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儒家強調人之初性本善,而法家則反之,強調人之初性本惡,不治不善。
那麽到底是人性之初是惡是善呢?我這裏強調人之初無惡善,人本無性,育,治則善,不育,治則惡。
其實無論是儒家還是法家都強調育,治隻是出發點不同而已。
那麽看看今天的社會,我們應該怎麽思考這個問題呢?
中毒事件接二連三,曠難事件不絕於耳,到底是我們那裏出了問題?
有人站出來了說是我們的道德出現了問題了,開始對那些奸商進行道德呐喊,這有用嗎?
那些奸商們會說道德之幾個錢?而呐喊者們如果走到了利益麵前,他們還會喊嗎,也許是會喊,但是,是低著頭盯著利益在喊,是喊給別人聽得,自己一句都聽不見。喊道德沒有用了嗎,不是,那是有用的,但是真正能約束的是道德的力量,還是法製的力量?
我想那些即可得又可不得,對自身切身利益不是很明顯,不是很重大的事情也許道德起了左右作用,在不違法和不違道德之間選擇的時候,道德就輕如鴻毛了!所以道德我們要有,但是法律的製裁,卻是真正解決問題的方法。
給奸商們宣講道德,還不如讓他們有個怕字,我就很奇怪,那些奸商們怎麽就不怕呢?
現在是製假者老板不怕
是製假者員工不怕
監督體係的官員不怕
這法律不是形同虛設?
法要達到治才有用,法不達治,這法律還有何用?
商鞅偉大之處,就是能製定法律,並且堅定不移的執行了法律,雖然用儒家的眼光看,不僅無情也無人情
但是在商公之手,天下卻出現了大治。
今天我們的法律已經製定的夠多了,但是那是擺設還是獨角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