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曆史上,曾經有許多人分析研究過包辦婚姻的興起原因,實際上,包辦婚姻的內核很簡單:男女雙方結為夫妻,不是出於自己的意誌,而是出於別人的意誌。大部分時候,這些別人就是雙方父母,偶爾,也會由一家之主操辦。包辦婚姻的習俗,古今中外早已有之,作為一項封建時代糟粕,在全世界大部分國家進入資本主義或者社會主義製度社會後,就逐漸失去了生存空間。然而,直到上世紀四十年代,中國依然有包辦婚姻存在,而且數量不少。1947年,河北石家莊就有一場這樣的包辦婚姻,重要的是,這場包辦婚姻的婚禮儀式,被人用清晰的照片全程記錄下來。照片中最引人注目的地方,就是男子和女子的麵部表情。照片中的男子個子比較高,女子個子較矮。男子和女子都僵直地站立在台階上。其中,男子雙眼向左斜著看,明顯是一種逃避眼神,這眼神反映出的是對即將與他結為夫婦的女子的不喜歡和不滿意。除了眼部表情外,男子的麵部表情顯現出一臉無所謂的樣子,手插兜,噘著嘴,一臉冷漠。與男子類似,女子的臉上也寫滿了不情願和無奈,麵部表情似乎在告訴人們,她生來就知道自己的婚姻終將被包辦,也早已對此失去了反抗的興趣和希望。男子和女子拍完照後,前往婚姻登記處登記結婚,此後,他們的婚姻就具有合法性了。接著,夫妻二人對拜,再分別拜見自己的家族長輩,然後一起家庭聚餐,婚禮儀式就算結束了。可以看出,當時的婚禮儀式,有許多地方都和今天一樣:要領結婚證,要相互敬拜,要與家人聚餐,得到大家的祝福。當然,這些儀式上的隆重和莊嚴,是無法彌補這場婚姻悲劇的內核:兩人根本就不願意成為夫妻。
從今天的角度看,當年的包辦婚姻自然是愚昧的,新中國成立後的第一部法律,就是《婚姻法》,其中明確規定了戀愛和婚姻自由,不得由任何人幹涉。然而,包辦婚姻在曆史上很長一段時間內,其實是適合封建時代社會環境的,也是符合當時的社會主流價值觀的。中國古代婚姻觀念,本質上來自儒家思想的,也帶有一定程度的法家思想。而包辦婚姻的思想根源,其實來自孔子。在《論語·顏淵》中,孔子提出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男女有別、長幼有序等傳統儒家思想觀念。這些觀念的核心在於,社會中每個人都要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君王隻要扮演好君王角色就可以了,不需要扮演臣子角色,同時,男子和女子也有各自的角色,而且兩者有別。在此基礎上,儒家學者又將婚姻和禮法製度聯係起來,鄭玄在《孝經鄭注疏》中寫道:婚姻,禮之本也。因此,在孔子確定了男女有別,後來的儒家學者們又確定了婚姻為禮製根本的前提下,男子和女子的婚姻,就不再是個人的事情,而是關乎“禮”的事情了。這種思想的轉變,是包辦婚姻的理論基礎。此後,不光長輩認為婚姻必須包辦,即便到了結婚年齡的男子和女子本人,也都堅定不移地信仰著這個信條,認為婚姻不是為了自己,而是為了家人,為了集體,為了禮製思想。這種思想轉變,曾經為社會穩定做出了貢獻。當婚姻都講求集體主義而非自由主義時,自由主義就沒有土壤了。實際上,中國古代的包辦婚姻製度,在某種程度上已經接近古希臘城邦斯巴達的婚姻製度了,兩者都是為了集體而非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