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群島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神聖領土,中國對南沙群島的主權是不可爭辯的。從上世紀60年代開始,特別是70年代迄今,我國南沙群島露出水麵的島礁以及海域被周邊國家侵占和分割,資源遭到大量掠奪。這些國家包括越南、菲律賓、馬來西亞和文萊,其中越、菲、馬3國還對島礁進行軍事占領,印度尼西亞則霸占部分海域。加上中國大陸和台灣,目前6國7方在南沙群島形成對峙和角逐局麵。到1991年底,除我軍控製的6個礁和台灣控製的太平島外,其他44個島礁分別被越南、菲律賓和馬來西亞侵占。而越南是唯一提出對南沙群島擁有全部主權的國家,也是南沙爭端最大的既得利益者,擴張野心最大,對我國構成的威脅也最大。
迄今為止越南在南沙開采石油30年已獲利超過250億美元。人民幣兌美元的匯率按6.7計算
250億美元 x 6.7 = 1675億人民幣。
而1895年甲午戰敗時清政府簽訂《馬關條約》,中國賠款[3]2億兩白銀。白銀不易貶值,價格大概在 6RMB/克左右,晚清時期,一兩約等於37克。按照現在的物價計算:200000000兩 x 37克/兩 x 6RMB/克 = 44400000000RMB,即444億元人民幣。
也就是說,僅僅一個越南在南沙掠奪過去的財富就是當年清政府跟日本簽署約4個馬關條約,而且這個數字一直在增長中。
越南
曆史
越南對南沙群島的侵占始於南越(越南共和國),南越在1973年7月至1974年2月先後占有南沙群島的鴻庥島、南子島、敦謙沙洲、景宏島、南威島和安波沙洲,並派軍駐守;1975年2月14日發表的白皮書,聲稱對西沙和南沙群島擁有主權。1975年4月北越(越南民主共和國)在占領南越首都西貢的同時,也接收了原南越所控製的南沙6個島嶼。1982年12月,成立長沙縣,劃歸同奈省管轄;後又劃歸慶和省。越南於1979年9月和1982年1月先後發表白皮書,聲稱對西沙和南沙兩群島擁有全部主權。值得一提的是,在1974年以前,北越即現在越南共產政權一直正式承認西沙和南沙群島是中國領土。自從西沙和南沙群島被發現海底下蘊藏有石油資源後,兩群島竟變為越南領土;現今出版的官方越南地圖中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被劃在內。
理由
1933年後,對法國和南越對南沙群島主權的國家繼承以及《舊金山和約》對南沙群島的處置條款。
現控製島嶼和珊瑚礁(共29個):鴻庥島、南威島、景宏島、南子島、敦謙沙洲、安波沙洲、染青沙洲、中礁(沙洲)、畢生礁(沙洲)、柏礁、西礁(沙洲)、無乜礁、日積礁、大現礁、六門礁、東礁、南華礁、舶蘭礁、奈羅礁、鬼喊礁、瓊礁、廣雅灘、蓬勃堡、萬安灘、西衛灘、人駿灘、奧南暗沙、金盾暗沙。
菲律賓
菲律賓空軍司令視察被菲律賓侵占的中業島
曆史
1946年,菲律賓就對南沙群島提出過主權要求。1956年菲律賓“探險家”到南沙一些島礁活動,將這些島礁命名為“卡拉延群島”。1978年6月11日,菲律賓總統簽發1596號總統法令,正式宣布“卡拉延群島”歸菲所有。菲律賓在1970年至1980年期間采取軍事行動先後占領了8個島礁。菲律賓政府宣布了一些海洋立法,規定200海裏經濟專屬區,將南沙群島東部41萬平方公裏海域劃入其領海.
理由
這部分島嶼原為“無主島嶼” 這些島嶼離菲律賓最近,對菲律賓的國家安全與經濟發展至關重要。
現控製島嶼(共8個):馬歡島、南鑰島、中業島、西月島、北子島、費信島、雙黃沙洲、司令礁(沙洲)
近年中菲南沙群島爭端
1997.4.25菲軍方在南沙群島發現三艘中國武裝艦艇,菲外交部向中國提出抗議。
1997.4.30兩艘中國漁船停泊南沙黃岩島,在島上設立界碑、豎起國旗,遭菲軍艦驅離,菲漁民其後拔去中國國旗及界碑。
1997.4.29菲強烈抗議中國武裝船隻於南沙美濟礁附近海麵遊弋,並拆除島礁上的建築物。
1997.6.30菲軍方表示,炸毀一座相信是中國建造在仙賓礁上的新建築物,中國7月3日提出譴責。
1997.10.05菲軍方在菲律賓水域截獲兩艘共載有34名中國漁民的漁船,將他們逮捕,擬控非法入境及非法捕魚。
1998.11.05菲軍方抗議中國軍艦在黃岩島附近活動。
1998.11.09菲國防部長指責100多名工人在美濟礁建造大型水泥兵營或碼頭,指責中國漸進入侵,中國指明建造的是漁民避風港,指菲反應無理。不日後菲反應升級,總統下令加強海空軍在美濟礁附近的巡邏,防止中國船隻進出南沙海域,軍方獲令可開槍示警。
1998.11.30菲海軍逮捕20名中國漁民,扣留六艘中國漁船,指他們在南沙群島一個菲律賓聲稱擁有主權的小島上捕魚,隨後正式起訴他們非法捕魚。
1999.1.16菲軍方指中國正在有爭議的美濟礁上修建一個新的鋼筋混泥土結構,並發現兩艘導彈護衛艦在附近海麵警戒。
1999.3.02中國外交部抗議菲律賓將在南沙中業島擴建機場跑道並增建軍事設施。
1999.5.24菲外交部宣布,一艘中國漁船23日在南沙群島北部的黃岩島附近,與一艘菲軍艦相撞後沉沒。
1999.11 菲律賓和美國在南沙舉行軍事演習,並擬將南沙主權入憲,中國要求觀察菲、美在南沙群島的任何演習。
2000.1 菲律賓軍方又在南沙群島驅趕中國漁船,中國政府嚴正聲明,要求菲律賓立即停止對中國領土黃岩島的一切侵犯行徑。
2000.5 菲律賓海岸警衛槍殺中國漁民,中國就菲海警槍殺我漁民向菲方提出嚴正交涉。菲律賓表示釋放中國船員,但拒絕賠償家屬。
2001.3 菲律賓海空軍驅趕中國漁船,中國向菲方提出嚴正交涉,朱鎔基會見菲律賓總統特使時也談到南海問題。
2001.5 中國漁船被越南軍艦抓扣。
2009年1月28日和2月3日,菲律賓參眾兩院分別通過了將中國南沙群島部分島礁和黃岩島劃入菲屬島嶼或領海基線的法案。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薑瑜3日表示,中國對南沙群島、黃岩島及其附近海域擁有無可爭辯的主權,希望有關國家不要采取可能使爭議複雜化、擴大化的行動,以共同維護南海地區的和平與穩定。
2009年2月17日,菲律賓國會通過領海基線法案。該法案將中國的黃岩島和南沙群島部分島礁劃為菲律賓領土。中國政府在此重申,黃岩島和南沙群島曆來都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中國擁有無可爭辯的主權。 外交部發言人薑瑜發表聲明稱:黃岩島和南沙群島曆來都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這些島嶼及其附近海域擁有無可爭辯的主權。任何其他國家對黃岩島和南沙群島的島嶼提出領土主權要求,都是非法的,無效的。
馬來西亞
彈丸礁(馬來西亞侵占)
曆史
1978年馬來西亞派一支小型艦隊到南沙群島南端的部分島礁來活動,並樹立“主權碑”。1979年馬來西亞出版新地圖,將上述島礁和南沙27萬平方公裏的海域劃入其版圖。1980年馬來西亞政府宣布200海裏專屬經濟區。
理由
南沙群島位於馬來西亞的大陸架上,其主權隻是符合1958年《日內瓦公約》和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而已。
現控製珊瑚礁:彈丸礁、光星仔礁、南海礁(沙洲)、榆亞暗沙、簸箕礁、光星礁、南通礁、義淨礁、北安礁、南安礁、南屏礁、海安礁、 瓊台礁、 潭門礁、 海寧礁、 澄平礁等。
文萊
文萊對外宣布200海裏專屬經濟區,並發行了標明海域管轄範圍的新地圖。文萊聲稱對南通礁擁有主權,並分割南沙海域3000平方公裏。
現控製珊瑚礁(共1個):南通礁
印度尼西亞
印度尼西亞從1966年以來在海上劃分“協議開發區”,1969年10月印尼與馬來西亞簽訂大陸架協定,聲稱擁有5萬平方公裏的南沙海域。1980年3月,宣布建立200海裏專屬經濟區。
附:南沙群島被侵占島礁概攬(其中越南27個,菲律賓8個,馬來西亞4個,分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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島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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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北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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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東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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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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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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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威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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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度3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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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度5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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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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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麻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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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度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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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度2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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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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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子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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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度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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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度1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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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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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宏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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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度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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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度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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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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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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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度4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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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度3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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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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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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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度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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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度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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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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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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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度5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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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度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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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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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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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度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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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度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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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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瓊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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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度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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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度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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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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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生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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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度5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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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度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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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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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乜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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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度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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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度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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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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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積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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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度3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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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度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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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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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現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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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度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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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度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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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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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門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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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度4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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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度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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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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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華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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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度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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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度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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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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舶蘭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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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度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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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度3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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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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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羅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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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度2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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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度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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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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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喊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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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度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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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度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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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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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勃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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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度5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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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度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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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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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雅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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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度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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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度2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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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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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安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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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度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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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度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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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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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衛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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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度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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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度5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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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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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駿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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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度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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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度3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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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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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淮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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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度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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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度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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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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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謙沙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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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度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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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度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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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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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波沙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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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度5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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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度5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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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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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青沙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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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度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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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度3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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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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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侵占 |
馬歡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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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度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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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度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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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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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信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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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度4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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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度4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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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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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業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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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度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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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度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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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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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鑰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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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度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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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度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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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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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子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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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度2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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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度2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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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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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月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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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度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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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度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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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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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黃沙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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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度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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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度2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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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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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令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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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度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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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度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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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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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侵占 |
彈丸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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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度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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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度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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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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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星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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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度3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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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度5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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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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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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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度5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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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度5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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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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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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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度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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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度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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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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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60年代開始,毛澤東不顧中國人民剛剛經曆了大饑荒的事實,要中國人民繼續勒緊褲帶抗美援越,向北越提供了大量人力物力的援助。同時,毛澤東以他至高無上的權力衝破黨內高層的抵製發動和全程領導了一場後來被共產黨稱為10年浩劫的文化大革命,旨在發動群眾向他的政敵即所謂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奪權的全國範圍內的群眾政治運動。大字報遊行批鬥武鬥奪權席卷全國,以至把國民經濟推向崩潰的邊緣,國力軍力衰落。全國無數人被批鬥遊街關押,許多人被逼死,其中包括一些軍隊上的將領。以下列出部分在文革中非正常死亡的軍隊高級將領(沒有包括掌控軍隊的林彪元帥和他手下的大批被整肅的高級將領)。
文革中部分非正常死亡的軍隊高級將帥:
林彪: 元帥,軍委副主席,國防部長,戰功卓著的第一建國功臣,毛澤東欽定的接班人,主持全軍工作,1971年9月13日因害怕毛澤東迫害攜妻兒匆忙劫機外逃蘇聯,中途飛機墜毀而亡。
彭德懷:元帥,軍委副主席,國防部長,主持軍委工作,因59年廬山會議批評毛澤東發動的大躍進運動中存在的左傾錯誤,毛澤東把彭和支持彭的總參謀長黃克誠大將,毛的前任中共最高領導人張聞天,湖南省委第一書記周小舟打成“彭黃張周”反黨集團,66年文革開始後彭德懷被無數次批鬥毒打直至74年含冤去世。
賀龍:元帥,軍委副主席,1969年6月9日含冤逝世,1974年平反 。
閻紅彥:中共雲南省委第一書記,上將,1967年1月8日淩晨四時服安眠藥自盡。
陶勇:東海艦隊司令員,1967年1月21日遇害身亡(55歲生日)。
呂炳安:武漢軍區政治部副主任,1967年1月21日在武漢自盡。
唐金龍:武漢軍區副司令員,1967年1月21日在武漢自盡。
楊文安:空軍高炮指揮部副司令員,1967年6月中旬在北京自盡1979年平反,追認為革命烈士。
張子珍:蘭州軍區政治部副主任,1967年6月19日含冤逝世,1976年4月平反昭雪。
安誌敏:廣州軍區空軍副司令員,1967年7月23日含冤逝世。
張和:總後勤部工廠管理部部長,1967年7月22日被迫害致死。
王其梅:西藏自治區黨委書記,1967年8月15日被迫害致死,文革後平反。
李呈瑞:海軍航空兵政委,1967年9月22日含冤逝世。
湯平:總後勤部副部長,1968年1月28日含冤逝世,文革後期平反。
袁子欽:總政治部副主任,1968年2月23日在非法關押中含冤逝世。
傅連璋:總後勤部中將軍醫,1968年3月29日淩晨5時左右屈死與監獄中。
劉培善:福州軍區第二政治委員,1968年5月8日晚22時到23時之間,在北京某部的鍋爐房中上吊自盡。
文年生:廣州軍區副司令員,1967年6月7日在廣州因批鬥引發心髒病逝世。
齊勇:南海艦隊副司令員,1968年7月1日在北京含冤逝世,1979年平反。
劉善本:空軍學院副教育長,1968年3月10日在刑訊逼供中被失手打死。
劉何:炮兵副司令員,1969年4月3日在北京含冤逝世,1977年平反。
雷永通:海軍學院政委,1969年4月16日被迫害致死,文革後平反。
許光達:裝甲兵司令員,1969年6月3日晚死於關押室的馬桶上。
周長庚:總後勤部政治部副主任,文革中期下放到四川射洪縣農場勞動,1970年1月27日因突發心髒病,經搶救無效,在射洪縣人民醫院逝世。
徐海東:國防委員會委員,1970年3月25日在鄭州逝世,文革後平反。
張廣才:武漢軍區副政治委員,文革中下放到湖北恩施農場勞動,1970年4月8日在恩施不幸逝世,1978年武漢軍區為張廣才舉行了骨灰安放儀式。
買買提依敏:新疆自治區人委會副主席,文革開始後受到錯誤處理,1970年5月17日含冤逝世,1986年5月平反昭雪,補開追悼會。
張學思:海軍參謀長,1970年5月29日培迫害致死,文革後平反。
譚甫仁:昆明軍區第一政治委員,1970年12月17日淩晨遭反革命分子槍殺(中國軍事百科全書上的說法),延至中午12時逝世。
曾滌:中共中央組織部副部長,文革中被撤職,下放到農場勞動改造,1971年12月14日在勞改中,因突發腦血管破裂,經搶救無效逝世。
索立波:北京軍區副參謀長,文革中受迫害,1972年含冤逝世,1979年北京軍區為其平反昭雪。
桑頗·才旺仁增:西藏軍區副司令員,文革開始後,被扣上裏通外國的罪名,被撤職抄家,1973年6月在拉薩含冤逝世,1979年西藏軍區會同西藏自治區政府為桑頗·才旺仁增平反昭雪,補開追悼會。
王良恩:中共中央辦公廳副主任兼政治部主任,1973年1月26日含冤自盡,1980年平反昭雪,補開追悼會。
白天:中國社會科學院領導,文革開始後,白天被扣上叛徒、特務的罪名,1973年11月18日含冤逝世,文革後平凡昭雪。
胡秉權:軍事科學院幹部,1973年10月含冤逝世,文革後平反。
李震:公安部部長,1973年10月21日逝世,官方結論為畏罪自殺。
劉其人:總政治部組織部部長、副部長(受譚政冤案牽連),1974年1月16日在濟南含冤逝世,文革後平反。
袁也烈:海軍幹部,水產部副部長,1976年8月8日含冤逝世,文革後海軍黨委為其平反。
肖向榮:中央軍委副秘書長,1976年3月23日含冤逝世,文革後平反昭雪。
賈陶:炮兵幹部,文革中被錯誤的開除黨籍,1976年10月22日含冤逝世,1980年平反昭雪。
徐文烈:總政治部離休幹部,1971年2月18日被錯誤開除黨籍、軍籍,3月被遣送回原籍,安置在雲南省宣威縣板橋鎮歌樂村,每月隻發60元生活費,1973年4月被子女接回北京治病,1976年12月28日在北京含冤逝世,1979年3月15日中共中央撤銷了當年的錯誤決定,恢複其黨籍、軍籍、名譽,4月10日在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