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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體”一詞有兩層含義,一是文字上的“破體”,指錯別字,不合漢字書寫規範的一類字。阮元《北碑南帖論》中雲:“北朝碑字破體太多,特因字雜分隸,兵戈之間,無人講習,遂致六書混淆,向壁虛造。”[1]其中的“破體”即是此意;二是書體上的“破體”,是指多體相融或多體並用的書寫方法創作出的風格獨特的書寫形式,也可稱為“破體書風”。
“破體”一詞最早出現在唐代徐浩的《論書》裏:
《周官》內史教國子六書,書之源流,其來尚矣。程邈變隸體,邯鄲傳楷法,事則樸略,未有功能。厥後鍾善真書,張稱草聖,右軍行法,小令破體,皆一時之妙。[2]
【圖語:宋克書法作品】
小令即王獻之。這裏的“破體”是指書體上的“破體”。王獻之認為:“古之章草,未能宏逸,頗異諸體。今窮偽略之理,極草縱之致,不若稿行之間。”[3]於是他打破了章草固有的體式規範,創造出“非行非草,流便於草,開張於行,草又處其中間”的“破體”。子敬雖然在“行草之外,更開一門”,但嚴格地來講,楷行草本是同一筆法體係,相間運用隻是一種創作方法,而非獨立的書體。所以徐浩把王獻之的“破體”與楷、行、草並列為獨立的書體是不恰當的。關於王獻之獨創“破體”一說也不客觀,這種打破真、行、草各體界限融會貫通的體式,在王羲之的尺牘作品裏也十分常見,隻是王獻之“破”的更徹底一些,所以二王在破體創新這一點上,其實是沒有本質區別的。
“不破則不立”,書貴通變,破舊方能立新,每一種字體從出現到成熟都是在不斷地“破”與“立”中完成的。而當五體皆成熟完備之後,曆代書家們便開始把“破體”作為書風轉變與創新的方法與手段。東晉時期的“二王”開啟了自覺的破體創新。
唐代的顏真卿繼承和發展了王獻之外拓的筆法,創造出了雄渾大氣、厚實開張的“顏體”書風。顏真卿還拓展了“二王”破體書風的表現形式,其代表作《裴將軍詩》,以楷書和草書為主調,並雜糅篆隸書,充分發揮各書體的形體特點,巧妙地運用各書體的筆勢和筆意,完成了不同書體間破體融合的大膽創新。
(竇元章 作者單位:太原師範學院)
注釋:
[1]《曆代書法論文選》,上海書畫出版社一九七九年,第六三六頁。
[2]同上,第二七五頁。
[3]同上,第一四八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