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希望多多囚禁罪犯,卻不了解這樣做的代價,納稅人已負擔不起了。為囚禁一名罪犯,加拿大每年要花費10多萬加元,這是個平均數,是2007年的數據。若細分,省監獄每囚禁一名罪犯每年要花費至少5萬元。聯邦監獄費用更高,每囚禁一名罪犯要花9萬多元,男犯要8萬多元,女犯至少要15萬元。這隻是囚禁成人罪犯的費用,還沒把囚禁少年犯的費用算進去。想想看,囚禁是昂貴的。每囚禁一個罪犯,需要用掉兩個加拿大人的年收入。
如果花這些錢可改善治安或改好罪犯,那也值得。然而,情況並非如此。目前沒有任何數據可以證明坐牢可改善罪犯的行為,至少在西方社會是這樣的。
有鑒於此,不少專家學者呼籲盡量少囚禁罪犯,這樣可減少社會的經濟負擔。他們呼籲,監獄應囚禁那些危險罪犯(dangerous offenders),這類罪犯隻占罪犯人口的極少數,其他罪犯應在社區裏服刑(community-based corrections)。他們一邊接受懲教部門的監督,一邊從事有益於社會的活動。若囚犯在社區服刑,每年平均費用也就幾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