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彬彬,1962年11月生,安徽省望江縣人。1978年7月參加高考,進入解放軍洛陽外國語學院日本語專業學習,1982年7月畢業,獲文學學士學位,並進入南京軍區司令部工作。1986年考入複旦大學中文係,攻讀中國現當代文學專業研究生,1989年直接升入同一專業博士學位攻讀階段,1992年7月從複旦大學畢業,獲文學博士學位,回到南京軍區政治部工作。1999年5月轉業到南京大學任教。現為南京大學文學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兼職任中國作家協會理論批評委員會委員,中國魯迅研究會常務理事,江蘇省當代文學研究會會長,江蘇省文藝批評家協會副主席,江蘇省魯迅研究會副會長,茅盾文學獎評委。出版著作有《在功利與唯美之間》《為批評正名》《城牆下的夜遊者》《一噓三歎論文學》《文壇三戶》《風高放火與振翅灑水》《並未遠去的背影》《魯迅內外》《魯迅晚年情懷》《應知天命集》《新文學作家的修辭藝術》《顧左右而言史》《八論高曉聲》等二十多種,獲得多獎勵。
魯迅與1933年北平文物遷移
文 | 王彬彬
內容提要:
1933年1月,日軍攻陷山海關,北平處於危急之中。國民政府決定將北平故宮等地部分特別珍貴文物遷往南京、上海。魯迅在《逃的辯護》《學生與玉佛》《崇實》《戰略關係》等文章中嘲笑、諷刺了北平文物遷移行為。今天,有人把魯迅作為當時反對北平文物遷移的代表,也有人認為魯迅其實並沒有反對北平文物遷移。這兩種觀點都是不符合曆史實際的。在當時,有轟轟烈烈的反對北平文物遷移的運動,反對北平文物遷移是占主導地位的意見,更有人不惜流血犧牲以阻止北平文物遷移,相比之下,魯迅在幾篇雜文中的幾句嘲諷,實在算不了什麽。但魯迅的確是屬於反對北平文物遷移的陣營。魯迅反對原因有二:一是“為反對而反對”,二是認為如果整個國家都淪亡了,文物保護得再好也沒有意義。不過,魯迅在此事上對國民政府的指控,也都是重複他人的觀點,並無自己的發明。
民國時期故宮博物院製度:文物在點查、提集及裝箱時均有軍警在場監視以昭信天下。文物南遷時更是如此
一
1931年9月18日,日本駐東北的關東軍突然襲擊駐沈陽的中國東北軍北大營,並迅速占領了整個沈陽城。是為“九·一八事變”。日軍並未在占領沈陽後止步,而是立即向東北全境擴張,僅僅用了四個多月的時間,便占領了整個東北。日本在東北建立了偽滿洲國後,便開始向熱河進犯,並於1933年1月初攻占了榆關(山海關)。
日軍向熱河進犯,便意味著北平已處於危急中。1932年8月間,南京國民政府便開始考慮將北平的珍貴文物遷往他處。北平文物遷移,阻力異常巨大,因而遲遲不能形成決議。1933年年初,榆關陷落,使得北平文物遷移迫在眉睫。1933年1月21日,北平中央研究院曆史語言研究所古書古物120箱由津浦路運南京。(1)曆史語言研究所的文物比較少,比起故宮不值一提,但這是北平文物遷移之始。1933年2月,故宮等地的文物也開始大規模地遷移。2月6日,第一批文物故宮等地文物運出北平,至5月15日,共有五批文物從北平遷出。五批文物中,從故宮遷出者有13427箱又64包,此外,北平古物陳列所、頤和園和國子監的文物珍品有6065箱又8包8件,合計19492箱又72包8件。(2)這些文物當時都運到了上海和南京珍藏,所以史稱“文物南遷”。
關於北平文物遷移,魯迅在多篇文章中予以論及。榆關失守後,北平的一些大學生逃回了家,社會上一些人便斥之為“貪生怕死”“無恥而懦弱”,也有人認為學生“即使不能赴難,最低最低的限度也不應逃難”。於是魯迅於1933年1月24日寫了《逃的辯護》,為學生的“逃難”辯護。文章最後,聯係到了曆史語言研究所的古書古物南遷:“但我們想一想罷:不是連語言曆史研究所裏的沒有性命的古董都在搬家了麽?不是學生都不能每人有一架自備的飛機麽?能用本國的刺刀和槍柄‘碰’得瘟頭瘟腦,躲進研究室裏去的,倒能並不瘟頭瘟腦,不被外國的飛機大炮,炸出研究室外去麽?”(3)魯迅的意思是,既然北平的古董都在逃離,學生更有理由逃走了。《逃的辯護》後來收入《偽自由書》。
1933年1月28日《申報》號外載北平專電曰:“故宮古物即起運,北寧平漢兩路已奉令備車,團城白玉佛亦將南運。”1月29日號外又載教育部致電北平各大學,略曰:“據各報載榆關告急之際,北平各大學中頗有逃考及提前放假等情,均經調查確實。查大學生為國民中堅份子,詎容妄自驚擾,敗壞校規,學校當局迄無呈報,跡近寬縱,亦屬非是。仰該校等迅將學生逃考及提前放假情形,詳報核辦,並將下學期上課日期,並報為要。”1月30日,魯迅寫了短文《學生與玉佛》,在將這兩則消息抄錄後,以一首打油詩結尾:
寂寞空城在,倉皇古董遷;
頭兒誇大口,麵子靠中堅。
驚擾詎雲妄?奔逃隻可憐:
所嗟非玉佛,不值一文錢。(4)
這仍然是為北平學生的逃考和提前回家辯護。最後兩句尤堪玩味。魯迅意在強調:教育當局之所以不允許學生逃考和提前放假回家,是因為學生並非值錢的玉佛。這另一層意思,就是當局之所以急於把玉佛一類古物遷移,是因為這些古物乃值錢之物,隨時可變成錢。《學生和玉佛》後來收入《南腔北調集》。
工人在做運輸前的準備
集聚在午門前預備南遷的故宮文物
1933年1月31日,魯迅寫了《崇實》,發表於2月6日的《申報·自由談》,而這天正是故宮等地文物正式搬遷開始之日,也算是巧合。《崇實》仍然是把“北平的遷移古物和不準大學生逃難”放在一起論說,主旨仍是在為大學生的“逃難”辯護。文章一開頭便說:“事實常沒有字麵這麽好看。”先舉例說《申報》上的《自由談》,其實是“不自由的”。接著說:“又例如這回北平的遷移古物和不準大學生逃難,發令的有道理,批評的也有道理,不過這都是字麵,並不是精髓。”魯迅指出,在兩件事情上,“發令者”和“批評者”,都沒有說到問題的實質。問題的實質是什麽呢?魯迅接著寫道:
倘說,因為古物古得很,有一無二,所以是寶貝,應該趕快搬走的罷。這誠然也說得通的。但我們也沒有兩個北平,而且那地方也比一切現存的古物還要古。禹是一條蟲,那時的話我們且不談罷,至於商周時代,這地方卻確是已經有了的。為什麽倒撇下不管,單搬古物呢?說一句老實話,那就是並非因為古物的“古”,倒是為了它在失掉北平之後,還可以隨身帶著,隨時賣出銅錢來。
所謂“古物古得很,有一無二,所以是寶貝,應該趕快搬走,”便是“發令者”的說辭。魯迅認為,這隻是在“字麵”上“有道理”。而真實的原因,則是因為古物很值錢,隨身帶著,能夠隨時賣錢。而大學生呢?
大學生雖然是“中堅分子”,然而沒有市價,假使歐美的市場上值到五百美金一名口,也一定會裝了箱子,用專車和古物一同運出北平,在租界上外國銀行的保險櫃子裏藏起來的。
但大學生卻多而新,惜哉!
魯迅認為,不允許大學生自行逃散,隻是因為學生不值錢,縱使死於日軍攻擊之下也不足惜。《崇實》也以一首打油詩作結:
闊人已乘文化去,此地空餘文化城。
文化一去不複返,古城千載冷清清。
專車隊隊前門站,晦氣重重大學生。
日薄榆關何處抗,煙花場上沒人驚。(5)
詩中的“文化城”,也是一個“今典”,下麵再說。《崇實》後來收入《偽自由書》。
1933年2月6日,南京的《救國日報》發表社論《為遷移故宮古物告政府》。魯迅於2月9日作《戰略關係》,一開頭便引用了《救國日報》社論中的一番話:
首都《救國日報》上有句名言:
“浸使為戰略關係,須暫時放棄北平,以便引敵深入……應嚴厲責成張學良,以武力製止反對運動,雖流血亦所不辭。”(見《上海日報》二月九日轉載。)
雖流血亦所不辭!勇敢哉戰略大家也!
在“以便引敵深入”和“嚴厲責成張學良”之間,魯迅用了一個省略號。省略掉的內容,應是指古物遷移一事。原話的意思是,古物遷移必須執行,如有反對古物遷移運動,必要時以武力製止,雖流血也要將古物遷出。接著,魯迅借題發揮,嘲諷了中國政府在日軍麵前的種種“戰略”,最後說:
其實,現在一切準備停當,行都陪都色色俱全,文化古物,和大學生,也已經各自喬遷,無論是黃麵孔,白麵孔,新大陸,舊大陸的敵人,無論這些敵人要深入到什麽地方,都請深入吧。至於怕有什麽反對運動,那我們的戰略家:“雖流血亦所不辭”!放心,放心。(6)
《救國日報》的社論,是說如有針對文物遷移的反對運動,則必要時以武力製止,雖流血亦所不辭,魯迅則將《救國日報》社論中“反對運動”的對象放大為“放棄北平”。當然,魯迅文章最後,提到了古物的“喬遷”。《戰略關係》後來收入《偽自由書》。
二
魯迅對於1933北平文物遷移到底持何種態度,學術界有不同看法。有人把魯迅作為反對文物遷移的代表性人物,有人則強調魯迅其實並沒有反對文物遷移。其實,把魯迅作為反對文物遷移的代表性人物,並不符合曆史實際,而拚命強調魯迅其實並沒有反對文物遷移,也是強詞奪理。
2010年9月,時任故宮博物院院長的鄭欣淼,發表了《故宮文物南遷及其意義》一文,其中說,故宮文物南遷消息見諸報端後,輿論大嘩,產生了反對和支持兩種意見,爭議達半年之久,而反對文物南遷的理由主要有三種,而第一種則以魯迅為代表。在介紹反對文物南遷的意見時,鄭欣淼首先說到了魯迅:“其一,認為大敵當前政府應首先要保護土地和人民,現在政府卻如此重視故宮古物,因為故宮古物是古董,值錢,才要搬遷,魯迅的議論很有代表性”。(7)接著,鄭欣淼引用了魯迅《崇實》《學生和玉佛》等文章中的部分原文。
也有人認為魯迅其實並沒有反對文物遷移,相反,倒是支持國民政府此舉的,這大概可以符傑祥為代表。符傑祥2012年發表了《魯迅“反對”文物南遷考辨》一文,得出的結論是:“綜上所述,魯迅批評古物南遷這件事,隻是借此和學生逃難的事作比較,來抨擊國民黨當局的不抵抗和高壓政策。至於古物本身應該不應該南遷,他並無明確表示反對的意思。如果說真正的反對派,那是另有其人,絕非魯迅自己。”“概言之,魯迅對古物南遷有所批評,而無意反對。”符傑祥的論據之一,是魯迅並沒有“正麵”反對過文物南遷。朱正在《為反對而反對:從魯迅<戰略關係>談起》一文中說過這樣一番話:“至於對於古物南遷這件事,魯迅沒有正麵表示過反對的意思,說他不讚成古物南遷,或者認為古物不必南遷。不過,他也沒有正麵表示過讚成的意思,說古物應該南遷以避免戰禍可能造成的損失。我想,也不必因為魯迅沒有作何種正麵表態就說他對這事沒有態度。隻看他拿這事作為不許學生逃難的陪襯來發議論,讀者不可能不感覺到對這事多少是有點反感的。”(8)說魯迅對文物南遷有點“反感”,就等於說魯迅對文物南遷有點“反對”吧?“反感”與“反對”,離得很近吧?符傑祥引用了朱正的這番話,卻是作為魯迅並不“反對”文物南遷的論據而引用。符傑祥說:“‘有點反感’,是一種態度,不等於說就是反對,更不等於說就是對古物南遷這件事本身表示反對。”(9)說“反感”不等於“反對”,就如同說“批評”不等於“反對”一樣,不太好理解。一個人批評一件事卻並不反對一件事,這有可能嗎?有可能的。那就是總體上讚成這件事,但對某些具體做法不以為然。說“魯迅對古物南遷有所批評,而無意反對”,那隻有一種情況下是成立的:魯迅讚成古物遷移,但不同意遷移過程中的某些做法,比如,不同意古物遷南京而主張遷上海。但魯迅顯然對古物遷移的具體措施毫無興趣。“魯迅對古物南遷有所批評”,而批評的就是古物遷移這件事本身,而非枝枝節節的瑣事,難道不是這樣嗎?
盡管符傑祥文章自相矛盾處甚多,但主旨是清楚的,那就是:魯迅並沒有反對古物遷移,魯迅甚至是讚成古物遷移的。
其實,強調魯迅並沒有“正麵”對南京國民政府的某種行為表示讚成或反對,意味著對魯迅晚年政治態度的理解不夠。這一點,也下麵再說。
魯迅當然是十分懂得北平古物的學術價值和藝術價值的。魯迅是中國現代圖書館事業和博物館事業的開創者之一。魯迅在北洋政府教育部時,任職於社會教育司。北洋政府沒有文化部之設,而教育部的社會教育司,所司者正是後來文化部的部分職能。魯迅是社會教育司第一科科長,圖書館、博物館正在他的分管範圍。孫瑛在《魯迅在教育部》一書中,介紹了魯迅開創中國現代圖書館事業和博物館事業的情形。孫瑛說:京師圖書館(即今國家圖書館的前身)創建於清末宣統元年(1909年),1912年4月,民國政府教育部接管了京師圖書館,任命江瀚為館長。而“在教育部內,有關籌建圖書館的工作乃是社會教育司第一科的主要任務,因此魯迅對這個館的建設和發展,曾經做過許多努力,化費過不少心血。”(10)京師圖書館於1912年8月27日正式對外開放。1913年江瀚調任四川鹽運使,京師圖書館館長空缺,暫由教育部社會教育司司長夏曾佑監管。但夏曾佑隻是掛個名而已,實際管理工作是由魯迅和沈商耆(沈彭年)負責。魯迅日記中有不少關於京師圖書館事務的記載。孫瑛說:“魯迅不僅是京師圖書館的積極籌建者,而且也是它最熱心的支持者和閱覽者。他不斷把自己的編著以及自己搜集到的珍貴書刊贈送該館供人閱覽,同時他也常到這裏借閱書籍從事研究。特別是一九二0年以後,由於魯迅在經濟上‘時方困瘁,無力買書’,這個圖書館對於他完成象《中國小說史略》等不朽著作是起了不小作用的。”(11)魯迅還是曆史博物館(即今國家博物館前身)的重要籌建者。1912年7月,教育部“擬就國子監舊署籌設曆史博物館”。籌建工作也由社會教育司第一科承擔,當時指定由胡玉縉、齊壽山二人具體負責。曆史博物館籌備處設在國子監裏麵的“彝倫堂”內。身為科長,魯迅經常到這裏看看工作的進展情況。最初,館內藏品很有少,隻限於原來存放在國子監的一些文物。魯迅等人認為,現有藏品是很不夠的,必須多方搜集曆史文物。這年冬天,社會教育司派人到沈陽“奉天行宮”調查研究,雖然是以美術調查的名義進行,但也是為建立曆史博物館作準備。孫瑛指出,從1912年到1925年,魯迅一直為建立曆史博物館而努力,並多次把自己買到的文物贈送給曆史博物館。(12)
1913年為籌備於來年在萊比錫舉辦的“萬國博覽會”,德國派了一個名叫米和伯的人在北京設立了一個籌辦處。米和伯與時任教育總長的汪大燮商定,通過教育部一方麵向曆史博物館借取展品,另一方麵進行社會征集。(13)向曆史博物館借取的展品,於11月20日送到了教育部,等候第二天米和伯來取。這天的魯迅日記有如此記載:“曇,午後晴。曆史博物館送藏品十三種至部,借德人米和伯持至利俾瑟雕刻展覽會者也,以其珍重,當守護,回寓取氈二枚,宿於部中。夜許季上來談,九時去,不眠至曉。”(14)惟恐藏品失竊,魯迅於是夜宿存放處。11月20日的北京之夜,已是頗為寒冷了,應是兩條氈子不足以禦寒,所以不眠至曉。
魯迅1912年5月到北京,此後的多年間,逛琉璃廠和小市的古董攤,是家常便飯,不去的日子是很少的。每次去,總要買幾樣東西,空手而歸的時候也是很少的。說魯迅是中國文物的專家級的鑒賞者,應該沒問題;說魯迅其實也是中國文物的收藏家,也大體說得過去。所以,魯迅如果是1933年北平文物遷移的反對者,那決非因為對北平文物的價值估計不足。
其實,朱正所謂的“為批判而批判”已經一定程度上觸及了問題的實質。魯迅對南京國民政府、對國民黨政權,是深惡痛絕的。晚年的魯迅,是以“時日曷喪,予及汝偕亡”的心態注視著國民黨的黨國的所作所為,並且總是予以冷嘲熱諷的。在魯迅眼裏,國民黨政權毫無合法性,應該滅亡,而且滅亡得越快越好,所以,這個政權的一切作為,都是荒唐的、都是不值得肯定的。2003年,我寫過一篇《風高放火與振翅灑水——魯迅的不罵蔣介石與胡適的敢罵蔣介石》,對魯迅晚年的此種政治心態有所揭示。拙文指出:對國民黨政權的分外痛恨和敵視,使得魯迅不可能與之有任何政治性的合作;魯迅是懷著“試看最後到底是誰滅亡”的心態與國民黨戰鬥的。拙文強調:“對於現實政治問題,魯迅總是從反麵出擊,往往是‘攻其一點,不及其餘’,抓住要害,一針見血。而且總是以嘲諷為基調的。魯迅止於對現狀的冷嘲熱諷,卻並不對應該如何發表正麵的看法。”(15)北平文物遷移是否有必要,這是一個問題;此項國家行為是否必須反對,這是另一個問題。因為此舉是國民黨的黨國的決策,魯迅便毫不猶豫地予以嘲諷、予以責難。以魯迅對文物遷移沒有正麵表示過反對的意思為論據,證明魯迅並不反對文物遷移,是不能服人的。上海時期的魯迅,根本就不屑於“正麵”地對國民黨政權表達意見。毫無疑問,魯迅是主張抗日的。但魯迅何曾正麵表達過中國政府應該奮起抗日的意思?對國民政府在日本步步進逼下的軟弱、妥協、退讓,魯迅多有挖苦、諷刺,我們也正是從魯迅的這些挖苦、諷刺中,間接地知道魯迅是主張抗日的。
所以,說魯迅在“為反對而反對”態度的驅使下,反對了1933年的北平文物遷移,應該是能夠成立的。
當然,“為反對而反對”也不是對魯迅態度的唯一解釋。魯迅雖然深知北平文物的價值,但更懂得國土和人民的價值。故宮文物再有價值,在全體人民和全部國土麵前,也毫無分量。而如果全部國土都淪陷了,如果全體人民都成了亡國奴,故宮的那些古物就算全部保存完好,又有什麽意義?文物南遷,隻是遷到暫時比較安全的地方而已。在魯迅看來,當整個國家都可能淪亡的時候,這種遷移行為是十分可笑的。而這,也是魯迅對北平文物南遷反感的原因之一。
三
工作人員將青銅器裝入木匣內準備南遷
在眾多反對北平文物遷移的人物中,魯迅“為反對而反對”的態度恐怕是獨一無二的。但與其他反對者不同的,也僅僅是部分動機,至於魯迅表達的具體觀點、舉出的反對文物遷移的理由,實在沒有什麽獨特之處。可以說,魯迅所說的,基本上是別人都已說過的話。而且別人比魯迅說得充分得多、細致得多。魯迅在今天成為反對當年文物遷移的代表,隻是因為本人影響太大、著作流行太廣。
今天的有些人,極力要證明魯迅當時並沒有反對文物遷移,甚至是支持國民政府此舉的。這其實大可不必。在當時,反對文物遷移,是很普遍的現象,可以說,反對文物遷移者,遠多於主張文物遷移者。中山大學2010屆考古學及博物館學專業碩士研究生蔣凱的《1932—1933年故宮文物南遷研究》,是專門研究從1932年動議到1933年實施的北平文物南遷的學位論文。蔣凱通過研究,發現當時“主張將文物他遷的人隻是少數”,“而反對遷移文物是當時的主流觀點,認為文物運出北平,首先會動搖人心,引起社會不安;其次,文物‘一散不可複合’,不宜輕易他遷。”一開始,故宮博物院的一些當家人,也都是抵製文物遷移的。時任故宮院院長的易培基,是魯迅的老上司、老熟人,也可以說是老朋友。易培基最初也是反對故宮文物他遷的。前麵說過,1912年4月民國政府接管了京師圖書館,任命江瀚為館長。而1932年,江瀚則是代理故宮博物院理事長。江瀚則是始終堅決反對故宮文物遷移的。實際上,當時北平的整個文化教育界,基本上是反對文物遷移的。這種心理,其實也不難理解。北平文教人士反對文物遷移,當然不是說就主張北平文物任由日本人損毀、劫掠。他們想出的對策的是明定北平為“文化城”,為“非軍事區”,他們認為,這樣一來,日本人就沒有理由進犯北平了。蔣凱論文中說,1932年9月21日,北平市文教界的名流江瀚、劉複、徐炳昶、馬衡、朱啟鈐等三十餘人舉行會議,正式決定向國民政府建議明定北平為“文化城”,撤除北平軍備。會議委托劉複擬具意見書,並公推江瀚為領袖,領銜向政府請願。10月6日,意見書對社會公布,各大報紙均有登載。意見書首先強調北平原是政治區域、軍事區域和文化區域的集合體,但由於首都南遷,北平政治上的重要性業已喪失。至於軍事上的重要性,是由政治上的重要性決定的。既然北平政治上的重要性已經不存在,那軍事上的重要性自然也就沒有了。而且北平三麵是開闊地,無法設置軍事要塞,軍事防衛其實是徒勞的。既然政治和軍事上的重要性都已不複存在,北平所剩者,隻有文化上的重要性了。意見書極力強調了北平在文化上的重要和古物遷移的不妥。首先,北平的古物,搜羅甚難而散失極易,而兵亂和遷移,則是古物散失的重要原因;其次,縱使那些可移動古物能夠遷移,而那些具有重大文化意義的建築物卻是移不走的。還有,因為北平具有種種文化設備,所以研究各種學問的專門學者大多薈萃於此,造成了一種代表國家文明、在國際上為國家爭得榮譽的文化氣候,這種氣候的形成,並非一朝一夕之功,而一旦把北平的種種文化設備移走,學者們自然也就星散,要在別處再造成這種文化氣候,是極其困難的。意見書還特別強調了故宮和故宮所藏文物的重要性。指出這些東西,在淺層次上足以表揚國光,而在深層次上,則是國家命脈所係,是國民精神寄托之所在。意見書之所以把故宮和故宮的文物並提,意在強調即便故宮所藏文物能夠搬走,故宮本身也是搬不走的,而以建築物的方式存在的故宮,本身是最大的文物。政府明定北平為“文化城”,撤除軍備,日本人就不來了嗎?江瀚、劉複等名流認為,這樣日本人就不來了,因為“世界上還未必有這樣一個膽大而野蠻的民族敢在眾目昭彰之下,向沒有抵抗的文化設備加以破壞”。
蔣凱論文指出,江瀚等人的“文化城”構想,在社會上遭到普遍的唾罵,認為此乃“以開門揖盜為能事”,是積極推行“不抵抗主義”,是“一種怯懦無恥的奴才們的主張”,是“亡國奴的思想,最少是依賴成性的弱者的夢想”等等。雖然遭到社會人士的普遍責難,但此種構想並沒有被放棄。1932年11月12日,北平古物保管委員會召集北平各文化機關的代表,在懷仁堂西四所開會,討論“妥善保存北平文物的辦法”。出席者有張繼、李書華、馬衡等二十餘人。會上決定再提“文化城”的建議,國民黨元老張繼亦支持此議。張繼對記者表示:雖然北平能否明定為“文化城”尚不能確定,但“國民政府曾決定改北平為文化區,並有組織指導文化委員會之明令,北平改為文化城,與政府意旨相同”,而他本人也將急赴洛陽,向國民政府主席林森麵呈此議。(16)
當然,國民政府沒有采納明定北平為“文化城”的建議,仍將北平文物精華遷走了。魯迅雜文《崇實》最後的打油詩所謂“闊人已乘文化去,此地空餘文化城”,即指此而言。
蔣凱在論文中說,1933年1月5日,故宮博物院接到行政院長宋子文密電,要求將文物裝箱,準備遷移。1月7日,正式確定了北平文物遷移的政策。1月10日,各報披露了政府的此項決策,北平城內反對文物遷移者,便群情激憤。完全可以說,北平城內出現了一場反對文物遷移的運動,而且聲勢不小。以周肇祥、陶潤波為首的北平自治籌委會召開緊急會議,商討阻止文物遷移的辦法。在反對文物遷移的運動中,除了一些本已存在的團體很活躍,還新成立了類似“北平民眾保存故宮古物協會”這樣的團體。“北平民眾保存古物協會”是專為反對文物遷移而成立的,1月22日,該協會將其組織章程在報端披露,聲明其宗旨乃“聯絡各界同誌,提倡東方文化,維持北平繁榮,協助政府保存故宮全部古物。”有了這種專門發動群眾、反對文物遷移的組織,群眾性的反文物遷移運動就規模更大、烈度更高了。1月28日。北平市各自治區公所、市商會、市農會、工聯會、律師公會、公益聯合會,河北農工協會等多個民眾團體聯合致電南京林森、蔣介石、宋子文、於右任等黨國政要,請求立即取消北平文物遷移的決策,其中甚至有如此話語:“市民與古物共存亡,務請立予停止裝運,免激事端。”這就有點挾大眾而武力威脅的味道了。事實上,以武力阻止文物遷移,也的確是一些人考慮的方法之一。蔣凱論文指出:“反南遷運動除了組織化、規模化之外,暴力化也是其日益激烈的一大表現”。
1933年1月14日下午四時,首批搬運文物的專車抵達北平東站,“共計掛鐵悶車十輛”。魯迅雜文《崇實》最後打油詩所謂“專車隊隊前門站”,即指此而言。政府派出的專車抵達北平,意味著文物遷移要動真格了,於是“事態漸有失控之象”。各民眾團體的宣言和上書中,不乏以武力威脅者,例如北平市工聯會就聲稱“擬通令各工會糾察隊,實行武力阻止運輸”。故宮工作人員,上至博物院院長,下至普通員工,大都是反對文物遷移的。但當政府遷移令下,他們隻得執行。於是,他們便時時受到憤怒的市民的威脅。不斷有人打來電話,警告說:“當心你的命!”更有甚者,有人聲稱當文物起運時,要在鐵軌上放炸彈。易培基在致宋子文的一封電報中曾有這樣的表述:“於學忠轉來各團體反對古物南遷函電,舉座大嘩。似此情形,倘地方政府不積極負保護之責,物品一經出宮門,即恐發生意外。至個人危險,早置之度外。手槍、炸彈、恐嚇信件,日必數起。”(17)
文物起運,是偷偷進行的。1933年2月6日淩晨,搬運專車駛離北平。而之所以於淩晨出發,就是避免“激起事端”。南京的《救國日報》1933年2月6日發表社論《為遷移故宮古物告政府》中說,為保證北平古物順利遷移,應責成張學良“以武力製止反對運動,雖流血亦所不辭。”此語令魯迅十分反感,於是寫了雜文《戰略關係》予以嘲諷。但“雖流血亦所不辭”,卻並非虛言。在當時的北平,確實隨時有流血的可能。
在當時,父子之間,陣營有別者亦可見到。時任故宮博物院古物館副館長的馬衡,本來也是反對故宮文物遷移的。當政府遷移令下,自然便投入裝箱一類工作中。當馬衡忙於為故宮文物遷移而準備時,兒子馬彥祥卻在報紙上連續發表文章,反對故宮文物遷移。馬彥祥之子馬思猛在《馬衡父子與故宮文物南遷》一文中談及了此事:“正當時任古物館副館長的馬衡為文物南遷操勞時,他的次公子馬彥祥卻以筆名在報紙上連篇累牘地發表文章,反對故宮文物南遷。”(18)胡適也是不讚成輕易將北平文物遷移的。1933年1月31日天津《大公報》以《古物南遷,胡適之意見》為題,報道了胡適的意見。胡適不讚成北平文物南遷的理由是:第一、在國際人士監視之下,未必有人敢破壞文化古物;第二,故宮古物數量極大,遷移頗非易事,譬如遷移五千箱,在途中要是損失五箱,或萬一再遇臨城劫車案時,責任由誰負?第三、上海、南京都並沒有合適地方安置北平遷來之古物,所以,若非萬不得已,決不應輕於遷移。(19)
在反對北平文物遷移運動中,表現最突出者,要推周肇祥。周肇祥曾任古物陳列所所長、代理湖南省省長,本身是著名書畫家,京津畫派領袖,也是具有相當社會影響的人物。周肇祥多次進入故宮博物院,試圖通過影響易培基達到阻止文物遷移的目的,言辭異常激烈。“北平民眾保存故宮古物協會”以周肇祥為首,公開表示要以武力阻止文物遷移。周氏策劃了一係列反對文物遷移的活動。文物遷移專車抵達北平後,周氏即在太和門“聚眾演講、靜坐示威”,使文物起運遭遇巨大阻力。無奈之下,宋子文於2月4日晚下令拘捕周肇祥,至2月17日將周釋放。(20)
明白了在當時的北平有轟轟烈烈的反對文物遷移運動,明白了有人甚至為阻止文物遷移而不惜流血犧牲,就明白魯迅在幾篇雜文中對文物遷移的幾句冷嘲熱諷,實在算不了什麽。把魯迅作為反對文物遷移的代表,實在有乖實情。
四
魯迅的《逃的辯護》《學生與玉佛》《崇實》等文章,都把禁止學生逃散和文物遷出北平放在一起說,批評國民政府重古物而輕人命。《崇實》裏更指出北平這塊土地,比北平所有的一切古物更古,國民政府竟隻顧搶運古物而欲置土地於不顧。合起來就是,國民黨政權重古物而輕土地與人民,所以令人痛恨。但這意思,也是反對古物遷移過程中,常被人道及的,並非魯迅的創見。
蔣凱論文強調,周肇祥在率領眾人阻止文物遷移時,就屢屢批評當局不顧北平“百數十萬民眾”的生命財產而“孶孶以求區區古物之安全”,是本末倒置。在1月31日的一次聚會中,周氏慷慨激昂地斥責文物遷移是“政府棄我北平,而絕其生機也”。質問當局:“對於土地人民,不加顧慮,而惟古物是視,是誠何心?”又說:“國難經年,不思奮鬥,即圖遷避,既墮士氣,複搖人心,於治安前途,影響甚大”。這就很像是魯迅表達的意思了。
1月15日,北平市工聯會召集會議,會上也指出:“政府當局不顧人民安全、國家淪亡,專注意古物遷移,不免引起民眾懷疑”。18日,北平市工聯會又致電南京國民政府,要求收回北平文物他遷的成命,未及時得到答複,遂於22日發表“告全體北平市民宣言”,號召全體市民一致反對北平文物他遷。“宣言”首先質問政府:“對於平津和華北的人民可曾顧及到,對於防空的工程可曾布置過,對於長期抵抗的計劃可曾發表過,對於在冰天雪地裏的勞苦功高的義勇軍可曾有過接濟,榆關失守中央的援軍可曾開到?”在質疑政府抗日的誠意後,強調北平古物不可搬移:
古物固然是可愛的寶貝,然而比起整個國家,比起數百千萬方裏的土地,比起過半數的全國人民,那個是輕,那個是重?即便我們退上一萬步想,遷移,遷移到什麽地方是安全的?南京是安全的麽?然而去年日本的大炮僅僅響了兩聲便整個地遷到了洛陽;那麽上海是安全麽?可是去年我們那榮華燦爛的閘北卻成了粉碎。
這也與魯迅口吻很相近。
1月28日,北平市各自治區公所、市商會、市農會、工聯會、律師公會,公益聯合會、河北農工協會等多個民眾團體聯合致電林森、蔣介石、宋子文、於右任等政要,其中說:“市民與古物共存亡,務請立予停止裝運,免激事端。調到車輛,移運米煤,以充軍實而恤民生”;又說:“當此華北緊急,政府應殫精竭力為土地人民謀安全,示中外以守死不去,不應隻顧文物,乘機先徙。”這些團體強調政府應把土地人民置於首位,而不應敵軍未到而搶運文物,甚至要求把已經開赴北平的專車,改派運米運煤,為國防和民生服務。
據蔣凱論文,1月21日,上海的《中華周報》上發表一篇題為《古物遷移問題》的短評。文章指出政府麵對古物的兩難:“南移又怕中途搶劫損失情事,留京又怕萬一發生意外”,進而指出,一旦日軍南侵、平津陷落,則“亡國滅種就在眼前,區區古物就完好如初,有何意義?”因此,處置故宮文物最可取的辦法就是置其於不顧,積極抗日、保家衛國重於其他一切。文章寫道:
日本欺負我們到這樣地步,稍有人性者處此,應該要像電影裏,仇人相遇,即刻拿起桌上的花瓶擲去,不管他是否家傳寶物,人到了要不顧一切的時候,死生尚且置諸度外,還有何物可以留戀。
應該說,這些話,特別像是出自魯迅之口。前麵說過,魯迅對北平文物遷移,是“為反對而反對”。但用“為反對而反對”恐怕也不能完全解釋魯迅的動機。古物遷移,隻是遷移到暫時比較安全之地。而如果國土全部淪亡,就算古物保存完好,對於中國人民又有什麽意義?魯迅內心深處,應該是有這樣的想法的。也正是在這種想法的左右下,他才對文物遷移嗤之以鼻。
蔣凱論文指出:“這種思想在當時可以說是主流,此類時評短文在各大報刊中比比皆是。”南京的三日刊《社會新聞》曾刊載過一篇題為《保存古物》的時評,署名如水,表達的觀點與上海《中華周報》上的《古物遷移問題》相似,而言辭更為激烈。作者開門見山地表達了反對文物遷移的態度:“今日中國之所以急且要者,不在此古物之保存與否也,而在此國土之存與亡否也,國土能存,則古物不待保管而自保矣!”如果國土仍在,古物自然得以保全,如果國土淪喪,那今日之遷移古物的行為隻能成為笑柄。作者告誡政府,在國難日益深重的情況下,“勿斤斤注重於古物,而漫漫忽視乎國土,須知國家之所以為國家,在國土不在古物也。文章認為文物遷移的行為是“亡國之象”。更指出,文物南遷,未必就能保其安全,因為“我古物之可至也,日人之飛機大炮亦能至也。”保全古物的唯一方法,是奮起抗戰,將入侵者趕出國門。
蔣凱論文中說,廣州的《南華評論》於1933年2月4日發表了題為《故宮文物南遷》的文章,署名肇岐。文章指出,在國難如此深重的情形下,全國上下應該一致考慮的是如何保存國土和如何保護人民,根本不應該以古物為念。如果“國土淪亡,人民奴隸”,那“古物對於自己還有什麽用處?”如果北平淪陷,“就拿全故宮的文物去殉華北幾百萬方裏的土地,和幾千萬人民又有什麽不值得?”文章還用了一個比喻。人家著了火,沒有不先把孩子抱出去再搶救物件的。而國民政府置北平人民於不顧,隻顧遷移古物,正如家裏著了火卻先搶出物件而一任孩子葬身火海,所以是荒謬的。(21)這樣的比喻,也應該是很對魯迅胃口的。魯迅的《逃的辯護》《學生與玉佛》《崇實》等文章表達的也正是這種觀點。在魯迅看來,政府禁止學生逃散卻急著遷移文物,正如家裏著了火而首先搶救物件卻又禁止孩子逃出。
五
魯迅認為國民政府之所以急於把北平文物南遷,是因為這些文物能夠換很多錢,而之所以禁止學生逃散,則因為學生不值錢。《學生和玉佛》最後的打油詩所謂“所嗟非玉佛,不值一文錢”,是說學生不能如玉佛一般值錢,所以不準逃離北平。《崇實》則把話說得更刻毒了,說大學生因為“沒有市價”,所以不被重視,如果在歐美的市場上“值到五百美金一名口”,也一定會同文物一樣,裝箱運出,藏於租界上的外國銀行保險櫃中。
說國民政府急於運出北平文物,是因為這些文物值錢,並且隨時準備拿這些文物換錢,當然是不符合實際的。但這種指控卻又並非沒有來由。實際上,一直有人主張將故宮文物拍賣,而反對北平文物遷移者,也每每指責國民政府是衝著文物的經濟價值才急於將其遷移的。在這種指控上,魯迅仍然沒有發明什麽東西,仍然是在重複他人的說法,隻不過把話說得更直接、更尖刻而已。
前麵說過,當馬衡積極準備故宮文物遷移時,其子馬彥祥在報紙上接連發表文章,反對文物遷移,而“值錢”也被視作政府急於遷移古物的原因。馬彥祥在天津《益世報》自己主編的副刊“語林”上發表《舊事重提說古物》,其中說:“因為古物之值錢,結果弄得舉國上下,人心惶惶,束手無策,這種現象,想起來實在有點好笑。我們國難一來的時候,不是大家都眾口一詞地說‘寧為玉碎,勿為瓦全’麽?現在為了一點古物,便這樣手忙腳亂,還說什麽犧牲一切,決心抵抗?要抵抗麽?先從具有犧牲古物的決心做起。”(22)
把故宮古物與錢掛鉤,其來有自。早在1928年,就有拍賣故宮文物之議。劉北汜在《故宮滄桑》中說,1928年6月,南京國民政府派易培基接管故宮博物院。而國府委員經亨頤卻提議廢除故宮博物院,拍賣或移置院內一切物品,理由是故宮本身為“逆產”。6月29日,國民政府召開會議,討論經亨頤提案,並予通過。經易培基、李宗侗等人力爭,經亨頤提案終被否決,1929年2月,國民政府正式任命易培基為故宮博物院院長。(23)
蔣凱論文指出,到了1932年8月,出賣故宮文物的風聲又起。香港的《工商日報》於8月24日刊文,說蔣介石指使李石曾、易培基將故宮博物院及古物陳列所古物售與美國,估價兩萬萬二千萬元。這當然是謠言,但在社會上卻流傳甚廣。易培基趕緊於8月25日出麵辟謠:“近來外間對於故宮古物裝箱標賣謠傳甚熾,其原因:(一)素來關心故宮之社會人士,惴惴焉惟恐有上項事實發生,此其一。(二)熱河朝陽疊來告急,故宮蘊藏古物,一般人民恐有意外發生,而主張運於妥善地點,藉以永久保存,此其二。由此兩點主觀意見之下,又恰遇本院購辦木箱,遂釀造不經之流言。”拍賣雖然是謠言,但遷移卻已提上議事日程。一開始,有將故宮文獻遷西安之說。而“文獻遷西安”的說法“與本就傳說的拍賣流言相結合”,產生了“故宮文物遷移拍賣”的新版本。在這個傳言的影響下,9月1日,陳寅恪、顧頡剛、吳其昌、洪業四教授聯名致信國府諸政要,說道:
北平故宮文物,近月忽有遷移抵押一說,初疑讕言,漸似定讞。黑幕雖未揭開,傳說亦已載道。謂先將一應文物,裝入木箱,準備朝令夕移,一俟時局稍見緊張,即由政府下令遷運。將破爛檔案,移至西安,以塞國人之口,然後將精華由海道派兵艦運至上海香港,一部由平漢路運至漢口轉滬,而事前已與中外資本團體接洽妥當,先將宋元明清各朝瓷器若幹,抵押三千萬元,然後漸次遞及其他,賺保存之名,行拍賣之實。
陳寅恪等人把聽說的政府“陰謀”和盤托出,目的也在於更好的阻止“陰謀”的實現。陳寅恪等高度評價了故宮文物的學術、藝術等方麵的價值後,指出即便出賣故宮文物是為了換取抗日經費,也是不可取的,因為“亦何異貨祖宗之墳墓,以與鄰人訟?非不當訟,如此訟,雖勝其如有餘辱何!”他們反對國家出賣故宮文物,哪怕以籌措抗日經費的名義也不行。他們也不讚成文物移出北平。他們向政府提出三點要求:(一)明令故宮古物不得遷移,以息國人驚疑,以絕國賊陰謀。(二)努力從速籌劃在“遷移政策”以外之種種妥善保全辦法。(三)允許全國合法團體,隨時有調查古物之權。
蔣凱談到,也是在9月1日這一天,上海各大學教授抗日救國會常務理事王造時、章益、謝循初等人,也聯名發出電報,敦請北平教育界就近調查“故宮文物遷移拍賣”之傳言真相,曰:
各方傳聞故宮古物有出賣消息,此事關係我國文化極大,我輩服務教育事業,更不應袖手忽視,令一般宵小之徒,利令智昏,將數千年文化之精粹,委諸外人,希即就地徹查,嚴行監督,並電示真相為荷。
反對故宮文物拍賣的聲音很強勁,但也有力陳拍賣之必要者。蔣凱論文也介紹了這方麵的聲音。1932年10月,天津《大公報》刊載了萬言長文《對於北平古物應否拍賣之討論》,文章指出拍賣文物的傳言確係不實之謠言,但又極力強調拍賣之可行、之必要:
夫事有輕重之不同,物有貴賤之各異,經有行權之術,理有緩急之分,如此輕而彼重!固當舍此以就彼,如此賤而彼貴!尤當去其賤者,以存其貴,此固因一時之得失,暫時從權之道也。然試思中國今日之所最重者,有孰逾於國家?所最貴者,有孰逾於領土?苟以國家領土而與古物較,我知雖三尺童子,亦必知古物固莫及國家領土萬分之一也。時至於今,國家遭逢外患之憑淩,整個國家與廣大領土,且莫能保守為我之所有,又何有於區區古物?此理彰彰甚明,無待贅言。
故宮古物雖然可貴,但顯然不能與國家、領土相比較。出賣古物以救國,是天經地義之事。作者還對拍賣所得做了細致分配:以百分之十五購置戰鬥機及一切軍械;以百分之五建築堅固要塞堡壘;以百分之二十五購建驅逐艦、潛水艇等小型軍艦;以百分之三十建築川漢隴海粵漢川滇等鐵路;以百分之二十五建築鋼鐵機器紡織等工廠。
在當時,日軍飛機特別令中國軍隊頭疼,中國軍隊在空中處於絕對劣勢,所以有“航空救國”運動。蔣凱指出,抵押故宮文物以購置飛機,也成為一種主張。1933年第38期的《政治評論》上,曾發表《抵押古物購買飛機》的文章,其中寫道:“吾人熟思審慮,認為抵押古物以購買飛機,既可獲古物之安全,複可增大國家之自衛力,一舉兩得,計無善於此者。”又說:“如能以此一萬五千箱古物,向本國及外國銀行抵押一千萬元,則咄嗟之間,至少可購進飛機一百架,其充實於國防實力者,至為巨大,而古物之保管問題,亦得解決。”(24)
抵押、出賣故宮古物,在當時並非戲言,而是一種一本正經的意見,而且聲音很響亮。蔣凱在論文中說:“1932年8至9月間,關於故宮文物拍賣的傳聞甚囂塵上,全國輿論物議沸騰,大多數評論均持消極態度,特別是文化教育界,反對更行激烈。關於此拍賣之事,究竟是個別媒體的捕風捉影;抑或是確有其事,隻因反對激烈而流產?現在無從考證。”(25)蔣凱的意思是,國民政府也可能確曾有過拍賣故宮文物的打算,隻因社會上反對的聲音太強烈才作罷。我以為,這種“可能”是沒有的。
但不管怎樣,當局意欲出賣故宮古物的傳言當時“甚囂塵上”,也的確有人正麵地、明確地主張出賣或抵押故宮文物,既如此,魯迅在《學生和玉佛》《崇實》等文章中指責政府搶運故宮文物無非是因為文物值錢和隨時可換錢,就並非一己的憑空想像,就仍然是一種有根據的指責。
所以,魯迅的《逃的辯護》《學生和玉佛》《崇實》《戰略關係》這幾篇文章對文物遷移的嘲諷,在當時轟轟烈烈的反對文物遷移運動中,實在不值一提。在回顧、研究和讚頌當時的文物遷移行動時,把魯迅作為反對文物遷移的代表,實在是不符合曆史實際的。另一方麵,因為在今天看來文物遷移是正確的,就硬說魯迅其實並沒有反對文物遷移,相反,倒是讚成政府此舉的,這也同樣是與實情不合的。要知道,反對文物遷移,在當時是主流意見。在當時反對文物遷移,絲毫無損於魯迅形象。魯迅對文物遷移的批評、在關於此事上對政府的指控,絲毫沒有自己的創見,隻不過說了幾句別人也說過的話,當然,說得更尖刻些、更毒辣些。如果說魯迅的這幾篇文章有什麽獨特之處,那就是把當局禁止北平學生逃散與搶運古物放在一起談,讓兩件事形成對照。目前為止,的確沒有發現其他人也把這兩件事相提並論過。
注釋:
(1)見《中華民國史·大事記》第六卷(1931—1933),韓信夫 薑克夫主編,中華書局2011年7月版,第4308頁。
(2)(7)鄭欣淼:《故宮文物南遷及其意義》,載《華中師範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10年第5期。
(3)魯迅:《逃的辯護》,見《魯迅全集》第五卷,人民文學出版社1981年版,第10頁。
(4)魯迅:《學生和玉佛》,見《魯迅全集》第四卷,人民文學出版社1981年版,第477頁。
(5)魯迅:《崇實》,見《魯迅全集》第五卷,人民文學出版社1981年版,第12—13頁。
(6)魯迅:《戰略關係》,見《魯迅全集》第五卷,人民文學出版社2011年,第27—28頁。
(8)朱正:《為反對而反對:從魯迅<戰略關係>談起》,見《魯迅研究月刊》2005年第6期。
(9)符傑祥:《魯迅‘反對’文物南遷考辨》,見《魯迅研究月刊》2012年第2期。
(10)(11)(12)(13)孫瑛:《魯迅在教育部》,天津人民出版社1979年8月版,第37頁,第43頁,第43—44頁,第45頁。
(14)見《魯迅全集》第十四卷,人民文學出版社1981年版,第82頁。
(15)王彬彬:《風高放火與振翅灑水》,收入《風高放火與振翅灑水》一書,人民文學出版社2004年2月版,第53頁。
(16)(17)(19)(20)(21)(24)(25)蔣凱:《1933—1933年故宮文物南遷研究》,浙江大學曆史係考古學及博物館學碩士學位論文,2010年6月,第19—21頁,第24—30頁,第33—34頁,第24—30頁,第19——32頁,第10—17頁,第15頁。
(18)(22)馬思猛:《馬衡父子與故宮文物南遷》,見《中國文化報》2010年5月5日。
(23)劉北汜:《故宮滄桑》,紫禁城出版社2004年10月版,第77—8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