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談歐洲中世紀政治
漫談歐洲中世紀政治(一,回首古希臘)by 有女同車
前言
筆者在《漫談歐洲文藝複興》寫到歐洲文藝複興的黃金時代時,突然覺得,歐洲中世紀的許多政治製度的演化,其實很有意思。中世紀的歐洲在文化上、宗教上以及人們的觀念上是統一的,但卻形成了極其複雜或者說雜亂的多元主義製度。在教會與國家、教權與俗權之間,在純世俗政治領域,整個歐洲的中世紀從社會權力結構到人的日常生活反映出來的是極其複雜的多元主義格局。試圖分析這種格局產生的原因,以及對於近現代歐洲及西方世界的影響,是一件讓筆者十指大動的事情,於是筆者決定暫停《漫談歐洲文藝複興》,先著手寫《漫談歐洲中世紀政治》。
本係列文章,準備介紹歐洲中世紀的基督教的價值體係,以及羅馬教廷的政治製度變遷,日耳曼人因素,法蘭克國家,英格蘭憲政,等中世紀歐洲的基本政治秩序,以及它們之間互相作用的情況,其間將結合曆史,政治文化,宗教文化,期待能給大家一個歐洲中世紀政治的全景式巡禮。
第一節, 希臘羅馬政治製度回顧。
在進入中世紀前,讓我們簡單總結一下,古希臘羅馬的政治製度遺產。在這些古典政治製度裏,包含了中世紀歐洲政治多元化的基本因素。
沿著西方政治文化之流上溯其源頭,我們來到公元前8--前4世紀的古代希臘,這是有文字記載的西方政治的開端。在這裏,最引人注目的特征就是眾多城邦林立的政治景觀和發達活躍的公共政治生活。當時的希臘城邦創造了兩個名詞,影響了直至今天的整個西方曆史:一是“公民”(Citizen),這個概念形成於希臘城邦政治結構之中,其原意為“屬於城邦的人”;二是“民主”(Democracy),正在城邦的背景下,古希臘人賦予了“民主”概念最原始的內涵。公元前數百年間曾繁盛於地中海沿岸的那些希臘城邦是十分獨特的國家形式。構成了西方政治文化傳統的那些最基本的要素,就是在城邦的搖籃中孕育形成的。
整個希臘史的主體就是城邦史,它包括:
- 邁錫尼文明時代(公元前15-前12世紀)---前城邦時期。當時的希臘可能出現過類似於古巴比倫和古埃及的那種顯赫的王權,但後來被米諾斯人的入侵所毀滅。
- 黑暗時代(也稱“荷馬時代:,公元前12-前8世紀)---城邦孕育時期。邁錫尼文化被摧毀後,希臘世界的統一也被破壞。希臘人退回到原始的分散狀態。在這種分散的情況下,希臘原始部落開始解體,這就為後來形成多元化政治格局創造了前提。這時候的希臘是後代希臘乃至整個西方政治文化的直接發源地。
- 古風時代(公元前8-前6世紀)-- 城邦形成時期。在此期間,希臘城邦形成,希臘世界形成眾多城邦林立的局麵。初期的城邦中,貴族與平民的矛盾是主要矛盾。平民反對貴族的特權,爭取平等政治權利的鬥爭,推動了城邦向民主方向發展。
- 古典時代(公元前5~前4世紀中期)--城邦繁榮和走向衰落的時期。伯利克裏時代的雅典是古代政治民主、文化、藝術和科學的頂峰,(有關希臘雅典民主製,內容實在太多,這裏是沒有辦法展開了,似乎在搜狐的精品區裏,有關於雅典民主製度介紹的文章,寫得很好,大家可以去看看)這一百年間,古希臘如繁星閃耀,天才輩出,這個時期帶給人們的財富,直到21世紀仍在被人們不斷回味著。但是,經過伯羅奔尼撒戰爭,民主政治開始衰落。城邦陷入嚴重的危機。
-希臘化時代(公元前4世紀晚期--前2世紀中期)---後城邦時代。這時城邦已經完全解體,淪於馬其頓統治之下。馬其頓帝國及其分裂而形成的多個希臘化國家(包括塞硫古王朝,安提珂王朝,帕提亞王朝等)都建立了軍事獨裁製度。原希臘各城邦僅保留了一定的自治權,成為帝國內享有一定自治權的城市。城市內部仍繼續保留著民主製度。最後,馬其頓王國為羅馬所滅,希臘並入羅馬版圖。希臘文明終結。
希臘城邦尤其是雅典民主製的終結,主要是由於馬其頓的強權。公元前338年喀羅尼亞戰爭之後,希臘各邦淪於馬其頓統治之下。雅典也失去了獨立城邦的地位,變成馬其頓統治下享有一定自治權的城市。公元前323年,亞曆山大死,雅典起義反抗馬其頓,但以失敗而告終。從此雅典便一蹶不振。公元前322年起,在馬其頓的操縱下建立了寡頭政治,公元前2世紀中葉,隨著羅馬戰敗馬其頓,雅典也被並入羅馬版圖。這個曾經取得輝煌成就的偉大城邦此後就逐漸在曆史舞台上消聲匿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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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雅典留給後世的政治文化遺產是無與倫比的。曆史上沒有任何一個民族、任何一個國家(注意,筆者這裏用了“任何一個”的字眼)像隻有數十萬人口的雅典那樣對人類的政治發展作出過如此重大的貢獻。它的一係列改革及其所實行的製度,是民主、法治和自由理想的偉大實踐。它的成就使此後世世代代為進步和人道政治理想奮鬥的仁人誌士欽慕不已,成為他們汲取力量和智慧的永不枯竭的源泉。甚至雅典的敵人和征服者,如斯巴達人、馬其頓人、羅馬人乃至奧斯曼人,納粹德國人,也對它的偉大成就十分崇敬。所以,當雅典落入他們手中時,他們往往也會手下留情,盡力保護古希臘的文化。
古希臘民主製度的集大成者是亞裏士多德。他的不朽名著《政治學》總結了希臘城邦民主製度的基本原則,這些原則,至今仍然被西方政治製度奉為治世真理,比如:“城邦最基本的元素是公民” ;“城邦的公共生活(即享受民主自由的生活)是人類完善自身的必不可少的前提。”;公民的本質不取決於其住所,也不取決於司法上的權利,而是“全稱的公民是凡得參加司法事務和治權機構的人們”,即有權參加陪審法庭和公民大會的人們。亞裏士多德反複強調城邦與家庭及東方君主製國家不同。城邦是自由人的自治團體,不是主人與奴隸的結合。城邦政治家的權威是對自由人的治理,是“平等的自由人之間所付托的權威”。在他看來,城邦是平等的自由公民的自治團體,它在本性上就是民主的,沒有民主就沒有城邦。他指出,民主是公民由其身份而產生的權利,“由於全體公民都天賦有平等的地位”,所以,“無論從政是一件好事或是一件壞事”,“也應該讓全體公民大家參與政治”。公民的政治權利是正義的要求,在公民們“都具有平等而同樣的人格時,要把全邦的權力寄托於任何一個個人,這總是不合乎正義的”。隻有公民權利平等、“輪番為治”的製度才是正義的,也是“合乎自然”的。這可以說是對希臘人民主信仰的經典表述。
在亞裏士多德看來,公民的多數,他們的“集體性能”,就是他們權力的依據,使他們的權力大於“少數賢良”組成的最高機構,也大於他們各人的個別性能。公民的普遍參與還是實現城邦穩定的必要條件。“一種政體如果要達到長治久安的目的,必須使全邦各部分的人民都能參加而懷抱著讓它存在和延續的意願。”。否則,無政治權利者就成為城邦的敵人,統治者的仇敵。這樣不正義的政體“一定難以長久”。
亞裏士多德生當城邦末世,是城邦政治文化的產兒、總結者和集大成者,是城邦時代公民政治信仰的忠實表達者。通過他的理論,已成政治化石的城邦製度保留了活性的基因,並留給了後世的西方人,他的政治哲學具有希臘政治製度和政治思想的百科全書的性質,是希臘人政治智慧的結晶。也成為後世西方政治的基石。如果說希臘城邦民主製是古代世界最高的政治成就,那麽,亞裏士多德的政治哲學也當之無愧地高居古代政治思想的峰巔。正是他將流星般燦爛而短暫的希臘政治文明匯入西方政治傳統的長河並使之得到永恒的生命。
漫談歐洲中世紀政治(二,古羅馬遺產)
古羅馬的政治文化構成西方政治文化傳統的第二個組成部分。就文化而言,希臘人以其在科學、哲學、文學藝術等領域的輝煌成就使其身旁和身後的羅馬人暗淡無光,然而在政治文化領域,羅馬人的貢獻卻堪與希臘人相匹敵。
古代羅馬的曆史不像古希臘那樣是多元的。 它是由台伯河上的一個小小聚落逐步擴張為龐大的世界帝國的曆史,是由一個中心(羅馬)不斷向周邊幅射漫延的曆史。
古羅馬史可分為三個大的階段:
- 王政時代(約公元前753-前510年)。 這是羅馬城邦形成時期。原始的氏族製度開始解體, 傳統的氏族組織構成城邦政治組織的基礎,整個王政時代,王都是城邦的首腦。但王的權力在王政前期是有限的,當時, 城邦政治製度處在原始部落民主製時代,王的權力受到人民大會和元老院的製約。王政後期,王變成專製的君主,終於被貴族和人民所推翻。
- 共和國時代(約公元前510-前27年)。 這是羅馬由蕞爾小邦擴張為龐大的世界帝國時期, 也是羅馬城邦達到繁榮而後又開始解體的時期。奴隸製是社會的基礎, 自由民內部平民與貴族的矛盾鬥爭推動了政治製度的發展。從政治製度上看,這時期實行共和製度,在法理上,國家屬於人民,元老院和人民大會為最重要的權力機構, 高級行政官員由選舉產生,實行限任製和協議製。到共和國末期, 共和製開始向個人專製製度過渡。
- 帝國時期(公元前27-公元476年)。 這時羅馬已經擴張為橫跨歐亞非三大洲的龐大世界帝國。 城邦時代形成的共和製度被以軍隊和官僚機構為支柱的獨裁專製統治所代替。在3世紀以前, 這個獨裁專製統治還披著共和的外衣,稱為“元首製”。3世紀末以後,它拋棄了共和外衣,成為公開以軍隊和官僚機構為支柱的中央集權的專製君主製。395年,羅馬帝國分裂為西羅馬帝國和東羅馬帝國兩部分。 在蠻族進攻下,西羅馬帝國於476年滅亡。 西歐開始進入中世紀時代.
古羅馬留給後世西方的政治傳統,主要有以下兩個。
其一是基於製約與平衡政治機理的“共和製”。在羅馬曆史學家波利比阿的《曆史》中指出:“如果人們隻注意執政官的權力, 那羅馬國家就完全是君主製政體,如果人們隻注意元老院的權力, 它又完全是貴族(寡頭)政體,而如果隻注意民眾的權力,它顯然又是民主政體。”。在古希臘的城邦民主製衰亡後,羅馬人的高明之處,在於使這三種權力既互相鉗製,又互相支持與合作, 從而實現了相互間的製約與均衡,不使任何一種力量過於強大。這種平衡和製約思想的政治機製在後來的羅馬偉大的政治家思想家和哲學家西塞羅的有力闡明下,成為西方政治傳統的重要組成部分---“分權學說”。
17世紀的英國君主立憲革命,把這種製度體現到了國王、上院、下院之間的分權與製衡。18世紀法國思想家孟德斯鳩又根據英國的君主立憲製度,提出了“三權分立”理想政治結構,這種政治理想,不久就為新生的美利堅合眾國所驗證並徹底實施,成為了現代西方政治製度的基本原則。
西塞羅作為羅馬共和製的理論家,見證了羅馬共和製的衰亡,但他的《論共和國》的巨著,並沒有被此後羅馬帝國的數百年的專製時代和相繼而來的中世紀更為漫長的君主製時代所淹沒,相反他的共和思想和民主精神,緩解著專製的冬夜籠罩下的歐洲大地的嚴酷,不斷喚醒著一代代西方人對共和理想的憧憬,從而為羅馬共和傳統的恢複,準備了思想的種子。
其二,就是羅馬帝國帶給中世紀的西方式專製模式。
從公元前27年起,由屋大維開創的羅馬帝國延續了5個世紀之久。 從政治製度發展的角度來看, 可分為元首製(Principate 普林西比製)時期和君主製(Dominus多米那特製)時期兩個階段。前者包括早期帝國(包括朱利亞-克勞狄、弗拉維、安敦尼三個王朝)和3世紀的危機時期,後者即晚期帝國時期。 兩個階段的共同特征都是以軍隊和官僚機構為支柱的獨裁專製統治。
奧古斯都(屋大維)結束了內戰,給羅馬帶來了長久的和平。 由於他在處理內政外交事務時表現出來的高超的統治藝術和傑出人格, 在羅馬各階層中贏得了巨大威望。人們都覺得,沒有奧古斯都, 國家就將失去和平,重新陷入內戰。這就是專製主義的一個奧秘:它造成一種形勢,使它自身成為合理的和不可缺少的。這種專製製度的目標是使人民完全失去自治能力甚至自治的欲望,剝奪任何組織和機構的獨立性,從而一旦離開了專製製度,社會就會陷於癱瘓或無政府狀態。於是在共和的外衣下(保留了元老院、人民大會等共和機構)的獨裁元首製,就順勢而生,從此共和製度在歐洲消失了1500年。
284年,元首近衛軍首領戴克裏先被軍隊擁立為元首。 戴克裏先沒有到還殘存著共和精神的首都羅馬就職, 而是在專製君主製傳統較深的東方(小亞細亞尼科亞)建立了新的首都。 他徹底拋
棄共和外衣,毫不掩飾地建立起了君主政體。自屋大維以來, 羅馬最高統治者從理論上不是君主,而是元首,即第一公民。 從戴克裏先起,“君主”(Dominus,)取代了“元首”,成為最高統治者的正式稱號。Dominus本意是“主人”,可以指奴隸的主人, 也可以指主宰臣民的專製君主。這個稱號表明, 統治者與帝國其他居民的關係是主人與仆人、君主與臣民的關係。這種關係是共和時代羅馬公民深以為恥辱的,進入帝國後,羅馬人還堅持認為,他們的皇帝是自由人的Lord(王公),而蠻族人的帝王才是奴隸的Master(主人)。而今這一“主人”的稱號,卻被帝國的臣民們坦然接受,說明當時的羅馬的社會與人心確實發生了極大的變化。
313年,君士坦丁大帝,頒布了“米蘭敕令”,宣布宗教信仰自由,從而使一直受壓迫的基督教獲得了合法地位,狄奧多西一世(379-395年)統治時期,明令禁止異教,以基督教為國教。這樣由皇帝控製的統一國教的建立, 使專製皇權對臣民的控製深入到信仰和思想領域。羅馬君主製至此達到頂峰。基督教也給西方政治文化帶來一些全新的因素,成為塑造西方政治文化獨特性格的主要精神力量之一。這種君權和教權的結合,成為中世紀歐洲的主要政治形式,古希臘的民主製和羅馬的共和製從此成為了政治化石。
但羅馬帝國的專製製度從某種程度上說,隻是一種需要,幾百年的專製並沒有培養起臣民的忠君道德,也沒有形成完整的被普遍接受的專製主義理論。許多生活於帝國製度下的知識分子仍懷念著共和國的自由,不肯將自己的靈魂出賣給專製主義。帝國時代典型的專製主義理論和觀念可以概括為如下要點:皇帝之位出於神意,其所為自應協合天心;他在生之時本身並非一位神;他是羅馬帝國的最高長官而不是東方式的君主;他不應將自己的權力視為一種個人特權,而應當視為一種職責;皇位雖不由選舉決定,但也不是父子相傳,皇帝要從賢明的人中選其最賢明者立為繼嗣;
所以,羅馬帝國雖然存續了數百年,但並沒有徹底切斷共和精神之流,也沒有使它完全幹涸,而是使它潛入地下,積聚、融匯和運化著。這也是西方之所以無法誕生中國式的君主集權的原因。到了近代,當共和精神挾著新的能量奔湧而出的時候,便一發不可收拾了。它證明了在西方的政治傳統中,專製政治根基淺薄、生命力脆弱。
西方有句諺語說:“羅馬不是一天建立起來的”。至公元5世紀西羅馬帝國滅亡,羅馬人走過了一千多年漫長的曆史過程。它從最早的自由聚落開始,逐步發展為城邦, 最終擴張成為龐大的世界帝國。從政治製度上,它由原始的民主製過渡到原始的君主製,而後轉變為共和國。在共和國時代,它先後經曆了貴族共和國、 “貴族--平民”共和國和寡頭製共和國。接著, 它實現了由共和國向帝國的轉變。在帝國時代,它先采取了元首製的形式, 最終以東方式的君主製為其歸宿。羅馬人可以說幾乎經曆了古代社會所有政治形式, 因而羅馬也留給了後人豐富的政治遺產。
而中世紀的政治,便從羅馬的廢墟上,開始奠基了。
漫談歐洲中世紀政治(三,上帝之城)
第二節 上帝之城
“中世紀”這個概念指從5世紀西羅馬帝國滅亡到15世紀文藝複興運動期間的這段曆史時期。按一般西方人的理解,從文藝複興起,西方就進入了現代(modern,亦譯“近代”)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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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上西方政治文化前台的日爾曼人基本上屬於半開化的野蠻人,除少數較早進入羅馬帝國定居並受到其影響的部落外, 多數剛剛走出原始森林。他們不懂得文化的價值,不懂得文明社會的秩序和規範,他們帶來的災難性的破壞與羅馬帝國自身的衰敗過程相結合,使西歐曆史在許多方麵倒退了一千多年, 回到了一個蒙昧和黑暗的時代。 以致文藝複興時代的西方人回望橫亙在他們與輝煌的古典時代之間的曆史時期時, 覺得西方文化仿佛經曆了一個漫漫長夜一般。於是,“黑暗時代”也成了歐洲中世紀的代名詞。
在中世紀西歐,政治被嚴重“弱化”, 政治權力和政治機構的社會控製功能幾乎被降到文明社會的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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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紀是基督教的一統天下,是被基督教神學家稱之為“神聖秩序”的時代。根據基督教的信仰,世俗國家的地位和作用被貶低, 它被認為隻是在教會之旁或教會之下的一個負責較低等級事物的社會組織。(雖然在某些時候,世俗國家的地位可能會超越教會。) 人們生活中最本質性最重要的部分則由教會來控製。在中世紀人們的觀念中,有一個統一的“基督教世界”(Christianitas),它處於最高層次,而各個世俗國家則在人們的觀念中處於次一級的層次。
對於社會的政治關係來說,中世紀幾乎是從政治發展的原始水平上起步的。 入主西歐的日爾曼人沒有公共權力觀念(這在我後麵要講的日耳曼人因素裏會探討), 也沒有能力建立係統的權力組織以實現對國家的控製。中世紀盛行的封建主義以“封地”的分封和占有為基礎,“封建製度”(feodalite)一詞即源於“封地”(fief)。它是在國王與臣民間建立起以相互忠誠和相互保護這一雙重承諾為前提的個人之間的聯係(封君封臣關係),以誓約和承諾為保障。“中世紀的國家本質上是一種個人的聯係。”它把國家權力化作私人性質的忠誠與保護關係,整個王國成為大小不等、層層分割、 互相交錯的封地的拚合以及一大堆雜亂的特權與義務的綜合體。所以, 許多西方學者認為,在近代民族國家開始崛起之前, 中世紀沒有真正意義上的國家。中世紀的帝國和王國最多可稱為“準國家”。
於是對基督教政治和羅馬教廷的認識,成為我們走進中世紀政治的基礎。
公元410年,阿拉裏克率領的西哥特人攻陷並洗劫了羅馬這座“永恒之城”,啟動了中世紀的帷幕。羅馬的災難,對帝國的人們造成了強烈的心理振蕩。人們對基督教的信仰開始動搖, 異教徒們紛紛借機攻擊基督教。他們認為, 往昔羅馬人崇奉的神靈庇佑羅馬使之興盛,自從羅馬人背叛古代宗教傳統而改宗基督教以後,(公元392,狄奧多西一世定基督教為國教,並取締一切異教) 羅馬便走向衰落而遭此厄運。因此,基督教應該對此負責。 當此信仰危機之時,出現了一位影響了整個中世紀基督教政治的偉大人物――奧古斯丁。
奧古斯丁原是虔誠的摩尼教徒和天文學家,386年,他皈依了基督教,從此一直在北非的希波擔任教職,從413年起,奧古斯丁在長達15年的時間裏完成了他的主要代表作《上帝之城》,在這本著作了,他與異教徒和異端進行論戰, 維護正統的基督教信仰。在這一係列論戰中,他對基督教神學進行了係統而深入的闡述,創造了第一個完整的基督教神學體係。430年,奧古斯丁死於汪達爾人對希波城的圍困。
奧古斯丁在西方基督教會內具有極高的地位。他生當西羅馬帝國行將滅亡,中世紀即將到來之際,是為新時代製定信條和藍圖的人物。自他死後八百年中,西方教會內沒有人能與他相匹敵。 “整個西方基督教都蒙受了他的恩惠。 西方宗教生活具有遠超過東方宗教生活的優越性主要是他留下的遺產。中世紀的羅馬天主教的大多數特點起源於他的神學思想。”(從某種意義上說,奧古斯丁有點類似於中國的董仲舒,之不過他之於西方政治,比董仲舒之於中國政治,更為關鍵。)
所以對中世紀政治的探討,就首先要從奧古斯丁的政治哲學開始談起。
- 奧古斯丁的政治哲學首先是一種神學。 希臘城邦時代的政治哲學完全是世俗的,它在人與自然或城邦的關係中來界定人的本性和地位, 奧古斯丁則依據《聖經》中的神學教義,從人與上帝的關係中來對人進行考察。這一從《聖經》裏,尋找人的地位的做法,成為中世紀政治的原則。
- 奧古斯丁把“原罪”和“恩典”理論經典化,他認為人出生即有“原罪”(是從亞當那裏遺傳來的)。由於這種原罪, 人生活於情欲之中,具有無法阻遏的犯罪傾向, 當他達到道德行為當事人年齡時,就會繼續犯罪,稱“本罪”。因此,整個人類, 包括剛出生的嬰孩,都屬於“一群墮落者”,注定應該受到上帝嚴厲的懲罰。
人的得救不能指望自己,必須靠上帝的“恩典”。 這種“恩典”是上帝白白賜予的,並不是對人們善德的報償。人的努力沒有任何價值。 上帝“揀選”哪些人使其得救,完全是任意的行為, 並不以被揀選者具備的任何條件為前提。
奧古斯丁這一相當悲觀的理論,也許來源於蠻族的洗劫中,玉石俱焚的人類命運。人的力量和命運相比,是如此的微不足道。這種理論,被傳給了後世的西方人,直到今天,人們還在說,西方的文化屬於“罪感文化”,文藝複興的一個最大貢獻,就是弱化了奧古斯丁的“原罪”觀,強調了人可以自主命運的人文主義精神。
- 奧古斯丁提出了“上帝之城”的理想。他認為,世上隻有兩種城,一是“世上之城”,一是“上帝之城”。世上之城的人選擇肉欲的生活,上帝之城的人選擇精神的生活。這兩種城並行於世,隻有到末日審判的時候, 兩座城才徹底分開。“上帝之城是最高的善, 是永久和完美的和平”,而“現實(世上之城)是沒有希望的、不幸的,而且非常痛苦的。”
在奧古斯丁看來, 人類的曆史就是兩個城之間相互鬥爭而上帝之城不斷取得進展並終將獲得最後勝利的曆史。而這一過程,就是“進步”,這也就是西方文化中“進步”觀念的主要來源。
- 奧古斯丁雖然認為基督教會並不等同於“上帝之城”,而世俗國家也並不等同於世人之城,但他還是認為上帝之城至少可以由教會來代表, 世人之城可以由異教國家來代表。
奧古斯丁否定了西塞羅給國家所下的定義。他指出, 從來沒有像西塞羅所說的作為“人民的事務”的羅馬國家。 也沒有一個由共同利益和一致接受共同法律而聯合起來的大規模的人群。 根據西塞羅的理論,沒有正義就沒有共和國。沒有真正的正義, 也就沒有由“共同的正義的感覺聯係起來的人群,也就沒有所謂人民的事務。”奧古斯丁則完全否認了這種以人民利益為重的國家理論,他認為真正實現完美正義的社會隻能有一個,那就是“上帝之城”, 那是一個真正的共和國,其餘的國家程度不同地都隻是“強盜團夥”而已。
奧古斯丁隻給國家以有限度的承認。他以為,國家負責的物質需要的滿足, 免受攻擊的安全、有秩序的社會交往等,是為地上之城和天上之城的公民共同希求的。它是“地上的和平”,每個人都希望得到它。 對現實社會中的天上之城的公民來說,地上的和平有助於他們享受天上的和平。所以, 世俗國家是上帝實現自己拯救計劃的工具。
奧古斯丁對國家的看法,標誌著西方國家觀念的一個根本的轉變。從此,西方人不再把國家看作為人類謀福利的最高的社會組織, 也不再把全部的忠誠指向國家。他們開始與國家之間拉開距離, 以保留、懷疑的眼光審視國家,個人與國家間的疏遠成為鴻溝。(這同中國人幾千年來對忠君愛國思想的普遍認同,差別何其大也。)奧古斯丁對於國家觀念的淡化,使歐洲人從此失去了對統一的所有渴望,歐洲人再次被喚醒民族意識、國家意識和統一意識,要到文藝複興時的馬基雅維利了。
奧古斯丁的政治理論,在今天看來,尤其是東方人看來,非常得難以理解,怎麽會有如此消極的政治理論?尤其是誕生在深受人文精神熏陶下的歐洲,並被中世紀歐洲人幾乎全盤接受,這是一件讓人迷惑的事情。
但曆史就是這樣,難以琢磨,奧古斯丁的政治理論,遇上了日耳曼人,“上帝之城”的觀念和日耳曼人因素結合在一起,竟然成了難得的絕配。
漫談歐洲中世紀政治(四, 羅馬教廷興衰 上)
第三節,羅馬教廷的興衰
公元392年,羅馬皇帝狄奧多西一世,宣布取締所有異教,基督教成為了帝國的國教。基督教成為國教後,羅馬教會就成為羅馬帝國的一個部門或機構,受皇帝的管轄。西羅馬帝國滅亡後,羅馬教會開始在在政治上脫離羅馬帝國的控製,並逐漸走向他權利的頂峰。
西羅馬帝國滅亡後,羅馬教會依然和當時意大利的統治者日耳曼的東哥特人保持距離,仍臣服於遠在君士坦丁堡的東羅馬帝國皇帝。但是,由於羅馬處於日爾曼蠻族的政治軍事影響之下,加之距離遙遠,使君士坦丁堡要實現對羅馬教皇的有效控製事實上是不可能的。在日爾曼人入侵期間,或在羅馬行政機構撤退或失控的地區,羅馬教會作為意大利地區碩果僅存的羅馬帝國的政治機構,當時它代表了羅馬和基督教的古老傳統,它屹立於日爾曼人入侵造成的廢墟上,似乎是蠻族無法摧毀的永恒之城,因而在5-6世紀之交時,羅馬教會將大批羅馬遺民聚集在自己周圍。這大大提高了教會的威信。羅馬教會因而開始成為一股獨立的政治勢力。
536年,東羅馬帝國皇帝查士丁尼一世,攻滅東哥特王國,重新統治意大利,羅馬教會重新回到了羅馬皇帝的控製中,從此直到8世紀中葉,羅馬教會一直在拜占庭皇帝的控製(或者說是名義上的控製之下),其間絕大多數教皇均係敘利亞人或希臘人,而當時的教皇也不得不屈從於拜占庭諸皇帝的武力統治,那時的教皇們若不順從,即會被遭到皇帝的囚禁。但羅馬教會最終還是徹底擺脫了拜占庭皇帝,並和君士坦丁堡教會正式分裂,這來自以下三方麵的因素:
一是,至6世紀中葉起,日耳曼的倫巴第人開始持續進攻意大利,不斷蠶食拜占庭在意大利的領地。拜占庭的勢力在意大利日趨於衰頹,大約在公元751年,倫巴第人攻陷了拜占庭意大利的首府拉韋那。拜占庭勢力被趕出了意大利中部和北部。這事雖使羅馬教皇遭到倫巴第人的極大威脅,但也使他們脫離了對拜占庭皇帝全麵的隸屬關係。
二是,717年,拜占庭帝國小亞細亞軍區總督立奧擊退了阿拉伯人對君士坦丁堡的進攻後,強迫狄奧多西三世皇帝退位,自己登上皇帝寶座,稱立奧三世(717—741年)。開創了伊蘇裏亞王朝的統治(717—797年), 立奧為了保障新興軍事貴族的利益,安定軍士生活,需要大量土地和財產,分封給各級軍事長官,但是當時拜占庭的土地大部分掌握在教會和修道院之手,它們還享有免稅和免徭役特權,從而嚴重影響國家的稅收和軍隊的鞏固。為了打擊教會,於是立奧從726年起宣布反對聖像崇拜,掀起一個全社會破壞聖像運動。這就是拜占庭曆史上著名的“破壞聖像運動”。730年1月立奧召集禦前會議,要求僧俗高級貴族在他製定的反對聖像崇拜的法令上簽字,拒絕簽字者立即免職。此時的羅馬教會,堅決反對這項法令,和拜占庭帝國公開決裂。731年羅馬教皇格利高裏三世宣布開除立奧三世和全體聖像破壞者的教籍。立奧則剝奪教皇在南意大利的征稅權和對伊利裏亞的管轄權作為回擊,在拜占庭的“破壞聖像運動”斷斷續續一直持續到843年,當時的拜占庭皇帝狄奧多拉宣布重新恢複聖像崇拜才告終止,這117年的“破壞聖像運動”,使羅馬教廷和拜占庭皇帝徹底決裂,也造成了東西方教會的完全分裂,從此,歐洲的兩大陣營壁壘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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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閑談] 立奧三世當時擊退阿拉伯人,依靠的是一種稱為“希臘火”的先進武器,這種武器,是一種早期的火焰噴射器,它把硝石、瀝青、硫磺和油等混合物,用手搖泵從通過一根喉管將之噴向敵戰船,由於其液體燃燒劑配方特殊,遇空氣便自燃,阿拉伯人的木質戰艦艦隊遭到毀滅性的打擊,其進攻君士坦丁堡的計劃也告失敗。而這種“希臘火”更早在7世紀中葉,就被拜占庭人用於對阿拉伯人的海戰。那麽火器的發明和實戰運用,倒底是哪家更早呢?中國11世紀的敦煌壁畫,怎麽就被李約瑟的《中國科學技術史》認定是中國最早火焰發射器的證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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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對羅馬教會的地位,起決定性作用的是法蘭克人。公元739年倫巴第人在國王留特普蘭領導下企圖征服羅馬,教皇格利高裏三世依靠求助法蘭克墨洛溫王朝的宮相查理*馬特,擊退了倫巴第人對羅馬的進攻。公元754年教皇斯蒂芬三世為了逃避倫巴第人,越過了阿爾卑斯山投靠查理*馬特的兒子“矮子”丕平,雙方締結了一個雙贏的協定:丕平為教皇提供軍事保護;而教皇則正式承認丕平取代墨洛溫王朝的傀儡君主,獲得國王的合法稱號。754,756年,丕平兩次出兵翻越阿爾卑斯山,打敗了倫巴第人,並從他們那裏奪取了意大利中部以羅馬和拉維納為中心的大片土地,丕平為了答謝教皇對他王位的認可,把這片土地包括拜占庭總督在意大利的全部轄區贈給了教皇,這就是著名的丕平獻土”,教皇國的成立,意味著羅馬教會同東羅馬帝國在政治上的正式分離。
為了使教皇國的立國合法化,法蘭克人(應該就是丕平及其部下)偽造了一些極其重要的文件,例如:君士坦丁的贈予,把它說成是羅馬君士坦丁大帝頒布的一項教令,大意說,當他創建新羅馬(指君士坦丁堡)時,他曾將舊羅馬以及其所有的西方領土贈給了教皇。作為教皇世俗權力基礎的這項饋贈竟被以後中世紀的人們一直深信不疑,直到文藝複興,偉大的佛羅倫薩曆史和語言學家洛倫佐*瓦拉(1406-1457年)才將這份文件辨偽,斥為贗品(見筆者的《漫談歐洲文藝複興》)。奇怪的是,洛倫佐*瓦拉竟被當時的教皇尼古拉五世任命為教廷秘書,原因是教皇太熱愛拉丁文了,因而對當時文藝複興的拉丁文大師洛倫佐*瓦拉愛不釋手,這是題外話。
教皇國成立後,倫巴第人並不順從丕平和教皇,但他們卻在屢次戰爭中為法蘭克人所戰敗。公元774年丕平的兒子查理曼大帝進駐意大利,徹底擊敗了倫巴第人,查理曼大帝自封為倫巴底國王,然後光榮地進入羅馬,並再此確認了丕平的贈予。公元800年的聖誕節,教皇利奧三世為查理曼加冕,即皇帝位。這是繼西羅馬帝國瓦解後,300多年來,歐洲最重要的事件,歐洲(指天主教歐洲)又誕生了一位皇帝。
公元962年,教皇為德意誌的奧托大帝加冕,神聖羅馬帝國誕生。從此,羅馬教會從形式上也擺脫了東方帝國。他與神聖羅馬帝國互為保護和承認,成為歐洲最主要的政治勢力。
羅馬教會在這一尋求政治獨立的過程中,其影響力的提高,和天主教在日耳曼民族的廣泛傳播也是分不開的。在5世紀末以前,進入羅馬帝國的日爾曼各部落一般都皈依了後來被判為異端的阿裏烏斯派的基督教,直到496年,法蘭克人才在日爾曼民族中最早接受了羅馬公教(後來成為天主教),由於法蘭克人是日爾曼民族中最有力量的一支,他們通過武力擴張兼並,到6世紀中葉,使高盧全境名義上都皈依了羅馬公教。後來查理大帝又於772年至803年發動一係列戰爭,迫使薩克森人加入公教會,從而把基督教擴展到了易北河。
在教皇格裏高利一世(590-603年)時代,西歐實現了宗教統一,這位教皇極有才幹。由於他領導了抗擊倫巴第人入侵和保衛羅馬的鬥爭,使他成為意大利當時最有權勢的人物。他把主教團派到高盧和英格蘭,與法蘭克宮廷建立了友好關係,使英格蘭皈依了羅馬教會。他還使西班牙和倫巴底放棄了阿裏烏斯主義而改奉羅馬公教,他使西方各日爾曼王國歸順公教會,也把教皇的權力擴張到西歐大部分地區。他的權威得到了西方全體教士的公認,從而西方教會在教皇的旗幟下實現了統一。
漫談歐洲中世紀政治(五,羅馬教廷興衰 中)
中世紀教皇的權力,其依據是羅馬教廷堅持的“教皇君主製理論”,這一理論的《聖經》中耶穌對彼得的話:“我要把天國的鑰匙給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 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這就是所謂“捆綁和釋放”的權力。而其曆史依據是偽造的聖彼得轉交繼承權的文件。根據該文件, 羅馬教會的第一任主教聖彼得在羅馬公眾麵前, 把自己“捆綁和釋放”的權力交給了繼任的主教克萊門特。
羅馬曆代教皇充分利用上述兩條根據主張教皇具有君主般的權力。他們聲稱,基督對彼得講的那段話, 不僅建立了一個特殊的社會,還建立了一個適應它的政府。 這個政府的領袖即教皇。教皇是基督授予彼得的權力和職責的合法繼承者, 繼續行使著與彼得同樣的權力。他認為教皇繼承的是彼得的職位而不是其個人品質和才能。 它將教皇的職位與占有該職位的個人區分開來,無論教皇個人品質如何, 他都合法地享有與彼得相同的權力,其權力來源於其教皇公職。因而教皇權力被解釋為神的恩典和特許, 因此它不受世俗權力的幹涉和侵犯。
教皇被賦予君主般的地位, 其意義不僅在於確立教皇對教會事務和一般信徒的獨斷和至上的管轄權, 也使羅馬教會繼承了羅馬帝國統一和專製的傳統並將其帶給中世紀西歐。這種理論維持了在中世紀政治上四分五裂的歐洲內部,其宗教和價值觀的統一。 它還使教皇具有了抵製皇權侵犯的權利,這在一方麵保證了中世紀教會的獨立,同時也有力地打擊了中世紀世俗國家的君主權利。因而在中世紀的歐洲各國,普遍王權積弱,人民對君主沒有太多的效忠意識。由於宗教帶給中世紀歐洲人民統一的價值和信仰,所以中世紀的歐洲人也基本沒有什麽民族意識。這樣世俗國家的統一,在歐洲便成了一件不可能的任務。
但中世紀的歐洲絕非“教皇君主製理論”的一統天下,“皇帝理論”依然被很多歐洲君主堅信。皇帝理論把皇帝視為基督在人世間的代理人,他的法律、敕令、命令都是神的意旨。這一理論要求人民,要以聽《聖經》同樣的敬畏心情,以“神聖的靜默”來聽皇帝的法律的宣讀。
皇帝理論不承認帝國與教會二元化的觀點。 它堅持同一個實體既是帝國又是教會。對皇帝來說, 對於一個單純的基督教羅馬帝國,他對其世俗事務和精神事務具有全權。而對教皇來說,這個國家之所以存在,是因為他屬於教會這個社會共同體。對同一個實體,比如神聖羅馬帝國,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把它視為“基督教的羅馬帝國”, 而教皇則將其視為“羅馬的基督教會”的一部分。這也造就了在中世紀的神聖羅馬帝國史上,教皇和皇帝的不斷衝突。這是“教皇君主製理論”和“皇帝理論”的衝突,同時也反映了中世紀“神權”和“世俗權利”對歐洲支配權的激烈爭奪。
841年,查理曼大帝死後,伴隨著查理曼帝國的分裂,法蘭克的加洛林王朝開始衰頹,這一變化,為羅馬教廷帶來了利益。教皇尼古拉一世(858-867年在位)時,教皇的權利達到了它的首個高峰:他和東西兩羅馬帝國的皇帝們;和西法蘭克的禿頭查理;和洛林的中法蘭克洛泰爾二世;以及幾乎全體基督教國家的主教們發生過爭執;然而所有的爭執幾乎都以它的勝利而告終。其中最著名的是兩件事,一是他幹預了洛泰爾二世的離婚,他宣布皇帝的離婚和新的婚姻無效,洛泰爾二世不得不屈服。二是,他認定東羅馬帝國罷免君士坦丁堡大主教的行為為非法,拜占庭皇帝也不得不屈服(當時的君士坦丁堡教會,在名義上仍然是羅馬教廷的一個主教區,受羅馬教廷管轄,直到1054年,兩大教會,才正式分裂為東正教和天主教兩個教會。)
尤其是第一件爭端,由於尼古拉一世宣布洛泰爾二世的離婚無效,並撤掉了為洛泰爾二世辦理離婚手續的主教,洛泰爾二世的兄弟,意大利國王以及當時名義上的西羅馬帝國(查理曼帝國)皇帝路易二世為此曾進軍羅馬試圖恫嚇教皇,但在進軍途中,其將軍和士兵對教皇的恐懼占了上風,教皇不用出手,皇帝就不得不撤退了。教皇的意誌大獲全勝。(題外話,歐洲君主不管私底下如何,婚姻對他們是神聖的,一夫一妻製無論是對於君主、貴族還是平民都是傳統,離個婚比現在麻煩多了。)
尼古拉一世把教皇的權力擴張到當時可及的最大限度;但在他後繼者的統治下,這種權力重新陷入了一個低潮。以至到了公元10世紀羅馬教廷已經完全被置於地方性羅馬貴族的統治下了。
而歐洲的紊亂和衰頹在此時已達到了中世紀最黑暗的時代,當時歐洲的基督教國家幾乎到了瀕於毀滅的程度。
當時的匈牙利人肆虐意大利北部和法國東部,諾曼底人入侵法國西北海岸。野蠻的撒拉森人征服了那不勒斯、西西裏和普羅旺斯,他們破壞了大批修道院,劫掠了意大利和阿爾卑斯山穀地帶,遮斷了羅馬與北方的交通。此時的歐洲一片烏雲,從600-1000年的400年間是歐洲最黑暗的時期,而相對於歐洲的這一時期,適值中國唐朝中華文明的鼎盛時期,而從印度到西班牙,也盛行著伊斯蘭教光輝的文明。那個時候的歐洲人沒有人能夠想象得到,西歐有一天可以在軍事和文化方麵躍居到世界的支配地位。
隨著915年拜占庭帝國消滅了撒拉森海盜,955年,德意誌奧托大帝將匈牙利人趕回了東歐平原。歐洲終於穩定了下來。
直到11世紀上半葉,教皇的任免都由神聖羅馬帝國皇帝來決定,意大利人對於教皇的選舉權力幾乎從未得到過使用。到了神聖羅馬帝國的亨利四世時代(1056-1106年),羅馬人終於開始行使他們選舉教皇的權利,教皇尼古拉二世(1058-1061),確立了六位紅衣主教推舉教皇的教皇選舉製,並成為了一項製度,在整個選舉過程中皇帝是沒有份的。這項教令經曆了一場鬥爭之後才獲得皇帝的承認,它是使教皇製脫離俗界控製的一個必要的步驟。
格利高裏七世(1073-1085年)是曆代教皇中最傑出的人物之一。格利高裏改革了教會,為維護教會日漸衰退的名譽,他嚴禁出售聖職,並強製僧侶獨身。這一強製僧侶獨身的政策,遭到德意誌教士們的反抗,這些教士聯合亨利四世反對格利高裏的命令,但格利高裏卻煽起俗眾暴亂用以抵製結婚的祭司和他們的妻子,這時僧侶夫妻經常遭到令人發指的虐待。這樣格利高裏利用民眾的支持,強製推行了他的命令,並贏得了對皇帝的第一個回合的勝利。
隨後,在格利高裏和皇帝之間開始了有關授職禮的大紛爭。所謂授職禮,就是當一個主教被授予聖職的時候,即被授予一個指環和一支手杖作為其職權的標幟。這些東西向來是由皇帝或國王(按其地區而定),以該主教的封君的身分,而授予主教的。格利高裏則堅持這些東西應由教皇授予。這場爭執是使教階製度脫離封建體係的工作之一。這場爭執持續了很久,但最後亨利四世在革除教籍的威脅下,不得不讓步,教廷獲得了全麵的勝利。
從此,地方教會從法理上,已經擺脫了西歐領主的封君封臣關係,歐洲的教階製度完全贏得了獨立地位。成為了歐洲封建關係以外的強大政治力量。
以後的200多年間,歐洲政治成為教皇和皇帝(或國王)爭奪世俗權力的大舞台,而這場爭鬥的結果,最終宣告了教皇政治製度的衰亡,而其衰亡為意大利的文藝複興掃平了障礙。
漫談歐洲中世紀政治(六,羅馬教廷興衰 下一)
從教皇格利高裏七世起到公元十三世紀中葉為止,歐洲曆史集中於教會與世俗君主間的——主要是和皇帝間的但也有時是和法蘭西國王、或英格蘭國王間的——權力鬥爭。而這一時期,是曆史上教皇權力的最高峰。公元十三世紀裏,教皇對皇帝取得了決定性的勝利。這一勝利從某種角度上來看,是有非常積極的曆史意義的。由於教皇的勝利,意大利倫巴底及周邊地區地區諸城,徹底擺脫了神聖羅馬帝國的控製,獲得了穩定的獨立。這一獨立對於威尼斯,佛羅倫薩等城市的迅速發展起了奠基作用,因而在某種意義上,也為意大利文藝複興奠定了基礎。
而在這個時期,也是歐洲各種政治因素,政治製度最為活躍,最具有多元化特點的時期,歐洲正在慢慢走出最黑暗的時代,複興的曙光已經不遠了。當時的皇帝在德意誌引據查理曼時代的封建原則,因而在神聖羅馬帝國內部封君封臣關係錯綜複雜,帝國內部政治上四分五裂,軍事上則互為一體;在意大利的君主國則引據羅馬法(查士丁尼法典)和古代皇帝們的權柄。倫巴底諸城則更遠溯到共和時代的羅馬製度;教皇國則部分以偽造的君士坦丁的贈與,部分以耶穌的權力“捆綁和釋放”作為其權力的根據。世界曆史上從來沒有一個時刻,在一個大陸上同時並行過如此多元的政治結構。
格利高裏七世後,繼任的教皇,就是十字軍行動的發起者,著名的烏爾班二世(公元1088-1099)。公元1093年亨利四世的兒子康拉德背叛了自己的父親,逃往意大利,並與教皇結成聯盟,征服了意大利北部,那裏的倫巴底聯盟(以米蘭為首的諸城市的聯盟)擁戴了教皇,宣布脫離神聖羅馬帝國。1094年烏爾班舉行了一次橫貫意大利北部以及法蘭西的勝利遊行。並通過開除教籍的方式,逼迫法國國王腓力一世向他屈服。(還是為的是離婚的事,腓力一世的離婚被教皇否決,然後就把它“絕罰”--開除教籍了。當時的歐洲君主很可憐,非但不能荒淫,偷情也不容易,離婚更離不掉。題外話。)
公元1095年,烏爾班在克萊芒宗教會議上宣布發動第一次十字軍,這事曾激起一陣宗教熱潮並導致了教皇權柄的增長,以及一場凶慘的猶太人大屠殺。關於十字軍東征,是羅馬教廷在中世紀搞的最大一場運動了。由於和本文政治變遷的關係不大,這裏就略過了。從結果來看,十字軍對歐洲最大貢獻的大概有兩個,一個是促進了和君士坦丁堡的學術交流。由於這種交流的結果,在公元十二世紀和十三世紀初葉有許多希臘文文獻被譯成了拉丁文。二是意大利人,尤其是威尼斯人借著戰爭和貿易,發了大財,一舉成為歐洲首富,威尼斯人的富碩,帶動了佛羅倫薩的金融手工業,為文藝複興做好了一切物質準備。
烏爾班的繼任帕斯查勒二世繼續為所謂僧職敘任權(羅馬教廷主張所有的教職,都不需要俗界任命,應該由僧侶和群眾選舉產生)而和皇帝鬥爭。他一度和亨利四世的兒子亨利五世就此達成了協議,但亨利五世反悔後,於1111年反而逮捕了教皇,結果教皇不得不對皇帝讓步。直到1122年,教皇喀列克斯圖斯才借沃爾姆斯協定使亨利五世放棄了敘任權。鬥爭的最後結果,亨利三世時處於從屬地位的教皇,自此竟變得和皇帝居於平等的地位。與此同時,教皇在教會中成為一個更為全麵的統治者,通過派遣的教皇使節管理著教會。教皇權力的增強降低了主教們相對的重要性。教皇的選舉現在已擺脫了俗界的控製,而僧侶們也相對比以前變得更有品德了。
1152年,一位傑出的德意誌皇帝弗裏德裏希·巴巴羅薩大帝(1152-1190,在德國稱腓特烈一世)橫空出世,羅馬教廷和神聖羅馬帝國的鬥爭進入了新的階段,而鬥爭的舞台也轉移到了倫巴底。
巴巴羅薩皇帝對古羅馬和拉丁文化非常熱愛,因而他認為作為羅馬皇帝的繼承者,他理應享有古代羅馬皇帝在意大利的權利,然而意大利人對這個德國皇帝卻並不熱衷,倫巴底諸城雖願意承認他為正式的君主,卻反對他來幹涉他們的內政。北意大利大多數城市則紛紛加入到米蘭人具有民主意識的帕塔林運動中,團結一致地反對皇帝。1153年,英格蘭人哈德裏安四世(在德國稱亞曆山大四世)繼任教皇,他和巴巴羅薩同樣精力旺盛,作為意大利各邦的保護者,他和巴巴羅薩的衝突變得不可避免。
哈德裏安剛繼任時,他和巴巴羅薩是同盟關係,巴巴羅薩幫助教皇鎮壓了羅馬市民的城市自立運動,教皇則在1155年為巴巴羅薩在羅馬加冕。但隨著教皇加入倫巴底聯盟反對皇帝,兩者之間在1157年公開決裂。而這場決裂的代價是曆時20年的戰爭。1162年,皇帝巴巴羅薩攻陷米蘭,並將城市徹底破壞。同年,巴巴羅薩攻入羅馬,另立了一個他選定的新教皇。但巴巴羅薩對意大利的征服引來了拜占庭人的幹涉,1176年,拜占庭皇帝親率大軍,和倫巴底聯盟一起,在雷格納諾戰役中打敗了不可一世的巴巴羅薩,皇帝被迫和倫巴底聯盟媾和,並跪在教皇腳下,吻他的腳趾,請求教皇的寬恕,皇帝給於了這些倫巴底城市他們所需要的一切自由,贏得獨立的北意大利及倫巴底各城邦,從此走上了獨立並飛速發展的道路。
再多說幾句巴巴羅薩皇帝,巴巴羅薩之所以有名,並不在於他打過多少勝仗,事實上,他意大利戰役的慘敗,使德意誌永遠失去了他們的傳統領地意大利。但巴巴羅薩身上體現出來的被認為是中世紀最完美的騎士精神以及他參加十字軍東征中悲劇性的結局(淹死),被後人長久的緬懷,他的很多傳說成為騎士精神的楷模,成為現代人對於那個年代為數不多的美好記憶。
中世紀於公元十三世紀裏達到了極點。自從西羅馬帝國滅亡後,逐漸建立起來的綜合政治體係業已完備得無以複加,其標誌就是以下三位偉大人物的出現,教皇英諾森三世,神聖羅馬帝國的弗裏德裏希二世(也稱腓特烈二世)和法蘭西國王路易九世(被稱為聖路易)。
漫談歐洲中世紀政治(七,羅馬教廷興衰 下二)
正如筆者在上一節所提到的,十三世紀是歐洲中世紀的頂點,各項政治製度都達到了非常完備的地步。羅馬教廷贏得了對於皇帝決定性的勝利,教皇政治達到巔峰;法蘭西的王權,在路易九世手裏,得到極大加強,歐洲自羅馬帝國滅亡後,第一次出現了中央集權的政治製度;而在英格蘭,開始了偉大的大憲章運動,立憲政治創始。在這一個世紀波瀾壯闊的政治變革中,還是先讓我們來看一看教皇政治的情況。
在十三世紀歐洲政治舞台上,首先登場的是教皇英諾森三世(1198-1216),英諾森三世是個及其厲害的教皇,他在教皇就職儀式上的演講就預示著變革時代的到來,他說:“看,我今日立你於各民各國之上,去根除、打碎、毀壞和推翻,並去建設和樹立。”就任教皇後,他毫不客氣地自稱為“萬王之王,萬主之主”。而他也果斷地以所能采取的一切行動來擴大教皇的權力。而他所采取的第一個行動就對準了老對手--神聖羅馬帝國。
1194年,皇帝亨利六世攻克巴勒莫,加冕西西裏國王。1197年,亨利六世去世,其兒子腓特烈二世年僅三歲。德國爆發了爭奪王位的內戰,亨利六世的斯陶芬家族在西西裏推選腓特烈一世(巴巴羅薩)的幼子,亨利六世的弟弟菲利普為國王,而在德國韋爾夫家族則推選奧托四世為國王。英諾森三世則故意挑起他們的內戰。1201年,英諾森三世承認奧托四世為合法國王,並將菲利普開除教籍,並對皇帝加冕提出了兩個交換條件,一是皇帝承認教皇對於西西裏有實際統治權,二是承認教皇擁有帝國在意大利的所有領地,奧托四世為了得到教皇的支持,全部接受了教皇的條件。1208年,菲利普被刺身亡。1209年,英諾森三世為奧托四世在羅馬加冕。
然而奧托四世並不打算履行諾言,加冕後,他立刻占領佛羅倫薩所在的托斯卡納大區,隨後在1210年征服了斯陶芬家族的西西裏。英諾森三世不甘示弱,立刻開除了奧托四世的教籍,並鼓動德意誌諸邦,在紐倫堡開會,廢黜奧托四世,立成年的腓特烈二世為國王。隨後,英諾森三世又聯合法國一起進攻奧托四世,並在1214年在法國的布汶(Bouvines)將奧托四世徹底擊敗。而英諾森三世則作為腓特烈二世的監護人,擁有了在意大利的全部利益。
對奧托四世的鬥爭勝利後,教皇權力空前膨脹,歐洲各國紛紛向教皇低頭,葡萄牙王國和阿拉貢王國(西班牙東部的加泰羅尼亞地區)承認了羅馬教廷在他們的國土上同樣擁有優越權(教皇在當地的統治權和行政權大於他們的國王)。在英格蘭,國王約翰經過了頑抗之後,終於被迫把他的王國獻給英諾森三世,然後,把它當作教皇賜予的采邑重新領回,這就是說,英格蘭國王成為了教皇在英格蘭領地的封臣。英諾森三世末期,教皇幾乎在名義上一統了整個歐洲世俗國家,教皇權力幾乎成為當時歐洲的唯一霸權。
然而英諾森三世死後,隨著皇帝腓特烈二世力量的壯大,法國王權的集中,英國憲政的啟動,教皇權威迅速遭到挑戰,教皇政治在歐洲的影響力無可挽回地走向衰退。
腓特烈二世是神聖羅馬帝國史上和奧托一世大帝齊名的偉大的皇帝。 腓特烈二世是歐洲曆史上第一個對教皇“絕罰”(開除教籍,也稱“破門”)處分滿不在乎的君主,他在位期間,至少有三次被教皇“絕罰”,但最後對他的皇帝權威卻沒有造成任何影響,從此羅馬教廷引為殺手鐧的開除教籍處分,失去了威懾力,教廷權威開始沒落。最有意思的是第一次,1227年,教皇格裏高利九世剛剛就職,為了顯示權威,他命令腓特烈二世立刻組織十字軍東征,腓特烈二世卻借口軍中出現流行病而拖延進軍日期,教皇大怒,立刻就開除了腓特烈二世的教籍,結果在“破門”期間,腓特烈二世不經教皇允許,娶了十字軍國家耶路撒冷王國的公主兼王位繼承者,並自稱耶路撒冷國王,然後在1228年,還在“破門”期間的他居然率領大軍開始了十字軍東征,這次他比前次不去更使格裏高利惱怒,而且很沒麵子,試想作為宗教行動的十字軍隊伍怎能由一個被教皇開除了教籍的人來領導呢?
腓特烈二世軍隊一來到巴勒斯坦,就開始和伊斯蘭人和談,最後他居然說服了埃及蘇丹薩拉丁將被他們奪去的耶路撒冷、伯利恒等地還給了基督教國家,腓特烈二世在為基督教國家立下大功的同時,卻使得教皇更加惱怒了---十字軍基督徒應該和異教徒作戰,而不應該同異教徒進行和談。腓特烈二世卻不管這套,1229年,在耶路撒冷,腓特烈二世在沒有一個教士在場的情況下,自行拿起王冠加冕為耶路撒冷國王。格裏高利九世憤怒已極,因為“絕罰”手段失效,於是教皇派軍隊闖入腓特烈二世的領地西西裏,腓特烈二世立刻趕回,迅速收複失地,但他沒有進攻教皇國,戰敗的格裏高利九世,不得不赦免了腓特烈二世,1230年8月,教皇被迫恢複了腓特烈二世的教籍。這一仗,就如同中國春秋的周鄭繻葛之戰,對教皇的迷信就如同周天子的胳膊,被利箭一箭刺穿。
此後,教皇格裏高利九世和繼任的英諾森四世,依然在為挽回教廷權威奮鬥著,但腓特烈二世實在過於強悍,英諾森四世不僅絕罰了腓特烈二世,還廢了他的皇位,並將所有支持腓特烈二世的人,都破了門,這樣空前的處罰依然沒有動搖腓特烈二世的權力,羅馬教廷的不幸在於,在他的鼎盛時期,遇上了腓特烈二世這樣一位傑出、有權勢、並且蔑視教廷權威的帝王。
十三世紀的羅馬教廷留給中世紀的又一大“貢獻”,就是宗教裁判所。十二世紀中葉開始,西歐和東歐都出現了許多新的基督教派,這些教派對聖經的解釋不同於天主教的正統,因而羅馬教廷在驚恐之餘,將他們都視為“異端”,從英諾森三世開始,羅馬教廷就開始殘酷鎮壓異端教徒。1209年,羅馬教廷組織了針對異端的十字軍東征,在攻占了拜占庭的色雷斯地區後,對那裏所謂的“異端”教徒,進行了駭人聽聞的大屠殺。為了便於清除異教,教皇格利高裏九世在1233年宣布在各地設立宗教裁判所,負責為各地主教清除“異端”,英諾森四世則在1254年宣布,所有凡由宗教裁判所起訴的人都不準有辯護人。宗教裁判所是中世紀教會政治最黑暗的一幕,“宗教裁判所”殺害的豪傑精英無數,其中就有那位筆者十分崇拜的,被英格蘭人利用“宗教裁判所”酷刑處死的傑出女性--聖女貞德。
走完十三世紀,羅馬教廷在中世紀的使命也差不多要完成了,於是強大起來的法蘭西王權,在新世紀給了羅馬教廷以最致命的一擊,使教皇政治就此推出了歐洲世俗的政治舞台。
漫談歐洲中世紀政治(八,羅馬教廷興衰 下三)
中世紀的羅馬教皇製從大格利高裏,曆經尼古拉一世,格利高裏七世,到英諾森三世,它的地位也如同羅馬帝國一樣,由一種類似於共和的製度變成一種真正的君主製。然而,從十四世紀開始,以羅馬教廷為核心的天主教綜合政治體係開始迅速崩潰。
1285年,法蘭西國王腓力四世即位。腓力四世繼續了法國國王自路易九世以來的加強君權的措施,(有關法蘭西的政治製度,筆者在後文會介紹),腓力四世為了加強王室的收入,以及維係征服佛蘭德爾(今天的比利時北部和荷蘭)的戰爭費用,開始向法國的教士征收“什一稅”(教會的教職人員,一直是享受免稅待遇的。),這大大觸犯了教廷。教皇卜尼法斯八世打算召開法國的主教會議處罰腓力四世。可是1302年,腓力四世卻搶先召開了法國曆史上第一次的“三級會議”(教士為第一等級,貴族為第二等級,平民是第三等級,三級會議首創了平民參政的先例,成為法國議會的雛形。)膽大妄為的腓力四世打算在三級會議上廢黜教皇,於是竟派兵到意大利把卜尼法斯八世抓來,並將他羞辱了一番後釋放,卜尼法斯八世回到羅馬後,受辱的教皇很快被氣死。腓力四世隨後在1305年將一個法國主教扶上教皇位置,稱克萊門特五世。1309年,腓力四世索性把羅馬教廷遷到了法國的阿維尼翁,從此羅馬教皇在阿維尼翁受製於法國國王達70年之久,史稱“阿維尼翁之囚”。這一事件標誌著羅馬教廷開始沒落,成為新起的民族國家的傀儡。
克萊門特五世在位期間,唯一值得一提的就是他夥同腓力四世,通過宗教裁判所,逮捕並鎮壓了法國的聖騎士團,並沒收了聖騎士團在東方攫取的巨大財產,教皇和腓力四世一起瓜分了聖騎士團的財產,而他們為聖騎士團所羅織的罪名,後來被史學家認定沒有一條是站得住腳的。
在“阿維尼翁之囚”期間,意大利的貴族和騎士們失去了保護,他們紛紛逃出了意大利,於是意大利各城市的商人和有勢平民得以順利地掌握政權,沒有了教皇權力製約的文藝複興得以在意大利蓬勃開展。
十四世紀中葉,法國在英法百年戰爭中連遭慘敗,在法國國土上,教皇失去了法王的庇護,於是烏爾班五世於公元1367年遷回羅馬,但一回意大利,教皇就發現,意大利已經遠非當初他具有絕對權威時的意大利了,當時幾乎沒有人理會教皇,於是烏爾班五世在他臨死前(1372),又把教廷遷回了阿維尼翁。繼任的教皇格利高裏十一世終於在1375年重新返回羅馬,但由於格利高裏十一世和法國的紅衣主教的翻臉,造成格利高裏十一世死後,羅馬和阿維尼翁教廷的分裂。羅馬教廷選舉了意大利人烏爾班六世為教皇,住在羅馬。阿維尼翁方麵,則選舉了瑞士人克萊門特七世,住在阿維尼翁。
這樣便開始了曆時達四十年之久的羅馬教廷大分裂。法國當然承認了阿維尼翁的教皇,而法國的敵對國家則承認羅馬的教皇。蘇格蘭是英格蘭的敵國,而英格蘭又是法國的敵國;因此,蘇格蘭承認了阿維尼翁的教皇,而英格蘭承認羅馬教皇。每個教皇都從他自己的黨派裏遴選紅衣主教們,每當一個派別的教皇死去,他的紅衣主教們便迅速地選立另一個教皇來繼任。教皇的身份是否合法都不得而知了,因此教皇的權威已經無從談起。
當時的教皇已經淪為世俗政治的玩偶,而俗界統治者們也認為教廷的分裂,不利於他們的統治,於是1409年,在歐洲各國的君主們,在比薩召集了一次由全體主教參加的全教會議,以決定哪個教皇是合法的。可是大概這些主教們也已經覺得羅馬教廷已經沒什麽希望了,於是他們的決議變得非常添亂加搞笑。會議以異端和分裂罪名宣布兩位教皇同時廢黜,並另外選出一個第三者,這個新教皇被稱為約翰二十三世,居然是個惡名遠揚的海盜頭子出身。烏爾班六世和克萊門特七世當然不可能承認這一會議決定,於是歐洲便出現了三個教皇而不僅是有兩個了。
在這種無望的局麵下,支持全教會議的歐洲君主們,在1414年,又召集了另一次全教會議,在沒有任何教皇到場的情況下,宣布限製教皇權力,比如教皇無權解散會議,教皇必須每七年召集一次全教會議,教皇必須服從全教會議的決議等等。會議廢黜了教皇約翰二十三世,並勸當時的羅馬教皇辭了職,於1417選出新教皇馬丁五世,得到了歐洲各國的承認。阿維尼翁的教皇雖然拒絕辭職,但由於此時的法蘭西在戰場上已經徹底敗於英格蘭國王,任由英格蘭國王擺布,所以法國也不承認這位阿維尼翁教皇了,於是此後阿維尼翁教皇的黨徒日漸衰微下去,終於不複存在了。
羅馬教廷終於統一了,但羅馬教廷的威信和權力卻再也回不到以往了。100年之後,新教誕生,但羅馬教廷已經失去了裁決權,依靠一些世俗君主的支持和裁決,新教“異端”居然蓬勃興起,並進而在歐洲和羅馬天主教分庭抗禮。
到了公元十五世紀,歐洲中世紀進入最後一個世紀,隨著羅馬教廷的衰落,歐洲其他政治文化卻開始煥發蓬勃的生機。火藥消滅了封建貴族而鞏固了歐洲中央集權政治(以英國的“玫瑰”內戰為代表),在法蘭西和英格蘭,路易十一世和愛德華四世各自團結了國內富裕中產階級,這些人幫助他們平定了貴族政治的無政府狀態,歐洲真正意義上的民族國家誕生了;意大利開始了改變曆史的文藝複興。當“永恒之城”君士坦丁堡,這個古代最後的殘餘,被奧斯曼土耳其人攻陷後,逃往意大利和歐洲其他地方的希臘難民和歐洲人文學者聯合,對中世紀和羅馬教廷進行了徹底的批判,君士坦丁的賜予被斥為無稽之談,受盡了學者們的嘲笑;由於希臘人的協助人們逐漸直接地通曉了柏拉圖,亞裏士多德的第一手資料;瓦斯科·達伽馬,和哥倫布擴大了世界,而哥白尼擴大了天界;曆經數世紀之久的禁欲主義被人遺忘於藝術,詩歌,和快樂的喧囂中。公元十五世紀是中世紀的最後一幕,但卻洋溢著歐洲人看到曙光後的歡樂。
(羅馬教廷興衰一章完,以下談法蘭西國家。)
漫談歐洲中世紀政治(九,日耳曼因素)
第四節,日耳曼因素
隨著西羅馬帝國的崩潰, 日爾曼人開始出現在歐洲政治舞台上。他們來自日爾曼尼亞的原始森林,將野蠻殘忍與青春活力集於一身,以摧枯拉朽之勢掃蕩了西羅馬帝國。在公元5世紀,他們取代羅馬人成為西歐的主人。日爾曼人的到來,改變了西方政治發展的進程,使其不可避免地打上了日爾曼的烙印。日爾曼政治文化與古典政治文化融合起來後,共同構成了西方政治文化的主要基礎。要了解中世紀歐洲的政治,我們不妨先看看古代日耳曼人的社會形式。
公元1世紀左右,日耳曼尼亞的古代日爾曼人開始定居下來,以種植農業為主,原始部落開始解體,但日耳曼人並沒有走入以大量使用奴隸為主的奴隸社會。由於日耳曼人自古以來根深蒂固的平等和原始民主意識,他們很少會在自己的社會生活中大量使用奴隸,奴隸製從未成為日爾曼人社會生活的基礎。日爾曼社會少量的奴隸都是外族人,他們每人都有自己的一所房屋和一個家庭,像佃農那樣從主人那裏領來一份土地,向主人交納租稅和服勞役,“奴隸的附從關係僅此而已。” 奴隸很少遭到毆打、囚禁或罰作苦工。在這種奴隸製不發達(甚至可以說基本不存在)的社會裏,很少有貴族可以積累起大量財富和人力。因而脫離了原始社會的日耳曼人,在很大程度上保留了原始社會的政治結構。
當時日爾曼的國王一般是民眾大會從具有王族血統的貴族中選出的,但權力有限。在部落中,王族在貴族中居首位,但還不存在與其它貴族間的鴻溝。王的選舉以“勇力”為標準。他統率軍隊的權威和基礎,要靠他個人的勇敢行為所贏得的士兵的擁戴。國王和貴族沒有刑罰大權,它屬於“祭司”。 政治權力中心則屬於部落大會。小事由部落頭目決定, 大事由部落首領們商議後提交部落大會表決。部落大會由成年男子(戰士)參加,定期開會。會議由祭司主持,由王或酋長提議向大會宣布並作出解釋。 沒有討論,表決方式也很粗糙。如不同意就報以雜亂的喊叫聲,如同意則揮舞手中兵器。部落大會還行使司法職權。它提出控訴或宣判死刑,其宣判和執行需要通過原始的陪審團。
日爾曼人的社會組織和軍事組織則以血緣關係為基礎,首領的周圍,是具有血緣關係的侍從隊,作戰中侍從們與首領共享掠奪的財物,並有權利可以從首領那裏獲取封賞。
日耳曼人有自己的習慣法,他們的法律需要人民的同意,即法律屬於民眾。這些口耳相傳的習慣法超越王權,國王也要受法律約束。 中世紀早期,日爾曼統治者就根據這些習慣法,正式成文予以頒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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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爾曼人就是在這種狀態下踏上了征服羅馬帝國的征程。當時的日爾曼人的幾乎沒有國家的概念,也沒有國家機構的管理理念,由於他們無法繼承羅馬帝國龐大複雜的國家機器,因此他們所到之處,摧毀了羅馬帝國的所有政權和國家機器。但在征服過程中,日耳曼的軍事領袖的權力也開始增強,其權力成為一種經常性的權力,因而軍事和行政大權開始部分集中,成為一種軍事和行政一體化的結構。而他們的侍從隊則開始形成獨特的軍事特權階層。這些與殘餘的羅馬因素相融合,形成的政治製度,保存了傳統日爾曼自由、民主和法製的種籽。在基督教給王權罩上神聖靈光,羅馬法賦予國王專製權力的年代裏,日爾曼人的自由精神雖然受到了壓抑但依然很明顯地保留在中世紀的政治傳統中。
西羅馬帝國崩潰後,羅馬教會很快擺脫了皇帝的控製,成為歐洲重要的政治力量,他們與日耳曼人的王權始終互相結合互相爭鬥,形成歐洲中世紀獨特的政治景觀---二元化權力體係。對於既是普通百姓又是基督徒的人民來說,他們處於一個一仆二主的地位,他們既是教會的教民,又是世俗國家的臣民。他們必須盡雙重義務,即宗教的義務和世俗的義務。而教會和國家的任何一方,都不能控製人類生活的全部。
二元化權力體係是教俗雙方所不情願的,有位教皇曾將其稱為雙頭怪物。它給西歐中世紀帶來無數的混亂、動蕩和罪惡。然而當這一切痛苦的經曆過去之後,人們看到它給西方也留下了珍貴的遺產。近代西方自由主義意識形態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得益於它。自由主義是近代西方政治文化的主流和典型表現。它把個人視為國家的基礎和終極價值,把國家視為服務於個人的工具,在個人與國家之間劃出界限,限製國家權力的範圍,維護個人權利。表麵上看,自由主義是作為基督教神學的對立物出現的,然而在深層裏它卻是悠久的基督教傳統的產物---世俗的國家權力不能管轄人的全部行為和意誌。近代民主自由意識,雖然表麵上大部分來源於古希臘和羅馬的民主和共和的政治實踐,但是其思想本身,卻明顯帶有與古日耳曼人文化相結合的基督教傳統的印記。
由於前麵所述的日耳曼民族喜歡按照血緣關係行動的緣故,造成日耳曼人的部落極其眾多,他們在歐洲中世紀的演化雖然不同,但大體上差別不是太大,基於篇幅,這裏就以法蘭克人和法蘭西王國的政治製度,以及盎格魯薩克遜人和諾曼人的英格蘭的政治製度為代表,來看看歐洲中世紀世俗國家的政治製度演化的情況。
漫談歐洲中世紀政治 (十,法蘭克國家 上)
第五節 法蘭克國家
在日耳曼人最初建立的國家中,法蘭克王國存續時間最長,對歐洲曆史影響最大。歐洲大陸的幾個主要國家都是在法蘭克王國的基礎上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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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蘭克王國是由日耳曼人的一支法蘭克人建立的。法蘭克人在公元3世紀時,就已越過萊茵河進入高盧。4世紀時, 便已定居於高盧東北。西羅馬帝國滅亡後,法蘭克人開始發動進攻。486年, 法蘭克人的一位軍事首領克洛維聯合其它部落, 率領軍隊征服了整個北高盧,為法蘭克王國的形成奠定了基礎。此後,克洛維又不斷擴充領土,相繼剪除了法蘭克其它部落領袖, 統一各部落,建立了法蘭克王國。 他所創建的王朝依其出身的家族稱為墨洛溫王朝(481-75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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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羅馬人統治西歐的法蘭克人剛剛從日爾曼森林走出來。 他們統治下的西歐,在社會經濟和文化生活方麵是個大倒退。 由於日爾曼蠻族的入侵和破壞,羅馬的城市被摧毀,道路被破壞,商業陷入癱瘓,經濟凋敝,自然經濟占統治地位。除少數教士和羅馬遺民外,從日耳曼國王、貴族到普通人民大多數都目不識丁,或教養水平很低。舉一個例子,羅馬人的衛生習慣,衛生係統,達到了極高的文明程度,可是這些衛生設施和習慣,一點也沒有被日耳曼人繼承,以至於五六百年後的十字軍東征,給歐洲帶來的一大文明貢獻居然是---歐洲人學會了飯前洗手和用熱水洗浴的衛生習慣。
日耳曼人在政治上也同樣野蠻、愚昧。他們雖然統治著國家,但缺乏對國家最低限度的責任感以及政府管理方麵的必要知識。 法蘭克王國,尤其是墨洛溫王朝的大部分曆史是無政府的混亂狀態與專製暴政的結合。從某種意義上,墨洛溫王朝不像是個國家,而隻是一個軍事聯合體。然而正是在這種黑暗混亂狀態下, 在各種因素和力量的交互作用、撞擊、融合中,孕育了西方文明的新的萌芽,而左右歐洲曆史進程的傳統正是從這些萌芽中發展而成的。
法蘭克人在進入高盧之前,處於筆者在上節“日耳曼因素”中所說的原始民主階段,他們的政治組織被稱為“馬立克”,是我在上節提到的原始的“社會主義”人民公社集體民主製度。日爾曼人帶著馬爾克自由傳統進入羅馬,雖然法蘭克人也很快確立了封建製度,但所謂的“馬立克精神”仍牢固地存在於中世紀歐洲人的意識中。
與地中海沿岸其它一些蠻族國家相比, 法蘭克王國政治製度基本上是日耳曼的,受羅馬的影響非常小。在法蘭克人征服高盧過程中, 部落軍事領袖的權力開始轉變為王權。 墨洛溫王朝的奠基人克洛維基本上已經算是一個名副其實的國王了。這個時候,國王已固定產生於一個家族, 貴族們對此看來已經認可。王族被賦予神聖的起源。王室成員都蓄長發(墨洛溫王室的標誌之一), 作為天潢貴胄的標誌。而此時,法蘭克人全部落的人民大會已不複存在。 取而代之的是由國王召集和主持的軍事檢閱,即所謂“三月閱兵”。在閱兵儀式上, 國王公布自己的政策,頒布各種法律,審判重大案件。 全副武裝的法蘭克人參加檢閱,他們以敲擊武器表示讚成國王的決定, 以哄鬧喧囂聲表示反對(這個依然是“馬立克”傳統)。如克洛維皈依基督教的行動,對西哥特人發動的戰爭,都是在這裏事先得到閱兵儀式上的民軍同意的。這表明昔日的部落民主還頑強地存在著。
法蘭克人的地方機構仍帶有原始公社的痕跡。 法蘭克人的氏族以百戶為單位,征服高盧後,百戶就成了最基層的行政單位。 百戶中仍定期召集民眾大會,選舉百戶長。法蘭克人的部落以千戶為單位, 征服高盧後,它演變成郡。郡是以原羅馬城市為中心的行政區域。 由國王任命的伯爵及助手即伯爵代理和治安官來統治。伯爵有武裝衛隊, 負責維持秩序,征收賦稅,審判案件,戰時率領軍隊加入國王的隊伍作戰。人民法院也逐漸由伯爵來領導。伯爵之上是公爵, 一個公爵管轄幾個伯爵。公爵在戰爭時臨時指派,指揮伯爵的軍隊。 平時隻有少數地區設公爵職位。要指出的是,這時的公爵、伯爵還隻是國家官員,與後來封君封臣關係確立後的貴族領主完全不同。
墨洛溫時代是無政府和強權政治時代。傳統的習慣已逐漸廢弛,新的製度還沒確立起它的權威。這時盛行的是強權原則。 誰擁有較多的土地和親兵,誰就擁有較大權力。在征服高盧地區時,國王將大片羅馬皇室土地攫為己有。 這使國王成為僅次於教會的最大土地占有者。這些土地構成王權的經濟基礎,這些土地上的收入構成王室的重要經濟來源。它們也是國王獎賞功臣、親信的主要資本。通過這種獎賞,造成了拱衛王權的貴族集團。王室領地也是唯一由國王直接管轄的區域。 王室領地(稱為“國庫領”)的大小及分布的情況,直接決定了王權的強弱。
墨洛溫的王權主要由臣民的效忠宣誓來得到加強。這種效忠宣誓源於日耳曼人的親兵製度。墨洛溫王朝的國王要求臣民到場進行宣誓,以加強誓約的約束力。 這種誓約是不可解除的,是下級對上級作出的誓言,約束他們為國王服務,並不以任何土地作為報償。在羅馬人的觀念中,契約必須保持當事人的平等關係和平等條件,而法蘭克人這種不平等的契約使臣民淪為近似奴隸的狀態。(題外話,宣誓效忠是一種完全日耳曼式的約束,不想現在居然被幾乎所有的政治形式所采用,看來這種不平等的契約關係,即使在現代,依然還是受歡迎的。)
盡管如此,王權的基礎總的說來還是脆弱的。部落民主的習慣和習慣法對王權仍有一定限製作用。 法蘭克人還沒有非個人性質的國家觀念,他們隻了解人與人之間的直接關係, 服從直接效忠的首領。國王享有的強製性權力依賴諸多因素, 包括國王的人格、能力、控製用於獎賞忠誠追隨者的土地的數量等,而不依賴臣民的國家意識(這點古代中國人和他們區別太大,中國人最晚大概在戰國時期就有了國家意識,為全民族認同的忠君愛國思想是中國能夠長久維持大一統國家的主要原因之一)。 這時的法蘭克國家的行政管理還處於萌芽狀態,國王還不能支配整個王國的事務。 國王與臣屬的關係主要還是私人性質的。國王所做的主要是頒賜禮品和榮譽、率領軍隊作戰(就如同現在的一個Project Manager)。國王也沒有固定的首都, 他臨時駐蹕之地,也就是政府所在地。他的官吏、侍從、服役者、 衛兵和家奴的全班人馬,都隨他從一個莊園流動到另一個莊園。(事實上法蘭克國家初期對國家的管理,似乎還不如幾百年前襲擾大漢的匈奴)。
王位繼承的方式也妨礙了王權的發展。 墨洛溫諸王並沒有國家的觀念。在他們看來,法蘭克王國是他們征服得到的一份家業。 按法蘭克人習慣,國王遺產屬於王族共有,國王死後,就由兒子們平分。克洛維死後,王國即被他四個兒子當作遺產瓜分了。這些遺產包括國王的財物、士兵、私人領地和國家領土。這幾個弟兄隻是些幫夥首領,對他們的權力缺乏領土概念。此後,墨洛溫王朝的大部分時間是由若幹國王分別統治的。王族內部持續發生兄弟鬩牆和家族內訌,使墨洛溫王朝經常處於四分五裂、衰弱不堪的狀態。而墨洛溫的君主們則大都是些野蠻愚昧的謀殺犯,以至於整個墨洛溫王朝除了開國君主克洛維,幾乎找不出一個在這裏可以讓筆者可以提幾句的國王了。
公元614年,經曆了40多年不知所雲的內戰,法蘭克國王克洛塔爾二世頒布“巴黎敕令”,使貴族在戰爭期間攫取的司法和行政特權合法化,取消一切被視為濫用王權的法令,廢棄不合理的稅收。授權教會由教士和人民自由選舉主教,承認教士享有免受世俗司法管轄的特權等。該敕令曾經被法國史家誇張地稱為“法蘭克貴族的大憲章”,其實這和憲章製度毫無關係,這隻是說明了當時的法蘭克國王已經無法管理國家,隻能放棄管理整個國家的念頭。“巴黎敕令”的頒布,使國王失去了對地方的直接控製權, 貴族成為擁有所屬土地使用權和管理權的領主,不受國王官吏管轄,而隻在名義上對國王負責。從此法蘭克貴族的權力和影響不再依賴於君主了。於是整個墨洛溫王朝的中後期,國王既沒有了權力,也變得無事可幹,成為可有可無的角色,這段時期,被稱為墨洛溫王朝的“懶王”時期(639-751年)。
宮相原是一個卑微的職位。法蘭克國王從他的不自由和半自由的奴仆當中選拔官員,管理家務。 在這些奴仆當中, 王室總管或國王“首仆”逐漸具有重要地位。後來便被稱為“宮相”。由於上述的法蘭克王權的衰弱狀況,造成“王宮就是國家”的局麵, 王宮的總管便是國家的總管,所以宮相無形中便成了最有權力的官職。最初,宮相是由國王任命的, 但後來隨著“懶王”時期王權的削弱和貴族權力的加強,宮相便由貴族推舉,國王失去了左右宮相的權力。
7世紀末8世紀初,加洛林家係的貴族掌握了奧斯特拉裏亞(墨洛溫王朝分裂後,在中部地區的法蘭克王國)大權,奧斯特拉裏亞的宮相職位成為加洛林家族的世襲權利。 687年, 奧斯特拉裏亞宮相赫斯泰爾*丕平擊敗了競爭者,成為全法蘭克各地區唯一的宮相。法蘭克王國實際上已為加洛林家族所有。丕平的兒子查理*馬特任宮相期間,領導了阻止阿拉伯倭馬亞王朝入侵法蘭克王國的普瓦提埃大捷(732) 保衛了法蘭克王國的獨立,威信大增。至查理*馬特兒子矮子丕平任宮相時,宮相已成無冕之王。至751年, 丕平和教皇達成協議,加冕法蘭克國王。從此開始了法蘭克的加洛林王朝時代。
漫談歐洲中世紀政治(十一, 法蘭克國家 中)
法蘭克的加洛林王朝是中世紀封建製度的真正奠基者。在加洛林王朝得到確認的封君封臣關係,成為中世紀歐洲最典型的封建關係。
在查理*馬特執政時期(715-741年),他相繼鎮壓了貴族的反叛和阻止了阿拉伯人的入侵。 在這些平息貴族叛亂和擊潰阿拉伯人的進犯中,查理*馬特實行了采邑改革。他改變了原來無條件賞賜土地的製度,實行采邑分封。把沒收來的叛亂貴族土地和教會土地, 以采邑的形式分封給他的將領和官員。采邑是承擔某種義務的封地, 受封者稱封臣或附庸,在受封儀式上必須宣誓效忠領主。他們必須履行服騎兵兵役的義務,否則,封君可隨時收回采邑。封君與封臣的關係是及身而止的,即從理論上講,如封臣死亡,采邑須歸還封君。如封君死亡,采邑歸封君的繼承人。如果封臣想繼續享用采邑,在上述的兩種情況下,封臣的後嗣或封臣必須重新履行受封儀式。查理*馬特試圖通過這種采邑製改革,加強貴族與王室之間的聯係。
查理*馬特在內外戰爭壓力下所做的應急性改革,到加洛林時代成為一種經常性製度,這種封君封臣關係在歐洲實行了700年。采邑製實行之初,加強了王室與貴族的聯係。這是一種私人紐帶,而不是疏遠的、抽象的和法律上的聯係。同時,它也加強了國家的軍事力量,為加洛林帝國的強盛做出了貢獻。 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封臣對封君的忠誠和義務觀念逐漸淡薄,他們傾向於把采邑視為己有並傳給後代。查理曼就曾抱怨領受封地的人將封地視為私產,但即使以查理曼大帝的權勢,也無力扭轉這種趨勢。 877年,他的孫子西法蘭克國王禿頭查理決定撤回許多封地,重新把它們分配給他的支持者。這雖然完全符合封君封臣關係的法律,但實際上已無法做到。貴族掀起了軒然大波,迫使他放棄了這個計劃。采邑已演變成事實上不可收回和世襲的貴族領地。這是導致加洛林帝國瓦解的重要因素。
加洛林王朝在政治上的另一個特點是“豁免權”(immunitas)製度的廣泛發展並達到了它的全盛期。“豁免權”概念源於羅馬,在獲得豁免權證書的貴族領地, 國家官吏不能前往執行司法、行政、警察、財政等任務, 這一切權力都交給了享受豁免權者本人。通過這種製度,擁有豁免權的領主們將土地所有權與政治、司法、財政和軍事權力緊密結合起來。領地上的農民不僅在經濟上依附於大地主,在政治上也受他的控製。(這一點和中國完全不同,在中國,“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擁有再多土地的大地主,也沒有自己土地上行政、司法、警察和軍事的處置權,依然要靠行賄或勾結當地官員來保住自己的財富。這種製度,事實上不能稱為地主政治的封建製度,應該稱為官僚政治。所以中國曆史上,在嚴格意義上,沒有出現過很典型的封建政治製度,封建社會的特征也不明顯,有的隻是登峰造極的官僚政治,或者稱為文官製度)。
加洛林家族和墨洛溫家族截然不同的是,他們家族的人才輩出,多數君主相當優秀。特別是在查理曼大帝(768-814)統治期間,輝煌的文治武功使法蘭克國家達到極盛。並一度基本統一了歐洲,建立了強大的中央政權。
為了統治龐大複雜的帝國, 查理曼試圖建立羅馬帝國式的中央政權和國家機構。 他在794年放棄了日耳曼王室數百年來的出巡各地的傳統,首次在亞琛建立了永久性首都,稱為新羅馬。 國家機構以皇帝的宮廷為中心。高級官吏都集中在宮廷裏,包括宰相,宮廷大臣(相當於以前的宮相),大教長,大司馬(相當於國防部長)等。 皇帝每年兩次召集禦前會議,由國內最有勢力的大貴族參加, 就頒布敕令問題征詢他們的意見。皇帝頒布的敕令,具有法律效力, 通行於全國。
在地方,查理曼大帝建立了比較係統嚴密的地方行政。全國劃分為若幹郡, 即伯爵轄區。每郡設一伯爵(comites),由國王任命,負責維持秩序,主持法庭,征收賦稅,(但不能完全幹預當地領主的地方行政司法和軍事事務)。伯爵在戰時,負責召集軍隊。伯爵一般選自地方貴族。到查理曼統治末期, 皇帝讓伯爵的兒子繼承父業已很普遍。後來這個官職及與官職相聯係的土地就成為世襲的了。於是伯爵逐漸脫離官職體係,成為了貴族的頭銜。
為了有效地監督和控製伯爵,查理曼派巡按使(也稱欽差)到具有較大權力的郡巡查,以根除腐敗、 不公正。802年,這個製度正式固定下來,巡按使有自己的法庭,有權根據法律罷免伯爵, 並負責監督財政、司法和教會行政。這種巡按使(欽差)製度成為了日後歐洲各國維係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之間關係主要途徑。(相比之下的中國,在漢武帝時代就已經確立起來的逐級匯報的龐大文官製度,對於維持帝國中央集權統治的作用,和歐洲中世紀比起來,實在是顯得過於先進了些。查理曼的官員製度,在中國人眼裏是有點小兒科了,但畢竟這是日耳曼人最初的官僚體製,值得認真對待。)
加洛林王朝的強盛,還有一個不容忽視的重要因素, 那就是天主教會的支持。查理曼深受奧古斯丁“上帝之城”思想的影響,他非常重視教會的建設,他的帝國幾乎囊括了整個西方基督教世界。他以無上權威既領導國家機構, 也控製帝國境內的教會。他對帝國教會的權力,高居教皇之上。 在他的統治下,教會與國家緊密相依,結成同盟, 對加強帝國政權起到巨大作用。
加洛林王權一開始就得到了教會的支持。 矮子丕平篡奪墨洛溫王位之前,曾征詢過教皇的意見,得到教皇的認可。 教皇表示:“握有實權的人比沒有實權而徒具名位的人更應享有國王尊號。”於是, 在751年法蘭克貴族及附庸的蘇瓦鬆會議上, “根據全體法蘭克人的擁戴,眾主教的奉獻和貴族的宣誓”,丕平被宣布為法蘭克國王。 主教為他舉行宗教儀式。教皇親自到高盧, 模仿《聖經》上所載猶太國王的即位儀式,給丕平及其妻子舉行塗油禮。 這種塗油禮使王權具有一種神聖的性質。它表示國王不僅是人民選舉的, 而且是“蒙上帝之恩”當選的,像古猶太人國王大衛一樣,具有神授的超自然權力,這就是所謂“君權神授”。這種塗油儀式在歐洲一直保持到19世紀初。(連偉大的拿破侖也不能免俗,照樣抹了一回油)。
查理曼一生進行50多次武裝遠征,基本統一了整個基督教歐洲,800年聖誕節,羅馬教皇把一頂金冠戴在他頭上,並宣稱他是“羅馬人的皇帝”。查理曼正式成為皇帝,並成為古羅馬帝國的合法繼承人。這樣羅馬帝國在日耳曼人的查理手中,以另外一種方式複活了。從此皇帝成為了歐洲中世紀世俗國家的代表,中世紀歐洲人很少有國家和民族概念,卻有皇帝觀念,在人們的觀念中,世俗世界的最高統治者就是皇帝,“一個皇帝,一個教皇”,成為人們的信念,但歐洲的皇帝多數時候的象征意義大於其職權,和中國皇帝的絕對權力是沒有辦法類比的。
查理曼時代的發展勢頭似乎在把歐洲引向羅馬式的專製集權國家。然而事實上並不存在這種發展的可能。對於法蘭克人來說, 查理曼帝國可以說是一個奇跡。法蘭克人在政治上還沒有成熟到有能力將這個帝國維持下去,也沒有意願去維持這個統一的國家,名義上的國家統一對於當時的法蘭克人來說,似乎沒有任何意義,因為封建製度的核心是封建的領主製度,而不是國家(事實上國家這個概念對當時的法蘭克人來說太抽象了)。查理曼帝國的統一更多是有賴於查理曼個人的絕對威望,甚至查理曼生前就沒有維持統一的打算,所以查理曼死後不久帝國的瓦解是必然的。
但分裂後的加洛林王朝依然在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