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你是否注意到自己在繞自己,有幾個概念不清
(2010-07-25 21:46:33)
下一個
咱們先按現在能接受的觀念看,
1、毛選是毛作品的選集,毛對所有入選作品擁有著作權,首先這一點應無異議。
2、黨中央決定出版毛選集,黨中央是發行商。發行量、發行範圍、發行方式不由毛決定,而且首先應該和毛協商好版權轉讓。
3、黨中央組織的毛選小組負責修訂、注釋、編輯、出版等工作。毛無需對毛選小組的人工開支負責,沒有用稿費支付他們勞動的義務。
4、大家在這裏說稿費,其實是版稅。毛寫這些作品時,都是不拿稿費的,而且稿費都是一次性支付,按字數計算的,與印數無關。
5、發行毛選確實是政府行為,版權應屬政府,但不代表作者的版稅也應屬政府。
毛說稿費(實際上是版稅)歸國家,是他個人的態度,實際上黨中央並沒有完全接受。結果是,他幾十年的國內外版稅收入,一直都交由黨小組保管,在使用上基本尊重本人意願。這種情況確實特殊,也反映出老一輩共產黨領導人堅持無私產,全心為黨的精神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