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狼

宇宙無邊,有生命。人是動物,也是狼。來自遠方的狼,在想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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瞎想也有樂趣#

(2010-05-31 10:47:02) 下一個

(1)

思索 , 是人的天性。

思索也可以叫遐想,人都愛遐想,說白了也就是瞎想。

有人有時遇事兒不睡覺,就一個勁兒地想。

有人沒事兒也要整倆石頭子兒,弄倆棋子兒,故意地想。

還有人,來個掩卷沉思,就更像標準的瞎想模樣了,說裝樣也行。

用自己的大腦想事兒,才有真正的樂趣。

思想可以是別人的,大腦卻是自己的;大腦是自己的,思想就不可能全是別人的。

上帝給每個人的腦殼裏都裝了軟件兒,卻都不同。

這世界上有 70 億個地球人,就會有 70 億種不同的大腦軟件兒。上帝為啥要這樣做?牧羊人要羊群都按一個號令起舞,豈不省事多了?

用別人現成的思想,複製別人的軟件兒,極容易,很省力,人類有時管這叫傳承,或者叫抄襲,也可叫剽竊。

但是,還有一種思索叫創造。

相對於想事兒而言,每天給自己數錢也是真正的樂事。

賺錢絕對有癮,賺錢也有極大的樂趣。何況,沒有錢也是萬萬不能的。這兩種樂趣有啥不同呢?我還在研究中。

以前,我家樓下住著一位大姨,已 60 多歲了。她每天騎著三輪車,去市場賣水果。我下樓送孩子上學,經常會遇到她。

那是一個冬天的早晨,漫天大雪,寒風刺骨,我見她著狗皮帽,大圍巾,軍大衣,棉手套。一床厚棉被捂著新鮮的鴨梨,大蘋果。我問她:大姨,這冷天,這大雪,你還賣貨去呀?她回答:孩子,賺錢有癮啊!不出去,鬧心!

我充分理解賺錢的快樂!

賺幸苦錢更有另一番快樂在心頭。

這與獲不義之財和中大獎的感覺不同,是真正的樂趣!

我還是說思索的樂趣吧。

想事兒,也有樂趣,要不人們咋都淨想好事呢?

是的,人的大腦可以隨便地想,盡情地想,海闊天空地想,挖空心思地想,不想白不想。據說,好多事兒,就是先由空想得來的。

像共產主義,據說就是由空想變科學的。

去看馬克思的書,就有類似的書名。

腦裏想啥,不說出來,外人可能永遠不知。
有的人想害誰,不說,但做出壞事,人家也就知道他想啥了。他就不承認,說自己精神病,其實,精神有病不能做為理由逃罪。
廣意而言,全人類或多或少精神都有些不正常 —— 都算有些精神病。

我不討論這事,交大師們定論,(焉知大師精神沒有病?)。

想好事,是人類不可遏製的一種自由。

人們追尋所謂的自由是正確的,但是,自然界給你思索的自由,你卻不自由,這令人遺憾。

思想是有自由的,這種自由誰也管不著,愛想啥你就想啥。

如果,你愛數錢,卻沒有錢給你數,或者,錢少,很快就數過了,(當然你還可以反複地數),那你還可以空想,或遐想,就是瞎想。

我有一大學同學 Y 博士,就說自己愛遐想, Z 先生就 “ 嘲笑 ” 他瞎想,當然, Y 博並不生氣,至今,他還在經常遐想著。

有時,想了,可以說出來,也可以不說。

有時,別人沒想過,你想過了,自己也可以偷著樂。

( 2 )

想事兒,也有癮。

想想太陽為什麽那樣耀眼?

地球到底是水球,還是火球?

人為什麽長五個手指?多長些手指,如同八爪魚一樣,抓撓豈不更方便?

人是倮蟲,又不全倮,該長毛的地方還是長了,而且,頭發長得很長,當初到底幹啥用的?進化了?

為啥別的地兒不進化,光頭發進?

亞當夏娃長啥樣?
 亞當是帥哥嗎?我相信,夏娃一定是頂尖的美女。但是能美到啥程度涅?美到沒法再美了8?有錢的人類能娶到夏娃嗎?後來會不會離婚涅?

聖經說,他們偷吃了禁果才知羞恥,馬上用樹葉將那地方遮起來了,這純粹表明,人類當初就是少毛,基本上是倮體的。
 如果是因為進化論,人就要穿衣服,結果,滿身的毛就沒用了,用盡退廢,毛就退光了,但是,為啥那些地方的毛卻不退涅?到底是幹啥用滴?另外,既然人長毛,足以禦寒,又為啥非要穿衣服涅?為什麽涅,這是為什麽涅?7!


我問過人家,這倒地是咋回事兒,但他們都沒把這問題回答好。

啥樣?明明不是進化的,一直保持原裝。

但是,上帝當初為何要這樣設定,這長及足踝的頭發到底是幹啥用的?
據說,上帝將每一個細節都考慮好了,人身上的所有零件都有用,也包括闌尾與處女膜。

我看過很多描繪聖經故事的美術作品,卻都把人的頭發畫得短短的,我覺得頭發應該賊啦長,因為現代人的頭發可以等同身長。

這表明了頭發的功用。

這事兒,我問過很多美國人,都沒說明白。
其實,中國人知道咋會事兒。

思索是有些樂趣的。

雖然,有時不如用瞎想的時間去賺錢。或者,將每一分鍾都用於賺錢。但人們忽略了一個事情,賺錢是為了省時間,而同時也在耗費著時間,結果沒能倒開功夫瞎想,這滿不劃算的。尤其對於人這種動物,又是以瞎想為天性的。
人還是不能等同於老虎和狼們,與豬和蚯蚓們的區別就更大些了。

當然,我相信,豬與蚯蚓們一定也會思考,隻不過,語言不同,人類還無法與之交流。

我還是說人。
這地球上賊拉有錢的人永遠占少數,大部分人都賊拉窮。

所以有人就專門研究過窮人,我記得前些年在網上看到點資料:說中國人最快樂的群體,是月入人民幣 500—800 元錢的一群人。我不知真假,但我相信,窮人們也不是一點樂趣和高興的事兒都沒有。
當然,誰也不愛窮人,包括上帝,因為上帝是人家猶太人選出來的,上帝的選民嘛。
貧窮確實是罪惡。
但人類一直都在罪惡中掙紮著。
 上帝應該多管管這些事,也許管了,有些人不聽。

依我看,戰爭更是罪惡,但戰爭有時會均貧富。

( 3 )

我還是先說窮人好了。

在美國,鄰近我家的一條馬路上。

每天交通高峰時段都有一個乞討者,他手中舉著一塊牌子,上麵寫著:我沒工作,能幫幫我嗎?謝謝你啦!還有:我也是上帝的子民等等。我有時會順手給他一美金。因為,小時候受我媽媽影響,她有句話,叫做 “ 老天爺餓不死瞎家雀 ” ,有一天,我家遇到過兩個來討飯的人,她老人家竟然把預留給我爸爸的饅頭送人了,我正在餓肚子之中,我很氣!

現在,我竟然漂洋過海,來關照一下美國的窮人,我正在解放全人類之中,我很樂!

我曾經近距離地觀察過人家,這老者身材高大,麵色紅潤,滿頭銀發,胡須濃密,高鼻深目,兩眼還挺有神,比我見到的,需要求醫的人們精神多了,連我都很羨慕他!

我不提議大家都去當訖丐,我隻想表明我的感覺。

所以,我不提議大家太掙命,不要做那種 “40 歲之前拚命賺錢, 40 歲以後再拿錢買命 ” 的事。

我想再說說猶太人的偉大。

我有一學生,以前是生意人,據他自己說他很會賺錢。

又據他說,他很“尊崇”我,說我的一些經驗和感知很有價值,就對我講,為何不將這些變成金錢呢?我聽了一愣,我說,我不是每天都在用這些來換錢嗎?我本愚人,來到美國還能弄碗粥喝,沒被餓死,不就是拿這些在換粥喝嗎?他說,你應該賺大錢!而你沒賺到大錢,是因為你不善於推銷自己。隨後,他就奉上一本書,就是那本著名的《猶太人的賺錢術》。

回到家,我立即挑燈夜讀。
我對一般的書,沒這大興趣,但是,據說此書能幫我賺錢,我就有興趣。書裏邊林林總總講了許多點石成金的故事,但我學不來。因為,我認為經商賺錢是專門學問,也需要點天才。當官也一樣,同樣需要點天才,這與基因也有點關係。所以,你看大商人,大財主都是一家家的,當大官也是一家家的。以前,連天下都是家天下,這事,你要服氣。
 但是,你能服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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