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交換的日記
1
最後一班開往英國倫敦的飛機,將會在晚上十一時從香港機場起飛。於曼之推開計程車的門走下來,匆匆跑進機場大樓。她氣喘咻咻的來到約定的餐廳。王央妮孤獨的坐在幾個旅客中間。她正在看一本阿嘉莎·克莉斯蒂的偵探小說。看到了於曼之,她含笑向她揮手,好像已經等她很久了。
“對不起,我來遲了。”於曼之一邊坐下來一邊說。
“都是我不好,昨天才通知你來。”王央妮把書合上,一臉抱歉的說,“我們很久沒見麵了。”
“是的,自從在法語班畢業以後,好像很久沒見了。”
她記得最後一次見到王央妮是在差不多一年前。就是法語班畢業的那天晚上,她們和班上的同學在半山一家法國餐廳裏話別。她和她在一條斜路上分手,王央妮往上走,她往下走。王央妮在她身後哼起歌來,那是一支法語歌。歌詞說:
既然沒有辦法。
我們接吻來分離……
她正想問她是哪一支歌,她已經走遠了。
“工作忙嗎?”她問王央妮。
“我沒有工作。這大半年來,都是跟著男朋友到處去,在巴黎也住了六十多天。”
“那你的法語一定進步很多了,我已經忘記得七七八八了。你這次去倫敦,也是去玩嗎?”
“不,這一次,我去結婚。”王央妮偏著頭,笑著說。
“喲,恭喜你!”
“謝謝你。婚後我們會在倫敦定居,也許不回來了。”
“那你男朋友呢?他不是陪你一起過去嗎?”她奇怪為什麽隻有她一個人。
“他已經進去了。他在飛機上等我。曼之,我有一件事情想拜托你——”
“什麽事?”
王央妮從皮包裏掏出一本暗紅色格子絨布封麵的日記簿來,厚厚的一本,已經有點班黃殘舊了。日記是上了鎖的,看來已經很久沒打開過。她把日記遞到於曼之跟前說:
“不知道你可不可以替我暫時保管這本日記?”
於曼之微微的愣住,問她:“那不是你的日記嗎?”
“隻有一半是屬於我的。”
“隻有一半?”
“另外的一半,是屬於一個男人的。那是五年前的事了。大家一起的那段日子。我們合寫一本日記。他寫一個星期,然後輪到我寫一個星期。那麽,我們便可以知道在過去的一個星期裏,對方心裏想些什麽,身邊又發生了一些什麽事情。”
“原來是這樣。”
“那個時候,我以為是會和他一本一本日記寫下去的。可是,一年之後,我們就分手了。最後的一個星期,剛好輪到我寫。所以,這本日記一直放在我身邊。現在,我打算還給他。”
“為什麽要還給他?”於曼之有點詫異。
“我不想帶著一段回憶去結婚。”
“你不懷念那段日子嗎?”
“假如你懷念一個人或一件事情,那麽,最好還是跟它保持一段距離,不要讓它幹擾你現在的生活。所以,它不應該放在我身邊。而且,我也不希望將來有一天,當我不在了,我丈夫會在我的遺物裏發現這個秘密,那會削弱他對我的愛的。”
“既然如此,你也不一定要還給他。”
“這個回憶有一半是屬於他的。我已經決定不要我這一半,他應該有權決定要不要他的那一半。況且,我也舍不得就這樣把它扔掉。”
“你為什麽不直接還給他?”
“我已經很多年沒見過他了。他的地址和電話都改了,我隻好把信寄去他以前用過的一個私人信箱,希望他仍舊使用那個信箱吧。我寫下了你的聯絡方法,他會找你的,假如他還記得這本日記。”
“如果他收不到你的信,那怎麽辦?”
“那麽,就請你替我保管吧!我知道把自己的秘密交給別人是很自私的做法。但是,對我來說,仿佛隻有這樣做才能夠了無牽掛。”她誠懇的再問一次:“你可以答應我嗎?”
一瞬間,於曼之想不到有什麽藉口可以拒絕這個執意要放棄一段回憶的女人。
她點了點頭。
“他的名字叫李維揚。”王央妮說。
“這本日記是有鑰匙的吧?”她問。
王央妮從皮包裏掏出一把細小的鑰匙,說:“明天早上,當飛機到達倫敦的上空,用過早餐之後,我會把鑰匙放在餐盤上,讓空中服務員拿走。這把鑰匙將會永遠在世上消失。”
“沒有鑰匙,他豈不是沒法打開這本日記?”
“這本日記有兩把鑰匙,另外一把在他那裏。”
“喔,再不進去的話,飛機不等我了。”王央妮站起來跟於曼之道別。
“我可以問你一個問題嗎?”
“當然可以——”她微笑頷首。
“你為什麽要把日記交給我?我的意思是,我們認識的日子那麽短——”
“雖然不是認識你很深,我卻覺得你很值得信任,我就是想把它交給你。”
於曼之笑了:“謝謝你那麽信任我。”
她和王央妮在檢查站外麵分手。王央妮往裏麵走,她往外麵走。她好像又聽到王央妮在唱那支法語歌。
既然沒有辦法。
我們接吻來分離……
她回過頭去,王央妮已經走遠了。在她耳際響起的歌聲,似乎並不是真實的。她忘了問王央妮,她那天唱的是哪一支歌。
走出機場大樓,風有點涼。於曼之把日記抱在懷裏。王央妮的做法,對她來說,有點不可思議。換了是她,一定不會把自己的秘密交給一個僅僅在法語班裏認識的,短暫交往過的朋友。她更不會舍得跟一段回憶割斷。沒有回憶的人生,未免蒼白了一點。
2
已經過了差不多四個月,那本日記仍舊放在她的抽屜裏。那個叫李維揚的男人,始終沒有出現。
今天晚上,驟來了一場風雨,她怎麽努力也睡不著。她把日記從床邊的抽屜裏拿出來。李維揚到底會不會來,如果他不來,她怎樣處置這本日記?她豈不是要一輩子把它留在身邊?這一切本來與她無關,現在卻變成她的負擔。她開始有點後悔。她把那本日記隨手拋到半空,日記裏其中的一頁掉了下來,優雅飄搖的翻了幾個筋鬥,落在她膝上。那泛黃的一頁,密密麻麻的寫滿了字。她拾起來的時候,忍不住看了一眼。那一頁上麵寫著:
七月二十日 微雨
妮:
送你回家之後,我一個人去了酒吧。
酒保是我的朋友。
我有沒有跟你說過他的故事?
他愛上了一個不怎麽愛他的女孩子——
於曼之看到這裏,覺得自己不應該看下去,這是別人的日記。
然而,李維揚可能永遠也不會出現,而且,她想知道的,是酒保的故事,不是他和王央妮的秘密。她實在好奇。她決定再看下去。
那個女孩子想去美國留學,但她籌不到足夠的學費和生活費。我的酒保朋友向我借了一點錢,加上他自己所有的積蓄,全部送給她。女孩終於在三年前去留學了。
她走了之後,他同時做著三份工作,每月寄生活費給她,而且堅持要把欠我的錢還給我。
去年,我去美國的時候,他托我帶點錢給她,我找到那個女孩,原來她早就已經放棄讀書了。留學的第一年,她愛上了一個不怎麽有出息的男人。她一直隱瞞著酒保,用他的錢跟她愛的男人一起生活。我找到她的時候,她和他住在一個很不堪的地方。
當我把酒保要我帶去的錢塞在她手裏的時候,她哭了。
回來香港之後,酒保問我她怎麽了。我告訴他,她現在念三年級,她讀書的成績很好,還拿了獎學金,你以後也不用寄錢給她了。而且,她已經有了一個很不錯的男朋友.生活得非常幸福。
酒保聽到了,流下眼淚。為了不讓我看到,他連忙低下頭洗杯子。
在愛情的世界裏,總有一些近乎荒謬的事情發生。
直到如今,我的酒保朋友仍然相信他成全了一個女孩子的夢想。她雖然沒有愛上他,卻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而且將會生活在一個比他高尚的階級裏。
至於那個用酒保出錢來供養另一個男人的女孩,將會背負著一輩子的內疚。
我對酒保撒了一個謊,騙了他的眼淚,是殘忍還是仁慈?
我並不認為那個女孩可恨。他何嚐不是為愛情奉獻一切,甚至是她的良心?她想假裝冷酷和狡猾,她的眼淚卻出賣了她。
妮,今天送你回家的時候,你忽然哭了。你說:“我怕你會死。”你真是看偵探小說看得太多了。
可以答應我不要再哭嗎?當你發現人生的苦痛和荒廖是那麽當然,你該知道眼淚不是對付它的最好方法。
在這個下著微雨的晚上,於曼之把那一頁泛黃的日記看了一遍又一遍,深深的感動。她本來以為自己是看酒保的故事,她看到的,卻是另一個男人的溫柔和聰明。
假如她是李維揚,她大概也會編造一個謊言去騙酒保。隻是,她也許沒李維揚編得那麽動聽。
李維揚說得對,麵對人生的苦痛和荒謬,眼淚又能做些什麽呢?
眼淚以外,又還有些什麽呢?
對李維揚這個人,她忽然充滿了好奇。她好想知道他是一個怎樣的人。他是什麽樣子的,她很想認識他。
可是,他也許永遠不會來了。
電話鈴響起,她伸手去拿起話筒。
“是曼之嗎?”
“樂生——”她拿著話筒,滑進被窩。
“你在幹什麽?”
“我睡不著。樂生,你以前有沒有寫日記的習慣?”
“沒有——”
“也許我們應該合寫一本日記。”
“我們一個在香港,一個在美國,怎樣合寫日記?”
“喔,是的。”
波士頓的初秋,比香港寒冷得多。謝樂生到波士頓念書,已經快三年了。他剛離開的那段日子,她每天哭得死去活來。長距離的戀愛,本來就是一場賭博。
他賭她不會遇上別人。
她賭他不會愛上其他女人。
這是一場勝負未知的賭博。
長距離的思念,是一種折磨。
她的床邊,永遠放著兩個鍾,一個是香港時間,一個是彼士頓時間。她努力的把他放在她的生活裏,不讓時間把他們分開。漸漸,她知道這是行不通的,他離她的生活很遠。三年來,她已經習慣了沒有他在身邊的日子。在約定重逢的那一天來臨之前,她隻能用思念慰藉自己。
她曾經每夜光著身子睡覺,好讓自己覺得他就在她身邊,醒來才發現不是那回事。
3
十二月初的一天,於曼之在上班途中接到一個電話。當時她正在巴士上。
“我是李維揚。”他在電話那一頭說。
她心裏怦然一跳。
他終於出現了。
“我們在什麽地方見麵?”她問。
“你知道有一家酒吧叫‘胖天使’嗎?”
“‘胖天使’?”她沒有聽說過。
就在這個時候,她看到一個粉紅色的,寫著“胖天使”的燈箱招牌在窗外出現。她連忙回望,那是一家小小的酒吧。現在遠遠的落在後頭了。
4
於曼之比約定時間早了一點來到“胖天使”。她選了櫃台前麵的一張高腳凳坐下來。她把那本日記放在麵前,作為記認。
這裏有兩個酒保,一個老,一個年輕。她在想,年輕的那一個,會不會就是李維揚在日記裏提到的酒保朋友,年輕的那個酒保,個子不高,理個小平頭,非常勤勞地工作。
一個男人走進來,走到她跟前。
“你就是於小姐嗎?我是李維揚。”
他跟她想像中的人很不一樣。
她以為他會是一個帶著深情的回憶而來的人,眼前的他,卻顯得稀鬆平常,不帶一點心事。
他在她身邊坐下來,跟那個年輕的酒保打過招呼,問他這幾天的生意可好。酒保倒了一杯啤酒給他。
“終於可以交給你了!”她把那本日記推到他麵前。
“謝謝你。”他看了看那本日記,感覺有點陌生。
“還以為你收不到王央妮的信。”
“那個信箱我已經很少用了,所以很久才會去看看。你們很熟的嗎?”
“也不是。我們是在法語班上認識的。”
“她現在好嗎?”
“她在信上沒有告訴你嗎?”
“沒有。她隻是說要把日記還給我。”
“她在四個月前結婚了,現在住在倫敦。”
“所以她要把日記還給我。”他恍然明白。
“她還是那麽愛看偵探小說嗎?”他問。
“應該是的。”她想起在機場跟王央妮見麵的時候,她手上拿著的是阿嘉莎·克莉斯蒂的偵探小說。
“你仍然掛念著她嗎?”
他想了想,搖搖頭。
她驚訝:“我還以為你會很懷念她。交換日記畢竟是很美好的一回事。”
“愛情本來就是很短暫的。”他呷了一口啤酒說。
“我不同意。”她抬了一下頭說。
“你不同意,是你不肯承認罷了。”
“不同意不等於不肯承認。如果愛情隻是很短暫,為什麽有些人可以相愛許多年?”
他笑了笑:“那不是愛情,那是感情。”
“你憑什麽說那是感情?”
“愛情來的時候,你恨不得天天跟對方黏在一起,有一天聽不到他的聲音,也忍受不了。男人會覺得自己忽然偉大起來,女人會覺得自己容光煥發。一個人的時候,也會不期然的笑起來。可是,這種現象,很快就消逝了。”
“你說的這一種,不是愛情,是激情。假使愛情真的很短暫,為什麽走在一起多年之後,我們還是會每天思念對方?”
“那是習慣。”他氣定神閑的說。
“我男朋友在波士頓留學,我們一起四年,又分隔兩地三年,但是我非常肯定,我們之間的,仍然是愛情。”她一臉篤定的說。
“你男朋友在波士頓?”
“有什麽問題?”
“長距離的戀愛,通常都沒有好結果。”他喝光了杯裏的啤酒。年輕酒保很有默契的再倒了一杯啤酒,放在他麵前。
“你一點也不像日記裏的你!”她生氣起來。
“日記裏的我?你看過我的日記?”
她連忙掩飾:“我是說,會跟女朋友合寫一本日記的男人,不該是你這種刻薄的人,也不是一個不了解愛情的人。”
李維揚用手支著頭,笑著說:“認為愛情短暫,就是不了解愛情嗎?”
“我認為是的。”
“我和你,誰會比誰更了解愛情?”他笑笑瞟了她一眼。
她一時答不上來。
他忽然湊近她身邊,問她:
“你是不是看上了那個酒保?”
“為什麽這樣說?”
“剛才我進來的時候,看見你一直盯著他。”
“我才沒有!”她用力強調。
“那就好了。我還以為你因為男朋友不在香港,所以太寂寞。”他自顧自的喝啤酒。
她懶得理他,咬著飲管,繼續喝她的檸檬水。
“你和她為什麽會分手?”她問。
“你是在雜誌上主持愛情信箱的嗎?”
她笑了笑:“我知道為什麽了,因為愛情很短暫,尤其是你的愛情。”
“也許你說得對。”
“那你真是可憐,你的愛情總是那麽短暫。”她揶揄他。
“那總好過等愛情變成感情,或者互相厭倦的時候才分手。”
酒保朝他們笑了笑。她的直覺告訴她,他就是日記上的那個酒保。
“既然已經把日記還給你,我走了。”她冷淡的說。
“謝謝你——”他微笑。
一個認為人生的痛苦和荒謬是那麽當然的人,是不是也認為愛情的短暫同樣是理所當然的?回家的路上,於曼之一直在想這個問題。
5
自從那天離開“胖天使”之後,於曼之以為她不會再見到李維揚了。誰知道,在從香港飛往洛杉磯的航機上,她又碰到他。
飛機上的座位差不多全滿,都是趕著去美國過聖誕的人。她拿了兩周的假期去探望謝樂生。
她左手拿著機票,右手提著背包,在狹窄的通道上尋找自己的座位。她的座位應該是靠窗的。當她坐下來不久,一個男人走到她身邊。她轉過頭去看看是什麽人,竟是李維揚。
“你也坐這班機嗎?”李維揚把手提包塞進頭頂的儲物箱。
“你要去哪裏?”她問。
“波士頓。”
“我也是。我去探望我男朋友。你呢,你去波士頓度假嗎?”
“我去辦一件事。”
飛機起飛之後,他忽然轉過頭來問她:
“你是不是偷看過我的日記?”
“你說什麽?”她有點兒心虧。
“提到酒保的那一頁——”
“沒有呀——”她別過臉去,不敢望他。
“真的沒有?”他追問。
“沒有。”
“喔,那對不起。”
“不要緊——”
過了幾十分鍾,她坐直身子,深呼吸了一下,望著前麵的椅背說:
“是的,我看過——”
她不想說謊,覺得這樣太不道德了。
“你說什麽?”他轉過頭來望著她。
“我是說,我看過那一頁。”她鼓起勇氣說。
“你承認了吧?”他胸有成竹的說。
“我不是故意去看的。那一頁剛好掉下來——”
“你是故意看的。如果根本不想看,即使掉下來也是不會看的。”
她一時間答不上。
“算了吧,因為你的老實,我原諒你。”
“那個酒保就是我那天見到的那個嗎?”
“是的。”
“你寫的故事是真的嗎?”
他笑了:“誰又會編一個故事放在自己的日記裏?”
“你是不是回去把日記重頭看了一遍?”
“你是不是想借來看?”他反過來問她。
她氣炸了,別過頭去不理他。
“你是做什麽工作的?”他問。
“你不是說我是在雜誌上主持愛情信箱的嗎?”她氣他。
“你呢?你是幹哪一行的?”她問。
“財務。”
“放高利貸?”她故意戲弄他。
“是財務顧問。”
“是做什麽的?”
“主要是為一些公司製訂財務方案,好讓他們向銀行申請借貸。那你呢?你是做什麽工作的?”
她神秘地笑了笑,故意不回答他。
後來,她不知不覺的睡著了。醒來的時候,發覺李維揚正在沉默地喝啤酒。
“這麽晚了,你為什麽還不睡覺?”
“你說話的口吻好像是個跟我同床的女人。”
她給他氣得笑了笑,坐直身子說:
“是不是想知道我做什麽工作?” “可以明天再告訴我嗎?”他很禮貌的說。
看到他滿懷心事的樣子,她沒有再說下去。她覺得他好像變了另一個人。
在洛杉磯機場的候機室裏等候上機的時候,她看看自己的腳背說:
“坐飛機坐得太久了,雙腳都腫起來。”
“還有七個小時就到波士頓。”他似乎不是在說給她聽,而是說給自己聽的。
在飛機上,他沒怎麽說話,愈接近波士頓,他好像愈沉默。
飛機徐徐降落在波士頓機場的跑道上。
步出機場的時候,他問她:
“有人來接你嗎?”
她點了點頭。
“那麽,我們在這裏分手了。聖誕快樂。”他微笑著祝福她。
“聖誕快樂!” 他走了,她坐在大堂等謝樂生。
她上一次來,是六個月之前。她已經有六個月沒有見過他了。她把所有假期都用來探望他。
“曼之!”謝樂生來到,就站在她跟前。
她有六個月沒見過他了。她覺得他好像又改變了一點。每一次別後再見,她總覺得他跟以前有點不同。
“我來替你拿——”他接過她手上的行李,走在前頭。
6
謝樂生去年搬來這幢七層高的房子。房東是一對猶太人夫婦。由於房子就近大學,所以樓上樓下都住著幾個留學生,有中國來的,台灣來的,也有香港來的。
謝樂生領著於曼之走進屋裏去。於曼之還是第一次來到這幢新房子。這裏的陳設很簡單。客廳裏的其中一麵牆全是書。
“你先休息一會兒吧!”他把行李箱放在客廳裏,去倒了一杯暖開水給她。
“謝謝。”她接過杯子。
她看到窗子旁邊放著一個電子琴。
“這個琴是前陣子買的。一個人在這裏,有時候很孤單,所以忽然很想學彈琴。可惜,買回來之後,我還沒有時間學。”他解釋。
她用手指在琴鍵上戳了兩下,說:“沒聽你提起過呢。”
她發現,每一次再見,她都要花一段時間重新適應他。那一段由時間和空間造成的距離,變成他們重逢時的隔膜。他們像兩個很久沒見麵的朋友,需要坐下來慢慢重新了解對方,慢慢拾回彼此隔別的歲月。
往往當她剛剛適應了,又到了要離別的時候。
“明天我們可以出去走走。”謝樂生說。
“去哪裏?”
“我向房東借了車子,我們去買聖誕樹。”他微笑說。
7
第二天,謝樂生開車載著於曼之到市場去買聖誕樹。
這個市場是臨時搭建的,就在公園旁邊。他們選了一棵小號的聖誕樹。謝樂生走在前麵,於曼之走在後麵,合力把聖誕樹扛上車。
她和他,現在隻有一棵樹的距離。他的背影熟悉得來仿佛又有點陌生。他好像已經完全習慣了波士頓的生活。三年來,都是她過來陪他,他已經三年沒回去香港了。
見不到他的時候,她想像重聚的一刻應該是熾烈的。重聚的時候,卻有點平淡。人在思念裏,仿佛比現實美好一點。
那天晚上,他們在家裏吃飯的時候。他說:
“畢業之後,我想留在這裏。”
“你不是說過會回去香港的嗎?”她的聲音有點激動。離別的時候,他們明明約好了五年後在香港重聚。他是什麽時候改變主意的?
“我喜歡這裏的生活。你也搬過來好嗎?”
“我在香港有工作,來到這裏,我可以做些什麽呢?”
“難道你喜歡現在這樣,每年隻能見兩次麵嗎?”
她沒法回答他。她不想跟他爭辯。他似乎總是覺得她的工作並不那麽重要。她的夢想,也並不是那麽美好。
他從來沒有關心她每一天怎樣生活。
“你愛我嗎?”她問。
“我當然愛你。”
“你有沒有為我做過一件事?”
他答不上來。
8
於曼之穿著厚厚的毛衣坐在波士頓國際機場的候機室裏。
她滿懷希望的跨越了半個地球來到這裏。可是,這兩個星期的日子,並沒有她想像中那麽愉快。
三年前,當謝樂生決定要來波士頓念博士學位的時候。她哭著問他:
“你會不會愛上別人?”
“當然不會。”他抱著她說。
那個時候,她以為最壞的結局是他愛上了別人。
三年以來,他還是愛著她。可是,每一次重逢,她都覺得,他們的距離又遠了一點。
她已經不是七年前跟他初相識的時候那個毫無主見的女孩了;也不是三年前他去了留學之後,每天哭得死去活來,要他打長途電話回來安慰的女人。沒有他在身邊的日子,她變得獨立了,她有自己的夢想。
假如是三年前,他叫她過來波士頓,她一定會答應,因為他就是她生命的全部。
可惜,他在三年後才說這番話。
他好像一本寫在三年前的日記。三年後重看一遍,原來,不經不覺間,許多事情已經改變了。理想也改變了。
“你也是坐這班機回香港嗎?”
她抬起眼睛看看是誰。原來是李維揚。她沒想到又碰見他。
“你的事情辦好了嗎?”她問。
他點了點頭:“波士頓的天氣真冷。”
他看到她潮濕的眼睛。
“你在哭嗎?”
她垂下頭。
“一定又是跟男朋友難舍難離吧?”
“已經習慣了。”她深深吸了一口氣。
“什麽事情都會習慣的,譬如別離和思念。”他低聲說。
“是的,連思念也是一種習慣。”
9
在飛機上,李維揚的座位本來編排在於曼之後麵的。他跟坐在她旁邊的一位老太太換了座位。
“你不是要告訴我你做什麽工作的嗎?”他問。
“你現在想知道了嗎?”
她告訴他,她是畫兒童故事插畫的。她在一家兒童雜誌社上班。這本兒童雜誌每星期出版,人手很少,她差不多負責所有的插圖,因此工作挺忙碌。由於畫的是兒童畫,她的畫都是快樂和色彩斑斕的。無論太陽或月亮,以至一個碗、一朵花、一條狗,都充滿了對生命的熱愛。埋頭畫畫的時候,她可以暫時忘記寂寞。
“你喜歡你的工作嗎?”
“好喜歡。你呢?”
李維揚搖了搖頭:“工作很累。我每天麵對的,不過是金錢遊戲。”
“那你喜歡做什麽?”
“開麵包店。”
“麵包店?”她覺得難以置信。
“對。不用怎麽花腦筋,每天隻是做麵包和賣麵包,那種生活多麽寫意——”
“你會做麵包嗎?”
“我以前在麵包店做過兼職。”
“你是認真的嗎?”
“當然是認真的。那是我的夢想。”他點了點頭,笑著說。
10
飛機從洛杉磯起飛已經七個小時了。於曼之在座位上睡著。醒來的時候,她發覺李維揚在機艙後麵,正跟一個女人說話。那個女人偏著頭,微笑著,留心的聽他說話。然後,她又說了幾句,兩個人沉默了一會兒,她又再說話。機上的人,大部分都睡著了,所以他們說話的聲音也很小。
然後,那個女人回到她在機艙最後排的座位,李維揚也回來了。
“你碰到朋友嗎?”她問。
“她是我以前的女朋友。”
“你的舊情人真多。”她揶揄他。
“她是我中學時的女朋友,大家很多年沒見了。”
“她看你的眼神,好像還是想念著你呢!”
“她結婚了,現在跟丈夫住在洛杉磯,這次是回香港探望父母。”
“你總共有多少個女人?”
“你問初相識的朋友這個問題的嗎?”他瞟了瞟她,沒好氣的閉上眼睛睡覺。
11
到達波士頓的那天,李維揚從機場坐計程車到近郊去。
計程車在一幢四層高的灰白磚牆的公寓前麵停下來。
李維揚下了車,來到大門前麵,按下門鈴。門打開了,他爬樓梯到了二樓。一個滿麵於思的男人站在走廊上等他。男人跟他說:
“她就在裏麵,等你很久了。”
男人領他到屋裏去。廳子裏,一個年輕女人坐在火爐旁邊一張靠背的椅子上。女人有一張很漂亮的臉。她的麵色有點蒼白。看到李維揚,她嬌嫩地笑了。
“你去倒兩杯茶來好嗎?”她吩咐那個滿麵於思的男人。
男人聽話的走進廚房去。
“李先生,謝謝你肯來。”女人說。
火爐旁邊,有一棵聖誕樹,樹上掛著一串串繽紛的彩球,樹頂上吊著一個銀色的小天使。
“這棵聖誕樹很漂亮。”李維揚說。
女人看著聖誕樹,微笑著說:
“是的,來波士頓八年了,這是我見過的最漂亮的聖誕樹。”
男人端著兩杯熱茶出來,放在他們麵前。
“你可以把抽屜裏那個絨布盒子拿來給我嗎?”女人跟男人說。
男人走進睡房去拿盒子。
“他現在好嗎?”女人問李維揚。
“他現在有了自己的酒吧。”
“那太好了。”她微笑。
男人拿著一個黑色的絨布盒子從睡房出來,放到女人的手裏,然後,又回到睡房,躲在裏麵,半掩著門,守候著在廳子裏的她。
女人打開盒子,把一疊鈔票拿出來,遞到李維揚手裏。
“你可以替我把這些錢還給他嗎?”
李維揚微微愣了一下。
“這是我以前騙他的錢。”
“你用不著這樣做。”
“八年前,他也用不著供我讀書。”女人慘白的笑了笑,“你走了之後,我們一直努力儲錢,希望可以把錢還給他。”
“這些年來,他一定很恨我吧?”女人又問。
“我沒有把真相告訴他。”
“是嗎?”女人愣了一下:“那你怎樣說?”
“我告訴他,你拿了獎學金,而且找到一個很好的男朋友。”
“這個故事比原本的那個美麗多了。”
“所以,你根本不用還錢給他。”
“不。把錢還給他,我才可以理直氣壯的活著。”
“你的病怎麽了?”
“醫生說,也許看不到波士頓的春天。”她望著窗外的飄雪,慘然地笑笑,“我本來以為可以理直氣壯的活著,現在看來隻能理直氣壯的死去。”
“要不要我把事情告訴他?”
“不,不要。就讓他永遠相信你編的那個故事吧!”
“他結了婚嗎?”她問。
李維揚搖了搖頭。
“那麽,他有女朋友嗎?”
“沒有。”
“他是不是已經把我忘記了?”女人眼裏閃著動人的光,仿佛是在期待一個美麗的答案。
“不會的。”李維揚說。
她幸福地笑了。
“李先生——”
“什麽事?”
“當天找到我的時候,你討厭我嗎?”
“不。”
“為什麽不?我騙了別人的感情和血汗金錢。”
“我就是不覺得你討厭。”
“謝謝你。”她指了指睡房裏麵,說:“他比以前生性了。你編的謊言也不是全錯,我的確找到一個很好的男人。他是我最愛的人,為了他,我可以欺騙世上任何一個人。我就是如此不堪的愛著他。”
李維揚被“如此不堪”這四個字深探震撼著。有什麽比如此不堪的愛情更令人慚愧卻又無可奈何呢?
李維揚把手上的錢還給她,說:
“這些錢你留著吧,我不知道怎樣向他解釋。”
“你就買一樣他最喜歡的東西給他吧,就當是你送給他的聖誕禮物。”她把錢推回去。
“好吧。”他知道隻有把錢收下,她的內疚才會終結。她那段如此不堪的愛情。才會完美清白。
“李先生,你和我們一起過聖誕好嗎?我做了聖誕布丁,你應該沒吃過這麽難吃的聖誕布丁。”她笑說。
“好的。那我來做白麵包,你應該沒吃過這麽好吃的白麵包。”他自信滿滿的樣子。
她坐在椅子上,燦然地笑。她笑的時候,特別漂亮。他知道他的酒保朋友為什麽會愛上她了。
平安夜的那天,他果然吃到了一個最難吃的聖誕布丁;而她和她的男人也吃到最好吃的白麵包。
聖誕節之後,她的身體愈來愈虛弱。他向他們告辭了,他不想看到她被痛苦折磨得愈來愈衰敗的樣子,他願意把她的美貌和微笑長留在他的記憶裏。
他帶著滿懷的悲傷,坐計程車到達波士頓的機場。
在候機室裏,他意外地又遇到於曼之。她竟又是和他乘搭同一班機回去。他滿懷的悲傷刹那間得到撫慰。她一個人坐在那裏,眼睛濕濕的,好像哭過。她抬起頭來,看到了他,尷尷尬尬地笑了笑。她眼裏閃著淚花,像滿抱著露水的雛菊。他很高興漫漫長途有她作伴。
12
飛機緩緩降落在香港機場的跑道上。於曼之和李維揚又跨越了半個地球回到他們熟悉的地方。
“要不要送你一程?”李維揚問。
“那不客氣了。”
在計程車上,她問他:
“那個故事還有下文嗎?”
“哪個故事?”
“酒保和女孩的故事。”
“已經有結局了,是另一個結局——”他深深歎了一口氣。
“另一個結局?”
“這是我今次去波士頓的原因。”
車子在路上飛馳,李維揚把女孩的故事又說了一遍。
車廂裏寂然無聲。
在愛情的世界裏,總有一些近乎荒謬的事情發生。當一個人以為可以還清悔疚,無愧地生活的時候,偏偏已經到了結局。如此不堪的不單是愛情,而是人生。
“那筆錢你打算怎麽辦?”於曼之問。
“他的酒吧這一年來都虧本,我假裝把錢借給他用,以後再想吧!”
“她不是要你送他一份禮物嗎?”
他想了想:“他一直想找一台古董點唱機,也許可以送一台給他,不過這種古董現在很難找。”
“我有一個朋友是在一家西洋古董店工作的,她那裏有一部一九六五年的古董點唱機,還保持得很好。你什麽時候有空,我帶你去看看。”
“那太好了。”
第二天晚上,於曼之領著李維揚來到中環半山一條不起眼的橫街裏,那家古董店就在街的盡頭。
於曼之推門進去,小小的一家店,地上堆滿各種各樣的古董。這裏跟外麵的世界,倏忽間好像相隔了數十年,甚至數百年。
梯級上傳來高跟鞋咯咯咯咯的聲音,一個穿著花花裙子的女人走下來,手裏提著一盞十八世紀的西班牙桌燈。
“你們來了。”女人把桌燈放在櫃台上,說:“這盞燈要拿去修理。”
“朱瑪雅是我的好朋友。”於曼之跟李維揚說。
“是啊,我們念大學時是室友。”朱瑪雅的手搭在她的肩膀上說。
“點唱機就在裏麵。”朱瑪雅領著他們繞過一張十七世紀法國大床,點唱機就在那裏。
這台機器顏色鮮豔,七彩的燈泡閃亮著。大玻璃罩裏排著一列黑膠唱片。
“是一個英國人賣給我們的,他要回老家。他連唱片也留下來了。”朱瑪雅說。
“有沒有硬幣?”於曼之轉過頭去問李維揚。
李維揚在口袋裏掏出一個硬幣給她。
於曼之把那個硬幣投下去,隨便點了一首歌。玻璃罩裏的唱片翻了幾翻,一片哀怨的歌聲從點唱機裏飄送出來:
既然沒有辦法,
我們接吻來分離……
愛情並不短暫,隻是有點無奈……
歌聲在這家昏黃的小店裏回蕩。於曼之望著玻璃罩裏的唱片,呆了一會兒。
“什麽事?”朱瑪雅問。
“沒什麽,我聽過這首歌——”
這是她聽王央妮哼過的歌,為什麽偏偏又會在這個時候再次聽到?
“你有沒有聽過這首歌?”她問李維揚。
他笑笑搖了搖頭。
她覺得實在奧妙得無法解釋。
“什麽時候可以送去?”李維揚問。
“星期四好嗎?”朱瑪雅說。
“好的。這個星期四剛好是酒吧的一周年紀念。你們也來湊湊熱鬧吧!”
“好的。反正我晚上很空閑。”於曼之說。
“星期四我不行,你們玩得開心點吧。”朱瑪雅說。
13
星期四的晚上,朱瑪雅正在家裏的廚房做蘋果沙拉和肉醬意粉。門鈴響起來,她在水龍頭下麵把手洗幹淨,匆匆跑去開門。
一個男人站在門外,微笑著。
她讓男人進屋裏來。
“你要喝點酒還是什麽的?”她問。
男人把她摟在懷裏,久久地吻她。
“要先去洗個澡嗎?”她問。
男人把她抱到床上,解去她衣服上的每一顆扣子。
她用手勾住他的脖子,問他:
“今天過得好嗎?”
“嗯——”男人說。
男人用舌頭去舐她的脖子,她哈哈地笑了起來。
如果日子永遠像今天這樣,那該多好?
她十七歲那一年跟馮致行相戀。那時,他比她大五年。她是中學生,他已經是大學生了,在建築係念最後一年。
那個時候,她常常埋怨他沒時間陪她。她那麽漂亮,常常有大堆男孩子奉承她。她那麽年輕,她不甘心一輩子隻有一段愛情。
後來,他們分手了。他去了加拿大留學。
九年後,他們在香港重逢。
他已經是建築師,她從大學藝術係畢業之後,就在古董店裏工作。
她還是單身,他結婚了。
漫長的日子裏,她常常想起他,以為不會再見到他了。他走了,她才知道,他在她記憶裏永存。
重遇的那一刻,他又理所當然地回到她的生活裏。他們的故事還是不該完的。今天與從前,唯一的分別,是他已經結了婚。
他告訴她,他跟太太的感情並不好。
這是她最想聽到的。
她並不怪他,是她首先放棄他的。
隻是,她常常恨自己,當她甘心情願隻要一段愛情的時候,他已經是別人的了。
命運既然要把他們分開,何必又讓他們重遇?
有一天,她終於明白了,那是要她後悔。
帶著後悔的愛,總是特別精采的。她再不會讓他走了。
14
於曼之一個人走在路上。她約了李維揚今天晚上在“胖天使”見麵。可是,她的心情糟透了。今天早上上班的時候,上司告訴她,雜誌一直在虧本,所以決定結束。她現在失業了。
來到“胖天使”,她看見那台光亮的古董點唱機放在櫃台旁邊,原來放在那裏的一張桌子給移走了。本來狹小的酒吧,現在變得更小了。
李維揚和酒保興致勃勃的在研究那台點唱機。
看到了於曼之,他跟她介紹說:
“他是這裏的老板顧安平。”
“謝謝你替我找到這台點唱機。而且,一九六五年這個年份實在太好了。”顧安平說。
“為什麽?”於曼之間。
“他是在這一年出生的。”李維揚說。
“原來是這樣。”
李維揚帶她到櫃台那邊坐下來。顧安平拿著一塊揩了油的布努力的在擦那台點唱機,把它抹得光光亮亮。
於曼之覺得整件事很淒涼。這個男人永遠不知道,這台點唱機是他深深愛著的一個女孩償還給他的;而且,她行將離開這個世界了。那一台點唱機是她的悔疚。恒久地留在他身邊。點唱機製造的年份,竟巧合地是在他出生的那一年。整件事情本身不是很荒謬嗎?
荒謬得讓人想哭。
“幹嗎悶悶不樂?”李維揚問她。
“我失業了!”她歎了一口氣。
“那總比是我失業好!”他嘻皮笑臉的說。
她生氣了:“你這個人真是自私!”
“我跟你開玩笑罷了!你現在有什麽打算?”
“我也不知道——”
“找工作困難嗎?”
“現在的經濟環境不是太好。我們這本周刊已經是辦得最好的了,還是做不下去,其他的更不用想。”
他在口袋裏掏出一個硬幣,放在她手上,說:
“去點一首歌吧!”
“點歌?”她詫異。
“明天的事,明天再想吧!”
她笑了笑:“你說得對。”
她走到那台點唱機前麵,把手上的硬幣投了進去。點唱機全身的燈泡都亮了起來。她點了那首歌,玻璃罩裏的唱片翻了翻,哀怨的歌聲絲絲縷縷的飄起來:
這是人生最好的相逢。
既然沒有辦法,
我們接吻來分離……
她轉過身子去挨著點唱機,朝櫃台那邊的李維揚笑了笑。
李維揚又從口袋裏掏出一個硬幣拋給她,她伸手把硬幣接住了。
她要一直點唱下去。
15
那天晚上回到家裏,於曼之打了一通電話給謝樂生。她本來想告訴他關於失業的事。
“什麽事?我明天要考試呢。現在很忙。”謝樂生在電話那一頭說。
她把想說的話又吞回去了。
他知道她失業的話,一定會叫她不如到波士頓去,反正他從來不認為她的工作重要。
“樂生,你有夢想的嗎?”她問。
“我當然有夢想。”
“我記得,你說過要當一個科學家——”
“不,現在不是了。我們這一科是很吃香的。有些畢業生專門替一些想要上市的科技公司擔任顧問,賺很多錢呢!”他雀躍地說。
他什麽時候已經把夢想改變了,她也不知道。他們曾經熱切地討論過彼此的夢想。他說過要當一個科學家、她說要一直畫畫。彈指之間,這一切已經改變了嗎?兩個人的夢想是否一樣,那並不重要。最重要是他們能夠分享各自追求夢想的那個過程。然而,她現在甚至不知道他的夢想已經改變了。還有什麽是她不知道的?
16
她寫了很多封求職信,一直也沒有回音。別說夢想了,她連工作也找不到,租金也快付不起了。她一直對自己充滿信心,現在有點動搖了。
一天,李維揚打電話來。
“找到工作沒有?”他問。
“沒有。”她沮喪的說。
“那你一定沒錢吃飯了。”
“我可以吃麵包。”她苦笑。
“天天吃麵包也不行。這樣吧,我請你吃飯。”
“好的。什麽時候?”
“就今天晚上。”
李維揚約了於曼之在一家西班牙餐廳吃飯。
於曼之來到的時候,李維揚已經坐在那裏等她了。他頭發有點濕,身上穿著一件圓領的棉衣,好像剛剛做完運動,身旁放著一個背包,塞在背包裏麵的一隻棒球手套露了一角出來。
她坐下來,要了一杯西班牙酒。
“你會打棒球的嗎?”她問。
“我是大學球隊的。幾個同學現在偶而還會一起打球,大概一個月一次吧!”
“我在學校裏也有打棒球。”
“是嗎?一點都看不出來。”
“你是說我看來很斯文嗎?”
“不。喜歡運動的人,比普通人更有奮鬥心和好勝心。你看你,暫時失業已經垂頭喪氣,太不像話了。”
“你是打算請我吃飯還是想奚落我?”
“兩樣都有一點吧!”
“喔,很高興認識你的殘忍。”
“謝謝。請隨便點菜。在你還沒找到工作之前,我可以天天請你吃飯。”
於曼之沒好氣的笑了笑:
“但我不知道可以忍受你多久。”
“你有想過轉行嗎?”
“轉行?”
“或許有更適合你的工作。”
“但我喜歡畫畫。”
“沒人要你放棄畫畫,但總要先解決生活問題。我也喜歡開麵包店。”
“你是認真的嗎?”
“當然了。如果到時你還找不到工作,我可以天天請你吃麵包。”
“你真是黑心!”
“你明天有空嗎?”
“幹什麽?”
“我帶你去一個地方。”
“去哪裏?”
“一個很漂亮的地方。”
第二天,李維揚帶著於曼之來到一家油畫店。
油畫店很大,除了油畫之外,還有一些雕塑和陶器。
“這兒好漂亮!”於曼之悄悄跟李維揚說。
一個女人從店裏的後花園走出來。女人有一張很精致的臉,膚色很潔白。小小個子的她,踏著一雙平底鞋,穿著一襲寬鬆的連衣裙,肚子微微隆起。
“你們來了——”女人說。
“孩子什麽時候出生?”李維揚摸摸女人的肚子說。
“還有六個月呢——”女人幸福地看看自己的肚子。
“這是我跟你提過的於曼之,這是羅貝利。”李維揚為她們介紹。
“維揚說你是念藝術係的。”羅貝利說。
“嗯,是的。”
“貝利正想找一個店長——”李維揚說。
“舊的店長剛好辭職了。”羅貝利補充說。
於曼之馬上明白過來,朝李維揚笑了笑。
“你有興趣做這份工作嗎?我需要一個喜歡油畫和對油畫有認識的人。”
“我可以勝任得來嗎?”於曼之問。
“維揚從來不推薦任何人的,我相信他的眼光。”羅貝利微笑說。
“我好喜歡這裏。”於曼之說。
“那就好了,你什麽時候可以上班?”羅貝利問。
“明天就可以。”於曼之說。
“後天吧!”李維揚說。
從油畫店出來,於曼之問李維揚:
“為什麽要隔一天?我明天也可以啊!”
“明天我帶你去打棒球。”
“打棒球?”
“你不是說自己會打棒球的嗎?”
“你以為我說謊嗎?”
“那就好了。”
“但為什麽要不上班而去打棒球?”
“接受新工作之前,我要訓練一下你的奮鬥心。而訓練你奮鬥心最好的方法,就是挫敗一下你。”
於曼之哈哈笑了起來:
“你怎知道不會是我挫敗你,我可是校隊裏最出鍇的擊球手了。”
“那倒要見識見識。”
於曼之忽然湊近李維揚,問他:
“羅貝利是你的舊情人嗎?”
“我沒有你想像的那麽多舊情人。貝利和她丈夫都是我的好朋友。油畫店是他們兩夫婦的。”
“那為什麽不見她丈夫?”
“他常常要到外國去買畫。他是一個很好的人。”
“不管怎樣,謝謝你給我介紹工作。希望有一天可以擁有自己的油畫店,賣自己喜歡的油畫和自己畫的畫。”
“那我的麵包店就開在你的油書店旁邊吧!”李維揚笑笑說。
“對,如果我的畫賣不出去,隻好去你那裏吃麵包。”
“那把鑰匙,你一直保存著的吧?”於曼之忽然問李維揚。
“什麽鑰匙?”李維揚問。
“日記的鑰匙。”
“對了,你並沒有把鑰匙給我。”
“王央妮說,日記的鑰匙,總共有兩把,一把在她那裏,一把在你那裏。”
“是嗎?我沒有印象。也許已遺失了。”
“這是你們之間的盟約。你不是應該一直保存著那把鑰匙的嗎?”
“當愛情已經消逝,盟約還有值得保存的價值嗎?”他反過來問她。
“當你不愛一個女人,你的盟約便不算數嗎?”
“那當然了。”
“太過分了。”於曼之忍不住批評。
李維揚笑了笑:
“女人總是希望,她不愛那個男人,但那個男人永遠會履行當天對她的承諾。當愛情已經不存在,我們有什麽資格要求對方繼續履行諾言?”
“那是一種約定啊!”
“是愚蠢的約定。”
“你怎知道沒有這種人?”
“除非是其中一方仍然愛著對方吧!”
“愛情並不是你所想的那麽短暫的。”她說。
電話鈴響起,是李維揚的媽媽打來的。
“媽媽,不用了,這種事我自己有主意。不去,我不去。我現在很忙,遲些再談吧!”他匆忙掛上電話。
“什麽事?”她好奇的問。
“我媽媽常常要我去相親,她說有一個女孩子要介紹給我。”
她笑了起來:“那你為什麽不去?”
“看來一定是個醜八怪。”
她格格地笑:“對方也可能這樣想!你去吧,我陪你一起去!”
“別笑了,我明天會好好的挫敗你。”李維揚笑笑說。
“是嗎?我們走著瞧吧!”她揚了揚眉毛。
17
那天黃昏的時候,於曼之來到海邊的公園。李維揚坐在石階上等她。他穿著一件灰色圓領棉衣,球棒和手套放在一旁,手上拿著一個棒球。
看到了她,他臉上流露燦爛的笑容。
他在開始時投出的幾個球,她都接不到。他取笑她,她扁起嘴巴為自己辯護。
“我隻是太久沒有練習罷了。”
後來,她終於意態優美的擊中了他投出的一個好球。她扔下球棒,在草地上興奮地跑了一圈。
“很高興你在天黑之前終於擊中了球。”他說。
他把手上的棒球拋給她:“給你!”
“給我幹什麽?”她問。
“你拿著這個棒球,將來可以到我的麵包店免費換麵包。”
“可以換多少個?”
“能吃多少,就換多少。”
“那麽可以用多久?”
“這是永遠通用的。”
“這算不算也是一個愚蠢的約定?”她把棒球拋到半空,又用手接住了。
從那天以後,他們每個星期天下午都會來打棒球。就隻有他們兩個。他打得比她好。他喜歡看到她擊不中球時扁起嘴巴的樣子。擊中的時候,她又會天真爛漫的一邊在草地上亂跑一邊大笑。
有時候,當太陽下山了,他們會朝相反的方向躺在草地上看天空,彼此的頭頂幾乎抵住對方的頭頂。
在他生命中,從來沒有一個女人帶給他那麽多的歡樂。
他從小就是個沉默的人。他有一個沉默的父親和一個老是愛向孩子抱怨丈夫的母親。在他們身上,他隻能看到早已經在歲月裏消逝的愛情。
他喜歡一個人躲起來想事情。當他還是小學生的時候,老師就曾經說:“李維揚長大之後會是哲學家。”
這個故事,他常常當成笑話說給他以前的女朋友聽。他談過好幾段戀愛,每一次,都是別人愛他多一點。五年多之前,他和一個愛看偵探小說的女孩子談戀愛。一天,她拿著一本暗紅色格子絨布封麵的日記簿跟他說:
“我們一起寫一本日記好嗎?將來可以留作回憶。”
他雖然從來沒有寫日記的習慣,還是答應了。對於女孩的舉動,他不覺得奇怪。女人總是希望她每一段愛情都有一份紀念品留下來,也許是一枚戒指,也許是一個音樂盒,也許是一張唱片。
可是,當他看到了女孩每天想些什麽,他日漸發覺,他和她的距離竟是如此遙遠。他們各自有自己的世界。當大家那麽赤裸地剖白心事,反而更知道彼此並不是對方所期待的人。
那時候,是她提出要寫日記,讓日記成為回憶的一部分。今天,要把日記還給他的,偏偏又是她。
當愛情已經消逝,那份紀念品也就變得可有可無,甚至成為負擔。
拿到那本日記之後,他並沒有再看一次,他忘記了自己也曾經擁有日記的鑰匙。然而,日記的其中一頁鬆了,他於是抽出來看。那是關於酒保和那個女孩的。
就在重遇那本日記後不久,他便收到女孩從波士頓寫來的信。她患了胰髒癌,生命的日子不會太長了。她懇求他去見她一麵,她有些東西想要交給他。他本來不一定要去,但他去了。他從來沒有看不起那個女孩。
在他重遇那本日記時,女孩和酒保的故事剛好繼續,而且已經有了結局。人生有時候的確很荒謬。
他打從心底同情那個女孩,也因此,他提早一點離開波士頓,他不願意看到她衰竭的容貌。
老師猜錯了。長大之後,他並沒有成為哲學家。他的工作很辛苦,差不多每天工作十二小時。當他拖著疲累的身軀回家,他看到床邊有一扇窗子。從窗子看出去,可以看到他夢想中的那家麵包店。現在,他的窗子外麵,又闖進了一個女孩子。她拿著他跟舊情人一起寫的日記,飄進他的生命裏,她傻氣而聰慧,帶給他許多快樂。
可惜,她已經有一個她愛的人了。
他要把自己對她的感情藏得深些不至於讓她發現。
第二章 三個人的愛情
1
於曼之很喜歡油畫店的工作。她有一個助手叫杜玫麗。杜玫麗是兼職的,每星期來三天。她是個星座迷,對各種星座占卜深信不疑。她最愛用星座來相人。她會很權威的說,
“天蠍座的顧客最挑剔了。
雙子座的顧客三心兩意。
獅子座的顧客喜歡自己拿主意。”
她可以從一個客人的購物態度而推斷出對方的星座,準確度高達百分之九十。
她是雙魚座的。她談過五次戀愛,後來都分手了。她歸究是男朋友的星座跟她的星座不相配。
有一次,於曼之問她:
“既然知道大家的星座不相配,為什麽還要跟他開始?”
杜玫麗天真地說:
“這就是愛情啊!愛情使我們自以為可以改變命運。”
生活中的喜怒哀樂,杜玫麗都能夠用星座去解釋。這一種解釋,是痛苦最少的了。
據杜玫麗說,羅貝利和她丈夫韓格立的星座非常匹配,他們這一對,會恩愛幸福地廝守終生。
李維揚沒說錯。韓格立的人很好,他沉默寡言,說話的聲音總是很溫柔。油畫店的後麵,本來是一個荒蕪的天井,韓格立把它變成一顆漂亮的小花園。他親自在花園裏種植了各樣的花和盆栽。回到油畫店,他總喜歡安靜的在花園裏照顧他的花草。
羅貝利和韓格立結婚八年,這是他們的頭一胎。他們夫婦倆很恩愛,雖然結婚八年,還是像一雙戀人那樣。每當韓格立要出門,羅貝利臉上總是充滿了牽掛。
夕陽西下的時候,於曼之喜歡坐在那個小花園裏吹吹風,或者跟羅貝利聊聊天。她在羅貝利身上學到很多關於油畫的知識。
有一天,天空下著微雨,於曼之從店裏望出去,剛好看到李維揚捧著滿抱黃色的雛菊從對麵人行道跑過來。
李維揚的頭發和肩膀擎著露水,他懷裏盛放的雛菊欣欣地微笑。於曼之以為,花是送給她的。可是,他隻是抽出其中一支送給她,又抽出一支送給杜玫麗,剩下來的,全是羅貝利和她肚裏的孩子的。她將會生一個女兒。
“剛才在路邊一個攤檔看到的,所以買來送給一個漂亮的孕婦和她肚裏的娃娃。”李維揚說。
於曼之的喉頭裏竟然有一種酸溜溜的感覺,她覺得他是故意的。
那天晚上,他們在小花園裏燒烤。羅貝利和韓格立邀請了李維揚來。杜玫麗帶了她新相識的男朋友來。這個男孩子是巨蟹座的。她說,巨蟹座和雙魚座最匹配了。於曼之帶了朱瑪雅來。朱瑪雅跟羅貝利很談得來,羅貝利說好了改天要到她的古董店看看。
雨在傍晚就停了。為了那束雛菊,於曼之有點兒悶悶不樂。她不應該妒忌些什麽,可是,她就是妒忌些什麽。
她是李維揚最好的好朋友,她是這樣想的。他為什麽隻是從滿抱的雛菊裏抽出一支送給她?難道她在他心中比不上羅貝利?
韓格立很專注的在烤爐上為大家準備食物。他是個典型的很愛家的男人。愛太太、愛花草、愛下廚。
“你為什麽整天不說話?”朱瑪雅問於曼之。
“我沒事。”於曼之聳聳肩膀。
“朱小姐,你是什麽星座的?”杜玫麗又使出她的看家本領了。
朱瑪雅被杜玫麗吸引了過去,非常留心的聆聽關於自己的星座的一切。當然,她更關心馮致行的星座。
李維揚坐到於曼之的身邊來,抬眼望望天空說:
“我看明天也許會下一場大雨,不知道還可不可以去打球。”
“明天我不能去打球。”於曼之說。
“為什麽?”
“我有點事情要辦。”
“哦。”李維揚沒讓於曼之看到他有多失望。
他抬頭看著天空,她垂頭看著手裏的飲料。橫在他們之間的,是從來沒有過的沉默,夾雜著輕微的爐忌和戰戰兢兢的失望。他沒有說話了。
2
星期天的下午,於曼之趴在床上,什麽也沒有做。平常每個星期天的下午,她會和李維揚在海邊的公園打棒球。那是她每個星期最期待的一天。
他的棒球打得很好,總是他故意讓她一點。夕陽西下的時候,他們躺在草地上,聊些不著邊際的話題,還有一些關於她的秘密。
她是一個私生女。她要強調,她是一個快樂的私生女。她爸爸在認識她媽媽之前就已經結婚了,並且有兩個兒子。她爸爸不怎麽愛他太太,這是她媽媽告訴她的。她有兩個妹妹和一個弟弟。爸爸一直跟他們同住,所以她從來不覺得是在跟別人分享一個爸爸。
爸爸很疼她。媽媽生了三個女兒之後,還要生第四個,終於讓她得到一個兒子。因為爸爸的太太有兩個兒子,所以媽媽也要替爸爸生一個兒子。雖然爸爸已經和他們一起生活二十多年了,但媽媽偶而還是抱怨爸爸從前隱瞞自己是個有婦之夫。
對於男人從前的家庭,女人總是不會甘心。即使把那個男人贏了回來,能和他終老,女人總是覺得,自己受了許多委屈。
爸爸的太太堅決不肯離婚。她說,她不會讓他可以名正言順的跟其他女人結婚。所以,爸爸和媽媽並沒結婚,隻能算是同居。於曼之也隻能算是個私生女。她媽媽是懷了她之後,才發現她爸爸是已婚的。
“曆史上許多傑出的人物都是私生子女。”李維揚告訴她,他又舉了幾個例子,譬如寫《茶花女》的小仲馬。
她躺在草地上,哈哈的大笑起來。有生以來,她還是頭一次聽到許多傑出人物都是私生子女這回事。雖然知道自己並不會成為什麽傑出的人物,但她心裏還是覺得溫暖。
李維揚就是這樣一個人。他說話充滿機智,有時你會恨他太主觀,有時他又會令你心頭暖暖。
李維揚是個很好的人。他擁有武俠小說裏才有的俠義精神。譬如他會應一個垂死女孩的要求,千裏迢迢的去美國,讓她不用帶著悔疚離開塵世。
他是那麽好的一個人,以至於曼之覺得他們相逢得太晚了。
橫在他們之間的,是她和另一個男人一段長達七年的感情。
謝樂生是她第一個男朋友。他是她的學長。他天資聰穎,成績一向名列前茅。他有一個良好背景的家庭,他是家裏的獨子,父母都是中學校長。
他是個心高氣傲的人,許多女孩子喜歡他,他卻偏偏愛上了她。那四年的日子,她過得非常幸福。三年前,他決定要去念博士生。他從小開始就擁有無數學業上的獎狀和榮譽。他一生都以追求獎狀為目標。他爸爸媽媽也擁有無數的獎狀和獎杯,連他家裏養的那條名種老虎狗,也是世界冠軍狗,拿過大大小小的國際狗展的獎項。它最彪炳的戰績是在巴塞隆拿狗展中力退強敵,兩度登上冠軍寶座。它主人一家以它為榮,稱許它是背脊朝天、四腳爬爬動物中的極品。
它的少主人也有進軍世界的野心。他立誌要摘取美國麻省理工大學物科工程博士的銜頭。為了這個榮譽,與至愛的人別離是無可避免的。
他的父母兩年前退休後,帶著他們那條業已十二歲,仍然高傲非常的世界冠軍狗和裝滿幾十個箱子的獎狀獎杯移民到澳洲。
香港不再是他們留戀的地方。他常常叫她過去波士頓。
他從來沒有珍視過她的夢想。
當然,他是愛她的,這一點,無容置疑。她是他生命裏一張很特別的獎狀。一個致力於追求榮譽的人,對身邊的一切,自然也會漠不關心。他是武俠小說裏的獨孤求敗——一個贏過無數敵手,隻求一敗的孤獨劍客。而她,是他唯一珍愛的女子,她是應該感動的。
她不能辜負他的愛,雖然那四年共處的回憶仿佛已愈來愈遠。
今天並沒有下雨,本來是可以去打棒球的。可是,為了莫名其妙的妒忌,她向李維揚撒了一個謊。現在她隻好無聊地趴在床上。
她為什麽要妒忌呢?他們隻是朋友。
有一天,他會有一個他愛的女人。
3
星期天的下午,李維揚在街上漫無目的地閑蕩,最後來到了還沒開門的“胖天使”。
“為什麽會在這個時候來?”顧安平問他。李維揚從沒有試過在星期天的下午來。
“沒有別的事情可以做。”他笑了笑。
他把一個硬幣投進那台點唱機。一曲抒情的調子在寂寞的空氣裏飄蕩。他挨著點唱機,分分秒秒的過去,原來,他已習慣了每個星期天的下午和於曼之一起度過。今天她不能來,他覺得生活的調子好像忽然停頓了。他不能自已地整天想著她。
她現在正在做些什麽事情呢?
那天在小花園的燒烤會上,她說她明天不能去打球,他失望得好像忽然從天上掉到地上。她看來滿懷心事,那一段彼此之間長久的沉默,使他忽然害怕起來。他害怕她不再理他。
他平生從沒嚐過這種滋味。
他不知道他有沒有不小心讓她看到他臉上戰戰兢兢的失望。他不是說過要把對她的感情藏得深些不至於讓她發現的嗎?
他從沒試過為一個女人而變得毫無把握。他一向自命瀟灑。一切一切,是因為她身邊已經有另外一個人嗎?
他毫無方寸地思念著她。
他要把這份感情藏得深些使自己不至於太難受。
“我請你去吃飯。”他跟顧安平說。
“你是不是在談戀愛?”顧安平忽然問他。
他吃吃的笑了起來:
“為什麽這樣說?”
“你近來快樂了許多,常常一個人無緣無故在笑。”
“因為近來工作很順利。”他說。
原來她在他身上造的工程已經有人看出來了。
那天下午,他懷著盛放的雛菊,本來是要送給她的。看到了她,他忽然缺乏了勇氣,把花轉送給羅貝利。
他自問已經努力把愛藏得很深很深的了。
他自以為可以。
過了幾天,他打了一通電話給她,語調輕鬆的問她:
“這個星期天還去打棒球嗎?”
“當然了!”她愉快的說。
他快樂得難以形容。
那個星期天,他在海邊的公園裏等她。他本來擔心她出現時大家會有一點兒隔膜。然而,當她來到,他隻覺得心頭溫暖。
那天,她擊中了他發出的一球。那一球,橫過蔚藍的天空,飛過他的頭頂,很久之後,才優美地降落在遠處的草地上。
她從來沒有打過這麽漂亮的一球。她興奮地在草地上跑了一圈,最後,停在他跟前喘著大氣。
他凝視著她那漂亮而傻氣的臉蛋,深深地著迷。他伸出雙手,想把她抱入懷裏。可是,半途之中,他忽然缺乏了勇氣。雙手已經伸了出來,縮回去會顯得太突兀,他隻好臨時改變動作。他一隻手捉住自己另一隻手,十指緊扣,在空中停頓了二分一秒之後,他情急智生,跟她說:
“恭喜!恭喜!”
為了證明自己本來就是想做這個恭賀的動作,他重複了一遍:
“恭喜!恭喜!這一球實在打得好!”
“謝謝!”她的笑容僵住了,她從沒見過他這麽古怪。
不用照鏡子,他也知道自己現在一定滿臉通紅,表情極其詼諧。太糟糕了!他竟然在一個炎熱的夏日、在公園裏,向她拜年。
他這一輩子,從沒試過如此的怯懦。
他很快又原諒了自己。他並不是怯懦,他隻是不想破壞她的幸福。
他不想要她做任何痛苦的抉擇。
他和她做一輩子的朋友就好了。唯有這樣,他才不會失去她。
暗戀是神聖的,要以對方的幸福為依歸。如果有痛楚,也該留給自己。
4
於曼之雙手托著頭,眼望前方。她覺得李維揚那天在公園裏的行為實在太古怪了。他滿臉通紅,硬生生地一隻手握著另一隻手,向她說了四次“恭喜”。那並不像平時的他。
“曼之,你在想什麽?”羅貝利站在她跟前。
她抬起頭,笑笑說:“喔,沒什麽。”
“我要出去一下,今天大概不回來了。”羅貝利說。
外麵下著微雨,她發現羅貝利忘記帶雨傘。她連忙拿起雨傘跑出去,想把雨傘交給她。她看見斜路下麵有一個男人撐著雨傘在等羅貝利。羅貝利走到他的雨傘下麵,他們一邊走一邊說笑。
她見過那個男人,他叫林約民,來過店裏幾次。羅貝利給他們介紹過。林約民是在廣告公司工作的,年紀和羅貝利差不多。他們看來像老朋友,他好幾次來接她出去吃午飯和接她下班,然而,總是在韓格立出了門的時候他才會來。後來有一天,朱瑪雅也跟於曼之提起林約民。
“有一個男人陪羅貝利來過古董店兩次,但不是她丈夫。”
朱瑪雅說的那個男人,正是林約民。
“他們不像隻是好朋友那麽簡單。”朱瑪雅說。
“不是好朋友又是什麽。”
“像是情人。”
“情人?不可能的,她和韓格立很恩愛,而且,她現在挺著八個月的大肚子呢!”
“在感情的世界裏,有什麽是不可能的呢?”朱瑪雅笑笑說,“也許他們是一對舊情人吧!雖然她已經結婚了,而且快要生孩子,但他對她仍然很好。這樣的故事也很美麗啊!”
“那是你跟馮致行的故事。”
“不一樣的。我並沒有懷著丈夫的孩子。假如我也有丈夫,也許還比較公平一點。”
“你打算一直偷情下去嗎?”
“這也不錯啊!男人最疼情婦了。因為他無法給她名分。我知道他最愛的是我。”
“你怎麽這麽肯定?”
“他一定愛我比那個女人多很多,如果他也有愛過她的話。我要這樣相信,才可以繼續愛下去,否則,你以為我瘋了嗎?”朱瑪雅哈哈的笑了起來。
於曼之看著她,她就半躺在一張古董床上。她這天塗了鮮豔的口紅和蔻丹,笑起來的時候,整個身子都在抖,真像有點瘋。她是一個從曆史裏走出來,為一段無可救藥的愛情而發瘋的女人。她也許願意發瘋一輩子瘋,隻要她愛的那個男人今生今世最愛是她。
愛情裏的障礙,偏偏使愛情更吸引。
在那個世界裏,有什麽是不可能的呢?
5
後來有一天晚上,於曼之跟朱瑪雅吃飯,那天,是馮致行的生日。
馮致行生日這一天,是要留給他太太的。去年如是,今年如是,將來也如是。
“曼之,你覺得自己幸福嗎?”朱瑪雅問。
於曼之想了想,說:“我也不知道。”
“怎會不知道?你有一個會和你結婚的男朋友啊。”
“可是,他並不在我身邊——”
“是的。他就在我身邊。除了每年這一天和每次見麵看著他回家的那一瞬間,我都是幸福的。”
“你用什麽來愛馮致行?”
朱瑪雅挨在椅子上,微笑著說:“我用四十七公斤來愛他。”
“四十七公斤?”
“四十七公斤是我的體重。我的眼、耳、口、鼻、四肢、血肉和骨頭加起來,這就是我的四十七公斤。我用我整個人來愛他。”
“那就是了。我跟你不一樣。我發覺,我是用意誌來愛著樂生。我知道我要愛他,我答應過會等他。”
“愛,也是一種意誌。”
“是的,但用意誌去愛,又是另一回事。一段愛情,不應該是建築在意誌之上的。我寧願它是建築在遺憾之上。我不是用意誌去愛一個人。我的意誌叫我不要去愛他,可是我卻身不由已。”
她猛然想起那天跟李維揚打棒球的情景。她擊出很漂亮的一球,興奮得在草地上亂跑,最後,停在他跟前,喘著大氣。
他凝望著她,她也望著他。他們有七天沒見麵了。剛過去的星期天,她因為妒忌他把雛菊送給羅貝利,所以賭氣說沒空不去打球了。從那天到今天,七日的思念和等待,折磨著這兩個人,同時又把他們推向對方。
他向她伸出的雙手,忽然又互相緊扣起來,連續跟她說了四次“恭喜”,他的表情很詼諧。她從來沒有見過他這個樣子。雖然他努力表現得極其自然,可是,她知道他本來是想抱她的。
那一瞬間,她竟然覺得萬分失望。
橫在他們麵前的,不是七天的思念和等待,而是七年的遺憾。她已經有一個七年的男朋友了。
因為沒有被他抱而感到失望,已經是對樂生的背叛了。日複一日,她把自己的感情壓抑下去。她用她整個人的意誌去愛樂生。她不知道她的意誌什麽時候會崩潰。
朱瑪雅拿起麵前的酒杯,淚眼汪汪的說:
“祝我愛的人今天生日快樂!”
她把杯子裏的葡萄酒喝光,又說:“我真的想知道他今天在哪裏慶祝生日。”
“知道了又怎樣?”
“知道了他在哪一家餐廳慶祝生日的話,我會躲在餐廳外麵,從門縫裏偷偷的祝福他。也許,還會為他唱一支生日歌。”她慘然地笑笑。
“你恨他嗎?”
“當然了!”她點了點頭笑著說:“我愛到有點恨他!”
兩個人格格的大笑起來。
“但是我真的喜歡跟他做愛啊!”朱瑪雅臉上帶著微笑說,“男人在情婦的床上是特別賣力的。”
於曼之哈哈的大笑。
“我是說真的!”朱瑪雅醉醺醺的說,“他會嚐試各種極其困難的姿勢來滿足我,又會跟我說許多悄悄話。我常常故意的咬他,在他身上留下齒痕。我是真的恨他,恨他帶給我的痛苦。愈是恨他,我愈想把他吞進肚子裏,永遠藏在我的子宮裏麵,不許其他女人碰他。沒有恨的性,是無法登峰造極的。”
於曼之笑了很久很久,說:
“我還是頭一次聽到有人用‘登峰造極’來形容自己的性生活!對不起,真的很好笑!”
“沒關係!”朱瑪雅用手支著頭,喝了一口酒,說:“沒有恨的愛,是很難想像的。”
6
淩晨十二點半,餐廳打烊了。於曼之準備結帳的時候,才發現自己把錢包遺留在油畫店裏。送了朱瑪雅回家之後,她去油畫店拿錢包。
當她推門進去油畫店時,她看到小花園裏麵有光。她覺得奇怪,這麽晚了,有誰會在這裏?她走近花園,看見林約民坐在那張長條木椅子上,挺著八個月大的肚子的羅貝利坐在林約民的膝蓋上。她一條手臂勾住他的脖子,另一條手臂像鍾擺一樣,快樂地搖擺,他們像一雙幸福的情人,在月光下麵談心。
羅貝利首先看到了她,連忙尷尬地站起來。林約民也立刻端端正正的坐著。
“對不起!我回來拿錢包。”她尷尬得不敢多留片刻,在自己的辦公桌上找到錢包之後,匆匆離開油畫店。
接著的那幾天,她和羅貝利就當作沒事發生那樣。麵對這麽尷尬的處境,當作沒事發生,大概是最好的方法了。
又過了幾天,貨車把一批油畫送來。她、羅貝利和杜玫麗三個人花了大半天在整理那些畫。傍晚時分,杜玫麗先下班了,剩下她們兩個。
“貝利,你先回去休息吧,這裏交給我好了。”她說。
“沒關係,我一點也不覺得累。”羅貝利拉了一把椅子坐下來,望著正蹲在地上整理油畫的於曼之,說:“你是不是覺得我很差勁?”
“嗯?”於曼之轉過身子去望著羅貝利。
“背著丈夫跟另一個男人愉情——”
“不,我沒有這樣想。”
“為什麽?你不覺得像我這種人,真是很不堪嗎?”
“貝利,你的人很好。”於曼之由衷的說。的確,她並沒有覺得羅貝利差勁。她隻是想不通,她和韓格立那麽恩愛,為什麽還能夠容得下另一個男人?
“以前,我並不相信一個人可以同時愛兩個人,現在我才開始相信。”羅貝利說。
“你兩個都愛?”
“是的。”
“為什麽可以?我不認為一個人可以同時愛兩個人。”
“在他們兩個麵前,我是兩個不同的人。跟韓格立一起,我是被照顧的,就像父親和女兒那樣。跟林約民一起的時候,我們常常吵嘴,但很快又和好。我們像兄妹那樣。” “你有想過跟林約民一起嗎?”
羅貝利搖搖頭說:“他已經結婚了。”
“那麽,你們——”於曼之望了望羅貝利的肚子。
“哦——”羅貝利摸著自己的大肚子,笑笑說:“是韓格立的。”頓了頓,她又說:“即使林約民沒有結婚,我想,我也不會為他離婚。”
“為什麽?”
“他是個沒有計劃的人,粗心大意,不會照顧自己,更不會照顧別人。他太孩子氣了。孩子氣是可愛的,卻也令人擔心。我常常懷疑他能不能永遠照顧我和愛我。他好像什麽也不擔心。他也許不需倚靠些什麽,但我必須倚靠些什麽。他是一個好情人和好朋友,卻不是一個好丈夫。我丈夫是個可以令我完全放心的人。”
“你愛他們的程度,難道是一樣深的嗎?總會有一點分別吧?”
“有時候我會想,也許我是三個人之中最自私的,我最愛的是我自己。”羅貝利搬來一張矮一點的凳,把腿擱在上麵。她想按摩一下那雙因懷孕而浮腫的腿肚,可是,那個大肚子把她頂住。
“我來幫你。”於曼之替她按摩。
“謝謝你。”
“我三年前認識林約民。那個時候,我已經三十三歲了。如同所有過了三十歲的女人一樣,我開始怕老。跟林約民一起,也許是我要證實一下自己的魅力吧。有一個條件很好的男人喜歡我,那就證明我還是有吸引力的。”她苦笑了一下,為自己的自私而笑。
“到了現在,我已經分不清楚我是為了證明自己的魅力,還是真的愛著他。或者是兩者都有吧。當你也過了三十歲,你便會明白我的心情。”
“你還相信愛情嗎?”
“當然相信。”
“既然那麽愛一個人,為什麽又可以背叛他?”
“背叛他,也是因為另一段愛情。”
“你有內疚嗎?”
“我每天都在自責之中度過。”羅貝利深深的歎了一口氣,說:“我一直不想要小孩子。一天,韓格立在家裏那張沙發上睡著了。我坐在他身邊,靜靜的望著他。
他睡得很甜。比起我們認識的時候,他老了一點,歲月是無情的,他會一天比一天年老。那一瞬間,我決定要為他生一個孩子。”
“假如韓格立知道了你和林約民的事,他會怎樣?”
“他也許不會跟我離婚,但他一定不會再像現在那麽愛我了。沒有了他的愛,日子簡直難以想像。”她微笑歎息。
這不是很矛盾嗎?她既然那麽害怕失去韓格立的愛,卻仍然去冒險。也許,她害怕老去,比害怕失去丈夫的愛更為嚴重。她同時扮演著女兒、妹妹和情人的角色,也即將扮演母親的角色。她一人分演四角,隻因害怕青春消逝。
“真的可以愛兩個人嗎?”她不相信一個人可以同等分量地愛兩個人。
“當然可以,因為他們是兩個不同的人。”羅貝利說。
她同時愛著他們。他們是兩個截然不同的男人,假使兩個人加起來,便是最完美的;遺憾的是,他們是兩個人。她摘取他們最完美的部分來愛。這樣的愛情,是最幸福圓滿的。
7
肚裏的孩子不停踢她,羅貝利痛不得已,隻好站起來走走。
於曼之把最後一幅油畫從木箱裏拿出來。她拆開包著油畫的那一張紙,看到了整幅畫。
“這幅畫好漂亮!”她想起了一個人。
“是的,好漂亮。”羅貝利站在她身後說。
“李維揚該來看看這幅畫。”她在心裏沉吟。
第二天,於曼之打了一通電話給李維揚,問他可不可以來油畫店一趟。他在電話那一頭欣然答應,但表示可能要晚一點來,因為他今天有很多工作要做。
“沒關係,我等你。”她說。
傍晚時分,杜玫麗先下班了。羅貝利也走了。她一個人,坐在後麵的小花園裏。今天下午的天氣很熱,到了晚上,又變得涼快了。一輪皓月懸掛在清空上。
波士頓的月色大概也是如此吧?
她已經記不起那裏的天空是什麽顏色的了。她曾經多麽渴望看到波士頓的天空。如今卻記不起那種藍色是哪一種藍。
幾天之前,她打電話給謝樂生,告訴他,她這個暑假不能過去他那邊。
“為什麽?”他有點兒不高興。
“老板娘要生孩子,我走不開。”
她希望他會說:
“那麽我回來吧!”
可是,他並沒有這樣說。
大家在電話裏沉默了片刻之後,她終於問:
“你可以回來嗎?”
“不行。這個暑假我要跟教授一起工作。在眾多學生之中,他隻挑選了幾個,我是其中一個,而且是唯一的中國人。這個機會我不能放棄。他是很有名氣的教授。”他說。
“我知道了。”她失望的說。
“油畫店的工作,真的有那麽重要嗎?”
“是的,對我很重要。”
“你最近好像變了。”
“我沒有。”
“自從換了工作後,你跟以前有點不一樣。”
“隻是現在的工作比以前更忙罷了。”
“真的嗎?”
“是的。你也要努力讀書。”
“你會等我嗎?”
“我不是正在等你嗎?”
放下話筒之後,她沉默了很久,也許他說得對,她變了一點點。他何嚐不是也變了一點。兩個人生活的空間不同,成長的步伐也有了分別,甚至於每一句說話的意思,互相都有所不一樣了。
8
李維揚在晚一點的時候來到油書店。於曼之坐在花園裏那張長條木椅子上。她看到他,微笑說:
“你來了,你看看。”
她轉過臉去,看著前麵。
昨天那幅油畫就擱在她麵前的一把椅子上。
“這是不是就是你想要的麵包店?”她問。
畫裏有一片星空,星空下,是一家麵包店。麵包店就在兩條人行道的交匯處。差不多是關店的時候了,玻璃櫃裏,星星點點的,剩下幾個麵包。一個性感豐潤的女店員悠閑地坐在櫃台那裏,手托著頭,像在做夢。麵包店外麵,有幾個看來是趕著回家的路人,這些人有男有女,也有帶著小孩子的老人。最奇怪的,是有一個圓圓扁扁的白麵包飄浮在半空,就在這些人的頭頂上。
“比我夢想中的那一家漂亮許多了。”他在她身邊坐下來。
“這幅畫是昨天送來的。”
“是什麽人畫的?”
“一個未成名的匈牙利畫家。”
“我特別欣賞那個性感的女店員。”他開玩笑。
她格格的笑起來:“那個麵包為什麽會懸在半空?”
“大抵是從麵包店偷走出來的。”他笑笑說。
“為什麽要偷走?”
“因為呆在麵包店裏太寂寞了,所以想出去。”
“你仍然認為愛情是很短暫的嗎?”因為,她的信念有點動搖了。
“你仍然認為愛情並不短暫?”
她很用力的點頭,流下了一滴眼淚。她努力使自己確信,愛情並不短暫。
“你為什麽哭?”他看到她那一滴眼淚了。
“我沒有。”她愈想掩飾,愈哭得厲害。
“還說沒有?”他望著她。
“對不起——”她一邊狼狽地用手抹眼淚一邊說。
“是不是跟男朋友吵架了。”他關心地問。
她搖了搖頭。
“那是不是掛念著他?”
她更用力地搖頭。
她不是掛念樂生,相反的,她害怕自己不再像從前那麽掛念他。她曾經是那麽的愛他,可是,他們之間的距離好像愈來愈遠,大家要走的路也好像不一樣了。過去的快樂已然模糊,她用回憶來支撐一段日漸荒涼和蒼白的感情。
“那為什麽哭?”他問。
“隻是想痛痛快快的哭一場。”她用手捧著頭嗚咽。
他伸出手去拍拍她的頭,摸摸她的頭發。
“你頭頂也有一個麵包。”他說。
“胡說!”
“真的。不相信的話,你抬頭看看。”
她淚眼汪汪的抬起頭,果然看到一個芝麻麵包在頭項,是他用手拿著的。
“你為什麽會有麵包?”
“今天上班時買的,是我的早餐。忙了一整天,根本沒時間吃。”他從旁邊的公事包裏掏出一個放著麵包的紙袋,說:“這裏還有一個,你要不要吃?”
“對不起,不知道你還沒有吃飯。冰箱裏有水果沙拉,你要不要?”
“快點拿來,我快餓死了。”
她站起來,去拿水果沙拉。
“別躲起來哭。”他說。
“不會了!”她抹幹眼淚。
她發現冰箱裏除了水果沙拉之外,還有一瓶白葡萄酒。
她們坐在月光下吃麵包和喝酒,彼此的肩膀碰到對方的肩膀。大家都不敢再靠一點,她舍不得移開一點。他們像一對純真的朋友那樣,用不著說些什麽,也不必說些什麽。這一刻,沒有任何一種語言比他們的身體語言更意味深長。
“我要缺席兩次棒球練習。”他說。
“為什麽?”
“明天大清早要去北京公幹。”
“是這樣——”失望的語調。
她不舍得他走,如同這一刻她不舍得晚餐要吃完,他的肩膀要離開她的肩膀,他的手,也要離開她的頭發。她生命中的男人,總是要和她別離。
“我十天之後就回來。”他說。
她笑了笑。他根本沒有必要告訴她,但他還是告訴了她。她望了望他,又望了望他的膝蓋。她突然很想坐到他的膝蓋上。就隻是坐在他的膝蓋上,沒有其他任何的要求。她在想,世上有沒有一種愛情,是介乎最好的朋友和男女朋友之間。她可以完全的信賴他和靠著他。這種愛情是一輩子的,比情人更長久,比夫妻更思愛。他們變成了彼此心靈和血肉的一部分,永遠相思。
白色的月光流瀉在他兩個膝蓋上。有一天,她會坐到他的膝蓋上去,而他也不會覺得突兀。她會靠著他的胸膛,而他會抱著她,恒久思念。這是人生最好的相逢。
9
他走了,她才知道,十天比她想像中要漫長很多。躺在床上睡覺的時候,她的四肢不知道該怎樣放。無論怎樣放,腦海裏總是想著他。她換了許多個姿勢,企圖找出一個不想他的姿勢,最後還是失敗了。
一天,她在書店裏接到他打來的一通電話。她用力地握著話筒,重新嚐到了久違了的戀愛滋味。
“你不是在北京嗎?”
“是的,我現在在萬裏長城。”他在電話那一頭愉快的說。
“長城?”
“是的。你聽得清楚嗎?”
“聽得很清楚。你為什麽會在長城?”
“這裏的朋友帶我來遊覽。你有沒有來過長城?”
“沒有。”
“你該來看看,這裏的風景很漂亮。”
“真的?”
“將來有機會我陪你遊一次長城。”
“好的。”
“好了,我的朋友在前麵等我,我要掛線了。”
她放下話筒,心裏激蕩良久。他在長城想起她,也許還牽掛著她。她何嚐不是想念著他呢?
可是,她的想念,充滿罪惡。
那樣想念一個人,不是已經在背叛樂生嗎?她對他有道義和責任。她知道他對她忠心耿耿,而她想著另一個男人,這樣不是太無情嗎?
然而,她難道沒有想念一個人的權利嗎?她難道沒有快樂的權利嗎?她把身體留給樂生,把思念留給另一個男人。也許有一天,她會坐在他的膝蓋上,她會和他手牽著手在長城上漫步。她和他之間,無可奈何地有著痛苦的距離。他們認識得太遲了。
10
後來,當朱瑪雅約她出去聊天,她叫朱瑪雅在“胖天使”酒吧等她。當他不在身邊,她想去一個他常去的地方。
“我們昨天吵架了。”朱瑪雅說。
“為什麽?”
“他下星期要和他太太,他的嶽丈、嶽母,還有和他爸爸媽媽一起去日本旅行。”朱瑪雅的聲音有點震顫。
她想不到怎樣安慰她。
“他們是一家人。”朱瑪雅悲哀的說。
“是的。”
“而我隻是他的情人,一個和他上床的女人。”
“他是愛你的。”
“家人和情人是不同的。情人的關係是多麽的脆弱,隨時都會完。有時候,我寧願我是他的一個親人,是妹妹或者表妹。那麽,我可以一輩子也見到他。”
“但是你不能碰他啊!所以,還是做他的情人最好。”
朱瑪雅苦澀地笑了。她不像於曼之,她是個不容易哭的人。有時候,她寧願自己脆弱一點,那麽,馮致行會覺得她比他太太更需要他。
她很想離開他,可是,她知道自己做不到。當他從日本回來,她又會原諒他。
當他吻她,抱她,用他那雙溫暖的手撫摸她,她便會心軟。每一次吵架之後,他們也用性愛言歸於好。 於曼之走到那台點唱機前麵,投進一個硬幣。那支歌在空氣裏飄蕩:
這是人生最好的相逢,
既然沒有辦法,
我們接吻來分離。
“你相信有超乎肉體的男女之愛嗎?”她問朱瑪雅。
“天方夜譚。”朱瑪雅笑笑說。
“不可以用接吻來分離嗎?”
朱瑪雅挨著那台點唱機說:
“最好是用做愛來分離吧!”
“那個時候,會不會因為太悲傷而無法做?”她說。
兩個人互相望了對方一眼哈哈的笑了起來。
那支猶唱著用接吻來分離的歌,會不會是一個過分純真的理想?
11
從“胖天使”酒吧回來的那天晚上,她發了一場高燒。到了第二天早上,她發現身上出現了一些一雙一對的紅疹。
醫生說她出麻疹。她的臉孔、脖子和四肢,都布滿了紅疹。她老是覺得,這些疹子是因為思念和內疚而暴發的。到底是思念還是內疚?也許兩樣都有吧!
她不能去上班,以免把麻疹傳染給羅貝利和她肚裏的孩子。她天天在被窩裏昏昏沉沉的睡。她曾經以為自己早已因為這三年的單身生活而變得堅強,可是,生病的時候,她才知道自己是多麽的脆弱。
她孤單地和那些紅疹作戰。她沒有告訴家人,免得他們為她擔心。朱瑪雅原來沒有長過德國麻疹,所以她不能來,她會被傳染的。
謝樂生打電話回來的時候,她盡量把病情說得輕微一點,隻是說自己出了一些紅疹和有點發燒。他是不會為她的一場麻疹而回來的,那又何必把實情告訴他?她需要一個懷抱的時候,他那個懷抱太遙遠了。
出麻疹的第三天,她接到李維揚打來的電話。他剛剛從北京回來。他在電話那一頭愉悅的問她要不要出來吃飯。她剛剛吃了藥,迷迷糊糊的說:
“我不行。我出麻疹。”
“我來看看你。”他的聲音裏充滿關切之情。
“不要。我會把麻疹傳染給你的。”
“我已經出過麻疹了。”
來到的時候。他看到她滿麵紅疹,一副可憐巴巴的樣子,他伸手去摸摸她滾燙的額頭,她正在發燒。她望著他,那把在長城上的聲音,忽爾在她心裏回響。所有思念都湧上眼睛了。
他問:
“是不是很辛苦?”
她微笑頷首。
他望著她。他在長城上曾經那樣逼切地想念她。可惜,他總是記得,她已經有一個相戀七年的男朋友了。他不該讓自己掉進這種漩渦之中。
他的手離開了她的額頭,用一種好朋友的語氣問她:
“你吃了東西沒有?”
她搖了搖頭。
他走到廚房,用自己帶來的東西煮了一碗青菜魚片米粉給她。
“想不到你會煮東西。”她把那碗米粉吃光。
“除了米粉之外,我還會煮很多東西。”他笑笑說。
“真的嗎?”她軟癱在沙發上。
“明天你想吃些什麽?”
“明天你還會來嗎?”
“當然了。我會天天來,直到你的病好了。”
“你為什麽對我這樣好?”她把頭擱在抱枕上。
他正想回答,她已經說:
“你對所有朋友都好。”
她微笑望著他,把兩隻腳擱在沙發的扶手上。她還在發燒,她的臉正在發燙。她的眼瞼已經不聽使喚的垂下來了。
當她午夜在沙發上醒來的時候,她看到自己身上蓋著被子。李維揚不知什麽時候悄悄地離開了。一種暖昧的幸福降臨在她身上。她知道他對她特別的好,她隻是故意說“你對所有朋友都好”,她是在撒嬌。唯有在病中,她才會那樣向他撒嬌。也唯有在病中,她才可以那麽任性,以別人女朋友的身份向另一個男人撒嬌。她好想聽到,又怕聽到他說:
“我對你是特別的好。”
以後的每一天晚上,他都來煮東西給她吃。那個晚上,她的燒已經退了。她挨在沙發上,他坐在她腳邊。
“你相信三個人的愛情嗎?”她問。
他搖了搖頭。
“為什麽?”
“世上所有的一切,都請求平衡。到了最後,隻能剩下兩個人。”
“是嗎?”她的聲音裏有點悲哀。
“我們有一雙眼睛、一雙耳朵、一雙手、一雙腳、兩邊肺、兩個腎、兩排牙齒。我們身上的器官,不是一個,便是一雙。人的身體,便是一個小世界。從我們出生那天開始,已經注定了。”
她想起羅貝利,於是她說:
“有些人的確可以同時愛著兩個人。”
“是的,但到了最後,他必須選擇一個。你可以愛兩個人,但你隻能夠和其中一個人生活。”
我們的身體有百分之七十是水分,地球上有百分之七十是海洋。人的身體跟整個世界何其巧合?這也許不是巧合,而是秩序。上帝造人的時候,在他身上造了一雙一對的器官。一個人也隻能跟一個人廝守終生。有什麽真理比這個真理更甜蜜而又更無奈? 她明白了。她微笑著用身上的一張被子把自己包裹起來,回避了他的目光,沉沉地睡去。半夜醒來的時候,她看到他還是坐在她腳邊,就在她伸手可及之處。他的頭枕在沙發的靠背上睡著了。經過了多少時間,他們用這個方式睡在一起。她是如此親近地聽到他沉重的呼吸聲。這一切又偏偏如此坦然自若。
他說,到了最後,隻能剩下兩個。
她是知道的。每個人都曾經夢想一個崇高的愛情。她何嚐不是這樣夢想?世上或許有一種關係,是介乎好朋友和男女朋友之間的,是淩駕肉體之上的。她合上眼睛,安然地睡著。一支溫柔的安眠曲從他身上飄到她心裏。
當她再次醒來,他已經不在她腳邊了。那微小的失望使她在很久很久之後才能夠再次睡著。
12
她身上的麻疹已經退了。這天晚上,她把頭發梳得貼貼服服,穿上一條白色的裙子,坐在家裏等他。當他來到的時候,她問:
“今天出去吃飯可以嗎?”
“當然可以。”他微笑說。
她像一隻剛從籠子裏飛出來的小鳥,逼切地要到外麵的世界闖一闖。
他們吃了一頓豐富的晚餐。然後她提議去跳舞。她爸爸和媽媽很愛跳舞。童年時候,他們常常帶著她一起到夜總會吃飯和跳舞。舞池上飄著一雙雙的舞伴,她的父母也在其中。她是最小的一個。她一個人,任意地摔出左手,然後又摔出右手。自由自在的跳舞。那個時候。她還不過七、八歲。這些回憶,穿過多少歲月在回響。她已經二十六歲了。
二十五歲和二十六歲隻是相隔一年,卻有著很大分別。二十五歲以前,有些事情她是不會認真地去想的,譬如結婚,譬如將來,譬如青春的短暫。到了二十六歲,她忽然想到這一切。女人的二十五歲,畢竟是人生的一個分水嶺。
這天晚上,舞池上有一個中年女人,她的舞姿像一條正在吐信的大蟒蛇那樣。她比她身邊所有年輕的女子更狂熱地扭動身體。愈是這樣,偏偏愈是讓人覺得她在加倍努力地挽回消逝的青春。狂歡熱舞的日子,不會太長久了。
“你怕不怕老?”她提高嗓門問李維揚。
“我還沒去到怕老的年紀。”他湊近她耳邊說。
“男人什麽時候才會怕老?”
“當他愛上一個比他年輕很多的女孩子。”他笑笑說,然後又問她:“女人呢?女人什麽時候開始怕老?”
“十八歲之後,每年都怕。”她在嘈吵的音樂聲中喊著說。
離開了舞場,他在昏昏夜色中送她回家。天空上有一輪白晃晃的月光。她記得在油畫店後花園的那個晚上,不也是有一個這樣的月光嗎?同樣的月光,像一盞還沒關掉的燈,一盞夜室裏溫柔的燈。他們開始沉默地走著,她的心怦怦的跳。他們的身軀是如此接近,他就在她左邊。她故意把皮包從右手換到左手裏。現在,她的左手拿著皮包,隔開了兩個人的身體。她不讓他有機會拖著她的左手,同時也不讓自己有機會讓他拖著。她知道,那將是一隻無法拒絕的手。
她努力的不讓自己去思想,後來,她還是想起了一支兒時唱過的歌,那是一支關於生日的歌。她問他:
“你是星期幾出生的?”
“我不知道。”他聳聳肩膀。
“你有沒有聽過一首童謠?裏麵說,星期一出生的孩子,相貌很不錯。星期二出生的孩子,充滿喜樂。星期三出生的孩子,有較多的憂傷。星期四出生的孩子,要離開自己出生的地方很遠。星期五出生的孩子,懂得愛和付出。星期六出生的孩子,要很努力的謀生。星期天出生的孩子,正直而有智慧,善良又快樂。”
他笑了:“那我不是星期天出生便是星期一出生的了。”
“真的嗎?”她朝他笑了笑。
“那你是星期幾出生的?”
“星期四——”
“星期四,星期四是——”他一時間記不起所有的歌詞。
她重複一遍:“星期四出生的孩子,要離開自己出生的地方很遠。”這句話剛剛說了出口,她忽然醒覺,那不是說她自己嗎?離開她出生之地很遠的地方,不正是美國嗎?那支兒時唱過的歌原來很準的。人生漫漫長途,終有落腳之地。她會和樂生在波士頓重聚。有一天,也許就在不久的將來,她要跟眼前這個男人永遠分離。她的心沒有再怦怦的跳,而是換過了一種悲涼的調子。她低著頭,把皮包從左手換到右手,讓自己的左手空出來。
她抬起眼睛望著他,他也正望著她。他們聽到彼此沉重的呼吸聲。人生不可避免的別離和遺憾,把她推向了他。他拖著她的左手,同時也拖著她的右手,把她拉到懷裏,久久地吻她。既然沒有辦法,我們接吻來分離。 她的肩膀變軟了。所有的期待,所有的猶豫和傷感,所有塵世裏的希望和失望,都融化在他溫柔的氣息之中。她沉緬在他的愛裏。她像一片雲回到了湖裏,隨著水漂流。 夜色飄蕩之中,她心裏換過一種甜蜜的拍子。那個時候,她還不過七、八歲,在舞池裏快樂地跳著自己的舞步,既天真又老成。從小女孩到一個成年的女人,經過了多少歲月,仿如昨日。人生是如許短暫,她不想有遺憾。人在青春歲月裏,總會任性地做一些不顧後果的事情,也許是故意的。
她把這一個吻,珍珍重重放在她青春的回憶裏。當她老了,她會用來回味。
天上那盞白晃晃的燈仍然照亮著她和他的頭頂。她想起了她一直幻想的那個崇高的愛情,那種超乎肉欲的男女之愛。她開始有點動搖了。
當他著她回家,她靦靦地跟他說再見。他踏著輕快的步子沒入夜色之中。
當電話鈴響起,她飛快的去拿起話筒,滿以為可以再次聽到他的聲音。當電話那一頭傳來謝樂生的聲音時,她有點兒失望。她為什麽會失望呢,七年以來,她從沒有因為聽到他的聲音而失望,隻是無數次因為聽不到他的聲音而失望。
“這麽晚了,你去了哪裏,我打過電話來好幾次了。”謝樂生說。
“我跟朱瑪雅一起。她跟馮致行吵架了,心情不好。”她隨即撒了一個謊。
他似乎一點也沒有懷疑。
“你等一等。”他放下話筒走開。
“什麽事?”她聽不到他的聲音。
然後,一支深情而哀傷的歌透過話筒,從遠方飄過來,是用電子琴彈奏的。她記起他早些時候買了一個電子琴。她握著話筒,傾聽著他為她彈的歌。
一支久已遺忘的歌螢繞在她心頭。
幾年前,她和樂生逛唱片店的時候,買了一張鋼琴曲的唱片,裏麵有一支歌。名叫《乘著歌聲的翅膀》。這支歌是孟德爾頌在一八三四年作的一支曲,由鋼琴大師李斯特改編。歌詞是德國浪漫派詩人海涅的一首詩:
乘著歌聲的翅膀,
我要帶你飛上天,
飛向那可愛的地方。
在幽靜明澈的月光下,
花園中開滿玫瑰。
那兒蓮花朵朵,
期待他們的朋友。
在隱僻的棕櫚樹下,
讓我們共享愛情的寧靜,
夢到上帝保佑我們。
在平安中不再醒來——
這支歌喚回了她所有的感覺,她握著話筒的手悲傷地支著桌子。
電話那一頭傳來謝樂生的聲音:
“我剛剛學會彈這支歌,你是第一個聽眾。”
她被那支歌打動,也被那支歌責備。
“我很想念你。”他說。
她握著話筒的手在微微顫抖。
他這一句話,為什麽不早點說?他的電話為什麽不早一點打來?
“我也想念你。”她不知道她是真的想念他,還是因為害怕被他懷疑。
“吻你——”他在電話那一頭吻她。
“吻你——”她回應了他的吻。
掛上電話之後,她的腦海一片空白,良久才回複了感覺。為什麽她竟然忘記了有一個人在遠方想念她和愛她呢?七年來,他們有過許多甜蜜的回憶。他剛剛離開的那一段日子,她曾經每夜光著身子睡覺,想像他就在身邊。她曾是如此愛他。一切一切,重演如昨。她有點惱恨自己,為什麽她的記性那麽壞,竟然愛上另一個人,不會有另外一個七年了,為時未晚。
她不是用意誌來愛樂生,她是真的愛他。那裏才是她的故土。
為什麽她在這刻才猛然醒覺?他愛她如此之深,她卻辜負他,而且在今天晚上,第一次向他撒謊。
為時未晚。
13
接著的那幾天,她刻意回避李維揚。她狠心地拒絕了他提出的約會。當她聽到電話那一頭他那把失望的聲音時,她隻是以沉默來回應他,直到他主動說再見,她才掛上電話。
那天晚上,油畫店的人都下班了。她一個人坐在後花園那張長條木椅子上。她回避他,卻無法回避不去想那個吻,也回避不了思念他。
她記得大概在她十二歲那一年,她在一家百貨公司的櫥窗裏看到一條很漂亮的裙子。她很喜歡那條裙子,可是她沒有錢買。於是,每天下課之後,她都跑到那家百貨公司看一看櫥窗裏的那條裙子,她希望有一天能擁有它。不知道過了多少日子,有一天,當她再去到那家百貨公司,櫥窗裏的裙子已經不見了。售貨員說,那條裙子剛剛賣出去了。她踏著失望的步子離開。
那條裙子到底是什麽模樣的,她後來已經完全記不起了。喜歡的東西,不一定能夠擁有;而所有的回憶,有天都會變得模糊,譬如她和李維揚這一段短暫的時光。
誰叫他出現得太遲呢?她隻好忍心地回避他。
不知過了多少時候,當她偶爾抬起頭來,她發現李維揚就站在花園外麵。
“對不起,門沒有鎖上,所以我進來了。是不是嚇了你一跳?”
“哦,沒有。”她靦靦地說。
他在那張長條木椅子的另一端坐下來。
“你剛剛下班嗎?”她微笑問他。
“是的。”他點了點頭。
沉默了一陣之後,他又問:
“你沒事吧?”
“沒有。”她低下頭說。
在花園裏那支昏黃的燈下,他們各自占據著椅子的一端,低著頭,望著自己的影子,以此來度過那段尷尬的沉默。
在同一張椅子上,他們曾是如此親近,現在又被隔開了。
她忽然覺得自己對他太殘忍了一點。他畢竟是她最好的朋友。他沒有冒犯她。
沒有做錯任何事,她對他的感情,豈是一種施舍?為什麽她要那樣棄絕他呢?
“對不起——”她抱歉地說。
“我明白的。”他抬頭看了看她,苦澀地笑。
在那短暫的目光相遇之中,她看到了諒解和明白。她是多麽不願意和他隔絕。
14
到了星期天,她準備出發去海邊的公園。這是他們之間的約定——每個星期天下午三點鍾,在那裏打棒球。這個約會,從來不需要在事前再確定一次。可是,這一天,她不知道他還會不會來。他還願意看見她嗎?
她懷著戰戰兢兢的心情赴約,直到看見他如常在公園的石階上等她,她才放下心頭大石。
這一天,他們像往常一樣,度過了一個愉快的下午。他們躺在草地上,看著夕陽西沉。他們聊到很多話題,隻是大家都有意地不去觸及彼此的內心深處。
那個地方暫時還太脆弱了。
15
那天晚上,離開油畫店之後,李維楊一個人,踏著沮喪的步子回家。剛才,當她跟他說“對不起”這三個字的時候,他難受得好想立刻找一個地方躲起來。他抬起頭,望著她。她那張臉看上去令人痛苦的美麗。他明白與諒解,她不能為他敞開心扉。就在不久之前,在他往北京工作的前一天,他們坐在同一張椅子上,肩膀貼著肩膀,大腿貼著大腿。他們在月色下聊天、喝酒、吃麵包、看油畫。他依然陶醉在那段幸福的時光裏,倏忽間卻要醒來。他從沒試過如此隔絕和難堪。
在她出麻疹的那段日子,其中一天晚上,他們坐在那張沙發上聊天,她挨在一邊,他就坐在她腳邊。她問他是否相信有三個人的愛情。他回答,到了最後,隻能剩下兩個。他為自己所說的話而傷感。三個人的愛情,不能永恒。
他在沙發上睡著了,當他醒來的時候,他發現她其中一隻腳無意間擱在他的膝蓋上。她沉沉地睡著。他的手輕輕的放在她的腳背上,好使她那隻腳能夠穩固地擱在他的膝蓋上。他覺得自己有點兒卑鄙,趁她熟睡的時候,竟然把手放在她的腳上。可是,他沒有別的辦法,她醒著的時候,他沒有勇氣。
他看著她那張臉,臉上的疹子絲毫無損她的可愛。他其至有些感謝那些疹子。沒有那些疹子,他不會和她這麽接近。他為她撥開耳邊的頭發,小心翼翼,生怕弄醒她。他靜靜傾聽著她的鼻息,癡癡地看著她那張臉。他不是說過要把對她的愛藏得深些不至於讓自己太難受的嗎?他全然失敗了。他多麽希望她能被他所愛。他好想吻她,但他不會那麽卑鄙。
如果她忽然張開眼睛看到他這副失魂落魄的樣子,看到他的手放在她的腳背上,他將不知道如何自處。他怕得到她,又怕失掉她。他是如此不堪地愛著她。
他終於明白被酒保所愛的那個女孩的心情了。她懷著罪疚愛著一個沒出息的男人。她好像有得選擇而其實沒得選擇。
他把她的腳輕輕的移開,站起來,把她身上那張滑到腰間的被子拉到她的肩膀。他再看了她一眼,悄悄的離開。
帶著那段心蕩神馳的秘密時光,他踏上回家的路。清晨的霧水,點點滴滴,落在他的肩膀上。他走得更輕更快,滿載著幸福的愛情。
幾天之後,她臉上的麻疹全部退了。她嚷著要他帶她出去吃飯和跳舞。他樂意讓那段心蕩神馳的時光延續下去。
送她回家的路上,夜色昏昏。
她說:“這麽晚了——”
他愉快地說:“還早呢——”他還想陪她跳幾支舞。
他和她戰戰兢兢地走著,他預感到那個時刻將要降臨,沒有辦法回避。她是星期四出生的,當她憂鬱的提到這天出生的孩子要離開自己的出生地很遠。那一瞬間,不舍的感覺是那樣強烈,他抓住她兩條手臂,把她抱入懷裏,激動地吮吸她的舌頭和嘴唇。那段心蕩神馳的時光,再次幸福地降臨在他身上。假使分離是人生不可避免的,他願意用他的愛把她包裹起來,使她不至於太孤單。
一路上,他緊緊握著她的手,那是一隻他期待已久的手。他從沒試過和她這麽接近。這一時刻,好像是理所當然,又曾經遙不可及。長久的暖昧終於變得踏實。
道別的時候,他靦靦地跟她微笑。她也向他微笑,她的手輕輕的一揮,傻氣而動人。
懷著戀愛的激情,他躺在床上,回憶這天晚上跟她一起的每一個細節直到晨光曦微。他滿心歡喜的打電話給她,好想聽聽她的聲音,電話那一頭,她的聲音卻在一夜之間變得冷漠而陌生。接著的好幾天,她刻意地回避他。他的心很亂。她是在生他的氣,責怪他破壞他們之間這段純真的友誼,還是她根本沒有愛上他?
他感到自己被她棄絕。他對她的愛,變成他加諸自己的折磨。他痛苦地想念著她。那天晚上,他特地跑到油畫店看看她在不在。假如她在的話,他可以隻是在門外看看她。
油畫店的燈亮著,他不舍得隻是在門外看看她。他推門進去,看到她坐在後花園那張長條木椅子上。她那張臉,蒼白而失落。當她說“對不起”的時候,他明白她的意思是“可不可以當作沒事發生?”,那一刻,所有淒然的感覺都湧上心頭。
他離開油畫店,漫無目的地在路上走。他在路上遇到一個男人。那個男人看上去有三十幾歲,頭發有點白,有個明顯的小肚子。男人熱情的叫他:
“李維揚,你認得我嗎?”
他搜索枯腸,完全想不起這個男人是誰。
“我是你中一班的同學施正賢!”男人說。
他完全記不起他有一個這麽老的同學。
為什麽一個人在心情糟透的時候,總會在路上遇到一些他自己也記不起的舊同學或舊朋友?他露出不耐煩的神色,好想盡快把他打發。
“碰到你真好。”男人從口袋裏掏出一張一百元鈔票塞到他手上,如釋重負的說:“我欠你的一百元,終於可以還給你了。”
他莫名其妙,問他:“你什麽時候欠我一百元?”
“那時我沒錢買冬季校服,這一百元是你借給我的。我一直希望有機會還給你。”
他是借錢出去的人,他反而忘了這件事,但欠他錢的人,卻一直牢記著,希望有一天可以把這個微不足道的數目還給他。他對自己剛才臉上那副不耐煩的神色很後悔和抱歉。他問男人:
“你還好嗎?”
男人說:“我開了三家麵包店,生意還不錯。你有時間找我出來聊天。”男人掏出一張名片給他。臨走的時候,男人又重複一遍:“終於可以還給你了。”
他忽然醒悟,一個人自以為刻骨銘心的回憶。別人也許早已經忘記了。
為了她的快樂,他會努力去忘記。即使他不忘記她,她也會忘記他。
星期天的下午,他在海邊的公園等她。這是他們之間的約定。他不知道她這天會不會來,他戰戰兢兢的坐在石階上等她。她來了,他努力裝著若無其事,可是,他卻心不在焉。他還是那樣喜歡她,那樣無助。也許,他應該離她遠一點,唯有這樣,他才可以拯救自己。
16
為了離她遠一點,他拿了十一天的假期到台北。這是他僅有的假期。他在台北有一些朋友,他可以找他們聊天喝酒,甚至隻是胡扯。他想用一個短暫的假期來撫平一個傷口。他不一定可以忘記她,但是他或者可以忘記那些痛楚。這段短暫的愛情也許就如身上暴發的一場麻疹,很快便會消逝。
臨走前的一天,他打電話給她,裝著很期待這個假期似的,告訴她:
“終於可以放假了!有沒有什麽東西想我帶回來給你?”
她想了想,問:“你會去逛書店嗎?”
“我會的。”
“可以替我買一本書嗎?”
“什麽書?”
“你覺得好看的,便帶一本給我。”
“好的。”
“玩得開心點。”她甜甜的說。
這一次通話,仿佛是道別。為了挽回一點自尊,他不得已向她告別。
可惜,他本來想複元,卻病得更重。在台北的日子,他睡著時、醒著時、被朋友簇擁時,也想著她。他一直用堅強的外殼來保衛自己脆弱的心靈,這個女人隨便伸出一個小指頭,就戳中他這個要害。他終於明白他為什麽愛上她了,隻有她可以使他坦然地麵對自己的脆弱。這一度是他藏得最深的東西。
在他內心最深處,向來有一個密封的盒子,從不為任何人打開。盒子上,也許有一個比匙孔還要小的隱閉的洞,她卻不知怎地化成一條小蟲,從那個洞爬了進去,並且在盒子裏住了下來。
他可以忘記一段短暫的愛情,卻不可能忘記一個寄居在他柔軟的心髒裏的女人。
17
有些愛情隻是幻像,我們以為自己不能離開那個人,後來卻發現,要離開他。
並沒有想像中那麽困難。要忘記他,也幾乎不需要花什麽功夫。
有些愛情卻不是幻像,我們以為自己可以忘記那個人,因為愛情發生的時間隻是那麽短暫。然而,我們後來卻發現,要忘記他,比想像中困難許多。
當於曼之接到李維揚的電話說要去台北的時候,她心裏突然很想念他。
她知道。他要用短暫的別離來忘記她,他並不是真的要放假。他在電話那一頭那把輕鬆愉快的聲音,聽起來總是有點不自然。
她不可能不接受一個男人的愛,卻要他永遠守護在她身邊。她問他可不可以帶一本書回來給她。什麽書也好,那將是告別的禮物。
他走了,那份依依不舍的感覺卻是如此強烈。她以為她對他的愛隻是幻像,原來她太低估這種愛了。
那天早上,她離家上班。外麵下著雨,她手裏拿著一把傘,跟路上那些粗魯的行人碰碰撞撞。他忽爾在她心裏飄蕩,台北是不是也在下雨?他好嗎?他會不會已經成功地把她忘記了?想到將要失去他,她的步子愈來愈傷感,頭頂上的雨傘也愈來愈低。
18
這幾天,油畫店裏隻剩下她和杜玫麗。羅貝利遵照醫生的吩咐在家裏待產,韓格立也回家去了。她常常望著街外,期待李維揚在那裏出現。
“曼之!曼之!”
杜玫麗重複叫了她一遍,才把她從沉思凝想中喚醒。
“什麽事?”
“我可以跟你講心事嗎?”
她看到杜玫麗的眼睛是潮濕的。
“當然可以。”她說。
“我和男朋友分手了。”
“巨蟹座的那個?”
杜玫麗點了點頭。
“你不是說巨蟹座的男孩子和你最合得來的嗎?”
“本來是的。”杜玫麗抹抹眼淚說:“他昨天說,他發覺他不愛我了。”
她想起杜玫麗也曾經說過,羅貝利和韓格立的星座很相配,會白頭到老。杜玫麗並沒有全對,也不是全錯。也許,白頭到老的條件,並不包括雙方的忠誠。
“我真的很想念他。”杜玫麗說著說著哭了起來,淚著眼睛說:“你了解思念的滋味嗎?”
她笑了,這一刻,還有誰比她更了解思念的滋味?
為了安慰杜玫麗,她帶她去“胖天使”喝酒。也許,她自己想去才是真的。她想去懷念那裏的氣息。她想去點唱,去聽那支歌。
既然沒有辦法,
我們接吻來分離。
她想把那個吻變成終結,卻無奈地發現,那個吻永遠不可能是終結。它是開始。
19
接著的那幾天,她也和杜玫麗一起在“胖天使”裏悄磨夜晚。杜玫麗自從在頭一天晚上顯露了她測星座的本領之後便大受歡迎。酒吧裏每個人都找她測星座,連顧安平也不例外。杜玫麗現在一點也不寂寞。
這天晚上,是李維揚離開的第十一天,他應該在今天回來。他會不會已經回來了。她很想念他,可是,知道他要回來了,她心裏卻戰戰兢兢。
也許,他已經用十一天的時間把她忘記了。她曾經幻想的那種感情,那種介乎好朋友和男女朋友之間的感情,原來是不存在的。兩者之間,隻能選擇其一。為了不要觸及那個傷口,好朋友又會漸漸變成朋友。
電話鈴響起,電話那一頭,傳來李維揚的聲音。
“我回來了。”他說。
她笑了:“好玩嗎?”
“還不錯。這麽吵的,你在哪裏?”
“‘胖天使’。”
“‘胖天使’?”
“杜玫麗失戀,我陪她喝酒。”她望望那邊廂被一群對自己命運好奇的人包圍著的杜玫麗,笑笑跟李維揚說:“不過,我想她現在不需要我了。”
她緊緊握著話筒,很想說:
“我想見你。”
但她沒有勇氣說出來。
彼此沉默了片刻之複,他說:
“我帶了一本書給你。”
“是嗎?是什麽書?”
“你會在‘胖天使’待多久?”他戰戰兢兢的問。
“我還會再待一會兒。”這等於說,她想見他。
“那我現在拿來給你。”
“好的,我等你。”
她想見他,他也想見她。他和她都慶幸有一本書作為見麵的籍口。那不是告別的禮物,那是重聚的禮物。
她跑到酒吧外麵,她想在那裏等他。她希望重聚的那一刻隻有她和他。在那個粉紅色燈箱招牌旁邊,她像等待一個情人那樣等他。
他遠遠的跑來,手裏拿著一本書。
“對不起,我等不到計程車。”他氣喘咻咻的說。
她望著他,一點也沒有怪責他的意思。
他還是那個樣子,他的眼睛還是像從前一樣微笑。看到她的時候,他依然是滿心歡喜的。所有思念都忽然湧上眼睛。她露出微笑,等待他開口說些什麽。
他看到她站在這裏,以為她要走了。他尷尬的問:
“你是不是要走?”
“不是的。”她連忙否認。
“給你的。”他把書遞給她。那本書用一張藍色的紙包裹著。
她正要拆開來看,他連忙說:
“你回家再慢慢看。”
“是什麽書這樣神秘?”
“你回家看看便知道。”
“那我現在回家。”
他笑了:“我送你。”
他們又再次踏在那條路上。
夜色飄蕩之中,他又回來她身邊了。他本來想離她遠一點,看到她,他才發現,他多麽不希望離她太遠。
她是寄居在他最柔軟的心髒裏的那條小蟲。為什麽是她,而不是另外一個女人呢?假如是一個沒有男朋友的女人,一切便會簡單得多。也許,他根本沒得選擇。
那條蟲可以選擇心髒,心髒卻不可以選擇讓哪一條蟲寄居。
“你恨不恨我?”她突然問他。
“我為什麽會恨你?”他愛她還來不及呢。
“我不知道。”她望著他,搖了搖頭。
“永遠不會的。”他的手放在她溫熱的臉上。
她的頭悲哀地枕在他手上。
“沒事的。”他安慰她。“現在什麽事也沒發生。”
“會不會是因為我怕老?”
“嗯?”
“因為怕老,所以想被多一個男人愛著。或者,我根本就想被兩個男人疼愛。有時候,我更會想,我是不是想證明一下自己的吸引力?”
“那你得到什麽結論?”
她久久地凝視著他,說:“以上的那些答案,好像都不是。”
“那是什麽?”
她苦笑:“因為你是那一頁日記裏麵的你。”
在認識他之前,她便首先遇到了日記裏的那個他。那一頁日記是在五年前寫的,她仿佛在五年前已經跟他相遇過。她對他的感情,不是在見麵之後發生的,而是在見麵之前。因為這樣,才會難以割舍。
她笑笑:“我偷看了那一頁日記,所以受到懲罰。”
“你把我當作是懲罰嗎?”他笑著抗議。
她輕輕打了他的頭一下,說:
“不是懲罰又是什麽?”
他拉著她的手說:“難道不是賞賜嗎?”
“懲罰”這個詞語,在她心中,並沒有任何負麵的意思。相反,它是屬於愛情的。男女之間,往往不是賞賜便是懲罰。你感激上帝讓你遇到這個人,同時,你又會懷疑上帝是派這個人來懲罰你的。為什麽隻有他可以讓你快樂,也給你痛苦,為什麽任性的你偏偏願意為他改變?為什麽天不怕、地不怕的你,卻偏偏怕他?
同一個人,既是賞賜,也是懲罰。
上帝讓她遇到李維揚,是賞賜。要他這麽遲才出現,是懲罰。
你不能隻要賞賜,而不要懲罰。
我們本來是雌雄同體的,漫漫人生,我們重遇自己的另一半。那個追尋和重遇的過程,充滿了賞賜和懲罰。一段隻有賞賜而沒有懲罰的愛情,是不完美的。
他摟抱著她。他們好像兩頭別後重逢的小水獺那樣,用鼻子為對方擦鼻子,用自己的麵頰去撫慰對方的麵頰。
他們曾經盡了最大的努力不去愛上對方。
共產黨有一句名言是“殲滅敵人於萌芽時期”,在敵人還沒壯大之前,你就毀滅他。人們也想“殲滅愛情於萌牙時期”,這樣的話,便不會有痛苦。可惜,愛情比敵人更難殲滅。我們能夠對敵人狠心,卻往往沒有辦法對愛情狠心。
她以為為時未晚,原來已經晚了。
他們兩張臉都濕透了。兩隻小水獺幸福地互相撞了對方的額頭一下。明天的事,明天再算吧!
第三章 消逝成一吻
1
夜裏,於曼之在燈下讀李維揚送給她的濟慈的詩集。其中一頁,夾了一張書簽。那首詩的名字叫《白鳥》:
我的愛,但願我們是流波上的白鳥
厭倦了流星消逝前的火焰
厭倦了暮色裏藍色的幽輝
一種揮不去的愁
正在心中蘇醒
我們都累了,那露水沾濕的
夢魂,那薔薇和百合
不要再來入夢
流星的火焰會熄滅,我的愛
藍星的光彩也會減退
當露水告別花葉
我但願彼此能變成流波上的白鳥
我的心,縈繞島嶼和昏暗的灘岸
在那裏,憂鬱不再來親近
時間將我們遺忘;一轉眼
我們就要遠離薔薇和百合
火焰與煩愁;假如
我們真的是白鳥,在流波上浮沉
這是他要送給她的詩嗎?
什麽是愛情?愛情是想告別時總是猶豫。我們化成神話仙鄉中潔白如雪的鳥。在天地翱翔,一起追尋愛的境界。
哪裏才是愛的境界?我們翩然棲息在藍色的海波上。在那裏,隻有你和我。當時間把我們遺忘,我們便得以永恒。
雖然我猶豫、困頓,我將窮我此生,追逐那永恒之鄉。
她把那首詩重複看了一遍又一遍,直到她想像自己化成了詩中的白鳥,去追那個忘記時間、忘記道德、忘記身份、忘記所有可能和不可能的愛的境界。隻是,她也意識到,那個境界,隻能夠有你和我,不能夠有你、我和他三個人。
2
愛情真的可以超脫於一切之外嗎?
超脫思想,超脫肉體,超脫妒忌,也超脫了婚姻的盟約。
在那裏,隻有愛和不愛,沒有對和錯。
我的身體是屬於我的,它不為任何男人而忠誠,隻為愛情忠誠。
羅貝利誕下女嬰的第二天,於曼之在醫院的嬰兒房裏見到林約民。他隔著玻璃,喜孜孜的看著躺在裏麵一張小床上的嬰兒,驟眼看來,還以為是他初為人父。
“你說她長得像誰?”他問於曼之。
於曼之仔細的看了看嬰兒的五官,說:
“她長得像羅貝利。”
那個緊握著拳頭,東張西望,對世界充滿好奇的嬰孩,跟羅貝利長得幾乎一模一樣。
“是的。她長得像她媽媽。”林約民說。
她望著林約民,心裏有許多說不出的,奇怪的感覺。他不會以為這個孩子是他的吧?
看完了孩子,他又去看羅貝利。羅貝利靠在床上,林約民坐在床邊,他們深情地聊天。他為羅貝利誕下了孩子而感動和雀躍。他的臉上,沒有半點妒忌的神情。
他們竟然可以坦率到這個地步,到底是這兩個人已經超脫在一切之外,所以才能夠擁有這種複雜的愛情;還是他們遇到了這種複雜的愛情之後,才超脫於一切之外,若不超脫,他們根本不能接受自己。
什麽是愛的境界?
是雙雙飛向永恒,還是與一個人雙雙飛向永恒,又與另一個人永遠相思?
但她壓根兒就不是羅貝利,她還不能超脫於內疚之外。
那天晚一點的時候,李維揚也來了看孩子。
“你說她長得像誰?”於曼之問。
李維揚非常肯定的說:“像韓格立!”
“什麽?兩小時之前,她看來還像羅貝利。”
“是嗎?”他又仔細看了看,“眼睛像韓格立,鼻子也像韓格立。對了,她的嘴巴和神態像羅貝利。”
她笑了。像羅貝利也好,像韓格立也好,總之就不像林約民。
“她是星期四出生的。”她說。
“她將會離開自己出生的地方很遠。”他憂鬱地握著她的手。
韓格立也來了醫院,他站在羅貝利的床邊,臉上掛著初為人父的喜悅,不時溫柔地撫摸她的麵頰。羅貝利像個小女孩那樣,用兩隻手指頭勾住他的褲腰,幸福地凝望著他。
誰能理解這種愛呢?
她突然記起李維揚在日記上寫的:在愛情的世界裏,總有一些近乎荒謬的事情發生。
離開醫院的路上,她和李維揚的手緊緊握在一起。她的頭沉默地擱在他的肩上。她不是不快樂,而是不知道怎麽辦。
那段她曾經以為是最美好的愛情,到底是經不起距離和時間的考驗,還是經不起愛情自身的衰退?如果每一段愛情都會隨著歲月衰退,那麽,她跟李維揚的結局,不也是一樣嗎?
她曾經最害怕謝樂生會有第三者,沒想到有第三者的卻是她自己。跟李維揚一起的日子,總是甜蜜而又戰戰兢兢,幸福而又罪過。她從來不曾麵對這麽複雜的處境。他把她的手握得更緊一些,仿佛他理解她的悲傷和痛苦。
告別的時刻,他久久地抱吻她。她那顆忐忑動蕩的心靈化成了一塊糖,融化在他那杯茶裏。
每一個夜晚,當謝樂生打電話來的時候,她仍然能夠握著話筒鎮靜地跟他聊天。她有點恨自己。她對他的感情從來沒有改變,隻是她對他的愛已經稍微不一樣了。
3
當一個人不知道怎樣解決麵前的難題時,他會選擇逃避、拖延,或者暫借歡愉。李維揚選擇了最後一個方法。他太知道了,這個女孩子是不屬於他的,他隻是暫時把她借來。跟她共享生命中的美麗時光。借回來的人,終究是要歸還的。凡事皆有代價,快樂的代價便是痛苦。
從台北回來的那天晚上,他戰戰兢兢的拿起話筒很多次,然後又放下,最後才鼓起勇氣打通她的電話號碼。當他聽到她的聲音時,多麽渴望摟抱著她。她是那條小蟲,在他心上爬行,他有什麽辦法不去想她,又有什麽辦法不投降呢?
他拿著書,匆匆跑去見她。看到她的時候,她正在酒吧外麵那個耀目的粉紅色燈箱招牌旁邊踱步。無論他怎樣努力去逃避她,一見到她,他便似乎前功盡廢。他愈想離開這條小蟲,她愈是在他心裏爬得更深一些。
她露出微笑。她的微笑化解了他的恐懼,他曾經恐懼她會離他愈來愈遠。
她說,因為她偷看了那一頁日記,所以上帝要懲罰她。他笑了。上帝到底是在懲罰她,還是在懲罰他呢?是夏娃首先偷吃禁果的,亞當卻要一起受罰。他毫不介意跟她一起受懲罰,他甚至願意承擔多一點責任。他不希望他對她的愛使她感到痛苦和內疚,他更不奢望她會為了他而放棄另一段感情。那段感情太長太深了。他不敢保證能給她同樣的幸福和安穩。況且,她也從來沒有表示過要放棄那段感情。
昏昏夜色之中,他又再次摟抱著她。借來的歡愉,總有一天會完。每一次甜美的相聚,同時也讓他痛苦,而所有的痛苦又會被下一次的甜蜜撫平。因為報酬如斯甜美,以致他甘心情願承受愈來愈大的痛苦。
星期天的海邊公園,黃昏降臨的時候,夕陽把雲染成耀目的橘子色,在天邊和兩座山巒之間,重重疊疊。他和她坐在草地上,久久地遙望著天空。兩隻白色的鳥在那片雲海之間翱翔飛舞,仿佛知道這段短暫的燦爛時光即將沉沒晚空之中。她忽然興致勃勃的站起來,拉著他跳舞。她時而摔出左手,時而摔出右手,不停發出歡樂的笑聲。
當一輪圓月升上還沒有黑下來的天空時,他們彼此相擁,把草地變作舞池,飄在日月盈虧的旋律之中。他們相遇得稍微晚了一點。當一支歌已經開始了,另一支歌才剛剛加入。但那又有什麽關係呢?這兩支歌重疊的部分竟是如此優美而動聽。雖然遲了,卻是最好的相逢。而這一支舞,將會永存在他們的記憶裏,思念常駐。
4
草地上那支舞久久地在她心中飄蕩。當她帶著幸福的笑容回家時,她看見謝樂生站在門外。他腳邊放著一個手提包,樣子有點累,神情卻是愉快的。他好像已經等她很久了。她吃了一驚,問他:
“你為什麽會在這裏?”
“我跟教授請了六天的假期。”
“你為什麽不告訴我?”
“我想給你一個驚喜!”他微笑說。
她一邊掏出鑰匙開門一邊說:
“你不是說這個機會很難得的嗎?請假會不會有影響?”
“不會的?教授很喜歡我。”他走進屋裏,放下手提包。
“時間那麽短,這樣跑來跑去不是很辛苦嗎?”
她望著他。他的舉動看來有點不可思議。他從來不會為她而放棄上進的機會。
隻有幾天的時間,他為什麽會忽然跑回來呢?
他摟抱著她:“我想回來見你。你說得對,我從來沒有為你做過一件事。”
“不,不是的。”她心裏既感動也慚愧。
他把她抱得更緊一些,一雙手溫柔地撫摸她的脖子:“我很久沒有這樣抱你了。”
他為她彈的那一支歌,又再一次縈繞在她心頭。他說過要帶她飛到天上,在平安中不再醒來,為什麽她生命中的兩個男人同時許諾與她拍翼齊飛?她忽然寧願自己是一隻折翼的小鳥,不能和他們任何一個展翅同飛了。
她把頭埋在他心上,久久地自責。他並沒有看出來。他以為她太快樂和太激動了,所以不舍得放開手。
那天晚上,他跟她說了很多關於波士頓的事,她聽著聽著沉沉地睡去。醒來的時候,他還沒有睡。
“你為什麽還不去睡?”
“現在是波士頓的白天,我睡不著。”他笑笑說。
這一刻,她才猛然醒覺,三年來,她和他活在不一樣的白天和黑夜之中,也許多多生活上的瑣碎事情,無從細說。他們彼此也長大了。她曾經以為沒有他的日子將會很漫長,倏忽卻已成為過去。原來已經三年了。眼前人陌生而又親近。他們一起走過了許多歲月。相隔了天涯海角。他仍然對她忠貞一片。他為什麽不會愛上別人呢?她寧願他也愛上了別人,這樣她會好過一點。
“這些年來也要你一個人留在香港,你恨不恨我?”他問。
她用力搖頭,難過地說:
“我習慣了。”
天亮的時候,她張開眼睛,看到他在她身邊熟睡了。他蜷縮著,像個嬰兒似的。他的神情看來是那麽幸福和無辜。她愛他嗎?她還愛他嗎?他曾經是她最美好的將來。他不回來的話,她會把他遺忘嗎?
5
有些人跳舞是為了回憶,有些人跳舞是為了忘記。溫柔的舞,是要回憶逝去的日子。狂放的舞,是要忘記痛苦。有些人跳舞,卻是為了把今天美好的時光珍珍重重放在回憶裏。他們太知道了,這些美好的時光,也許不會重臨。
草地上的那支舞,跟晚霞、白鳥、月光和藍色的水波,已經連成一片,成為不可分割的回憶。當李維揚抱著於曼之起舞的時候,他沉醉在她歡笑的麵容上。
女人恒久地記住一個男人,也許是因為一首歌、一支舞、一個承諾。男人恒久地記住一個女人,不會是因為一首歌、一支舞,更不會是一個承諾。他記著的,是她的容貌。不單是美和年輕,而是她麵容上的各種變化。女人的眼淚不會永存在男人的記憶裏,她的歡笑卻會。能夠讓自己心愛的女人笑得那樣幸福和甜蜜,男人的存在,才有了神聖的意義。他活在世上,才不至於那麽悲涼和孤獨。
他愛她臉上傻氣的笑容,他愛她不絕於耳的笑聲。他愛上了抱著她的感覺。有那麽一刻,他覺得她是屬於他的。所有的思慮,所有的困頓,都與落霞齊飛。他和她一起追逐那永恒的片刻。
6
那支舞是愉快的,離別卻痛苦。第二天,當他滿懷喜悅到油畫店找她的時候,杜玫麗告訴他:
“曼之的男朋友從波士頓回來了,她這幾天放假。”
他最害怕的一刻終於來臨了。
她為什麽不告訴他呢?昨天那支舞,原來是離別的舞。也許,他隻是她的插曲,那個跟她共度了七個年頭的男人才是她的一生。
認識她的時候,他就知道她是屬於另一個男人的。他毫無理性地把自己推到這條路上。難道他該怨她麽?他很想見她,其至隻是打一通電話給她,聽聽她的聲音,但他不會這樣做了。選擇權從來不是在他這一邊。
他從早到晚埋首工作,好使自己不去想她。可是,當辦公室裏隻剩下他一個人的時候,他知道他完全失敗了。他怎麽可以不去想她呢?她已經成為他生活的重心。他很害怕會失去她。每當他想起這一刻她懷抱裏有另一個男人時,他心裏悲傷加割。
怎麽能夠不去想她呢?也許他應該找一個女人,用另一個女人來讓自己忘記她。他很久沒打電話回家了。他很害怕聽到他媽媽又跟他重提相親的事。她常常說有一個條件很好的女孩子非常適合他。她以為他是什麽人呢?他才不需要用這個方法來結識女孩子。況且,他心裏根本容不下另一個女人。今天晚上,他想起了他媽媽,他好想打一通電話給她,聽聽她的聲音。沮喪的時候,他需要尋找一些慰藉。
一如他所料。在問過他這陣子的工作和生活狀況之後,他媽媽又重提相親的事。
“那個女孩子真的很好,她也是做財務的,人長得漂亮大方,學曆也好。你什麽時候有空,我約她一起吃飯。”
“明天吧!”他說。
他媽媽倒是給他突如其來的爽快嚇了一跳。
“明天這麽急?”她在電話那一頭說。
“對,明天晚上我有空。”
“那我想想辦法吧。你爸爸一定很高興。”
她總愛把他爸爸也扯進這件事裏,好使相親這回事看來不是她一個人出的主意。他很了解他爸爸,他才不會支持相親這種事。他爸爸是個酷愛自由的人,即使結了婚和有了三個孩子,他依然沒有放棄追求個人的空間。受了他的影響,李維揚讀大學一年班的時候已經從家裏搬出來。他不喜歡受束縛?也從來沒想過結婚。可是,他現在有點累了。既然不可以和自己所愛的人一起,那麽,跟誰一起也沒關係了。
老女人辨別的事不見得會很有效率,但是,安排相親,她們是全力以赴的。隔了一會兒,他媽媽便打電話通知他。明天相親的事已經安排好了。
為了把她忘記,他竟然答應去相親。隻有把她忘記,他才可以把自己從無邊無際的痛苦中釋放出來。
他必須如此,別無選擇。但他做得到嗎?
7
為了使相親這回事看來是摩登的,他媽媽別出心裁地把晚飯安排在一家法國餐廳裏。出席的人,除了他爸爸和媽媽之外,還有他的表舅舅和表舅母。他們要給他介紹的女孩子,正是他表舅母的外甥女。
他媽媽這回並沒有誇大,來相親的女孩子,名字叫林以盈。她長得很漂亮,是銀行財務部的行政人員。他們有很多共同的話題。
他努力使自己投入其中,那頓飯的氣氛是挺良好的,鬧出笑話的,是他爸爸。他喝了兩杯酒之後,忽然跟李維揚的媽媽說:
“他們兩個總算是親戚,這樣算不算亂倫?”
李維揚的媽媽氣得臉也紅了,罵他:
“一家人才算是亂倫,你到底知不知道的?”
李維揚的爸爸朝李維揚笑了笑。李維揚明白了,他爸爸並沒有喝醉,他是故意氣他媽媽,並且用這個方式來抗議她為兒子安排相親。他以為自己的兒子是被迫的,卻不知道這一次,李維揚是自願的,他想忘記心中那個人。
那頓飯吃完了,李維揚的媽媽和表舅母慫恿他跟林以盈單獨去看一場電影,或者去逛逛街。他順從了她們的意思。
在電影院裏,他和她都沉默無語。
從電影院出來,他走著走著,幾乎忘了她在身邊。
她忽然問他:
“你為什麽會來相親?”
他琢磨著怎樣回答,她首先說:
“你是不是失戀?”
他尷尬地笑了笑。
“我是因為失戀,所以才來相親。”她說的時候,神情有點傷感。
他關切地望了望她。
“阿姨一直也有向我提起你,但是我對你一點興趣也沒有。我很少向家人提起自己的事,所以他們不知道我已經有男朋友。我和我男朋友一起三年了,他是我的上司。我們幾天前分開了。”
“為什麽?”
“他不愛我了。”她試圖很輕鬆地說出這句話,卻掩飾不了心裏的悲傷。
說了這句話之後,她又說:
“所以我想用另一段感情來忘記這段感情。”
他點了點頭。這種心情,他最明白不過了。
“可惜,那根本是不可能的。”她笑笑說:“看來你並沒有愛上我,我也沒有愛上你。太好了!”
他也笑了起來。
“我不可能在這家公司待下去了。失戀的同時,也是失業。”她說。
“要不要我替你打聽工作?”
“不,不用了。我是憑自己的實力的,從來沒有倚靠他。我也可以憑自己的實力找到另一份工作。”
“需要幫忙的話,隨時找我。”他誠懇的說。
“謝謝你。”
“我送你回家吧!”
“你想去酒店嗎?”她突然問他。
他望著她。無可否認,她是個很有吸引力的女人。可是,他並不想抱她。
“這樣不算是亂倫的。”她微笑說。
“當然了——”
“算了吧!”她明白地笑了笑。
“這跟你的吸引力一點也沒關係——”他怕她誤會。
“我明白的。”她用手指頭指指他的胸膛:“你心裏有一個人,對嗎?”
是的,她說對了。
“我心裏也有一個人。”她說。
她叫停了一輛計程車,回頭跟他說:
“我自己回家好了,你不用送我。”
他望著車子開走。他為什麽拒絕她呢?剛才,當她提出那個主意時,他是有一絲動搖的。他好希望自己能夠抱另一個女人。他好想用另一個女人來忘記心中那個女人。長夜漫漫,他想停止思念她。可惜,要忘記她,已經變得很艱難了,他真是沒用。
回家的路上,電話鈴響起來。他以為是他媽媽打電話來追問他和林以盈的事。
電話那一頭,是於曼之的聲音。
“你在做什麽?”她問。
一句稀鬆平常的問候,溫暖了他的心。
“剛剛看完電影,還在街上。”他說。
“好看嗎?”
“還可以。”他根本沒有留心去看。
“我男朋友回來了,他會待在香港幾天。這個星期天,我不能去打棒球了。”
“我知道了。”
接到她的電話,他既快樂也難受。快樂,是因為知道她想念著他。難受,也是因為知道她想念他。假如她能夠對他無情一點,他或許可以習慣失去她。她為什麽總是讓他絕望,然後又給他希望呢?
現在,他更深切地明白,愛情既是賞賜也是懲罰這個不變的真理了。
8
於曼之是在上洗手間時偷偷打這個電話的。她和謝樂生在一家越南小餐館裏吃飯。離開餐館的時候,天空忽然下起微雨。他用他那隻大手掌罩在她的頭頂上,為她擋雨。這個習慣已經有許多年了,每一次下雨,而身邊又沒有雨傘的時候,他喜歡這樣。她已經向他抗議過很多次了:
“傻瓜!這樣是不能擋雨的。”
他的手再怎麽大,也不是帽子,她的身子每一次還是濕透。
然而,他老是改不掉這個習慣。
終於有一次,她明白他為什麽這樣做了。那天中午,她和他的爸爸媽媽一起吃飯。走出餐廳的時候,晴天忽然下起微雨,他爸爸立刻用他那隻大手掌罩住他媽媽的頭,而他媽媽卻帶著幸福的微笑,理所當然地接愛這頂奇特的雨帽。謝樂生小時候就看過很多遍這樣的情景。下雨的時候,他爸爸總是一隻手罩在他頭頂上,另一隻手罩在他媽媽的頭頂上。這是他爸爸向家人表達愛的方式。這些美好的歲月深深刻在謝樂生童年的回憶裏。當他長大了,他也為他摯愛的女人獻上這一頂奇特的家族雨帽。
今天晚上,她又戴上了這頂久違了的雨帽。他望著她微笑,仿佛害怕她又會說:
“傻瓜!這樣是不能擋雨的。”
但是今天晚上她不會這樣說了。當這一頂奇特的雨帽再次在她的頭頂上降臨。也同時喚回了許多美好的回憶。這幾年來,他們重聚的時候,恰巧都是晴天,她很久沒有戴上這頂雨帽了。
回到家裏,她的身子濕了,發腳也濕了,隻有頭頂那一小部分是幹的。謝樂生用一條大毛巾替她抹臉。望著他,她太明白不過了。他給她最安穩的愛。無論何時何地,他也願意用雙手來保護她。他們已經習慣了彼此的一切。這種愛情的模式向來運作良好。來日歲月,這種愛情也許會失去新鮮的味道,卻不會腐壞。
他跟李維揚不一樣。他沒有幾個朋友,那是因為他從來沒有把友情放在生命中重要的位置。他讀書的成績一向出類拔萃,同學們都是有求於他的。他看不起這種不平等的友誼。他最深的情感,隻會留給他所愛的女人。正因為隻是向一個人付出,萬一失去了,他便會很淒涼。她是他的朋友、情人和女兒,她走了,他會很孤獨。但他寧願孤獨一人,也絕對不能容忍被自己所愛的人所叛。
誰能承受這種滿懷期望而又孤絕的愛呢?
她唯一的回報,就是不能背棄他。
“你搬過來波士頓好嗎?”他說。
他已經這樣說過很多次了,但是這一次,她心裏卻有點震顫。
“我不想再和你分開。”他用手上那條毛巾把她包裹著,吻她的臉和脖子。
他很久沒有這樣吻她了。
他離開太久了,她一度以為,他也將會從她生命中消失。七年了,她現在認識到他是無可取代的。她可以去愛另一個男人,卻不可以遺棄他。
從前每一次,當他叫她搬去波士頓的時候,她可以理直氣壯的拒絕他。她有自己的夢想啊。可是,這一次,她沒有那麽理直氣壯了,因為她背叛了他對她的愛。
她在這裏,並不是追求夢想,而是繼續她那背叛的行為。
她對自己深惡痛絕卻又無能為力。離開也許是唯一的出路。
“過來之後,你可以繼續讀書,你喜歡畫畫也可以。等我畢業的時候,我們可以去一次歐洲長途旅行,我陪你去看畫。”
原來他已經有一張美好的藍圖了,那個計劃裏有她。她是多麽可恥的一個人?他把她珍珍重重地放在自己未來的歲月裏,她卻暗地裏出賣他。
“答應我好嗎?我很害怕你不再需要我。”他說。
愈是覺得自己可恥,她愈是無法再說不。她重重地點了一下頭。除了這個動作,沒有什麽更能回報他對她的愛了。
9
床邊的一盞小燈徹夜的亮著。
李維揚看到他那扇夢想之窗。那扇窗子裏有一家麵包店和一個女人。曾幾何時,這個女人照亮了他的夢想之窗。可是,他對她毫無把握。他很害怕她會從這扇窗子外麵消失。
他努力的跟自己說:不要想她。不要再去想她。然而,他無法把她從腦海中抹掉。多少個無眠的晚上,因為痛苦地思念著她,他把臉埋在枕頭裏。
他唯一可以做的事隻是等待,他毫無選擇權,隻能被選擇。
她是屬於另一個男人的。那個男人回來了,她必須回到他身邊。
他過去憑什麽占了優勢呢?是距離。現在他連這個優勢都失去了。她還會愛他嗎?
他從來沒有向她表白。萬一她不選擇他,他所信望的愛,他所有甜美的回憶。
都會一一崩潰,他承擔不起這個後果。
10
這些年來,重聚和離別的場景不停地在他們之間上演,隻有這一次的離別是愉快的,因為他們很快便會重聚。
人為什麽要分離呢?為了各自的夢想?兩個夢想為什麽不可以變成一個?她願意把自己的夢想縮小一點去完成他的夢想。
她和謝樂生在航空公司的服務台辦理手續。六天了,他要回去波士頓。短暫的分離之後將是重聚,不會再分開了。
昨天晚上睡覺的時候,他緊緊握著她的手,直到天亮。她醒來的時候,望著熟睡的他。人在睡眠之中是多麽的安然、甜蜜和幸福。一個不知道自己曾經被背叛的男人,他在睡眠之中顯得格外天真和無辜。她終於體會到羅貝利的心情了。那天晚上,羅貝利看見韓格立蜷縮在沙發上睡著,就在那一瞬間,她決定要為他生一個孩子。
他的睡眠,喚醒了她的良心。
“我在波士頓等你。”他微笑說。
望著他離開,她很沒用的流下了眼淚。
離開香港也是好的,她不用再徘徊、猶豫和困惑。一個人原來真的可以愛兩個人,但她隻能夠跟其中一個人終老。
11
回家的路上,她想著怎樣把這個決定告訴李維揚。她怎麽能夠開口跟他說再見呢?他會理解和原諒她嗎?從此以後,他還會想念她嗎?她太自私了,她怎可以離開一個男人卻又希望他永遠懷念自己。
電話鈴響起,是朱瑪雅打來的。
“謝樂生走了嗎?”
“剛剛走了。”
“你在哪裏?我想跟你見麵。”
“我在機場快線的列車上。”
朱瑪雅約了她在列車總站的一家咖啡室見麵。她去到的時候,朱瑪雅已經在那裏了。這陣子大家都忙,她們已經好幾個星期沒見麵了。
“馮致行失蹤了。”朱瑪雅說。
“失蹤?”
“或者應該說是不辭而別。”
“怎會這樣的?”
“也許他是無法開口跟我說再見吧!”朱瑪雅憂鬱地笑了笑。
“你知道他在什麽地方嗎?”
“他應該去了加拿大。他有加拿大護照,隨時都可以過去。那天突然不見了他。我才知道他已經辭了職,他住的那所房子也賣掉了。他是有計劃的。”
“他怎可以這樣對你?”
“不。或許他是因為愛我。才沒有辦法麵對我,他走了也是好的。他不走的話,也許我會為他再耽擱三年、五年,甚至是十年。他走了,我才可以重生。”
“你不打算去找他嗎?”
“他已經有家庭了,就讓他重新開始吧。他離開了,我反而如釋重負,我不需要再那麽痛苦地愛著他。”朱瑪雅用顫抖的嗓音說。
“也許是的。”她點了點頭。
“我曾經以為自己不能失去他。他走了,我竟然可以這麽鎮定。”
於曼之再明白不過了,太深的愛,是一種負擔。
“我從此自由了!”朱瑪雅說。
“我遲些會搬去波士頓。”
“連你也要走了?”
馮致行的不辭而別。沒有令她太難受,於曼之要走了,她反而覺得傷感。
“樂生一直也想我過去那邊。”
“這樣也好,兩個人分開太久也不是辦法。你什麽時候走?”
“回去跟羅貝利辭職之後,隨時都可以走,我想盡快過去那邊。”
在香港留得太久,她怕自己會改變主意。
“你要好好的生活。”朱瑪雅說。
“你也是。”
“我不來送你機了。我們不要離別,隻要重聚的歡樂,這樣好嗎?”
“再好不過了。”她笑著笑著流下了眼淚。
12
那天晚上,她約了李維揚在他們常去的那家西班牙餐廳見麵。他滿心歡喜的來到,她望著他,那一刻,她才明白馮致行為什麽選擇了不辭而別。要對自己所愛的人說再見,原來是多麽艱難的事。她深呼吸了很多遍,也無法開口,以至大多數時候,她都是沉默的。
那頓飯差不多吃完的時候,她凝望著他良久,嘴唇有點顫抖。
李維揚戰戰兢兢的望著她。他大概也猜到她將要說的,不會是他想聽到的。
“我會去波士頓。”她終於鼓起勇氣告訴他。
他聽到她話中的意思不是短暫的別離,而是更像永遠的告別。
“我會在那邊住下來。”她說。
那一瞬間,所有哀傷的感覺都湧上心頭。他沉默了很久。
她也沉默了。不辭而別,也許會對他更仁慈一些。
13
送她回家的路上,誰也沒講過一句話。
他們默默的走著。
吃飯的時候,她忽然凝望著他,欲言又止,他就預感到她也許要跟他說:“我們不要再見麵了。”
她將要開口而還沒開口的那一刻,比六天的思念還要漫長。他戰戰兢兢地等她說話。她沒有說不要再見麵,她說她要去波士頓了。那不就等於永遠不會再見嗎?
她已經選擇了另一個人。他並不感到意外,但不意外不代表不痛苦。
見麵之前,他渴望抱她,吻她。他許多天沒有抱她了。可是,當她說了要走。他再沒有勇氣抱她。他們之間那種親愛的關係好像遠遠一去不回。他感到意興闌珊。
夜已深了,他抱著膝頭蜷縮在床上,開始覺得沒那麽悲傷了。愛她是很累的。她走了,他不用再承受愛她的痛苦,這難道不是一種解脫嗎?
從今以後,他不需要再坐在那裏等她選擇。他可以拾回許多自尊,遠離傷痛。
不再相見,也許是最美麗的終結。
14
在油畫店的後花園裏,於曼之告訴羅貝利她要移居波士頓,她為此感到抱歉。既然是為了和自己喜歡的人團聚,羅貝利也不好意思挽留她。
“我們兩年後也許會搬到紐約。”羅貝利說。
“為什麽?”
“我和韓格立都很喜歡紐約,我們很早以前就已經計劃要在那裏度過下半生。而且連房子也買了。自從孩子出生之後,我們想把這個計劃提早實現。我希望我的孩子可以在一個多姿多采和自由奔放的國度裏成長。”
離開香港,不是意味著要離開林約民嗎?
“我和林約民已經說好了,隻要有時間,他會來紐約探望我。我們會一直偷情到齒搖發落。”羅貝利向往地笑了。
羅貝利處理愛情的方法常常讓她感到不可思議。對羅貝利而言,三個人的愛情是能夠以某一種方式長存的,用不著去抉擇。
而她自己,卻做了痛苦的抉擇。
她太笨了嗎?她隻是更尊重愛情。
當李維揚知道她要離開的時候,他並沒有挽留她。他連一句話也沒有說。她心裏覺得失望。他為什麽不叫她留下來呢?假如他真有那麽愛她,無論結果如何,他還是會努力爭取的。
他卻隻是沉默無語,神情傷感。她太明白了,他不是一個會去爭取愛情的人。
而她自己也大自私了,她希望他會說一句話,甚至做一些事情叫她留下來,但到了最終,她也許還是會離開的。
15
假如他們不是朋友,也許會好一點。偏偏因為他們是朋友,所以還是要見麵。這幾個星期以來,他如舊每周在海邊公園的石階上等她。
愛她是快樂的,也是痛苦的,但他別無選擇。他們又回複到從前那樣,打球,聊天,隻是誰也沒有提起離別的事。他不敢問她什麽時候走,她也沒有說。這個話題是他們之間的禁忌。
直到一個周末,她忽然打電話來,問他:
“我們明天是會去打球的吧?”
這個約會,是從來不需要事前再確定一次的,她為什麽突然要確定一下?他立刻預感到離別的日子已經迫近眉睫了。也許就在星期一。
今天的天氣不太好,早上下過一陣雨。他來到海邊公園,茫然的坐在石階上等待。他像是一個因為表現差強人意而被下令退役的球員,這是他最後一次代表球隊作賽了。他的心情莊嚴而哀傷。
退出也許是好的,他不用再戰戰兢兢地擔心自己的表現,那太累人了。
她離開也是好的。她去追尋幸福,那些幸福是他沒法給她的。
她來了。既然是最後一次作賽,他要在觀眾心中留下美麗的回憶。他努力去投出每一個球,也勇猛地撲接每一個她擊出的球,他不讓她的球有機會從他手上失去。
太陽下山了,他們並排躺在草地上。他身上沾滿了泥濘,在她旁邊喘著大氣。
“我明天要走了。”她說。
離別的時刻終於降臨,他的喘氣聲愈來愈小,聽起來像是微弱的哭聲。他應該說些什麽的,卻悲傷得無法說些什麽。
她忽然從口袋裏掏出他以前送給她的那個棒球,轉過頭去問他:
“這個棒球將來是可以換麵包的吧?”
他望著她,點了點頭。
“真的是永遠通用?”
“當然了。”他微笑說。
她站起來,把球放回口袋裏,說:
“和我跳舞好嗎?”
天氣好轉了。暮色裏,晚霞低低地垂落在天邊。一隻鳥兒孤身在彩雲與海波之間拍翼飛舞。明天,當旭日初升,也是她告別的時刻。
想到離別是不可忍受的,她摟抱著他。她的頭悲哀地擱在他的肩上。
當太陽沉沒晚空之中,他抱著她,和她舞在夜色下。月光緩緩升起,像夜室裏一盞寂寞的吊燈,俯照著兩個傷心的人。
三個人的愛情無法永恒,但這段短暫的寂寞時光裏,隻有他和她。他沒有跳過別離的舞,她又何嚐跳過?他摟著她的腰,每一步都是沉重而緩慢的,好像是故意的延緩。所謂人生最好的相逢,總是難免要分離。
她說:“你明天不要來送我了。”
用一支舞來別離,遠遠勝過用淚水來別離。
她在他唇上吻了一下。
既然沒有辦法,我們接吻來分離。
他融化在無限之中,無限的悲涼。
他吻了她。所有的嫉妒,所有的痛苦和思念,所有的煎熬與難過,都消逝成一吻。
16
現在,於曼之坐在飛往美國的航機上,飛機還有十分鍾便起飛了。
沒有人來送她,她不要用眼淚來別離。
大約一年前,王央妮約她在這個機場裏見麵,然後把一本日記交給她。她自己的故事,卻從此改寫。
既然沒有辦法,我們接吻來分離。
這一支歌,也是王央妮首先唱的。現在想起來,整個故事充滿了奇異的色彩。她和李維揚的相遇,難道是早已經埋下了線索的嗎?那為什麽又要安排他在這個時候才出現?他改變了她的生命,她也改變了他的,無奈他出現得太遲了。假如選擇他,未免對於七年前就出現的那個人太不公平了。
她和李維揚一起看過一幅油畫。在那幅畫裏,一個麵包從麵包店溜了出來,飛到行人的頭頂上。也許,她就是那個麵包,始終要回去。
飛機離開跑道起飛了。
他為什麽不來送她呢?
昨天那支舞依舊在她心裏飄浮。第一次見麵的時候,李維揚不就說過愛情是很短暫的嗎?也許他根快就會把她忘了,也會把那支舞忘了。
他會嗎?
他不來也是好的。他來了,她也還是要走的。
人生漫漫長途,終有落腳之地。
從此以後,她不需要再說謊、隱瞞,也不需要再內疚和徘徊。
愛是不自由的,分開反而自由。
既然那麽自由,她為什麽又在座位上哭得死去活來呢?
17
李維揚在生自己的氣。自從知道她要離開之後,他一直也在自欺欺人。他告訴自己,她走了也是好的。她走了,是一種解脫。他不用再承擔對她的愛。然而,這一刻,他卻茫然若失。他真的想她走嗎?他真的有那麽灑脫嗎?
他在會議中途突然站起來說:
“這個會議暫停,明天再繼續。”
在座的各人,奇怪地望著他。
他打開會議室的門,悲傷地回到自己的房間裏。
他為什麽不叫她留下來呢?是為了他那可笑的自尊嗎?他害怕假如她說不,他會承受不起。如果永遠不開口,那麽,他還可以幻想,幻想她會為他留下來。如果開了口而得不到她,他的幻想也會隨之破滅。
今天早上,他曾經很衝動想去找她。可是,那個衝動很快就被壓下來了。他被突發的牙痛折磨著。想到她可能已經在飛機上了,離他愈來愈遠了,他很懊悔沒有去機場送她。
他為什麽那麽忍心呢?就是為了那脆弱的自尊嗎?
他討厭自己曾經對她說,愛情是很短暫的。在她抉擇的時候,她一定也記得這一句話了。
他曾經盡了最大的努力不去愛上她,卻沒有盡最大的努力去愛她。
他現在永遠失去她了。
18
波士頓的生活很平靜。她在大學裏繼續念書。她和幾個同學租租下一個屬於自己的畫室,就在學校附近。每個星期,她總有兩、三天在那裏畫畫。
謝樂生畢業之後,陪她去了歐洲一個月,他們在法國、意大利、西班牙和瑞士都待上了一段日子。
回來之後,他跟幾個同學開設了一家顧問公司,專門替從事科技生產的公司做研究報告。他工作得很起勁。
愛他是幸福的,他們太熟悉對方了,早已經找到一種最舒服的模式相處。他隻是不明白她為什麽從來不肯陪他一起收看電視直播的棒球比賽。波士頓“紅襪隊”可是本市的驕傲呢。
今年的冬天特別冷。羅貝利和韓格立上個月剛剛搬到紐約的曼克頓。他們的孩子也都兩歲了。這個孩子是星期四出生的,果然也要離開自己出生的地方很遠。
這一天,羅貝利打電話來,邀請她去紐約參加他們的派對。
從波士頓開車走高速公路到紐約,大約四小時。她和謝樂生也有好幾次開車上百老匯看歌劇。她很想去探望羅貝利一家。
“維揚也會來,他剛剛要去加拿大公幹。”
李維揚也會來,她忽然猶豫了。
兩年以來,她把這段回憶藏在心底最深處,不輕易去碰它。他來了,那就等於要翻出這些記憶。
“你和男朋友一起來吧!”羅貝利說。
“我不知道能不能來。”她回答說。
她望著鏡中的自己。兩年了,波士頓的生活很簡樸,她沒有怎麽修飾自己。現在看來好像老了一點。她應該去見他嗎?她怎麽能夠帶著謝樂生一起去見他呢?她不想讓他們兩個見麵,這樣太難堪了。
李維揚變成什麽樣子了?他會和女朋友一起來嗎?他為什麽忽然又飄進她的生命裏?
還是不相見比較好吧?
19
有什麽方法可以把另一個人忘記呢?隻有用時間和距離。如果時間和距離也不能使一個人忘記另一個人。那麽,他隻得承認,那個人已經深深刻在他的記憶裏了。
兩年來,他並沒有把她忘記。他不是一直以為愛情是很短暫的嗎?他錯了。分離之後的思念,說明了有些愛情是天長日久,不會變更的。
有一天,他偶然在街上碰到以前和他相過親的林以盈。他們一起吃飯。她跟以前的男朋友還是糾纏不清。她問他:
“你呢?你又怎樣。”
他連糾纏的機會也沒有。
林以盈是不錯的。但他為什麽不能愛上她呢?
他心裏那個秘密的盒子,隻有一條小蟲可以爬進去,並且寄居在裏麵。雖然她走了,但是同時也把可以爬進盒裏的那個匙孔永遠封閉了。再沒有任何女人能夠爬進去。他也拒絕讓其他女人住在裏麵。
他是後悔的。兩年前,他為什麽不去爭取她呢?他常常認為自己不應該破壞她的幸福。他為什麽不能許諾給她同樣的幸福呢?
他害怕承諾,他害怕失敗,他更害怕自己將來不夠愛她,會被她埋怨和責備。
他太自私了。
所以,當羅貝利從紐約打電話來跟他提起派對的事,他立刻表示自己也可以出席。他撒了一個謊,說自己要到加拿大公幹。在去加拿大之前,可以先在紐約待幾天。
他撕心裂肺地懷念著的那條小蟲,她現在好嗎?他好想再看看她的麵容,聽聽她的歡笑。隻是見一麵吧,不祈求一些什麽。現在才去爭取她,已經太遲了。
20
波士頓的天氣突然反常,幾天前刮起了一場幾十年來沒出現過的大風雪。
謝樂生還留在辦公室裏。她孤零零一個人在家。今天她本來是要去畫畫的,但她沒有去。
兩年了,她以為很多事情已經過去,原來從沒有過去,她隻是避開那個記憶罷了。一旦知道他要來,而且就在咫尺之遙,她心裏同時也刮起了一場大風雪。他在她記憶裏千百次的回蕩。
她想見他。
她換上了衣服,然後打電話告訴謝樂生,她現在要去紐約。
“你瘋了嗎?機場已經封閉了,火車也停駛了。”他在電話那一頭說。
“我可以自己開車去。”
“太危險了!”
“我很想去看看羅貝利的孩子!到了那邊,我會打電話給你的。”
她不理他的勸告,離開家,跨上汽車的駕駛座,開車去見她最懷念的人。
她要見他。她要見他。
車子來到高速公路的起點。四輛警車攔在那裏。一名警察上前敲她的車窗。她把窗子調低。警察問她:
“小姐,你要去哪裏?”
“我去紐約。”
“前麵發生交通意外,這條路暫時要封閉。”
“我有急事要去紐約!”她激動地說。
“小姐,即使沒有封路,這種天氣去紐約也太危險了。你回去吧!”
“回去吧!”那名警察不停用手勢命令她掉頭離開。
她隻好把車子掉轉頭,遠遠離開去紐約的路。
一路上,風雪很大,視野模糊,她幾乎看不到路。這輛車子隨時會被埋在風雪之中。
她終於回到家裏了。她坐在駕駛座上,把頭埋在方向盤裏。
為什麽不讓她見他呢?
有人在外麵敲窗子。她抬起頭來,看到謝樂生幽幽地站在車外的風雪中。
天空上有一輪清冷的寒月,地上有兩個凍僵的人。
“你為什麽會在這裏?”她問。
“我擔心你。”
她難過得要扶著車門才可以爬出車廂。
“你是不是要去紐約,我開車送你去。”他望著她眼睛的深處說。
“不,不去了。”她跑進屋裏。
那天晚上,他們睡在床上,誰也沒說過一句話。屋子裏,悄然無聲。
21
在羅貝利位於第五大道的公寓裏,正舉行溫馨的派對。除了他們一家之外,還有他們在曼克頓的朋友,也還有遠道而來的李維揚。
“波士頓這幾天刮了一場很厲害的大風雪,有點反常。”韓格立說。
“曼之本來就沒有答應會來。”羅貝利說。
李維揚站在陽台上。那裏很冷。曼克頓的夜是迷人的。從這裏望出去,看到大都會博物館和洛克菲勒中心的晚燈。隻是,這些燦爛的美景卻顯得那樣悲涼,讓人痛苦。
天上有一輪清冷的寒月,映照著這個快要凍僵的男人。
和她一起的快樂時光,穿過多少歲月在他心中激蕩。
月下的舞,重演如昨。
他豁達地笑了。不相見也許更好。她現在應該很幸福,她幸福得把他忘記了。
22
一個月後的一天晚上,他們在廚房吃飯的時候。謝樂生跟她說:
“我今天要去矽穀,那裏有一家公司聘用我,明天就要上班。我已經托人在那裏找了房子。”
他為什麽現在才告訴她呢?他甚至沒有邀請她同行。
“你喜歡的話,隨時也可以過來。”他說。
她低下頭,沒有說話。
他望著她。他想離開嗎?他一點也不想。但他不能忍受自己的愛被背叛和遺棄。兩年前,當時她還在香港,他發覺她對他跟以前有點不一樣了。他很害怕失去她。雖然隻有六天時間,他還是回到她身邊,讓她知道,他是愛她的。她來了這裏,他以為她永遠屬於他。可是,一個月前,她不顧一切的要去紐約,他知道那個人一定是在紐約。他不知道那是個什麽人,他甚至不想知道。但他不得不承認,自己已經不是她心裏唯一的男人。
他不能忍受被自己所愛的人欺騙上這種愛是不圓滿的。
臨別的時候,他們沉默地擁抱。他吻了吻她的臉。
他走了,但她隨時可以回去,隻要她願意把心裏那個人忘掉。
23
她站在窗前,看著謝樂生離開。
他們一起九年了,許多感覺也無法隱藏。
她愛他嗎?
誰能否認這種愛呢?
他對她太好了。
然而,相愛是不自由的,分開反而自由。
今晚的天色很好,一輪圓月像夜室裏一盞繁華的吊燈,映照著這幢房子。房子裏有一個自由的女人。
她開了音樂,抱著枕頭跳起舞來。起初是慢的,然後愈來愈快。她的舞步有點淩亂。她的手在空中擺動,腿在空中飛揚。
窗外,一雙白鳥翩然棲息在覆滿雪花的枝極上,沐浴在繁華的燈下。
她的臉貼著枕頭,在屋子裏旋轉。她時而摔出左手,時而摔出右手,提起一條腿,在地上亂轉。她從情愛中解脫了出來。她的身體愈來愈輕。她飛起來了。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