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把銀行和銀行資產搞混。回複:私募資金入主 IndyMac 銀行:美國將
(2009-02-06 00: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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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IC 出售的是IndyMac資產,而不是整個銀行。基本上,私募基金把它們認為有價值的資產(即貸款資產組合)以很低的價格(如一美元對25美分)收購,然後再整理,分類,一部分持有一段時間,再轉賣。回報可能很高,也可能砸在手裏。私募是無權處理Indymac手中的大眾存款的(客戶在銀行的存款是銀行的負債)。
最後還會剩一些賣不掉的Indymac資產,都是爛貨,則由FDIC委托DextX (專業銀行壞賬處理經濟人)在市場打包出售(價格更低)。FDIC 從來也沒有試圖經營Indymac。FDIC自從接管Indymac之後,頭90天,是評估期。其後,則為出售資產。但是是並不理想。一方麵,所有想買銀行資產的人多是鯊魚,等著揀便宜。還有,私募基金,也並不是很有錢了。他們過去靠高杠杆信貸的日子已一去不複返了。
FDIC處理 Indymac的模式,基本是個例外。 因為那位議員亂放炮,打亂了FDIC的通常的處理倒閉銀行的模式。一般FDIC都是先找好一家實力較好的銀行接管快倒閉的銀行,用土話說就是逼婚。 往往實力好一點的銀行,自己也日子不好過,即使自己身強力壯,誰願意娶個醜八怪呢?而另一麵,要倒的銀行,自己通常都自我感覺良好,也不願廉價出嫁。FDIC這時就有用了。他先給出問題銀行一個期限,勒令在期限內,提高資本金。這年頭,銀行上哪兒去籌錢?如果籌不到錢,到時,這家銀行就得乖乖就範。當然,FDIC會給收購一方不少好處,包括資產價格好商量,還加一定金額的保證金,等等,甚至包括心照不宣,在未來監管中的一些“放水”。這樣,好小夥,也就不得不娶恐龍了做小妾了。
用這種模式,FDIC就借刀殺人,不用花太多精力和資金來解決倒閉銀行的問題。
FDIC 是無權把一家銀行整個出售個非銀行機構的。FDIC的存在,其政治意義遠大於經濟意義。他的權利在於他為存款提供保險,所以任何FDIC保險的銀行都受其監管。這隻是給大眾提供一個信心而已。FDIC現在手裏最多不超過550億美元。搞一個Indymac 就花去80多億。幾個Indymac就可以把FDIC搞垮。所以,FDIC未來,不會再用Indymac 模式。而是大量逼婚(銀行與銀行),但不是私募變銀行。私募最多隻是一個投資人(買銀行股份、或資產而已),而絕不可能經營銀行。
很多人認為美國在搞國有化。我想這多是權宜之計因為,他的基本國策是不允許國有化的,除非出現革命。這個概率現在看來是0.
本人於12月30日麵試了一位Indymac前副總,他到我這找工作。他談到的情況,基本印證本人上述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