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信仰變成“皇帝的新裝”
(2006-05-11 18:4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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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注定是要挨罵的。
前幾天拜讀無桅船兄《紅樓亂彈——第三十二回 金釧之死》,深有感觸,遂和船兄討論了一下王夫人的宗教信仰問題。這個“憐貧恤老,最愛齋僧敬道,舍米舍錢”的王夫人殺起人來刀不血刃,區區幾句話就逼死了丫環金釧。我之所以不認為王夫人平日裏燒香拜佛是為了洗刷自己的罪孽,一是看她即使在金釧死後仍不覺得自己犯下了大惡,二是那個時代哪個大戶人家沒有燒香拜佛的闊太太少奶奶?電視劇《天下第一樓》裏不是也有個情節,幾個闊太太結伴去吃那貴得夠窮人半年溫飽的素齋宴席,席間討論點兒哪些作料“齋飯”裏不能放、我不沾八角桂皮所以比你吃得更“素”一類的無聊問題,跟當今“小資”一族隻去高檔咖啡廳喝咖啡、隻去會員健身房流臭汗沒什麽兩樣兒。想必在當時,燒香拜佛對不少不用工作的有錢太太小姐們是種虛榮、是種時髦、是這些人展示自己地位品位的一種方式。窮人也信佛?自己跟家磕幾個頭就夠了!錢米沒我舍的多,齋飯沒我吃的“淨”,到了菩薩麵前想跟我比善?做夢!
王夫人是個典型的假冒為善的信徒,當然,這樣講並不是說她心裏明知何為善何為惡卻人前一套人後一套。處在當時的封建等級製度中,無論“高等”人還是“低等”人都生於其中死於其中,絕難跳出那個社會觀念看世界談平等。所以,王夫人們並不曉得自己錯在哪裏,他們可恨,卻並不覺得自己信得假、行得惡,因無知而虛偽,因麻木而可惡。
我出生在十年浩劫結束後,對那段曆史的了解幾乎是一片空白,僅能從大人的隻言片語中拚湊出一個極為殘缺片麵的影子。當隻有自家人在時,爸爸愛拿年長我二十歲的堂姐開玩笑,說她小時候是威風凜凜的“紅小將”,堂姐每次都搖頭笑笑,絕不多說。我沒有資格評說那段我不了解的曆史和其他人,但我了解我的堂姐,一個善良溫柔孝順賢惠的女人。我堅信她不會有意去傷害別人,也從沒有造成什麽嚴重的後果,但我也知道對當初的事,她一定覺得迷惘、荒唐、後悔。堂姐不信宗教,如果說她這半生信仰過什麽,思想行為都為之左右過,隻有曾經讓人人瘋狂的那場政治浪潮了。現今跳了出來,回頭再看那海嘯般鋪天蓋地的渾濁,不少象堂姐這樣的人當時早辨不清東南西北,隨波逐流,雖沒逼死過人,卻也做了不少糊塗事,小小地當了一把“王夫人”。
說回從《紅樓夢》引發的信仰討論。這時富貴兄提到了“當代一些所謂的‘人民公仆’是信佛燒香的主力軍”,剩下的話即使不說,大家也心知肚明。這裏說的當然不是少數為官清廉又恰好信奉佛教的公仆,而是白天貪汙了五十萬,晚上拿出來五十塊燒香助學往自己衣服上打補丁的“大善人”們。拿他們比作“王夫人”簡直是太便宜這幫人了!沒有封建製度作墊背,沒有政治浪潮作借口,這些人對菩薩虔誠才完全是心虛,才是“自以為懺悔了、敬佛尊道了就可以洗刷掉自己所做的”。他們無時無刻不在祈求自己長命百歲榮華富貴,祈求反貪辦永遠不要查到他們頭上來。哪天您要是發現他/她多燒了幾柱香多磕了幾個頭,那多半兒是又有人倒黴了,又有國家的利益被裝進腰包了!
國內的事我在學會自己思考後接觸的不多,尤其是這些沉重的話題,還是說點美國的、身邊的、輕鬆點兒的(同時可能也是更加找罵的)吧。在美國,華人的宗教信仰首屈一指的要屬基督教了。這個話題比較敏感,而我的知識又極為有限,說起來肯定是錯誤連篇。但“內行看門道,外行看熱鬧”,一樣東西既然擺在了那裏,除了專業人士的科學講解,聽聽咱這無知小民眼中的“熱鬧”也算有利於互相溝通吧。
剛來美國的第二年,我和很多中國學生一樣,出於寂寞、失落、想家,周末去查經班找中國臉兒,蹭人家身上的熱乎氣兒。我們那一組是針對福音朋友的初學組,教課的是個慈祥幽默的美國大叔,氣氛還算寬鬆活躍。因為沒那麽多福音朋友,一些老牌華人基督徒們便也來到這組旁聽,溫故而知新,順便幫我們解答一些有中國特色的《聖經》問題。有一回福音大叔講到與人交往不應當帶有任何“Priority”,便讓我們舉例討論生活中常見到哪些人與人相比的Priority,讓人產生了不該有的優越感。很快小黑板上就寫滿了一對對的反義詞,包括“富有——貧窮”“健康——患病”“白人——有色人種”“漂亮——醜陋”“善良——邪惡”等等等等。最後福音大叔似乎意猶未盡,還在問:“還有嗎?還有嗎?”我終於忍不住脫口而出:“基督徒——非基督徒;Believer——Non-believer。”
話一出口,福音大叔吃了一驚,但隨後就麵露笑容,很高興地把這對Priority加到了小黑板上,並讓我解釋一下。我說很多基督徒人很好,但你不難發現他們的交往對象也大都是基督徒。雖說物以類聚人以群分,但我清楚地感覺到即使對素不相識的人,是不是基督徒的身份在他們的交友標準中幾乎起著決定性的作用,有時遠遠超過了性情人格誌向談吐這些方麵。我周圍虔誠的老牌華人基督徒們聽了這些紛紛側目,一言不發不予置評,不知是覺得我說的有點道砘故竅氤槲搖8R舸笫宓故瞧燈檔閫罰?幼漚擦俗約耗昵崾蔽?荊??疃槁洌?淙淮雍苄”閌腔?酵降?繅馴稱??用換畹孟蟾鯰行叛齙娜耍?鋇膠罄捶詞』詬模??允遣皇腔?酵講⒉揮Ω貿晌?桓鯰美椿?秩爍叩禿沒檔謀曜肌?br />
自然不是所有基督徒都用“信”和“不信”來對人進行“等級”劃分,我認識的很多基督徒平易近人親切隨和,但這種“信仰優越感”還是處處可見的,也有它的形成原因。首先,能在時間上(主日崇拜、查經班、主日學、禱告會、詩班練習、每日讀經有時候還有作業……)和金錢上(就算做不到“十一”奉獻,每周那奉獻箱傳到你手裏時怎麽也得塞二十吧?)確保信仰活動的就基本上限定了一批人——有工作、有穩定收入、無需為溫飽和身份發愁、很多已經成家有孩子。當然也有很多學生信徒和年輕的單身信徒,可主要力量(尤其是經濟後盾)仍是這些人。和為學業忙得焦頭爛額為生計累得跟三孫子似的窮學生相比,這樣的生活自然是很吸引人的,很“美國化”的,很時尚的,也自然成為了不少初到美國的留學生們的奮鬥目標。既然那麽多活得很滋潤的“過來人”都信這個,成,咱也來湊湊熱鬧,徹底去去那“土腥味兒”,要信就信洋教,把它個“美國味兒”渾身上下沾個夠,有益無害,又能讓教會裏的人另眼相看,為什麽不呐?
此外,教會裏台灣姐妹們極富“女人味兒”的茶點和當初林青霞演的瓊瑤劇一樣,不知傾倒了多少內地媳婦兒。信主幾年,別的不說,個個先學得一手好烹飪。這是大好事兒啊!太太的老婆餅點上了花兒,老公們心裏樂開了花兒。可讓我納悶兒的是有些太太怎麽說話也帶上台灣腔了?張嘴就是“我有吃飯我有睡覺我有上廁所我有的是有”和“好不好我們一起啥啥啥”的倒裝句式。不知是台式茶點吃多了,還是種時髦?
再有就是我一直難以理解的“基督徒隻能和基督徒結婚”的說法。我也知道《聖經》上那句“信與不信不可同負一軛”,但這種做法除了讓旁人感到一種“非門當戶對不嫁/娶”的舊社會等級觀念還有什麽?你真心愛那個女孩,這輩子非她不娶,那受洗吧!要是真的可以為她犧牲一切,洗個澡又怕什麽?!
我絕不是針對基督徒,亦非針對任何宗教,我尊重別人的信仰。我對宗教本身沒有研究,不敢妄加評論。我隻想說對某些人來講,信奉宗教的動機早已不是那麽單純。當信仰不再是因為相信,當信仰不再追求神的國正的道,當信仰如同為汙穢的身體搔癢,當信仰變成“皇帝的新裝”,在你洋洋自得之時,它隻會使你赤身裸體地暴露於光天化日之下,你的肮髒和醜陋無處可藏,惟有惹眾人嘲諷和譏笑。
最後,我想以《聖經》中的一句話作為結尾: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好像粉飾的墳墓,外麵好看,裏麵卻裝滿了死人的骨頭,和一切的汙穢。”(馬太福音2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