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57)
2010 (55)
2011 (83)
2012 (66)
2013 (88)
2014 (102)
2015 (497)
2016 (457)
2017 (603)
2018 (637)
2019 (816)
2020 (701)
2021 (540)
2022 (880)
2023 (542)
1959年3月25日董必武給毛澤東寫信說:“這次中央全會將討論國家機關負責人選,我去年十月曾函請小平彭真兩同誌轉報中央,請求在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不再推薦我為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的候選人……將來在政協安一個沒有實際工作責任的名目就夠了。”毛批示說:“我和大家同意此信意見,改換工作。中央已建議董必武同誌當人民共和國副主席……這幾位同誌的新工作,責任大,榮譽高,名氣也大。”他明升暗降,心存忌憚,不再言談政法。1982年,彭真任全國人大委員長。重新當權後,彭真對法治有了新認識。主持憲法起草時,他特別主張把“黨要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任何組織不得有超越憲法的特權”寫入憲法。如今,大家都在讚頌彭真對法治的貢獻。當年他協助毛澤東拿下董必武,此一段舊事,已無人再提。本文摘自2013年7月30日騰訊網,作者法大何兵,原題為《一塊被丟棄的“抹布”——紅旗下的法官之董必武》。
1945年6月26日,中國政府代表董必武在聯合國憲章上簽字
紅色司法的元老
董必武(1886-1975),湖北黃安人。1954年9月,當選最高法院第二任院長。與他搭班子的,是副院長高克林、馬錫五、張誌讓。[1]這是一個精心設計的班子,專業與非專業、黨內與黨外完美結合,都有革命的熱忱。這個班子裏,董必武資曆最老。他是前清的秀才,1903年到武昌參加鄉試時,因好奇地朝衙門裏張望,被衙役飽以拳腳,“從此恨死當官人”。
他是中共一大的代表。1934年江西蘇區成立最高法院,他是首任院長。1945年3月,作為中國代表團成員之一,他在聯合國憲章上簽字。他逝世後,聯合國秘書長專電悼念,稱他為聯合國的創始者之一。在延安,他和林伯渠、徐特立、謝覺哉、吳玉章五人被尊為“延安五老”。建國後,任政務院副總理兼政治法律委員會主任,——彭真是副主任。這個委員會類似於今天的中央政法委,指導內務部、公安部、司法部等機構的工作。他任勞任怨,不在意個人得失。他對子女說,自己是一塊抹布。雖然不起眼,但總有用得著的時候。他告誡子女要甘當配角,不要老想當主帥,他自己是跑了一輩子的龍套。
雄心勃勃
董必武到最高法院任職後不久坦言:“如果各地法院、人大代表請我匯報我們法院是怎麽辦案的,我無可奉告。如果外國的朋友問我法院是怎麽辦案子的,我難以作答。”他接手的法院,可以說是一張白紙。國民黨《六法全書》已廢,“人民的法律”遲遲不來。共產黨沿習根據地時期的運動傳統,土地改革運動,鎮壓反革命運動,“三反”“五反”運動……一波接一波運動。人們迷信運動而不是法律。
雖然接手一個爛攤子,但他雄心勃勃。
他安排最高法院法官到全國調研,製定刑事和民事程序審理規則。他提醒熱衷於運動的人,運動“有副作用,應當以依法治國代替運動治國”。對於黨政不分,他說:“黨和政府是兩種不同的組織係統,黨不能對政府下命令。”[2]他還明確地說:“國家沒有法製,就不能成為一個國家”他要將人民司法納入正軌。多年後,薄一波回憶說:“在群眾運動一個接一個的年代,他對法製建設的認識達到這樣高的境界,是很可貴的。”[3]
他台前台後賣力地跑龍套,不料有人認為他跑偏了。1957年10月9日和10月14日,《人民日報》連發兩篇社論,警惕說“政法戰線的鬥爭是階級鬥爭最尖銳最集中的部分”,指責政法工作“忽視專政傾向和忽視黨的領導”。
1957年底,各行各業開始“大躍進”,各地法院不甘落後,口號震天:苦幹一年到三年,實現“無反革命、無盜竊、無強奸”甚至“無民事糾紛”;審判工作要做到“黨委滿意,公安、檢察機關滿意,當事人、群眾滿意”;公檢法三機關要聯合辦案,三個機關的首長“出去一把抓,回來再分家。”暴風雨就要來了,他好象無動於衷。1958年4月,最高法院召開了司法工作“躍進”座談會。董必武委婉地說:“提口號要實事求是,不著邊際不好,……法院是最末一道工序,案件到法院判決後就執行了。法院不能走在公安的前麵,也不能擺在檢察的位置上。”他成了不合時宜的人。
小政變
1958年5月27日,中央派董必武率團訪問東歐和蘇聯,8月7日返京。在此期間中央發出《關於成立財經、政法、外事、科學、文教小組的通知》。政法小組組長為彭真,副組長羅瑞卿,董必武隻是成員之一——他和彭真掉換了位置。隨即,中央政法小組指令最高法院會同司法部召開第四屆全國司法工作會議,“檢查、總結八年來的工作”。2006年1月出版的《董必武傳》評價說:這次會議未點董必武的名字,但會議批判的基本觀點,大都引用董必武所講過的話。新中國成立後,董必武一直是黨和國家政法方麵的主要領導人。既然是所謂‘政法戰線上幾年來存在兩條路線的爭論’,矛頭所指,不言自明。
8月7日董必武回到北京。8月13日,公安、檢察、司法三個會議召開聯席大會,請董必武講話——其實是看他如何表態。
他的表態很好。他說:“各位批評得對,我完全接受……”而他有的觀點,毛當年曾經明確支持。1951年10月18日,身為政務院副總理,他寫信給毛主席和華東局書記饒漱石,指出:“黨直接做政權機關的工作是不好的。”毛12月4日複信說:“我認為你給饒漱石同誌的信的內容是正確的……”
司法會議結束後,最高法院黨組向中央報送《情況報告》,說:“人民法院必須絕對服從黨的領導,成為黨的馴服工具……”第四次全國檢察會議也有類似的提法:“檢察機關必須完全置於黨的絕對領導之下,做黨的馴服工具。”[4]
1958年8月24日,毛主席在北戴河發表談話說:“公安、法院也在整風,法律這個東西沒有也不成。但我們有我們這一套……”後來,毛主席更明確指出:“要人治,不要法治。《人民日報》一篇社論,全國執行,何必要什麽法律?”1958年9月上旬,毛澤東在湖北等地視察時指出:“發展鋼鐵生產一定要搞群眾運動,什麽工作都要搞群眾運動,沒有群眾運動是不行的。”最高法院成立了煉鋼辦公室。
一塊被丟棄的抹布
董必武是個倔強的人。他兒子董良羽說,父親有一副“溫和長者”的麵孔,實則內心倔強,是個硬漢子。雖然自己被批判,1959年廬山會議上他還說:“我思想覺悟低,沒有看出彭德懷同誌反黨。”
董必武也是個識相的人。1959年3月25日他給毛主席寫信說:“這次中央全會將討論國家機關負責人選,我去年十月曾函請小平彭真兩同誌轉報中央,請求在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不再推薦我為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的候選人……將來在政協安一個沒有實際工作責任的名目就夠了。”
毛批示說:“我和大家同意此信意見,改換工作。中央已建議董必武同誌當人民共和國副主席……這幾位同誌的新工作,責任大,榮譽高,名氣也大。”
他明升暗降,心存忌憚,不再言談政法,而是王顧左右而言他:“農村要積極地推廣利用沼氣”。他有個孫女小名毛毛。家人逗她玩,把拳頭舉過頭頂喊:“打倒毛毛!”董必武立即哼住了他。在公開發表的詩作裏,他勉勵夫人學習毛著“用之不盡保終身”;勉勵兒子“毛選諸篇讀尚勤”……
他不時地寫詩和毛主席奉和。任是如此,文革期間他的兒子兩次坐牢。他私下裏說,兒子是在替他坐牢。他在《聞酉兒於北京車站被捕》一詩中寫道:“聞爾重入獄,吾衰心更驚!臥床苦無夢,食飯竟忘盛。試飛曾折翼,語頻或失聲。恢恢天網大,疏釋望新生。”這類發泄不滿的詩,還有許多。為了防止別人認出來,他橫著寫、豎著寫,大字、小字拌合著寫,然後把整張整張的報紙塗成墨色。夫人提醒他:“不要寫了!”他笑著舉起全黑的報紙說:“誰看得出來?”
此後董必武一直任國家副主席。林彪事件後,有一天他在家聽廣播。播音員說,國家代主席董必武接受某某大使遞交國書。董必武一愣:“我怎麽成了國家代主席?”
他像一塊抹布,被丟棄在一邊。
1975年4月2日董必武去世。據說毛澤東悲痛得斷食斷飲,整整放了一天張元幹《賀新郎》的錄音:“天意從來高難問,況人情易老悲難訴,更南浦,送君去……”
1982年,彭真任全國人大委員長。重新當權後,彭真對法治有了新認識。主持憲法起草時,他特別主張把“黨要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任何組織不得有超越憲法的特權”寫入憲法。如今,大家都在讚頌彭真對法治的貢獻。當年他協助毛澤東拿下董必武,此一段舊事,已無人再提。
注釋:
[1]高克林,陝西華縣人,追隨劉誌丹鬧革命起家,任前擔任最高檢副檢察長。馬錫五,陝西保安人,長期在根據地從事司法,以作風便民,常在田間地頭辦案揚名——人稱“馬錫五審判方式”。此前任最高法院西北分院院長。張誌讓,江西武進人。曆任北京大學、東吳大學法學教授,複旦大學法學院院長。曾任大理院推事、國民政府最高法院法官。“七君子”案他是實際首席辯護律師,地下黨稱其為“黨外布爾什維克”。新中國一成立即任最高法院副院長。
[2]《董必武政治法律文集》,法律出版社,1986年版,第2-3頁
[3]薄一波:《若幹重大決策與事件的回顧》上卷,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49頁
[4]崔敏:“第四屆全國司法工作會議的回顧與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