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保護我們的資產--放在哪個籃子有學問
【銀行倒閉政策已經出台,存儲錢一定要引起重視 】
銀行倒閉政策已經出台,意味著泡沫經濟遲早要爆發!到銀行存款成了風險理財?銀行存款還會是你資金避風港嗎?
銀行倒閉?絕大多數在國內銀行存款的人從未考慮過這個問題,因此,他們也從不擔心自己存在銀行的錢有可能拿不回來。
現在,這種觀念要換一換了。央行日前發布《2013年中國金融穩定報告》稱,建立存款保險製度的各方麵條件已經具備,內部已達成共識,可擇機出台並組織實施。
什麽意思呢?通俗理解就是,國家不再為儲戶在商業銀行的存款兜底,允許銀行破產倒閉,一旦有銀行破產,儲戶的存款將由存款保險機構賠償,但賠償有一定限額。根據目前透露的消息,儲戶在單個銀行的存款,最大賠付額度可能是50萬元,超過這一限額的存款部分,將得不到賠償。
按照央行計劃的50萬元限額,實行存款保險製度之後,假如儲戶在單一銀行的存款不高於50萬元,萬一銀行破產倒閉,儲戶將獲得與實際存款金額相等的全額賠償;如果存款超過50萬元,則最多獲賠50萬元,超出部分或者不能獲得賠付,或者像美國和中國台灣一樣,按一定比例賠付。
此外,限額保險賠付金額究竟是包括本金和利息在內,還是隻賠付本金,目前尚無明確信息。
杭州某國有銀行理財經理說,建立存款保險製度,儲戶一定要做好兩個轉變,一是觀念轉變,不能再迷信銀行不會倒閉了,要有風險意識,把銀行當作一般企業來看待,經營得不好,一樣會關門。二是儲蓄方式轉變,大額存款盡量分開存放,也就是雞蛋要放在不同的籃子裏。這樣萬一一家銀行發生風險,也不至於損失過大。
利率浮動空間可能更大
從各國的經驗來看,利率市場化往往導致更加激烈的市場競爭,由此市場存款利率上升,貸款利率下降,商業銀行利潤空間被擠壓。為了防止出現銀行不良貸款增多和資產貶值帶來的擠兌危機,各國一般都會建立存款保險製度。
中國央行去年6月開始打開存款浮動區間,開閘利率市場化,當然不能讓各銀行挾帶著廣大儲戶光著膀子衝鋒陷陣。 今年以來,隨著流動性收緊,利率價格戰愈演愈烈,不少銀行(特別是中小銀行)開始偏重於風險較大的中小企業貸款等業務。激烈的市場競爭下,國內商業銀行經營風險顯著上升,破產倒閉再也不是“不可能的任務”。
中央財經大學金融學院教授郭田勇認為,在銀行利率市場化進程中,如果存款保險製度繼續缺失甚至不完善,那麽,不是有些中小商業銀行因為儲戶缺少安全感,使之存款過少而無法生存下去;就是有些膽大妄為的銀行以高利吸引儲戶而過度投機,造成商業銀行風險約束機製弱化,弱化了市場約束。
近日國務院相關金融工作會議上還提出,要讓更多的民間資本和民營金融機構進入銀行業,如果沒有存款保險製度,民間資本和民營金融進入銀行業可能存在較大的後顧之憂,儲戶也未必放心在這些銀行存款。
可以預見的是,建立存款保險製度之後,商業銀行間的差異化將更加明顯,利率市場化的進程加快,未來存貸款利率的浮動空間將遠遠大於目前。
不過,也有專家擔憂,如果隻是負責為商業銀行的風險埋單,存款保險製度會助長後者的道德風險。
複旦大學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孫立堅表示,大多數國家和地區的存款保險機構都有風險管控職能,比如在美國和中國台灣,存款保險機構除負責賠付外,還具備對銀行重組甚至監管等廣泛的功能,投保銀行有任何汙點,存款保險機構一清二楚,同時保費也區別對待,商業銀行要為違反道德運作增加更多的成本。他認為,如果存款保險機構真的是在一個信息透明的情況下,信用都建立在銀行的行為、大家都能聯網,道德風險是不可能的。
保障存款人權益
所謂存款保險製度,是指銀行等存款類金融機構按照一定比例標準向特定機構繳納一定保險金,當自身發生危機時(如兌付風險、破產等),由存款保險機構通過資金援助等方式來保障其清償能力的一項製度。在這一製度下,一旦銀行發生破產倒閉等事件,儲戶存放在銀行的資金不至於顆粒無收。
存款保險製度並不是新生事物。1929-1932年的金融危機中,美國先後有近萬家商業銀行受衝擊倒閉,存款人損失嚴重。1933年,美國通過《銀行法》,據此設立了聯邦存款保險公司,為已投保銀行和儲蓄機構的存款人提供保護,目前為大多數存款賬戶提供10萬美元全額保險,部分退休賬戶達到25萬美元,超出限額的按比例賠付。
在2008年的金融危機中,美國有數十家商業銀行轟然倒下,如果沒有存款保險公司“兜底”,必定引發更大的恐慌。目前,在金融穩定理事會的24個成員國(地區)中,隻有南非、沙特阿拉伯和中國沒有建立。
在我國,國家一直作為金融機構的最後擔保人,實行的是隱性存款保險製度,這也是老百姓對銀行有天然信任感的原因所在。但這並不代表金融機構就不存在經營危機,1998年,受亞洲金融危機衝擊,海南發展銀行因嚴重支付能力不足而關閉,境內居民在該銀行的儲蓄存款本金及合法利息,最後由人民銀行指定工商銀行保證支付。此後發生在河北省肅寧縣的尚村農信社破產案,最後同樣由央行指定其他商業銀行予以救濟。
在存款保險製度下,金融機構將自身兌付風險轉嫁給存款保險機構,必須支付一定的保險金。
值得注意的是,存款保險製度在全球通行的一個做法是,隻對自然人存款承擔賠付責任,企業存款不在賠付範疇之內。並且,隨保對象是儲戶的各類存款,但不包括在銀行購買的理財產品或其他投資產品。
最多可能賠付50萬元!
存款保險製度一旦建立,哪些銀行會被納入保障範圍?中央財經大學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認為,按照國際經驗,可能會實行強製性保險原則。由於國內大部分金融機構的風險管理有待提高,有必要將國有銀行、股份製銀行、城商行、農商行、信用社、郵政儲蓄銀行以及外資銀行在華的法人子公司都納入保險體係中。保險範圍涵蓋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這代表大多數存款者利益。
儲戶能獲得多少賠償呢?央行相關負責人曾在研討會上表示,未來存款保險機構可能實行限額保險製,央行計劃為98%的儲戶提供全額保險。有專家據此分析,由於目前50萬元以下存款戶占比超過98%,這意味著,未來限額保險的上限可能是50萬元。
此前,瑞銀證券發布報告預計,目前國際上存款保險限額大多集中在人均GDP的2-5倍左右,但由於中國的儲蓄率相對較高,限額設定在人均GDP的4-6倍較為合適。國家統計局公布的2012年我國人均GDP為38354元,若以此計算,存款保險限額應在15萬-23萬之間。但由於20萬-30萬元以下的存款賬戶占到總賬戶的95%以上,將保險限額定在20萬-30萬元可保證保險涵蓋的廣度。
(轉自朋友的郵件。未查證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