脫和閉經病、小兒營養不良病等饑餓導致的疾病和餓死人的情況。
據該辦公室報告:1960年春至5月,雙鳧鋪公社發生水腫病4072人,至6月增至5201人,婦科病2752人,幹瘦病61人。到6月中旬,全縣水腫病人17000多人。在早稻收獲前,糧食緊張開始緩和,雙搶前水腫病人14800人;7月底因夏收雙搶勞累,水腫病人又上升為30166人。七八月份早稻糧食救急,各地食堂吃了一批糧食,病情趨於緩和,兩個月治愈水腫病人12758人,上有水腫病人4000餘人。又據該辦向湘潭地委除害滅病領導小組匯報說:今年以來,我縣先後發生水腫病40771人,其中幹瘦24259人,占59.9%。6月中旬最多,達17820人,其中幹瘦病9658人,占54.2%。老糧倉公社今年累計發生水腫病2458人,其中幹瘦病1389人,占56.9%。7月中旬,該社有水腫病767人,內幹瘦病664人,占86.5%。
另據該辦在1960年11月2日《關於當前防治婦科病的情況向縣委的報告》說:全縣18萬多婦女勞力中,有婦科病的20656人,其中子宮脫垂5662人,閉經10034人,其它4360人。該辦的《病情綜合》報道說:全縣共辦療養院496個,入院水腫、幹瘦、婦科病人23864人,其中水腫、幹瘦病人17401人,婦科5963人,小兒疳疾500人。就在劉少奇的故鄉,花明樓公社1959年餓死病死912人,外逃931人;1960年死亡2089人,外逃936人;兩年來經常生病的18767人,占總人口31%。60年底還有病人6000多。
三仙坳公社韶光大隊70多歲的老人肖金階,因饑餓病而死,死前留兒孫的遺囑是:“我死的這一天,敬上一大碗飯,我就心滿意足了。”
1960年冬季,糧荒病情更加發展和惡化。1961年1月7日,中共寧鄉縣委向地委和中共湖南省委上報《關於當前農村疾病情況和組織搶治的報告》。《報告》說:
“當前農村總的病情是很嚴重的,特別是某些後進社、隊、食堂的在發展。到元月24日止,全縣共有水腫幹瘦婦科小兒病人56529人,占總人口的7.5%,其中主副勞力占37000多人,占勞力的10%。尤其是水腫病,上升快,發展猛,現有水腫幹瘦病人19747人,占整個病人的34.9%。從元月14日到24日10天時間裏,增加的有10990人,平均每天增加1099人。其次是重病危險病號增加,水腫死亡增加。現有重病和危險病人4867人,較前上升35%,12月以來全縣水腫病死亡1528人,占病人的8%,其中近7天死去447人,較前上升一倍,大大超過了正常的死亡率。個別地方由於疾病和死亡嚴重,已經破壞了勞動班子的勞動能力,影響生產活動。花明樓泉江大隊竹衝生產隊250人,病人80個,元月以來死去14人,其中董家灣食堂40人吃飯,病倒20人,18號一天死去3人,7個全勞力有4個水腫,3個幹瘦,連砍柴整米的人都感困難,根本無力進行生產活動。敬老院住26人,死去9個;臨時醫院住16人,死去4個,雙鳧鋪麥田生產隊,一月來死人達1.6%。這隊的楊家灣食堂王本立家8口人,死去4人,全是勞力,大崽26歲,水腫病死亡;二崽22歲,水腫病死亡;女兒15歲,錯吃代食品死亡;本人57歲,水腫病死亡。這些個別地方的死人之風,已經使人心不安,士氣不旺,生產生活都遭阻礙。
12月以來,農村水腫幹瘦病一直激增的原因是:
1. 過去兩年提出苦戰是對的,但由於壞人當道,打人死人從中破壞,違反了勞逸結合的規律,勞力負擔過重,體力消費過多,損傷了元氣,加上今冬以來由於自然災害帶來了困難,農村生活水平降低,吃的糧少,油又不多,吃菜也下降了。466個食堂長期吃鹽水,以致人的體質下降,發病增多。
2. 由於上述原因影響,舊病的複發情況很嚴重。1958年1959年960年三年的舊病都有複發趨勢,他們原來病虛體弱,元氣體虧,加之目前的生活條件不夠好,有的勞逸結合注意不夠,發生大批複發的現象。全縣19747個水腫幹瘦病人中,屬複發的占1224人,占整個病人的61.6%,比重很大。白馬橋公社洋湖大隊116個水腫病,其中三年複發的有101個,占87%。道林公社道林農場診好的17個水腫病有15個複發,這些複發病人由於他們遭受了病害襲擊次數多,病情一般較前嚴重。
3. 飲食衛生注意不夠,部分人的生活不正常,不講衛生,亂吃亂喝,生的也吃,冷的也吃,白天吃了晚上又吃。據少數地方反映有個別人亂吃生物,吃生飯、生雞、生魚、生青蛙、生水、生菜、生米、生代食品等20來種(人餓急了饑不擇食一作者注)。這些暴飲暴食,不講衛生,破壞人體內髒,引起消化不良,發生水腫。偕樂橋雙石大隊中農喻秋四、李楊冬,原來身體交好,因亂吃上述生物,弄成水腫病,不能勞動。
4. 部分幹部對人命關天的大事抱官僚主義的態度,不關心群眾生活,沒有任真執行上級黨委的指示和措施…老糧倉紅旗大隊療養院因生活安排不好,43個病號跑了37個,剩下的6人因病中不能去,才留在院裏。花明樓泉江大隊幹部住好房,病人住壞房,該隊的療養院住10間破茅屋,門無板,窗無紙,風吹浪蕩,沒有一個服務員,病人自煮自吃。沒有醫師住院,要3天去一次,有錢的吃藥,無錢的就沒有藥吃。貧農社員周福六死在床上3天無人收屍。貧農周世成18歲,水腫嚴重,元月17日扶著棍去住院,因無人照顧吃不上飯,隻好又扶著棍走回家去,就死在大隊豬場旁邊,三天無人收屍。
其次是克扣積壓病人的營養物資情況很嚴重。花明樓粉鋪大隊12月份縣撥給的10斤紅塘,實到病人手中隻6斤14兩。公社給的30斤豬肉,實到病人手裏的隻23斤,其餘都是醫師和司務長吃了。西衝山大隊總支書記唐福初到衛生所強買葡萄糖8支吃掉。白馬橋公社去年12月份110斤紅棗積壓到現在才分到病人。分配不合理,珍珠大隊24個住院病人。2月份40斤糖果平均分配給食堂用了,實到住院病人隻14斤。”以上材料,尚不足以準確反映問題嚴重的程度。
輕描淡寫,遮遮掩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在人命關天的大事上,各級黨委但求對上交待得過去,往往采取這樣手法。1960年8月25日,寧鄉縣委向益陽地委電話匯報,說水腫病人隻有4295人。
但我查閱到了一張原始報表,這是屬於縣委內部掌握情況的材料。該報表略為客觀的反映了一些實際情況:
寧鄉縣水腫病防治情況報表
一九六0年八月十七日
公 社 水腫累計 前次報數 現有 腫瘦 幹瘦病人 腫病情況 累計死亡 腸 炎
重 中 輕
道林 1977 860 321 200 32 175 114 69 289
花明樓 1970 366 158 109 38 61 59 102 90
夏鐸鋪 3825 894 827 454 59 103 661 68 45
雙江口 2915 469 373 156 47 139 187 84 186
城關鎮 599 106 109 137 15 29 65 10 45
白馬橋 2535 303 327 221 85 90 152 30 163
煤炭壩 289 40 94 66 37 34 23 3 97
壩塘 1903 121 100 51 23 50 27 39 49
偕樂橋 1560 299 309 184 92 137 80 41 195
雙鳧鋪 5730 88 149 81 18 43 88 122 96
灰湯 3054 301 332 66 67 98 167 79 21
老糧倉 2458 337 268 181 16 122 130 97 75
流沙河 3653 595 495 334 25 163 307 68 82
青山橋 2446 678 311 117 54 113 144 68 81
雲山 1122 117 182 108 11 85 86 18 48
黃材 1844 329 277 181 67 91 119 85 43
五裏堆 1924 338 226 105 30 74 122 .7 164
溈山 928 284 236 157 46 59 131 16 86
總計 40 740 656 5 5094 2908 762 1 1666 2 662 1187 1855
(累計數為1月至8月初)
從該報表我們可以看到問題的嚴重性。1960年初到8月止,寧鄉縣有官方統計和記錄在案的浮腫病總人數高達40740人,而因病死亡人數則為1187人。各級幹部都害怕把餓死人的災情報上去。當時寧鄉的實際情況是,上級一要病人和死人情況,下級幹部就開始煞費苦心地編造,浮腫還有人去統計, 死人卻沒有人去認真落實數字。
結合具體實情和該報表綜合分析,我們還可以看到,在主要產糧區,由於高產高征購等原因,浮腫病和死亡率要大大高於丘陵和山區。例如雙鳧鋪浮腫病為5730人,情況最為嚴重;其次是夏鐸鋪浮腫病3825人;流沙河公社和灰湯的情況也很嚴重。而這幾個地區則是平原和主要糧區。
此外,我們還可以從中看到,“苦日子”中受苦受難最為深重的,是農村的廣大農民。他們做牛做馬,缺衣少食而致浮腫和幹瘦病,甚至死於饑餓和強權。城鎮市民和工礦企業定量供應糧食,生活保險係數大大高於農民,因此患病和死亡者,相對大大低於農村廣大地區。
寧鄉縣城關鎮當年浮腫病人隻有599人,死亡則為10人。煤炭壩屬於煤礦企業地區,人口絕對數字低於城關鎮,浮腫病人299人,相對比率也大大低於農村公社社員。劉少奇的故鄉花明樓公社屬產糧區,死亡率也是全縣最高,浮腫病76,死亡102人。
寧鄉“苦日子”到底病死餓死多少人,當年總管全局的寧鄉縣委東躲西藏,有意隱瞞,恐怕誰也說不清。但通過人口統計和有關檔案文件,我們可以得到一個大概:
寧鄉總人口統計表
年份 總人口 死亡人數
1958 861050 22899
1959 827174 11268
1960 778983 24645
1961 778877 15943
1962 794801 10666
也就是說,以1958年為基數,到1962年,綜合其它資料和有關檔案,“苦日子”造成寧鄉近八萬死於此因。
文化大革命中,寧鄉縣人委會有人貼出大字報說,寧鄉縣人口因苦日子減少的總數約在9萬人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