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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餘畫家剽竊湖北美院教授作品,事後上門認賠求別告他(ZT)

(2017-12-18 09:09:30) 下一個

郭少斌 (筆名郭遠),本是浙江溫州的一位業餘畫家。然而,他靠著剽竊湖北美院教授陳運權的作品飛黃騰達。不僅拿了全國大獎,舉辦個人畫展等,甚至還成了當地美協副主席。


一本畫冊71幅畫全被抄

2016年9月下旬,湖北美術學院教授陳運權的學生,在一則關於“全國首屆中國畫線描藝術作品展入選作品”的帖子中,以為看到了自己導師的作品入選參展,隨即將此帖轉發到師生微信群裏。陳運權比對後竟然發現,有人完全照搬照抄了他早年的12幅畫作,但作品的題目、落款、印章卻與他無關。

再查之後,陳運權發現,這名溫州籍叫郭遠的畫家,在其出版的畫冊、所辦的畫展中,也大量涉及到侵權和抄襲他的作品。

比如2012年11月,由四川美術出版社出版了一本名為《玉蒼風華·郭遠白描作品集》的畫冊。其中,郭遠把《陳運權白描花鳥畫集》中收錄的71幅作品,居然一張不漏地全部照抄了一遍。甚至,《玉蒼風華·郭遠白描作品集》的前言,也幾乎照搬照抄了陳運權原載於1991年1月號台灣《藝術家》雜誌的《我對創作的思考》一文,全文隻改動了十幾個字。

今年1月,陳運權震驚之餘向法院提起訴訟維權,將郭少斌及四川美術出版社告上法庭。

此後,瑞安市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郭少斌的行為已構成剽竊,構成對陳運權署名權、修改權、複製權、發行權、展覽權等著作人身權和著作財產權的侵犯,遂判決郭少斌、四川美術出版社停止侵權行為;郭少斌在《溫州日報》刊登致歉聲明;四川美術出版社書麵致歉;郭少斌賠償陳運權4.5萬元(包括原告為製止侵權而支出的合理費用),四川美術出版在1.8萬元範圍內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靠抄襲當上美協副主席

12月9日,陳運權的夫人汪女士稱,表麵上看這是一場贏了的官司,可實際上侵權的實質卻並沒有大的改變,侵權出版的書籍目前還在市麵上銷售,侵權的畫作也仍在侵權者手上。既然法庭明確了郭少斌的剽竊事實,理應最大限度消除影響,但針對我方提出的收回全部剽竊作品並銷毀,收回全部網售圖書並銷毀兩項,均被法庭駁回。

汪女士說,這批剽竊的藝術品如有機會,還可能喬裝上市流通。而且,這批用剽竊作品印刷的圖書此刻仍然在淘寶、孔夫子等網站上堂而皇之地買賣。

汪女士還表示,郭少斌通過剽竊他人作品自我包裝,當上了當地美協副主席,又獲得了全國的大獎,“名畫家”加身的郭少斌還在當地辦了一所美術培訓學校。剽竊給他帶來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是有目共睹的。


抄襲者稱虛榮心作祟

據2016年的公開資料顯示:

郭少斌,1971年5月出生,浙江蒼南人。先後就學於浙江省公益美校和中國美術學院。現係中華全國美學學會會員、中國工筆畫學會會員、浙江省美術家協會會員、溫州市美術家協會理事、溫州市美教會理事、蒼南縣美教會副主任、靈溪鎮文聯副主席、靈溪鎮美術家協會主席、蒼南縣第九屆政協委員。

2016年,郭少斌接受媒體采訪時曾說,自己是溫州蒼南的一名業餘畫家,本職工作是一名中學美術教師。郭少斌表示,畫冊出版後自己就後悔了,做了這些事是自己早年虛榮心作祟,準備去湖北登門道歉。

9日,陳運權的夫人汪女士表示,“郭少斌曾找到我們家,聲稱隻要做得到,他砸鍋賣鐵也要賠,隻是請求我們別去告他。我們毅然選擇了法律維權。”

陳運權認為,一個郭少斌抄襲算不得什麽國計民生的大事,但讓他壯大、讓他成名得利的發跡過程,才是重要的社會問題。郭少斌的抄襲作品,能參加全國比賽並獲獎,能辦個人畫展,收獲高度的美譽,獲得更多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現象,應該得到更多的反思和批判。

他希望用自己微弱的力量,為中國著作權法的成熟完善做一點努力,引起大眾關注進而探討。

陳運權簡介:

1959年生於湖北沙市,1983年畢業於廣州美術學院中國畫係。現為湖北美術學院中國畫係教授,多所大學客座教授,碩士生導師。作品曾獲第七屆全國美展銀質獎、中國美協國畫家學術獎,並三次獲得文化部優秀作品獎及湖北省文藝明星獎等十餘個獎項。出版有三十餘本專著,舉辦了二十餘次個人畫展,作品被海內外博物館、美術館及世界各地藏家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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