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之趣
2009-04-14 06:50:35
麻將,也可稱為一個現象。麻將現象。
人,除了吃喝拉撒睡等,還要不停地思考些什麽。
你可以不讓人吃飯,卻不可以不讓人思考。
人光會呼吸,不會思考,就是植物人。
人們為了不想成為植物人,就要思考。
麻將不僅為思考而生,又獨具誘惑力。
人們何以昏天黑地,不舍晝夜地麻而不厭,何以做其他事兒很快就累了?(包括那事兒),我至今沒想通。
我常常在想,聽領導們作報告,也像打麻將那樣有癮,該多好!我這樣說,是想給總統選戰的班子,或政治家的幕僚精英們提個醒:當你花大錢,費盡心機請人家聽你演講,你不如備上麻將方城,請君入甕,人民一定會樂以忘憂,如醉如癡,一定感謝你!一定會聽你的!以其讓人民昏昏欲睡,不如讓人民樂以忘憂。我知,布什與奧巴馬們也不會聽我的。他們隻能奇怪,中國人咋恁容易得到了滿足?
再有,背外語,背數學公式像打麻將那樣有癮,該多好!當官發財有癮,打麻將更容易有癮。也因此,當不成官,發不成大財的百姓們,因為有了麻將,也就有了樂趣。
據說,舉國上下,一片窮胡,我也姑妄聽之。不過,依愚所見,麻將倒是極其普及的群眾體育運動,運動的是大腦,也運動肌肉。何止是運動,對人的德行更是一種考驗。
大賭並不好,麻將卻很好!
我與麻將相熟,相知,倒是另有一境。不揣淺薄,權為瞎說。
我說了,人除了當官發財發明創造為人民服務解放全人類積德行善造福子孫。。。還需要思考想事兒。而麻將會幫你想事兒,博弈,也是人生的本質,也是與生俱來的一種人性,這是重要的。何況人類不能每一分鍾總是胸懷大誌,連上廁所撒泡尿也念念不忘勾股定理,再趁機背幾句外國語,或邊撒邊想著咋樣為人民服務,為子孫造福。。。這些,在以前的年代,大家都體驗過了。
所以,在連續為人民服務,為子孫造福了五,六天,我就該歇歇氣兒,以利再造。我喜愛去賭場拉老虎機,我有文字《發自美國賭場的一則信息》說過這事兒。
從我家到最近的賭場要開車兩小時。
而要到一流的美國賭場,如拉斯維加斯,就要兩天時間。每年能去兩三次就不錯了。
拉老虎機的樂趣,在於能用幾分錢,幾元錢製造希望。這比做根本沒希望的事有希望,我所說沒希望的事兒:比如,對我而言,我再努力,再讀書,再用功,肯定當不成愛因斯坦,連愛因斯坦的助手也當不上。比如,我再用功,再努力,再謀劃,也當不成美國總統,因為我還是中國人,再說,也不是生在美國的,連給總統擦皮鞋也不要我。比如,我也當不成百萬富翁,再說了,現在水漲船高,千萬富翁多極了,百萬沒人拿你當回事兒。頭幾年,我還爭取過,現在我認了。比如,我再努力,猛登攀,也當不成一流的教授,名醫。人家袁隆平先生種了一輩子水稻,能幫全人類吃飽飯,有大發明,終生奮鬥,也剛剛弄個國家院士,對我等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任務——統統屬於沒法製造的希望。但是,拉老虎機不然,拉老虎機卻能製造些希望,明碼實價,不虞有詐,又明知這希望可大可小,也可泡湯。
當你丟進一元錢,你就滿懷熱望,當你拉動機器的拉杆,你就希望有一堆金錢吐出給你,當然,對我等理性之人而言,還會想到,也可能無物吐出,但為了確認自己的想法,我還是願意拉動機杆。
我拉老虎機,並非希望能贏錢,完全是為了可憐的驗證與猜想。
這也如同我打麻將。
在麻將牌對局時,有時會感知人家“上停”了,大家也都小心點炮,我卻時常點炮。其實,我也知道打出的牌十有八九是要點炮的,但我還是打出去了。我有一種願望:就是要徹底驗證這張牌的對錯。我這樣做,等於把我的牌友們當成老虎機了,而我去一趟賭城,與我的老虎機見上一麵,卻相當費力,他們卻能招之即來。不過,他們是我的朋友,我尊重之,玩笑還是要開的,不然空氣也太悶。
有一次,大家看我總是在點炮,就有些奇怪,當我把上述想法和盤端出時,卻都氣得不得了,感情我把諸位沒當“人”看待,當成老虎機了。而老虎與老虎機必竟不是人。
孫子說,兵無常勢,水無常形。
即然,勝敗乃兵家之常事。人生,焉能離開勝敗與輸贏呢?而再輝煌耀眼的人生,終將不過是哲學意義上的悲劇,人生最終都是輸了,卻也贏了。
輸了,是最終不免一死,贏了,是必竟活過一生。
老子說過,人生與萬物,“其生也柔弱,其死也堅強”,似支持愚說。
而知其輸贏成敗之常態,也就是人生一境了。
麻將自有其道理,非常人所能解。
愚也是略知一點點。
2009-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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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吻問題
接吻,也就是親嘴。
嘴的功能很多,說話,咬人,吃東西,接吻是其次。
人類的很多快感源於食欲,源於吃。食是人性之一,不光是飽腹維生,還是享受,愛吃才會贏,吃上就快樂,有奶吃的孩子就不哭。
口唇,口齒,口腔,唇舌給人帶來的滿足感與快感很另類。。。
因而,人類不吃東西也愛用嘴,不該用嘴也用。
自幼如此,習以為常,並且成為大禮。
細細分析,人類的唇很獨特,因為它既不是皮膚,也不是粘膜,還有紅紅的血色。當然,它有高度密集的感覺神經,這是人類喜歡用唇,用吻,接吻的物質基礎,不然為何不用腳後跟接吻?
於性愛而言,接吻了,是大事兒,是親密接觸了,或者很親密,不是一般地親密。
當然,異性要是能接吻,又互相享受之,那也就差不多了,比說傻樣還嚴重,不是暗示,是行動。因而,接吻是異性之間交往的底線。唇舌一相碰,結果性質就由人民內部矛盾,變成了敵我矛盾,問題就大發了。
因為,被吻了,或吻了別人,好像使自己成了愛人,或愛了別人。。。
或者,本來不咋愛,不想愛,不想做那事兒,一吻竟不可收拾。吻,有魔力?人類熱衷此道,竟有熱吻大賽,吻得激情四射,如醉如癡,看官兒神昏顛倒,臉紅心跳。。。許多國家以法限定色情,都不限吻,結果,銀幕螢屏吻成一片。
據我初步觀察,及小規模地隨意問卷,西方人普遍愛用吻,頻度比國人密集多了。見麵就吻,情不自禁,公共場所大吻特吻,吻得地暗天昏。。。相比之下,國人則吻功欠佳,頻度也不夠。原因為何?還請大師們詳加研討。
還有些人們,那事都辦了,就是不吻。
好像,辦那事才是正事兒,很正重。而吻卻是褻瀆那事兒的,好像交媾是正事,接吻,親嘴是耍流氓,是玩兒。
這其中必含有深刻的文化內涵,或時代信息。
老美特愛吻,似乎是將愛與情進行的更加徹底?
是特意多辟一途,能將性愛擴大化?不得而知。
所以,前總統克先生閑來無事,也因地製宜,大搞吻事兒。最後,竟然被政敵抓住,差玄要把總統的那話兒拿到桌麵上來,勘驗一番,可見其政爭的嚴酷。總統的那話兒也幾成國家機密。
但是,吻必有效,也有道。
莊子就大力提倡過吻,他拿魚說事,設想,擱淺到路邊的魚兒會相濡以沫,就是互相用嘴以唾液,或身體濡濕對方的以維生,當然,也不排除接吻的可能。不過,他認為這不是聰明之舉,因而,他說“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
於今而言,相愛的人們喜愛吻,就吻,不喜愛吻,那就不求吻術,隻要在愛的海洋裏,張跟頭打把式,還是大有作為的。
21世紀,人類好吻。
22世紀,人類好些啥呢?
愛與情,是一個永恒的主題,雖然被翻炒了幾千年,花樣百出,卻上不封頂。
人類示愛,做愛的方式也必然與時俱進。
2009-04-14 06: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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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的美學
哲人說過,天地有大美。
美是自然天成,美是天然無雕飾。
自然就是美的,天地本身就是美的。
但是,人們對美的需求也是與時俱進的。因而,我被美學弄得不知所錯。
我以為,對人而言,人類的基因就是美的。單是那奇妙的雙螺旋結構,如同一架天梯,再被隨意扭轉一下,再將這麻花折疊幾下,最後深藏於細胞核裏麵,而由此生命密碼決定不同生命形態美:黑種人那健壯的肌肉,頎長的四肢;白種人那金發與直鼻,聳額與凹眼;黃種人那虎背熊腰,光滑如緞般的皮膚---這些師自然而造化,都很美麗!
如果以很極端的語言來說,可能自然界的每塊石頭都是美的,連屎克螂推糞球,都有美學道理在裏邊。人們多看重美,比如,人類的文學,藝術,建築,思維,物質文化,非物質文化等等,但這並不完全,因為,這些美都是人類創造的,其實,最美是自然,還存在一種自然美。
追尋美的曆程,能使人們更加理解宇宙與自然。
美也是一種偉大的好奇心!
這超出文化,而好奇源於人心,源於人類的一種自然之心。人類需要好奇,好奇也支撐了美。
人們知道了,便不再想知道。就像看一場牌局,棋局,球局一樣,終局之前,人們凝神屏息,專注於那種驚心動魄,當結果出爐,便不再重燃興趣。戲法的神秘性是必需的,魔術師們必將神秘視同生命。四川變臉至今是國家級機密。
古時的婚嫁,必當在入洞房的最後一刻,才揭去新娘的蓋頭,可謂將人類天生的好奇心運用到極致。
人類的審美有時容易疲勞,會見慣不怪,不得見而特想見。人的所有感覺幾乎都是這樣,這真是奇怪的美學。
我自己是黑眼睛,黑頭發,黃皮膚的人。我感覺挺好!又有13億多人與我同行。好像有人類學家將東亞的中國人歸屬於蒙古人種,卻不把東亞的蒙古人歸屬於中國人種,不知為何?我至今不解。雖然中國擁有這隻星球上最密集的人類群體。
蒙古人種的重要特征,除以上三個,還有麵部較扁平,額頭略寬,眼瞼多為單層,門齒呈鏟形。其實,這都純屬自然,又獨具特點,所以這些就是美!反過來,金發碧眼,皮膚白皙,高鼻凹目,長捷毛,重眼瞼也純屬自然,也美!
我一直不斷地在讀《內經》這本書,這是中國現存最早,最原始的經典古醫書。我知道外人根本看不懂,連文化大師都這樣,魯迅先生就沒讀懂,李敖大師讀得嗷嗷叫,也沒讀懂。但大師就是大師,自己偏說讀懂了。這我沒辦法,跟他們爭,如雞鴨對話,他們得先去學中醫,誰有哪耐心?隔行如山,專業就是專業。大師也是人,也肉眼凡胎,鹹鹽比我吃得多些,有時會口渴,這也不奇怪!但這書竟然很祥細地記述了人有不同體形,頭部各有特征。據此,居然將人分成金木水火土五種類型,再細分有25種,令我稱奇。
並詳細地描述了不同膚色,可為現代人的人種學研究提供點借鑒。據我所知,《內經》成書於漢初,而早在之前的秦始皇兵馬俑裏麵就有西方人。可見,早在幾千年前的《內經》時代,就有西方人移民到中國(秦帝國,漢帝國),《內經》關注到了人類外貌特征。這也許是人類醫學史上,或人類學史上對人類種族,種係特征的首次描述,值得研究。
《內經》是研究自然的書,也是醫書。我看了一下有關這些文字的名家注解,大多語焉不詳。我卻以為,這也是在將人類美學引入到醫學領域,至少,見到不同的人類型貌,會引發人類的心理變化,裏邊涉及美。同時,有諸於內,必形於外,可以借此推斷某些疾病。人種不同,基因不同,疾病譜就不同,人體的形貌與疾病有關聯,現代人已經證實了。但是,人家《內經》卻沒有貶損任何人種,無論人類個體長啥模樣,都美!《內經》偉大!竟然也有種族平等與天賦人權。
再看《三國演義》,裏邊記載了許多英雄豪傑。有的形貌甚偉,高大全,有的卻樣貌古怪,猥瑣,卻也是了不起的大英雄,英氣超過馬超,趙雲。真是奇怪的美學。
我在美國呆久了,見慣了各色人等,我倒覺得他們都很可愛,各有特色。美國是一個種族鎔爐,美國的立國精神很開放,但美國早期的主流美學卻是有缺欠的。因為有過種族隔離與白人至上。現在好很多,卻也沒有達至完美。不過,我還是對美國的開放,兼容很佩服。
美國各族裔,大多都以保持自己的族裔特征為美!加上阿拉伯長袍,墨西哥牛仔帽,黑人的滿頭小辮,英格蘭人的短裙,唐人的對襟上裝與旗袍---。那年,出了一個賓拉登,全世界都看人家不順眼,但美國的阿裔還是長袍照穿,大包頭,大胡子,愛咋咋地,愛像啥登像啥登,愛美沒商量!
當然,美國還是白人多,所以,主流的形貌美學當然應由白人主導。這也是中國人喜歡將頭發染黃,皮膚漂白,隆鼻,隆胸,塑臀,植睫毛的原因,這不能簡單地歸咎於崇洋媚外,也不見得非與愛不愛祖國掛鉤。
反而,美國白人也視異族為奇!為美!
即視為奇,必以為美!我見過許多正宗美國白人娶中國太太,其中不乏真正東方美人,更多的卻非東方美人。因為,按照中國主流美學,中國或東方美人多是身材適中,皮膚白皙,長發飄逸,鵝蛋臉形,再配上柳葉眉,杏核眼,至少也是唇若塗朱,齒如編貝,看著順眼---,所謂身量苗條,體態風騷,粉麵含春威不露,丹唇未啟笑先聞,反正我是說不來,不是鳳姐就寶釵。
但是,人家老美偏偏看中這種美學的相反麵。即麵部扁平,單眼皮,厚嘴唇,平胸骨感,身材矮墩墩,皮膚黃些黑些更佳。看人家找到那末好的白老美,我身邊的中國美妹們很不服氣,更不諒解,我卻豁然開朗,我相信,這一定源於西方美國人的自然之心,即以東方人的特點為美,越特越美!民族的就是世界的,這是真理!正因為東方人的樣子與西方人反差巨大,截然不同,才使得互生好奇,引發注意,互相吸引的。當然,互相對眼對脾氣,內在也有關係。
所謂紅肥綠瘦,陰陽互補,這體現了一種偉大的自然規律。這真是奇怪的美學。
這反映出美國人的開放精神,也是一種自然之心。
美國是當今世界最現代化的國度,卻也是一個很追求回歸自然的國度。兩種力量同時存在,也很奇妙地互動著。
美國加州人極為自然與隨意。
加州陽光燦爛,沒有冬天,加州陽光世界出名。所以,老美常年都是穿件大背心,大褲衩子,光腳穿涼鞋,自然的很。
我初來美國,特意帶套西裝,幾條領帶,我本不慣於這些,但入鄉隨俗。美國嘛,西方嘛,都穿西裝,紮領帶。其實不是那回事。所以,我到美國十年,總共紮過十次領帶。沒那必要。何況,那玩藝,太勒脖子,我愛輕鬆隨意。
自然天成還體現在人們的修飾上。
美國人大都幹淨整潔,很愛洗澡,有時一天洗三遍,這有些太過,我在《浪費的美國》一文中討論過。但一般沒有特別需要,老美並不特意修飾自己,多半任其自然。比如,先生們不太在意自己的禿頭,白發,皺紋,或者索性將很少的頭發剃成光頭,很酷,又很時尚。其實,就是自然天成。我說過,隻要自然,必有美麗,包括屎克螂推驢糞球。比如布什與克林頓,都有白頭發,就是不染,在全人類麵前晃來晃去。美國許多資深政客是白發,光頭,都不咋打理,任其本來麵目。克林頓還特意將頭發弄灰白,以顯老成。
這真是奇怪的美學!
不像中國人,舉國上下大興染發之風,人不分老幼,地不分南北,皆有抗白守發之責任!當年文革時代,全國著裝一片藍黑綠,現在放眼望去,全國人民都是滿頭黑,年輕精神的很。
這真是奇怪的美學!
但是毛澤東時代,領袖們並不染發。毛劉朱周林陳鄧都不太在意個人修飾,卻都極有個人魅力。比如,林彪就是一大禿頭,照樣擺姿勢給江青拍照,愛咋照咋照,禿得可以,毫不裝飾,還登畫報上給全人類看。拋開政治不談,從美學角度而言,非常獨特,自然天成,倒是怪可愛的!要擱現在,那得先植發,再拍照,不然,就說人家照片是假的。
我非美學專家,說不好美為何物。於我而言,長啥樣,是爹媽給的,自然天成,我強烈地保衛我身上的自然景觀,從不想給尊容動土,長啥樣算啥樣,除非職業需要,特別需要,我任由歲月雕琢,全憑自然裝扮。這樣不累,其實自己也是很懶。因為,造美如同造愛,好像都需要付出代價!為愛也好,為美也罷,我看都好。
凡事都要有度,過度就是錯誤!
愛美無罪,染發有理!小心重金屬就好。
美不美在自己。如無特別需要,將就順眼就行;如有特別需要,考慮動土不遲;真有極其需要,來個陰陽男女互換,大變活人也在情理之中。
再說了,每個人都有自戀癖。我查閱新版《心理學》了。每個人都看自己美,不美也美。連總說自己對不起觀眾的人,也總愛往觀眾堆裏湊合,讓別人看自己呀!自己就是普天下最好的動物,設計合理,外觀靚麗。模特們更是極力展示自己,不該展的都給展了,不該露的都給露了,還說自己不小心走光了,其實是美過頭了。就連選拔標準極其嚴苛,中選率極低的全球選美大賽,都恁多人報名。自己覺著自己美呀!連我自己都這樣,既非美男,也非帥哥,青春早已荒廢,還愛將些陳年舊照往互聯網上放呢,秀給全人類看啦。自己要不覺得美,能這樣嗎?愛美之心人皆有,愛美就是愛自己,多愛自己就多保衛!我有《保衛自己!》一文討論過。
所以,有人問我:如何能增點自信?
我答:自己去照鏡子。
又問:如何能保持快樂?
我答:自己去照鏡子。
再問:如何能光彩照人?
我答:自己去照鏡子。渴了喝,餓了吃,困了睡。然後再去照鏡子。
至於我自己,我倒很想學印度的那位甘地先生:禿頭,滿臉皺紋,唇上一抹胡須;赤身赤腳,一襲布衣;成天想著為人民服務,提倡君子動口不動手,走到哪裏,兩腿一盤,餓了隨意用手抓食,渴了喝瓢涼水,困了枕自己胳膊一睡,滿好!極好!
好像孔子也說過,“飯疏食,飲水,曲肱而枕之,樂亦在其中矣,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倒挺“酷”的。
生活自然,簡單也就是美!
(2009-04-21 時在美國,頭發漸長,久未理發,偶有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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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酒
酒是好東西!
酒有靈魂,我喜愛有靈魂的東西。我愛酒。
酒精在大腦裏燃燒,必定點燃一片激情。
何況,酒裏麵不光是酒精,還有許多另類之物。
我請教過叔父母,他們都是中國的釀酒專家。(叔父母何以學造酒,我還沒來得及問)。但得知,酒裏還含有另外的醇醛脂酮之類,以及銅鐵錫等元素,含有金子,銀子也說不定。
好酒蘊含天地之精華,具有輕靈之秀氣!
一粒沙含有大千世界,一滴酒含有世界大千!
中國人自古造酒,在夏商時代,就創造過酒池肉林。孔子也飲酒,論語中有:鄉人飲酒,杖者出,斯出矣的記載。而且,孔子對酒器極講究。論語也記載,孔子一邊叨咕著:觚不觚,觚哉!觚哉!一邊認真地在挑選酒器。因為,酒杯關涉喝酒的安全性。人們總把挑選酒杯與複辟資本主義掛鉤兒,顯然錯誤!再說了,複辟與酒杯何幹?酒杯好使,就接著喝唄!我猜,周朝酒杯有秘密。可能還是高科技!孔子懂這套,所以念念不忘。
我至今好奇那青銅酒杯,也就是觚:船形,三隻細高腳。杯沿上鑄倆銅柱,不知何用?我猜,是卡鼻梁用的,以防將酒倒鼻子裏去。古人想的周到,這確實屬於高科技!即鼓勵喝酒,也考慮安全。類似汽車上的安全帶,或者類似什麽套。安全最要緊!古人仔細,連喝酒都安全第一,我們要學。現在人們要錢不要命,點炸藥都不帶安全帽,幹事太莽撞,所以淨意外,意外妊娠,意外染上愛滋病。現在所有的酒杯都沒這安全裝置,連國宴的酒杯都算上,似乎有點兒沒文化,自己還總吹酒文化。
青銅時代,人們騎牛,趕馬車,沒有大奔,卡迪拉克,大紅旗。所以,不存在酒後駕車違法的事。那時,舉國上下就是喝。
《黃帝內經素問》九九八十一篇,多次提到酒。並有專篇討論酒與醋,叫做“湯液醪醴論”。詳述原始造酒醋的工藝流程,連使用什麽柴火煮酒都有說道。不知當年曹操與劉備青梅煮酒煮得對不對。用對柴火沒?
而且,酒是中國人最早使用的藥物。醫字下麵就是一酒壇子。也有寫成毉字的,我猜,這個字表明古人治病一定互相先喝點兒,再借酒勁兒談談心,病就好了!巫,是相當古老的行業。2008北京奧運聖火就是現代巫師點燃的,全世界傳送,就是不滅!相當靈驗。
現在美國人特實行看心理醫師,但診所裏麵卻從來不預備酒。結果,病人白花錢,心理醫師說話也說不到病人心裏去,那還叫啥“心裏”治療?按我東北老鄉趙本山的說法,叫“忽悠”。其實,醫生對病人本應當首先置酒相待,先把感情連係好,沒吃藥,病就好一多半了,這多好。反過來,病人就診也需備酒給醫生做為見麵禮。也許多年以後,WHO才能討論我的提案。現在,我看病即不喝酒,也不備酒,招待我的病人,隻有冰水與熱茶。病人逢年過節送我酒,我從不在診所喝,回家慢慢喝或與朋友喝。
人類是吃肉長大的,人類也是喝酒泡大的。大塊吃肉,大碗喝酒嘛,座山雕們都這樣。
現代人說,酒能殺滅男士的精子,導致女士的胎兒畸形,又說,能傷肝亂性。其實不全正確,有些誇大其詞。
據我觀察,可以讓整個民族垮掉的原因有九千九百九十九,飲酒隻是其中的九千九百九十九分之一,二。你看,國人自古愛酒,善酒,大飲特飲,這個民族至今還是繁衍昌盛的不得了!
最近百餘年,中國被人家打過,我看不是因為喝多了,而是沒酒喝。酒是糧食做的,無糧可食,那來酒喝?沒酒可喝,幹事兒那來精神?結果,被老外鑽了空子。乘機運來一堆大煙土,誘你上鉤,那洋玩藝,太上癮,不如茅台酒。酒有靈性,鴉片沒有。
鴉片戰爭,源於中國沒酒喝。
不過,這還是讓專家慢慢研究吧。
無論如何,家大業大,多喝點沒啥。
人類傻掉了,主要是因為大腦有條中動脈,堵得太嚴重。這與膽固醇,脂類有關,與喝酒關係並不大。再說了,酒還活血呢。
因此,人類喝酒喝不傻。
俄國人喝出過門捷列夫與托爾斯泰,近世還有葉利欽;法國人喝出過拿破侖;中國人喝出了千古一帝秦始皇,唐宗宋祖武則天,一代天驕成吉思漢;此外還有華佗,張仲景,李白,祖衝之------近世更有華羅庚,楊振寧們。德意誌,英吉利,西班牙人也都用酒泡出過大英雄!
人們總說,喝酒不好,酒後駕車出車禍。要我看,不如少造汽車多造酒。人多喝點兒酒,比滿地跑汽車強多了!
人類基因能解酒,最後有辦法把酒變成氣和水,汽水就打這兒來的。這汽水是種好飲料,我有一師妹,人長得相當漂亮。她就專門研究過尿療,喝尿治過許多病,不知研究進展怎麽樣?我看師妹有道理,人尿確實是汽水。詳知要看新版《生物化學》。氣從口鼻出,水自尿道走,一點兒也不汙染環境。人喝酒比開汽車強多了。依我看,關閉車廠,開酒廠,是治理環境的好辦法。我這提案先擱著,因為我知道沒人理。
人喝酒,造啥?汽水。
汽車喝油,排啥?毒氣。
現在,美國毒品大泛濫,與這國家管酒太嚴有關係。人們沒酒喝,一定憋得慌,隻好到處找刺激,最後憋得喝汽油。過度禁酒不人道,不讓人喝酒是犯法,建議國會研究一下。
兒時就愛酒,可能是遺傳。聞酒走不動道。
祖母善酒,邊喝酒邊逗我玩兒,必以指尖蘸酒抹我舌上,結果,不辣反香。竟然幼年嗜酒。這在美國不允許,是犯法的事,這在中國是農村老太的天倫一樂!文化不同,老美不解。祖母怕我偷喝酒,故意將酒置高台之上。有次,我尋著酒味就爬上去了,搬倒酒壺整了不少。結果烈酒上頭,醉倒一旁,酒也撒了一櫃蓋。差點兒沒酒精中毒,好歹給搶救過來了。以後,依然不改酒性。
那年文化大革命,沒肉吃,更沒酒喝。好不容易弄兩瓶酒,一塊零五分的地瓜燒,拎著去孝敬老祖母。不小心打碎一瓶,大人罵一頓。自己卻將帆布兜子壓枕下:酒味不能遭賤了。
高中一畢業,下鄉去農村,那地兒快到了內蒙古。當地太艱困,老鄉家中四壁皆空,也有全家隻蓋一床被的。但是每家必備兩瓶烈酒,常年壓箱底。整口酒喝,那叫隆重的大禮(又想起孔子的禮)。現在,人們說,再窮不能窮教育,那時是再窮不能沒酒喝!有道是,“遼河的水不幹,咱家酒就不斷”。我曾與老鄉一人一瓶老白幹,光啃鹹芥菜圪墶下酒。更有誇張的,連芥菜圪墶也沒有,幹脆弄一碟鹹鹽麵,再拿鐵釘蘸鹽花,那也喝。
有一次,大家太饞酒,但是沒有錢。一斤地瓜燒一塊零五分,挖一天牛糞才掙一毛二。沒錢也要喝,大家湊份子,挨個搜身翻錢,連褲衩子後屁兜都翻遍了。整了一斤地瓜燒,還沒出小賣部,你一口,我一口,空嘴就給喝幹了。酒味沒品到,等於沒喝著。
但是,喝酒也誤事。
有一年元旦,北風煙兒雪,滴水成冰,青年點殺豬過年,大家舉杯痛飲,一年一回酒管夠!結果都喝高了。半夜時分,酒力發作,焦熱起來,(水滸傳寫武鬆打虎有這話)口渴難耐,拎著水舀子,跌跌撞撞找水缸,那曾想,水缸凍到底了,再拎把斧子去井台砸冰塊,到了井邊上,一斧子掄下去,冰塊子沒砸下來,斧頭掄井裏去了,半個身子探井裏,差懸沒投井自盡,好歹命大沒出事,從此,被父親下了禁酒令。
1977年考上大學,同一宿舍有老彭頗愛酒。
那天,沒去上自習,倆人去五一商店買酒喝,一瓶62度天津高粱白,我倆半斤對八兩,三下五除二就整進去了,酒足飯飽,然後酣然入夢。九點散自習,人家一進門,差點兒沒給酒氣嗆個跟頭,免不了正色抗議一番,我與老彭醉眼對傻眼,誰也沒吱聲。酒人非狗人!愛說啥說啥,愛咋咋地!
畢業從醫一直幹臨床,場麵逐漸多,經常有人請。那時,手術不行送紅包,大事完畢必請客,主題就是喝。但是多年酒令的我,最不喜歡這種喝!原因有一樁,喝得不很爽。
你想,請家怕你喝不好,一個勁兒地勸,陪家怕你喝得少,一個勁兒地灌,有人怕你喝不倒一個勁兒地拚。為喝酒,啥嗑都有:感情深,一口悶,感情淺舔一舔,過電,拚命用酒杯砸桌子,酒杯砸碎也不管,半開,走一個,先整仨,頭三尾四,高看一眼,深水炸彈,杯壁下流-------最後都爬下,為這酒官司,不喝罵你八輩祖宗。此風我最恨,幹脆不給麵,愛咋咋地,不喝拉倒,每少得罪人。至今不改悔。這是酒文化的劣文化。
時代進步,國人酒風漸歸純樸。近年我回鄉,重溫舊夢會好友,情景大變樣。有時我想喝,但卻沒人陪,張三指心窩(良心壞了),李四拍腋下(肝不好了),王五拍額頭(*****了)以前的膽子都叫狗吃了。
其實,酒是好東西,藥性歌括四百味說:酒性辛溫,活血養心,。法國人好喝,少心病,俄國人好喝,很豪爽。
愚自幼好酒,每天都整點兒。
常有朋友問:整點兒沒?
我答:整點兒。
問:整啥?
答:白的。
問:啥白?
答:茅台。口氣實在是不小,確也沒吹牛。
問:整多少?
答:五瓶蓋兒。美味不可多得。
是啊!諸事皆要有度,品酒如品人生,總嫌人生苦短,何必喝得太快?
見我經常整兩口,女兒小時也好奇,每逢我喝酒,多個觀察員。有1天神秘地告訴我:你一喝酒就笑,你咋總笑呢?別人告訴她:你爸那是喝高了。從此命令我:以後喝酒不準笑!
最近,逢我過生日,女兒送我一大禮,紙包紙裹。打開一瞧,整套酒具:細脖酒壺,青瓷酒盅,倒滿可愛的,我喜歡!另有一美式不鏽鋼扁盒子,打造精致,帶一螺旋圓嘴,一時不知何物?原來,也是酒壺。此可貼身收藏,走哪帶哪,上山打獵也可隨時整兩口酒喝。
我猜:女兒可能看我每日忙於診務,又頗愛酒,以此助我邊開藥方邊整口酒,多些靈感也說不定。無論如何,女兒的一片孝心我領了!為獎勵,把她也寫進作品裏來吧。
我還想說,愛酒!高興就好!人生難得一樂!
(值生日之際,得女兒送酒為賀!時有所感,並與網上同學分享)
2009-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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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車
(1)
當年,我在中國供職於大學的附屬醫院。
醫院很大,非常著名,求醫者絡繹不絕,每天很忙,忙的恐怖。
如果有朋友來求診,或求我幫忙去遠方會診病人,也會來車接你。那時的中國,個人很少有車,少數富起來的大老板們才買得起車,我等一般平民皆以自行車代步。坐一把兒轎車挺牛的。可以代表身一種身份,是超級享受。
記得我家鄉的人們普遍崇尚“大奔”,一種德國造的豪華車,德文是“BENZ”,中文稱“奔馳”,其讀音倒也和轍壓韻;再就是大紅旗,一種中國造的豪華車,當年,是毛澤東們坐的;還有凱迪拉克(CADYLLAC),一種美國車,也是給尊貴者們備的,百姓們隻有些觀賞權。
那時,來接我去會診病人的車,多半是像點樣的車,也有“大奔”之類。我知道,這是朋友們對我的一種尊重,同時,也想顯示一下他們自己的實力:怕我輕看了我的病人。
但是,說真的,我坐上“大奔”,卻沒甚麽奔馳如風,威儀八麵的感覺。
因為,一是找我會診的病人多半是極重的,很疑難的病人。在當地已經看過很多醫生,或者涉及一些棘手的問題。我坐上這種車心中會有壓力,有種特別的責任感。我這人不很喜歡這些感覺。也包括坐豪華汽車的感覺,我覺不出豪華與氣派。但礙於朋友的情麵,不得已而為之。
還有,這種車雖豪華尊貴,但自己每天騎自行車上班,不會開車,又不懂車。因此,坐上去隻感覺晃晃悠悠的,車速稍快些,反倒有些怕怕。加上路況不佳,濺上一車泥水,也看不出車好在哪裏 。
初來美國,工作需要,生存需要,很快就要駕車上路,不然等於沒腿。
一天傍晚,經朋友幫忙,在當地路邊尋到一車要賣。一看買價與車況,符合我的要求,當即拍板買下。花去手頭僅有的一點美金。那是一部暗紅色的日本三菱舊車,製造於1984年,已行駛8萬英裏。
首次有車可開,終於結束騎自行車的曆史(應有30餘年)。行路再無風雨之憂!
油門一踩,神氣實足。上高速公路一看,淨是好車:大奔,凱迪,寶馬,淩誌---,老美開多快,我也開多快,有時還會超他一下。美國的路麵寬闊,路況極佳;加州陽光燦爛,到處風景如畫;氣候與環境很適合車子運行,開車真是一種樂趣!
但是,因為不懂車,隻知道開,不知道養,再加上必竟是一舊車,用朋友的話形容,開起來突突山響,有點兒像拖拉機。
曾經耗幹過機油,耗幹過水,開到冒煙方休。耗費時間,誤過打工,弄得你七竅生煙,著急上火。
承朋友們救助與忠告,以後開始研究汽車。
幾年邊開車,邊修車,邊研究,已將汽車的原理弄懂一些。有時車子的小病小災小感冒,自己可以診斷明確,不需另請專家會診。
以後,幾口之家,再添新駕照,隻有再添新車,家中儼然擁有一車隊,已經實現每人一車。
趁換車時,本想置一“大奔”,因為當年承朋友所賜,就坐過“大奔”。“大奔”之尊貴深植腦海,好像車就是“大奔”,“大奔”那才叫車。另外的車都不是車。
趕去幾家車行,連試幾輛奔馳車,卻感覺這種車座椅硬,底盤低,視線差,調頭難,轉向沉,內部裝修也不精。受朋友開導,改看日本車LEXUS。
一試,大不一樣!這車座椅軟,角度佳,內部裝修一流。衛星導航地圖,硬木把手橫梁,多功能CD音響,冷熱空調。我最愛的還有一種東西:真皮座椅布滿細孔,坐上去沒有那種冰涼梆硬,滑出溜的感覺。
特別是,輕旋按鈕,竟然可以噴出冷氣與熱風,真他媽先進!
很合我口味。以往一到冬季,清晨進入車內,寒氣逼人,坐下冰屁股,打開熱風,那要先挨一陣子冷風,待發動機熱了才行。現在不然,按鈕一點,半分鍾不到,座下已然溫暖,好感自不待言,當代的設計者,想的太周到了,太人性化了。當即拍板,買下此車,暫時省去了“大奔”之念。
新車上路,今非昔比,四輪驅動,沉穩靈活,性能奇佳,所向披靡。外表亮麗,裝修豪華,真好車也!
再也不會有猛踩油門車不走,大貨車泰山壓頂追你跑,直按喇叭的驚險一幕了。
牌子已不重要,感覺最為重要!
雖然,孩子至今還吵著“大奔”,我卻早已忘卻了大奔。我隻記得以前開冒煙爛車的感覺,我隻享受新車舒適隨意的感覺。但是,假如當初我沒開過冒煙爛車,我又何來開新車的感覺呢?假如,你一生下來就是一大富翁,或一生下來就是王侯將相之家,就有人白送你一切,壓根就開大奔,開飛機,開火箭,那你就永遠找不到我上麵所說的快樂!
如果,再好的東西,再值錢的東西送給你,你卻連一點感覺都沒,那當你擁有這些,又有何意義呢?
(2)
兒時,非常好奇,沒有一時安閑,有點兒“多動症”。
看到牆腳有一鼠洞,就去掏挖,居然可以挖出一窩光腚的粉紅色,沒睜眼的幼鼠。被大人罵一頓,險些挨打。因為再挖下去,豈不將院牆挖倒了。
母親常說我:整天不閑,連耗子窟窿也挖,又說我是“七歲八歲討狗嫌”。
你看,太淘氣,連狗都會煩你。
當然,現在知道,每個人的童年都好奇,都好動,都如此,都貪玩。不過,我的童年,因時代所限,實在沒啥玩具,實在沒啥可玩,你給我一電動車開,我才不去挖鼠洞。
那年,父親買了一輛自行車,叫金鹿牌,車身黑亮,車輪輻條閃閃發光,銘牌上添一金色的奔鹿。在1960,1970年代的中國,能買回一輛新自行車,等同當今買汽車,是一件值得高興與珍重的大事。
父親自己訂下三不騎:下雨天不騎,路不好不騎,載重物不騎。
我非常好奇這車。更不解:平時車停那裏不動,兩輪著地,需要車架支撐,方能立住。為何騎上飛快時,反而不倒?同時也很想感受一下騎車的快樂!當時,身高尚不及車把的高度。
顯然不可能騎跨上那高高的車座,既使騎上車座,雙腿也夠不到腳踏板。但卻可能偏著腿伸過車架空隙,勉強蹬動車輪,這叫“掏襠”,是兒時騎自行車的術語。
頭一次趁父親與朋友們聊天,沒注意,自己偷著將車推出家門,上得一條小路,趁著下坡就偏腿騎上了。雙腳一離地,就感覺不對勁兒,車子不用蹬,順勢就滑下去了。越滑越快,耳邊已經有了風聲,心裏生起一種恐懼。這車沒有手閘,用腳倒蹬才能刹車。
我那懂這些。
說時遲,那時快!慌亂之中,車把一歪,就摔倒在路邊。灰頭土臉爬起,卻怎麽也扶不起這車:車把已經歪斜,車輪已經“瓢”了,根本無法轉動,心中恐慌,有大禍臨頭之感。
一會兒,父親知道了,趕來幫我扶正那車。雖然愛車已經被我摔壞,奇怪的是,父親卻沒罵我一句,反倒拍去了我身上的土。
以後,我經常跟隨父親騎車去做些家事。有時我坐前麵,有時坐後麵,這車為家中的生計出過大力。
現今,我在美國已經換過幾部汽車。其中兩部都算滿豪華的新車。
對車,我還算愛護的。但我無法很仔細地去打理這車。我見到許多朋友將新車每天梳理的極其精細:座椅套上布罩,甚至再蓋上一塊大毛巾,方向盤加一把大鐵鎖,停那裏要買塊遮陽布檔住烈日,車內一塵不染,上車還要換上一次性紙拖鞋,以免踩髒這車。
三千英裏換機油,上萬英裏去大修,寧可步行也盡量少用這車。反正,竭盡全力去維護這車的使用壽命。百般嗬護,將車視同自己的嬰孩。這又有些過分 。
錯誤在於,人們愛車太過,則失其本。
世間人是最重要的!
人們常說,以人為本。看來,也就是說說而已。好多人總嫌別人不拿自己當“本”,即不拿自己當回事兒。
其實,自己也沒太拿自己當回事兒,有些執迷其中。
比如,以上所言,有人拿車極當回事,拿自己的貓狗極當回事;車子光鮮靚麗,貓狗神彩動人。但是,身為主人的他(她)卻是一臉憔悴,腰酸腿痛,吃不香,睡不著,便不出,皮幹唇燥,目赤發落---。我以為這有些本末倒置。
我車造價不菲,性能一流,我愛我車。但他畢竟是一物,應當為我所用,不該被他驅使。
所以,常有朋有教我養車之道,我都欣然接受。但每當朋友與家人關照我,叫我天熱之時,如何如何將車遮蔽保養,如何如何免受日曬雨淋時,我卻覺得,他們更該關照的不應是車,而應是我!
因為,再好的車,再好的東西(物)都沒有人重要。我是一個人,比起車,人最應該受到保養與嗬護!
我剛才說了,我的父親在扶起被我摔壞的愛車時,雖然心疼,他老人家卻沒罵我一句。因為我是他兒子,兒子永遠比車子重要,這是自然之理,他老人家當然心中有數。何況,人車俱傷,兒子並無大礙,已是他老人家的幸運,老人家心中偷著樂也說不定呢!
其實,也不止我的父親能真正秉持這種人本思想,天下的父母親也多半如此。早在3000來年前,孔子也是這樣做的。《論語》記載,孔子的馬廄著火,他下班後,知道了,卻問道:“傷人乎?”不問馬。(見《論語-鄉黨篇》)
信筆記敘至此,又讓我想起另件事,幼時家貧,上小學時,削鉛筆稍不留神多削一點筆芯,父親就會責罵,這又作何解?但這已離愛車主題太遠,暫且打住。
2009-04-26 04:5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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侈談貴族精神
近來人們熱議貴族精神。
我還沒太很仔細地追尋熱議者的背景,但感覺貴後代們熱議者較多。比如。。。
我還沒有看到趙本山們談貴族精神,好像他也算是貴族,或者較比附合貴的定義。
我猜,日沙德英皇,秦皇漢武,唐宗宋祖。。。們,或毛澤東。。。們,或。。。們,都堪稱貴族。但人數一定不多。
我想,貴族們的最大特性就是出身顯貴,或者擁有極多,最重要的是享受特權,由自己給予,或由國家用人民的名義給予。我覺得這才是重中之重。
好像人們挺愛當貴族的,也尊崇貴族,喜愛紳士,而貴紳們也挺有風度的,連走上斷頭台時,都彬彬有禮的很。
據說還極有責任感與尊嚴。
誰不喜愛這些優秀的做人特質呢?而你想做貴族,做的再像,你卻沒錢沒權,沒有好爺好爸,你就不像,再像也不像,就沒人拿你當貴族看。
貴族,其實是要數字化的。
貴族應以電腦來精確計算衡量之。
貴族,確實不是誰都可以當的。
因此,也就有了精神貴族。
你沒錢,沒權,你還可以整出尊嚴來,整出精神來,多少代的精神,唯一的,獨特的精神,難理解的精神,自我的精神,孤高的精神,自尊的精神,愛咋咋地,我就是有貴族精神,你自己給自己特權,誰管得著嗎?
所以,擁有特權,才是貴族精神的精氣神。
沒特權,自己還覺著自己特,就是和一般人不同,也就是貴族精神。
是為“貴族精神”一解。
2009-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