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dangshi.people.com.cn/GB/151935/176588/176596/10556155.html 八大二次會議以後,“大躍進”運動由醞釀階段進入全麵開展階段。成都會議後,搞“大躍進”的空氣日盛,“左”傾錯誤進一步發展起來。在經濟建設理論上,批判了所謂“消極平衡說”,提倡所謂“積極平衡論”(實際上是不要平衡,人為地破壞平衡),片麵追求高速度,強調高速度是社會主義建設總路線的靈魂。各項指標一再提高。1958年6月19日,華東地區召開農業協作會議,不切實際地提出,兩年把糧食畝產提高到1000斤到1500斤。同日,毛澤東對薄一波說:幹脆,今年鋼產量翻一番,何必拖拖拉拉呢!要求1958年鋼產量在1957年535萬噸的基礎上翻一番,達到1070萬噸。6月21日,毛澤東批發了冶金工業部黨組《關於產鋼計劃報告》。《報告》認為,明年鋼的產量可以超過3000萬噸,1962年將能爭取達到八九千萬噸。由於經濟建設指標越抬越高,浮誇風也嚴重地刮了起來。農業上的浮誇風助長了生產關係上急於過渡思想的發展。一些領導人認為合作社的規模和公有程度已不能符合早日向共產主義發展的需要。1958年3月成都會議後,農村中就廣泛開展了小社並大社的工作,7月中旬,有的地方便形成了並大社的高潮。1958年8月上旬,毛澤東在視察河南、山東時說:“還是人民公社好”,各地出現了辦人民公社的熱潮,有的地方還把辦公社與試行“共產主義”直接聯係起來。
為了適應鋼鐵生產翻一番和農村生產關係的急劇變化的新情況,研究解決這些新問題,中共中央政治局於1958年8月17日至30日舉行擴大會議。因為這次會議是在北戴河召開的,所以通稱“北戴河會議”。參加會議的有中央政治局成員和各省、市、自治區黨委第一書記以及政府各有關部門黨組的負責人。
會議通過了《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號召全黨全民生產1070萬噸鋼而奮鬥》的公報和《中共中央關於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問題的決議》。同時還通過了關於計劃和體製方麵的8個文件,農業方麵的9個文件,財貿方麵的10個文件,教育方麵的1個文件,其他方麵的9個文件。其中有《關於1959年計劃和第二個五年計劃問題的決定》、《中共中央關於今冬明春在農村中普遍展開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教育運動的指示》、《中共中央關於深耕和改良土壤的指示》、《中共中央關於肥料問題的指示》、《中共中央關於繼續展開除四害運動的決定》等。
這次會議的主要內容是:
一、會議討論了工農業生產問題。
會議著重討論了工業生產問題。會議指出,工業的生產和建設必須保證重點。工業的中心是鋼鐵的生產和機械的生產。而機械的生產決定於鋼鐵生產的發展。這次會議根據“大躍進”形勢的要求,對鋼鐵生產的指標,又作了重新調整(1958年2月,第一次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通過的1958年國民經濟計劃,鋼產量定為620萬噸,5月底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建議增到800萬噸到850萬噸),正式規定1958年鋼的產量要在1957年的535萬噸的基礎上增加一倍,即達到1070萬噸。
會議認為,1958年農業生產的大躍進,將使糧食作物總產量達到6000億斤至7000億斤,比1957年增產60-90%,全國每人占有糧食的平均數將達到1000斤左右;棉花將達到7000萬擔左右,比1957年增產一倍以上。會議認為,農業上了軌道,工業還沒有上軌道。農業的勝利,使省一級有可能把注意的重心轉移到工業上來。因此,會議決定,全國的省和自治區黨委的第一書記,從現在起,就必須首先注意工業的領導。要求各省、市、自治區、黨委第一書記掛帥,全黨動員,大抓鋼鐵和大抓機械。當時1958年已經過去2/3的時間,但隻生產了400多萬噸鋼,還差700萬噸的任務。為了確保1070萬噸鋼的任務,在北戴河會議召開的同時召開的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主管工業的書記參加的工業生產會議上,不得不把除供鑄件所需要的生鐵外,全部撥給鋼廠煉鋼。還提出了大搞小高爐和土高爐煉鐵,要求在工業戰線上大搞轟轟烈烈的群眾運動,不要冷冷清清。
二、會議討論了國家計委和國家經委兩個黨組提出的《1959年國民經濟計劃(草案)》和《關於第二個五年計劃的意見》,通過了高指標的《中共中央關於1959年計劃和第二個五年計劃的決定》。會議指出,1959年是全國人民苦戰三年的有決定意義的一年。在1959年,要求我國的工業和農業繼續用1958年的速度或者比1958年更高的速度前進。這樣就可以保證在最短的時間,徹底解決我國糧食、棉花、油料的生產和供應問題,並在最短時間根本改變我國工業落後的狀態。會議提出1959年工農業總產值比1958年預計完成數增長18%,鋼產量指標為2700萬噸至3000萬噸,糧食為8000億斤至1萬億斤。
會議指出,“在1958年到1962年第二個五年計劃期間,我國將提前建成為一個具有現代工業、現代農業和現代科學文化的社會主義國家,並創造向共產主義過渡的條件。”會議提出了第二個五年計劃的最後一年(1962年)產鋼8000萬噸為第一方案,1億噸為第二方案。產糧1.5萬億斤或者更多一點的“二五”計劃指標。
三、會議作出了《關於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問題的決議》。
會議討論了人民公社的問題,印發了《河南省遂平縣喳岈山衛星公社試行簡章(草案)》;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問題的決議》。
《決議》對建立人民公社的曆史條件作了不切實際的分析和估計。會議認為,當時農產品產量是成倍、幾倍、十幾倍、幾十倍的增長,農村出現了空前規模的農田基本建設,農村實現機械化、電氣化的要求愈來愈迫切,農村一部分勞動力要轉移到工業上來。會議還把農村出現的打破社界、鄉界的“大協作”、“組織軍事化”、“行動戰鬥化”、“生活集體化”和公共食堂、幼兒園、托兒所、縫衣組、理發室、公共浴堂、農業中學、紅專學校等等脫離實際的錯誤做法,說成是共產主義的,是群眾性的行動,加以肯定。根據上述脫離實際的分析和估計,《決議》錯誤地認為:“人民公社發展的主要基礎是我國農業生產全麵的不斷的躍進和五億農民愈來愈高的政治覺悟。”“人民公社是形勢發展的必然趨勢。”
《決議》對人民公社性質和任務提出了過急的設想和要求。毛澤東在會上講了話,雖然指出人民公社仍然是社會主義性質的,不要過分強調共產主義。但是又認為人民公社有共產主義萌芽,如大協作、不要計件工資等。《決議》認為,把規模較小的農業生產合作社合並為規模較大的工農商學兵合一的、鄉社合一的、集體化程度更高的人民公社,將是建成社會主義和逐步向共產主義過渡的最好的組織形式。它將成為未來共產主義社會的基層單位。它是“指導農民加速社會主義建設,提前建成社會主義並逐步過渡到共產主義所必須采取的方針”。
《決議》對向全民所有製過渡問題上提出了過急的要求。《決議》在人民公社所有製問題上,雖然說了人民公社建立後,不要忙於改集體所有製為全民所有製,但是卻又提出了急於過渡的要求。說快的地方三四年,較慢的地方五六年就可以過渡到全民所有製了。《決議》還說,“看來,共產主義在我國的實現,已經不是什麽遙遠將來的事情了,我們應該積極地運用人民公社的形式,摸索出一條過渡到共產主義的具體途徑。”
《決議》在經濟政策的規定方麵,強調用“共產主義精神”去教育幹部和群眾,“不要采取算細賬、找平補齊的辦法,不要去斤斤計較小事”,並將自留地收歸集體經營,零星果樹,股份基金等在一二年後也要變為公有。這實際上是侵犯社員的合法權益,把平均主義當作“共產主義精神”推行,從而導致了“一平二調”的錯誤。
《決議》還規定了人民公社的規模、建立的步驟和辦法。《決議》對公社的規模定得太大,認為一般一鄉一社到數鄉並為一社,戶數可以從2000戶到6000戶或2萬戶以上。忽視了農業合作化後社大造成的弊病的經驗教訓。《決議》規定的辦社步驟是:並大社、轉公社一氣嗬成。辦法是通過鳴放辯論。忽視了多年搞農業合作化的一條基本經驗:群眾自願,通過試驗,典型示範,逐步推廣。實際上是以強迫手段實行“公社化”。
四、會議對計劃問題、領導原則問題、破除資產階級法權問題、商業問題、文化教育衛生問題、軍隊問題以及加強民兵工作問題等也進行了討論,並作出了相應的決定。
北戴河會議關於當年鋼產量翻一番的決定和第二個五年計劃的高指標,及關於建立人民公社的決議等文件,反映了經濟建設上急於求成和所有製上急於過渡的“左”傾思想在黨內占了上風。為在實際工作中大刮“共產風”、瞎指揮風、強迫命令風提供了依據。會後,在全國很快形成了全民大煉鋼鐵和人民公社化的高潮。在運動中,以高指標、瞎指揮、浮誇風和“共產風”為主要標誌的“左”傾錯誤嚴重地泛濫開來,形成全局性的錯誤,造成了國民經濟的緊張和混亂。
(中國共產黨新聞網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