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下一直埋在心裏的東西

因為是文學城的老ID,但是又覺得想在文學城寫下心裏埋著的東西,不說出來不知道怎麽消化,得給自己有個交待。當然啦,換了一個ID寫的,也希望有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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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回 出門遊玩

(2008-11-23 17:21:20) 下一個

之後又有了那麽幾次約會,我記得影像深的該是那次在徐家匯天主教堂前的那個廣場邊上,也算是人來人往的吧,咱倆就在那啃啊,左邊啃到右邊右邊啃到左邊,我是坐他膝蓋上的,明顯覺得他下麵撐著頂到了我。我那時當然還是個小姑娘啦,也不好意思說,就任由他頂著,咋覺得麵紅心跳的挺舒服。

 

認識沒多久,是國慶假日了,我說,咱們出去玩吧,去蘇州吧。不過事先,我說:咱還是不要那個吧?他說,恩。 坐的是火車坐鋪去的,我上車前給了他兩百塊,說是我的參旅費,你幫我拿著。他有點愣,說用不了那麽多啊。我說那你先拿著吧(我知道他也沒啥錢)。

 

說到付賬,我到現在還是這個“毛病”,我自己不願意掏錢付賬,尤其是在有別人的場合下,總是要男的付的,不是心疼錢,就是愛看男人到最後付賬。哪怕現在有時候回上海,我媽給我們幾千塊現金,比如出門帶一千塊,我也總是塞800在老公錢包裏,自己錢包就放200。(大概也是怕錢太多折著撐壞我錢包,讓老公塞錢包裏揣屁股後頭鼓鼓囊囊我無所謂,嗬嗬)

 

再說回來,話說我們上了火車,對麵是一對互相不認識的男女,他臨上火車前買了張新民晚報,在那一本正經看起來。我心裏想:真是沒文化,看新明晚報,我爸才看這個呢,中年夫男啊?

不過這張新民晚報倒是後來發揮了很大作用,他舉著報紙,我就在裏麵靠窗的位置親他,抱著正好全擋著了,我越親越起勁,他邊跟我說:不要了啊,邊也回親的起勁。到蘇州很快啦,一個小時不到,後來他說不要再親了啊,沒看見對麵的那對男女也聊得火熱了嗎?

 

下了火車,就在蘇州城裏隨便逛逛就差不多要天黑了(我們上火車就要下午了),就要先找地方落腳了。先去了蘇州城裏的一個小旅館,管旅館的老頭領我們看了又髒又暗的三個單人床的房間,我也走累了,就說好吧就這了。老頭又忽然問我們要結婚證書,說萬一有人查房。我靠,我那張臉看著像有結婚證書的人嗎?

 

於是,再轉戰到郊外的旅社,終於找到一家部隊招待所,一看房間,大的雙人床80塊一晚上(雖然不打算做什麽,抱著睡覺總可以吧),也沒問我們要該死的結婚證,好了就這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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