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使館剛出爐的5.16(5月16日實施)新規定,要求所以去中國大陸探親旅行的加籍人士(包括已入加籍的華人)辦簽證時要出示大陸居民的邀請函或者機票和酒店訂單。也就是說,我回去看我媽時,得出示她邀請我回去看她的邀請信,否則就拿不到簽證。這規定真他媽的操蛋!5.16新規定犯了眾怒,在加國華人中炸了鍋,媒體和網上罵聲鋪天蓋地。
5.16規定出台草率。據說,這規定是中國大陸外交部的規定,全球同步實施。是真是假,我沒調查。5.16規定犯眾怒是因它不但不給華人提供方便,反而製造麻煩和障礙。另外,在實施新規定前,使館也沒提早發出告示,隻在五月八日在其網站上公布了這消息。至於規定中要求的邀請函內容及格式都沒提及,令簽證申請人無所適從。
一封邀請信傷透華人的心,稀釋了他們對祖國的感情。
麵對新規定,網上有人支招:造假。不就是一封信嗎?隨便寫一封,簽上親友人的名字不就得了。想想,是這麽回事。中國人造假臉不紅心不跳,中國人造假世界聞名。我敢偽造一封我媽邀請我的假邀請信,因她絕對支持我,巴不得我去看她。對於那些在國內沒了父母兄弟姐妹的人,他們去辦簽證時怎麽辦?求朋友寫封邀請信?難嗎?方便嗎?我想人們敢偽造"媽媽的信",他們敢偽造"朋友的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