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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佩琦
出獄
從無期徒刑減到有期徒刑15年,我雖然很高興,但屈指一算,再過15年就1990年,我已經是79歲的人了,是否還能活在人世?處於兩可之間。於是我決定把減刑作為新的起點,爭取早日出獄。如何爭取呢?當時我還是把早日出獄寄希望偉大正確的共產黨有一天能查清我的革命曆史,把被顛倒了的曆史再顛倒過來。但在那種“文化大革命”惡浪滾滾的年代,黨的一些老領導都被關進了監獄,還有誰敢過問我的冤案?看來,隻有乞求上帝給我延年益壽,以便我在有生之年出獄,看看我為之奮鬥了多半輩子的社會主義社會的美好景象!
1975年12月1日早6點,中隊長找我談話。我進到他的辦公室,他把我的存款折交給我,並說:你趕快回監號捆好行李,等著坐汽車去太原。我回到監號還未捆好行李,值班員通知我,快到大夥房去吃飯。紅燒豬肉白麵條,盡量吃(平時是限量的)。8點鍾,有一輛電瓶車把我送出監房大院,到了大禮堂門前,那裏已經有七八十名犯人,還有幾輛大型客車。大家進了大禮堂監獄政委講話。他說:送你們到太原去學習,與你們的前途有很大關係,沿途要服從命令聽指揮。
到太原的目的是什麽?坐在汽車上,大家還在猜測。下午四點多鍾,到了太原,住在一個勞改單位太原石碴場。這裏己經集中了從山西各勞改單位來的數百人。此地消息比較靈通,傳說學習完了,就要進行“特赦”。到了晚上,山西省勞改局的王處長到各監號和大家見了麵並說了“招待不周”等客氣話。這是在勞改場合很少聽到的話。大家的夥食也由窩窩頭改成白麵饅頭。白天,大家可以在石碴場的大院內隨便活動但不能出大門。晚上,監號的門也不上鎖。
第三天上午召開了大會,山西省勞改局的王書記講了話。他講的主要內容是國內外大好形勢,並布置了幾個與形勢有關的學習文件。他最後說:目前的大好形勢與你們的前途有密切關係,你們要好好學習。
12月13日下午,又召開了全體來太原學習人員的大會。勞改局王書記在會上總結了大家對形勢學習的情況。並宣布政府即將對你們進行寬大釋放。大家掌聲雷動,歡欣鼓舞,喜形於色。王書記隨即宣布了幾項政策:(1)除北京、天津、上海三大城市外被寬大釋放的人,凡是有家可歸的都可以回原籍。(2)無家可歸的,由政府分配到勞改就業單位就業,享受國家職工待遇,三個月以後定級。(3)要求回北京、天津、上海三大城市的人,必須具有下列三個條件:第一,原職務級別屬於國民黨少將以上或偽省政府、偽省黨部委員以上;第二,在要去的大城市內必須有常住戶口的直係親屬接收;第三,必須得到要去的大城市公安局同意。(4)願意去台灣的,政府提供方便。會後,勞改局給來太原學習的人,換發了新的被服。
12月15日上午,寬大釋放大會在太原寨溝煤礦大禮堂舉行。主席首先宣布:第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決定,對在押的國民黨縣、團級以上的黨政軍特人員全部予以寬大釋放。根據這一決定,現在宣布對你們全體人員予以寬大釋放。頓時掌聲雷動,經久不息。在這次大會上得到寬大釋放的約有七八百人。發給每人一張寬大釋放裁定書和一張入戶證。我以“國民黨少將身份”,也領到一張寬大釋放裁定書和一張回北京的入戶證。裁定書上寫明予以公民權。最後有一位省級領導講話。他首先向大家致賀,並宣布發給每人人民幣100元,作為零用。大家鼓掌表示歡迎。會後政府招待全體被釋放人員會餐,每10人一桌,每桌有一位幹部作陪,飯菜豐盛,氣氛融洽。下午全體被寬大釋放人員,由石碴場監房搬到了場外新搭起來的幾排活動平房,完全脫離了監獄生活。不久,又搬到了寨溝煤礦新建成的幹部宿舍。
回京
被寬大釋放的人員一批一批地走了。有的由家屬接走了,有的由幹部送走了。到1976年春節之前,山西本省的被寬大釋放人員,絕大部分都走了;外省的寬釋人員也相繼離開太原。根據勞改局王書記在大會上宣布的政策,和我本人所具備的條件,大家估計我會是第一批回北京的。但北京的被寬釋人員已經走了幾批,勞改局的幹部還沒有找我談回北京的事,我有些不解。我到勞改局詢問原因。一位科長說,早已把你的情況通知了北京市公安局,至今尚未接到回信。我再向北京打電話問問。問的結果是:我的原工作單位已經被撤銷,沒有接受單位,難以解決住房和工作問題,所以北京有關方麵不同意我回北京。
幾經交涉,由我女兒向北京市公安局寫了一份保證書,保證我回到北京之後,不向政府要求住房和工作,有關方麵才同意我回北京。
山西省勞改局派了幹部和護士各一人,於1976年3月26日把我送回北京,住在崇內旅館。北京市公安局的一位幹部找我談話。他說:原準備把你安置在山西,由於你女兒的要求,才同意你回北京,住房由你女兒解決,你每月可以到東城區街道辦事處領生活費18元。他打了一個電話給我女兒。不久我女兒、兒子來到旅館。那位幹部對我女兒說:你去叫一輛出租汽車,把你父親送到你給他找好的住處,汽車費可以到公安局報銷。我和女兒上了汽車,一直開到北京北郊清河鎮附近的一個農村。我女兒在這裏給我向一位農民朋友借了一間房子,我侄女正在給我安置床鋪,這就是我回到北京的新居。
當時擺在我麵前急待解決的問題有三個,即戶口、糧票住房。
那時的北京還是“四人幫”統治的天下,事情很難辦。我拿著山西省公安廳發給我的北京入戶證到派出所報戶口。派出所的戶籍員問:你住在什麽地方?門牌是多少號?我說我前天剛回到北京,暫時借住在朋友家中,我自己還沒有住房。戶籍員說:戶口、戶口,必須有住房,才能報戶口,你還沒有住房,沒有門牌號數,我們無法給你報戶口。你先到房管局租房子去吧。我到了房管局,要求租房子。房管員說:你拿出戶口本看一看。我說:我剛回北京,還未報戶口。房管員說:我們是北京市的房管局,你沒有北京市的戶口,即使有房子,也不能租給你。
我拿著太原市糧食局發給我的轉糧食關係證明,到北京市糧食局領糧票。糧食局的同誌說得更幹脆:你先拿戶口本來領糧食本,再拿糧食本領糧票。我住的郊區農村,離城約有20裏,我的視力又不好,為了解決這三個小問題,幾乎每天都要克服困難跑個來回。我上訪過北京市政府、市公安局、公安局東城分局交道口派出所、市房管局、東城區房管局、交道口房營所、市糧食局、東城區糧食局、街道辦事處等等機關,費時三個多月,這三個問題都沒有得到解決。
後來,我聽說這次寬大釋放原國民黨在押人員的文件,是由中央統戰部和國家公安部發出的。於是我到中央統戰部上訪。接待的同誌說:我們統戰部隻管政治,關於生活安置問題,由公安部和北京市負責。我又到公安部上訪。我說明來意後,接待的同誌說:政府既然讓你回來,北京市就得讓你吃飯,不管別的問題怎樣解決,糧票問題總得先解決。他要我寫了一份材料,由公安部轉給北京市公安局。
過了一段時間,我到北京東城區區委統戰部上訪,談了公安部的意見,要求解決糧票問題。東城區委統戰部負責人於水旺同誌熱情地接待了我,並接受我的要求。他當即打電話給公安局東城分局,建議每月先借給我糧票,以便生活。東城分局同意了。我到該分局見到一位魏同誌,他約定9月10日陪同我到糧食部門,辦理借糧票手續。9月9日,毛主席逝世,北京各機關都忙於辦喪事,我的借糧票問題也延期了。9月下旬辦妥借糧票手續,每月可以從北京東城糧食局借到糧票28斤。
每月18元人民幣的生活費和28斤糧票這是我回到北京後的唯一生活來源。1976年10月,“四人幫”被打倒了,形勢開始好轉。東城區委統戰部與東城分局研究決定,把我單位戶口報在我女兒的住處。這樣解決了我的戶口問題,我成為北京市的正式公民。剩下的一個問題是住房問題。東城區委統戰部雖然已經和房管所聯係了關於我的住房問題,我自己也多次往訪房管所,回答總是說:沒有房子。1977年1月8日,我寫了一封悼念周總理逝世一周年的信,寄給了當時擔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的鄧穎超同誌。信中談到我當時的困難處境,我回到北京將近一年仍流落在京郊農村中,沒有一個安定的住所。鄧大姐把我的信轉給了東城區委。2月下旬,東城區委統戰部通知我去看房子。這是一間8平方米的小平房,坐落在北京東城區交道口東大街96號的大雜院內。我到房管所辦了租房手續,於1977年3月8日搬進這間小平房。我命名這間小屋為“九六陋室”。雖然是陋室,卻是我的發祥地。我讀書、睡覺、做飯、寫申訴、接待新聞記者……都在這間小屋裏。我在這裏向黨中央、國務院的有關單位寫了100多份申訴(其中包括胡耀邦同誌批的那封申訴信),接待了幾位新聞記者,我的冤案便大白於天下。我在這間小屋裏還輔導了6名高中畢業生考上了大學,其中的一名還在美國得到了博士學位。
現在介紹一下大院的情況。這個大院共住了16戶,有14戶是工人家庭,有一戶男的是中學老師,女的是工人師傅,他們對我都很照顧。特別和我住隔壁的李學儉師傅,他是河北省吳橋縣人,在南口暖瓶廠工作。他看我生活困難,主動要借錢給我,我婉言謝絕。安爐子、掛蚊帳等我做不了的家務活,他主動幫忙,他家改善生活,他的老伴趙同誌總是送給我一份。當時我的視力很差,燒蜂窩煤對不上眼,他女兒炳芬、兒子炳洲、炳海輪班給我生爐子、封爐子。大院內沒有廁所,要到大門外小胡同上公共廁所,晚上我看不見路,由炳洲或炳海領著我去。
張梅芬同誌是大院裏唯一的共產黨員。她參加街道工作,常動員我去聽政策性的傳達報告;我有病住醫院時,她讓她的愛人李國強師傅帶著水果去看我。大院附近有三位青年工人,聽說我搬進了大院,主動來看望我。他們的名字叫馬長輝、趙端鈞、劉漢如。他們熱情誠懇、慷慨義氣,幫助我解決了很多困難。例如:我的視力不好,不能謄清我向各有關單位寫的100多份申訴材料,都是由馬長輝同誌代我謄清的。他白天上班,夜間謄寫,每次都按時寫好,字字楷書,一字不錯。趙端鈞、劉漢如兩同誌經常幫我料理家務活,如換煤氣、買蜂窩煤、送文件、看病等等,從不嫌麻煩。趙端鉤同誌的愛人楊同誌,每逢過節,總是約我到她們家改善生活。劉漢如看到我在小屋裏蒸窩窩頭,轉身便出去買回一飯盒包子來……這是我回到北京結交的幾位青年朋友。有一次,我到北京陶然亭甲8號中共中央、國務院聯合接待站上訪,遇到一位全超凡同誌,他看我視力不好,主動幫我填寫了登記表,並把我送回我住的地方。以後他多次協助我到中央組織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單位上訪,對我爭取平反起了積極作用。
國家“寬大釋放”了我,並且給了我公民權。我在社會上,應該和其他公民享有同樣的政治待遇。但事實不然。由於文化大革命遺留下來的那種極端“唯成分論”流毒,我在政治上仍然受著歧視。例如在我搬進交道口東大街96號大院之前,有關單位派幹部,到那個大院做了安排。他們對老住戶說,有一名“老右派”、“國民黨少將”、“特赦釋放的犯人”要搬到那間小空房裏住,你們要提高警惕,劃清界限,“千萬不要忘記階級鬥爭”。這種政治壓力,使我如重負在肩,喘不過氣來。
本文選自《葛佩琦回憶錄》,葛佩琦/著,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4年10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