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
  • 博客訪問:
正文

【僅舉一例】看薄熙來怎樣在法庭上撒謊

(2013-08-26 10:59:01) 下一個


以下為薄熙來在庭審時的兩次講話,兩個黑體部分自相矛盾:

=================

薄熙來說:“對於穀開來的精神狀態,我提請法庭重視,對剛才她說的那些話,我表示質疑,開來曾經講,她殺尼爾的時候,有荊軻刺秦王的豪邁,足以證明她的精神不正常。我認為她所做的證言,既有精神壓力,又有減刑動力”。

-----------

薄熙來又說:“對。關於王立軍,有幾個基本事實。首先,1月28日我是初次聽到此事,並不相信穀開來會殺人,我跟11·15殺人案無關,我不是穀開來11·15殺人罪的共犯,這個大家都認可。實際上穀開來3月14日她在北京被抓走,在這之前她一直非常確切地跟我說她沒殺人,是王立軍誣陷她。我在1月28日初次聽到這個事時我不相信她會殺人”

==============

注意,穀開來3月14日在北京被抓,次日,薄熙來本人被雙規,所以,薄熙來說的:“開來曾經講,她殺尼爾的時候,有荊軻刺秦王的豪邁”肯定在3月14日之前。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