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青、林彪勾結,禍國殃民(1)(圖)
笑裏藏刀的林彪
一、林彪其人:戰爭年代打過一些勝仗
林彪,幼名林育蓉,1907年12月6日(農曆十一月二日),出生於湖北省黃岡縣回龍山鎮林家大戶地主家庭。林育容和他的堂兄林育南、林育英(張浩)並稱為“林氏三”,在革命發展史上曾有過一段光輝的時日。“林氏三兄弟”經曆不同,性格各異。林育南性情剛烈豪放,1931年為反對王明的“左”傾冒險主義而被開除黨籍,後來犧牲在國民黨的刑場上;林育英為人謙和,在黨內素有“鋼人”之稱,在白區地下鬥爭中,三次被捕,受盡酷刑,都以頑強的意誌和驚人的毅力挺了過來。他曆任中共滿洲省委、中共駐共產國際代表,援西軍政委,八路軍一二九師政委,1943年病逝於延安,終年45歲。
林彪的青少年成長得益於比他大近十歲的二位堂兄。林育蓉的父親林明清略通文墨,林育蓉是他的二兒子,父親從小就把他送到私塾,這孩子沉默寡言,工於心計,天資聰穎,讀書背文都很用心,可他下了學就變成另外一個樣子,刁野成了“孩子王”,為了戲耍和尚,他和幾名孩子把興隆寺裏的泥菩薩砸碎扔在水塘裏,惹下大禍,叫父親把他屁股都打開了花;隻幾天後,又抓蛇去嚇唬他家織布廠的女工;沒過幾天跟孩子們打架,把一個孩子打得頭破血流,被父親關起來不許出屋。有人評述林彪的性格陰鷙、怪僻、冷酷無情。這可能是他從小形成的吧。
1920年,林育蓉13歲,堂哥主張他到白羊山八鬥灣浚新學校讀書。這所小學是惲代英和林育南、林育英創辦的,他在這裏學到了新知識、新思想,開闊了眼界,懂得了興國安邦的道理,並按照老師的建議,開始鍛煉身體,長大報效國家。
1921年秋天,林育蓉小學還沒有畢業,堂兄竟幫助他和另外兩名補習功課,考入了武昌共進中學。他在學習期間,經常接觸陳潭秋、董必武、惲代英等人,聽他們談論國家大事,受到革命的影響,看到《新青年》、《湘江評論》等進步刊物,還讀了《唯物主義淺釋》、《資本論入門》、《社會進步史》、《共產黨初步》等,不久就加入了社會主義青年團。
1925年,林育蓉中學畢業,18歲加入中國共產黨,在堂兄的支持下考入黃埔軍校第四期,被分入步兵科第二團第三連,改名林彪。據後來有關人士介紹,林彪在黃埔學習成績平平,政治上也不活躍,但他卻很喜歡研究。
1926年5月,因為時局變化,還沒有畢業的林彪被編入國民革命軍第四軍獨立團二營七連任見習排長,參加了北伐戰爭。
1927年在國民革命軍葉挺獨立團任排長、連長,參加了南昌起義。1928年隨朱德、陳毅上井岡山。因作戰有功,受到、朱德的重視。土地革命戰爭時期,曾任中國工農第四軍營長、團長,第一縱隊司令員、紅四軍軍長、紅一軍團軍團長、紅軍校長。參加過反圍剿和,戰爭時期,任八路軍一一五師師長。
1937年指揮“平型關戰役”,震驚中外。
1938年3月2日,林彪從閻錫山的晉軍防區路過,因為他身穿軍官大衣,騎著洋馬,晉軍哨兵以為是日軍,開槍誤傷了林彪,打中了胸部,傷及脊神經,留下了很多後遺症。這年冬,經黨中央批準,林彪同妻子張梅去蘇聯養傷。在蘇聯呆了三年,因為和張梅性格不和而離婚。
林彪回國後和葉群結了婚。葉群是國民黨少將葉琦三房小老婆的,當過國民黨電台廣播員,並在國民黨CC派組織辦的“演講比賽”中獲得了頭名。據說葉群是當時延安的“八美之一”。
解放戰爭時期,林彪任東北民主聯軍總司令、東北軍區司令員兼政治委員、東北野戰軍司令員、第四野戰軍司令員。指揮了“遼沈戰役”、“平津戰役”和渡江追擊、解放海南島等著名的戰役。林彪戰功卓著,1955年被授予中華人民共和國元帥軍銜,排位第三,時年48歲,是最年輕的元帥。
林彪是第一、二、三屆國防委員會副主席,1959年為國防部長,中國共產黨第七屆中央委員,第七、八屆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共中央副主席,第九屆中共中央副主席,寫入黨章的法定接班人。江青、林彪勾結,禍國殃民(2)
二、林彪其人:個人野心膨脹,成為叛徒
《林彪全傳》作者林雨星在書中寫道:“林彪懷著政治野心,花了大量時間研究中外曆史人物和開國皇帝的傳記,以及他們取得政權的經驗教訓,‘善用兵者隱其形’、‘有而示之以無’,把反革命野心隱藏起來,大耍兩麵派手法,就是林彪長期鑽研政變經驗的‘成果’,以‘緊跟’、高舉為名,行陰謀篡權之實,就是林彪付諸實施的反革命策略。”
這是林彪真實麵目的寫照。
林彪於1959年9月廬山會議後上台,當上國防部長、中央軍委副主席。他取代彭德懷之後的第一件事,就是大搞“造神”運動,鼓吹現代迷信,稱頌“天才”,搞四個“偉大”,“大樹特樹”為了“樹他自己”。在“大革命”中,他“語錄不離手,萬歲不離口”。其實,他的辦公室裏沒有毛主席著作,身上也不帶《毛主席語錄》,是叫工作人員帶著,到會上要來做給別人看的。
“順我者昌,逆我者亡”,與此同時,林彪結黨營私,培植幫派勢力,排斥異己,為陰謀篡黨奪權做準備。林彪一上台,就任命邱會作為總後勤部部長;1965年空軍司令員劉亞樓病逝第二天,就任命吳法憲為空軍司令員。1966年6月任命李作鵬為海軍第一政委。
1967年5月13日,發生震動全國全軍的武鬥事件。林彪為了保護他的幫派勢力,誣陷總政治部主任蕭華為“黑後台”,把他打倒。
1968年林彪製造“楊餘傅”事件,於3月24日先將楊成武的代總參謀長職務撤銷,後又把他打倒,同時逮捕了空軍政委餘立金;撤銷北京衛戍區司令員傅崇碧的職務。打倒“楊餘傅”,林彪立即任命親信黃永勝為總參謀長,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為副總參謀長。改組、重新成立以黃永勝為組長、吳法憲為副組長、葉群、李作鵬、邱會作等為成員的軍委辦事組。林彪就這樣徹底剝奪了老帥們對軍委的領導權,由林彪反革命集團篡奪了軍隊的領導權。
林彪這一係列罪惡活動的第一步,是在1965年12月8日至15日,中共中央在上海召開的政治局擴大會議上開始的。在會議上,林彪進行了經過周密策劃有組織有預謀的反革命陰謀活動。林彪將由他提名,而不上他的賊船的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長羅瑞卿大將整垮。就因為羅瑞卿反對他把毛澤東著作庸俗化、簡單化、搞“突出政治”、擺花架子那一套,妨礙他篡黨奪權的陰謀活動。他們極盡栽贓陷害之能事,吳法憲、李作鵬等一齊上陣,誣陷羅瑞卿是“篡黨、篡軍、篡國的大陰謀家、大野心家、大危險人物”,什麽“偽君子”、“要在軍隊造一個羅家天下”等等。然後又一步步奪取了軍權。
林彪、葉群,必欲將陸定一和他的妻子嚴慰冰置於死地而後快,把他們視為林家“死對頭”,心腹之患,就是因為嚴慰冰知道葉群的底細。嚴慰冰手中有兩張“王牌”,在1966年5月一次會議上當眾挑明了:一是葉群和林彪結婚前不是處女,她和好幾個男人發生過性關係;二是葉群沒有入過黨,是個假黨員、冒牌貨。林彪無奈寫了書麵證明,證明第一個問題。可是假黨員,沒入過黨卻無法證明……陸定一、嚴慰冰均被投入監獄。
1970年廬山會議,林彪搶班奪權,直到1971年孤注一擲,折戟沉沙,魂斷溫都爾汗。
“文化大革命”不久,陳毅元帥曾經對挨批鬥的幾位老部下、老戰友說過下列一段話:
“德國出了馬克思、恩格斯,又出了伯恩施坦。伯恩施坦對馬克思佩服得五體投地,結果呢?馬克思一去世,伯恩施坦就當叛徒,反對馬克思主義!”
“俄國出了列寧、斯大林,又出了赫魯曉夫。赫魯曉夫對斯大林比親生父親還親!結果呢?斯大林一死,他就焚屍揚灰,背叛了列寧主義!”
“中國又有人把毛澤東捧得這樣高!毛主席的威望國內外都知道嘛,不需要這樣捧嘛!我看哪,曆史驚人地相似,他不當叛徒我不姓陳!”
陳毅這番話,入骨三分,早把林彪看透了。
三、江青和林彪勾結,陰謀篡黨篡國,從《紀要》開始
1965年11月10日,上海《文匯報》拋出了姚文元的文章《評新編曆史劇〈海瑞罷官〉》,拉開了“文化大革命”的序幕,但是,演出並不順利。在黨和國家正麵臨內亂的急風暴雨的嚴峻形勢下,黨內的“左”傾錯誤做法受到抵製,這就使江青有人單勢孤之感。她曾多次揚言:“我們沒有權,說話沒有人聽,我要借用林總的力量,我要搬尊神。”
其實,江青要插手部隊文藝工作,搞名堂,並非今日始,她先找過總參謀長羅瑞卿,被拒絕。在林彪捏造罪名打倒羅瑞卿之後,才轉而去找林彪。
1966年1月21日,江青從上海去蘇州找林彪。這天江青特意穿了一套軍裝,戴了頂軍帽,見到林彪寒暄後對林彪說:“主席讓我過問一下部隊的文藝工作,所以我就來找林副主席了。我想先召集部隊的文藝工作者開個座談會,共同研究一下有關問題,給反革命修正主義文藝黑線一個回擊。”
“很好!”真叫心有靈犀一點通啊,林彪坐在沙發上,兩手一合拉著長聲說,“你這次去,就說是我委托你召開的。1月18日我剛主持了全軍政治工作會議,你的這次座談會,將比那個會還要重要。我早就指出:突出政治就是突出毛澤東思想,就是用毛澤東思想統帥一切。不管什麽事情,都要以毛主席指示為標準。不論在任何時候,對毛澤東思想都要堅信不移。凡是毛主席指示的,就要堅決擁護堅決照辦,上刀山下火海也要保證完成。凡是違背毛主席指示的,就要堅決抵製、堅決反對。”
江青說,“有林副主席的這種支持,我們的文化革命就有了勝利的保證。”
林彪微笑著說:“槍杆子要保證你們的筆杆子打仗嘛!”
這時,葉群提醒林彪說,江青明天還要在上海舉行座談會,需要休息。林彪叫葉群拿出紙筆作記錄。林彪站起身,背起手,踱著步說:“各位同誌:江青同誌昨天到蘇州來和我談了話,她對文藝工作方麵在政治上很強,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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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群記錄完畢,衝著江青笑了笑說:“我們今後還需要您多關照和幫助了。”
江青和葉群親熱地擁抱,激動地說:“我們今後是一個戰壕的戰友了,當然要互相幫助了。你們也要多支持我呀!”江青、林彪勾結,禍國殃民(3)
參加“部隊文藝工作座談會”的部隊人員是總政治部副主任劉誌堅(帶隊)、政治部文化部長謝鏜忠、副部長陳亞丁、政治部宣傳部長李曼村。臨行前,總政治部主任蕭華交代:“江青這個人疑心大,脾氣也大,對她的話,可多聽少說,不要和她爭,要尊重她。你們有什麽意見帶回來匯報。對地方文藝工作情況,你們不要隨意表態。”座談會從2月2日開到20日。說是座談會,其實主要是看電影、看戲、個別談話,是聽江青一個人講。江青主要是“自我吹噓、抬高自己”、“吹捧林彪”、“誣陷在文藝工作方麵,有一條反黨反社會主義的黑線專了我們的政”、“攻擊誣陷總理等中央領導同誌和文藝界的領導同誌”,“指責和否定大量的電影和作品”。
“座談會紀要”經多次修改,以《林彪同誌委托江青同誌召集的部隊文藝工作座談會紀要》為題,以中發(66)211號文件於1966年4月10日,發至縣團級。《紀要》的主題是“專政論”,說什麽“在文化戰線上存在著兩條道路的尖銳鬥爭”;“文藝界在建國後……被一條與毛主席思想相對立的反黨反社會主義的黑線專了我們的政,這條黑線就是資產階級的文藝思想、現代修正主義的文藝思想和所謂30年代文藝相結合。”
江青、林彪相互勾結炮製的《紀要》起到了煽風點火、推動“文化大革命”的惡劣作用。
1967年第九期《紅旗》雜誌發表社論《兩個根本對立的文件》,說《紀要》是“無產階級司令部發出的革命號令,它號召無產階級革命派和廣大群眾,開展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紀要》的貫徹執行禍及整個思想文化領域,造成了災難性的惡果。
林彪、“四人幫”把《紀要》作為他們在文藝界大搞法西斯專政的理論根據,打著所謂批判“文藝黑線”的旗號,任意把香花打成毒草,誣陷、迫害、揪鬥所謂的“黑線人物”。全國文藝界受害的人數無法計算,僅文化部及直屬單位就有2600多人被誣陷;禍及界,建國17年來教育戰線的成就也被全盤否定了,僅教育部所屬單位和十七省、市受誣陷、迫害的教師就有14.2萬多人。
四、江青、林彪配合默契,栽贓陷害劉少奇
江青利用林彪的權力,林彪利用江青的特殊身份,為達到篡黨奪權的罪惡目的,兩個反革命陰謀集團勾結在一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他們雖然也有矛盾,但是大方向是一致的。
1968年3月,林彪居然用他的權力,做出了一個常人少見的決定,把江青的行政級別,從九級一下子提升到五級,並把她吹上了天。林彪說,江青“是我們黨內女同誌中很傑出的同誌,也是我們黨的幹部中傑出的幹部,她的思想很革命,她有非常熱烈的革命的感情”。林彪說這話時,也許覺得太離譜,心虛吧?所以又趕緊補充說:“過去由於她多年身體不怎麽好,大家不了解她。在這次文化大革命期間,就看出她偉大的作用……她有很大的創造性”。投之以李,報之以桃,1968年10月27日,江青在一次討論黨章的會上,極力鼓噪要把林彪作為接班人寫在黨章上。她甚至用耍無賴的口吻說:“這一條不寫上,我們通不過。”1969年在黨的“九大”前夕的一次會上,江青又聳人聽聞地說:“林副主席的名字還是要寫上(指黨章),寫上了,可以使別人沒有覬覦之心!”
江青在插手部隊文藝工作之後,還想得到實權,她通過陳伯達、葉群傳遞信息,林副主席正式任命“江青同誌為中央軍委文革小組顧問”。
江青、林彪相互勾結,配合默契,他們一起栽贓誣陷劉少奇。1966年8月,林彪指使葉群,找到總參作戰部副部長雷英夫,把林彪、葉群誣告劉少奇的材料交給他,告訴他寫誣陷劉少奇的材料;林彪還把空軍司令吳法憲和保衛處長雷潔找到家裏。
林彪找出幾份文件,全是劉少奇在各種會議上的講話和記錄,上邊畫著紅杠杠,全是林彪記錄的,指著對吳法憲說:“你看,劉少奇在1954年給江渭清信中的這段話:‘這裏聯係到這樣一個原則問題,就是我們應該向誰學習。是向黨內和黨外群眾中一切有真理的人學習,不管他們的職位高低,不是向職位高的人學習。’這是反對學習毛澤東思想。劉少奇早在1941年答宋亮的信中就說過:‘中國黨有極大的弱點,這個弱點就是黨在思想上準備,理論上的修養是不夠的。偉大的著作還沒有出來,這是中國黨的一個極大的工作。’這話的根本含義是否認毛主席的著作是偉大的,這些東西還想塞進他的選集裏,這種選集一出來就離赫魯曉夫的那個秘密報告不遠了。”
林彪說完這段麵授機宜的話,葉群告訴吳法憲叫他先吃飯,吃完飯,給毛主席寫信,揭發控告劉少奇,這是林副主席給他吳法憲立功的好機會,說,“這是很重要的一著棋。”
經過一個下午的“創造”,寫出了一封由吳法憲署名給毛主席的告密信:
最最敬愛的偉大領袖毛主席:
通過學習林彪同誌“五一八講話”,我才深深認識到黨內兩條路線鬥爭的嚴重性、認識到睡在我們身旁的赫魯曉夫的險惡和陰毒。我不得不向主席提出忠告:劉少奇同誌和同誌確確實實是兩個搞修正主義的危險人物。
他們在中央的各項會議上互相吹捧,就是不提毛主席和毛澤東思想。相反,他們對高舉毛澤東偉大紅旗的林彪同誌竭力排擠、打擊和進行明裏暗裏的汙辱。
他說,“不做工作的人就是最大的錯誤,林彪同誌身體不行,彭德懷同誌還可以當國防部長”,公然想為右傾機會主義分子翻案。這不比《海瑞罷官》更為惡毒和直接嗎?他還在各種講話中貶低和反對毛澤東思想……
吳法憲這番鸚鵡學舌,任何一位七大中央委員誰不知道,確立毛澤東思想為黨的指導思想,把這一條寫進黨章裏正是劉少奇同誌在黨的七大會議上提出,並為全黨接受的。
江青、林彪勾結,禍國殃民(4)
1968年9月16日,江青在她直接操縱的專案組編造偽證、整理報送的劉少奇三本所謂“罪證”材料時,定下了置劉少奇於死地的罪名,誣陷劉少奇是“大叛徒、大內奸、大工賊、大特務、大反革命”,是“遠東情報代表”。林彪看了江青寫的東西,正中下懷,馬上批寫“完全同意”四個字,並寫上“向出色地指導專案工作並取得巨大成就的江青同誌致敬!”
在誣陷迫害黨和國家領導人,推翻無產階級專政的政權的罪惡活動中,江青、林彪一唱一和的反革命雙簧的演出,可謂惟妙惟肖。
1966年9月8日,林彪捏造“二月兵變”,誣陷賀龍“搞顛覆活動”,是“土匪”。江青馬上誣陷賀龍是“壞人”,是“劊子手”,揚言要把“賀龍端出來”。賀龍被迫害致死。
1966年12月下旬,江青叫嚷:“軍內那些走資派為什麽不揪?”緊跟著,林彪就指使人起草文件,提出“徹底揭穿軍內一小撮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的反革命口號。江青看後大叫“趕快送林副主席審批”,林彪看後,批示“完全同意”。
江青把“三老”、“四帥”所謂大鬧懷仁堂,汙蔑為“二月逆流”後,林彪立即在毛家灣將李作鵬、邱會作、吳法憲叫來,並調黃永勝從廣州軍區趕來,麵授機宜,叫他們回去搜集誣陷“三老”、“四帥”的材料,限三天送給江青。
林彪惡狠狠地說,“我們要刮一場十級、十一級、十二級的台風,把軍內帶槍的劉鄧路線的人統統揪出來,該打倒的打倒,該罷官的罷官,該關押的關押,該槍斃的槍斃,對他們決不能留情!”
林彪還下令,把羅瑞卿用羅筐抬出來批鬥,把他夫人郝治平也揪來批鬥。
江青最害怕她30年代在上海被捕叛變自首的罪惡曆史和她演員生涯的風月醜聞暴露。1966年10月4日,江青來到毛家灣對葉群說,“‘文化大革命’就是用革命的手段,把你要打倒的人統統打倒。你把你的仇人告訴我,我幫你去整他們;我把我的仇人告訴你,你幫我想辦法打倒他們。”兩個惡魔秘密交易,當即交換了“仇人”名單。不久葉群指使吳法憲、江騰蛟,把中國青年藝術劇院的著名演員、導演、總導演、烈士孫炳文的遺孤,周恩來、鄧穎超培育長大成名的孫維世逮捕入獄,殘酷迫害致死。其原因就是因為剛正不阿的孫維世不受江青的拉攏,不上她的賊船;就是因葉群得知林彪曾對孫維世有過單相思,因而妒火中燒。這樣孫維世就成了江青、葉群兩家的仇人,她們利用竊據的權力,把一位藝術迫害致死,孫維世當年隻有47歲!
江青、葉群指使吳法憲、江騰蛟等人在一天深夜同時查抄了鄭君裏、趙丹、顧而已、童芷苓、陳鯉庭——上海五位文藝界知名人士的家,以銷毀江青的醜惡曆史罪證材料;他們還將知情的著名電影演員上官文珠和舒繡文迫害致死。把在上海曾經照顧、幫助過江青的秦桂貞老人騙到北京,關押了七年多。
他們把當年了解江青底細的上海地下黨同誌全部打成反革命、特務,進行迫害。把上海市副市長潘漢年和公安局長楊帆關押起來。潘漢年夫婦冤死在獄中。
五、林彪、葉群魂斷荒郊之前和江青的最後勾結
如果說,江青在黨的“九大”前,羽毛還不夠豐滿,時時事事需要借重林彪,那麽“九大”後江青的情況就不同了,江、林兩個反革命集團成員中的大多數人都成了中央政治局委員,江青的腰杆顯然更硬朗了,他們在勾結中,固有的矛盾開始顯露出來,並一步步激化起來。參加憲法修改起草小組的康生、張春橋堅持不設國家主席的主張,因為對於林彪一夥設國家主席的用意,江青心裏十分清楚,所以兩個集團成員曾經發生過多次爭吵。
毛澤東聲明不當國家主席,提出修改憲法,不設國家主席;林彪陰謀搶班奪權,“和平過渡”,在內心深處他自己想當國家主席,口頭上卻仍然堅持要毛澤東當國家主席,在1970年8月23日至9月6日之間的中共九屆二中全會上兩個反革命集團之間的鬥爭白熱化。
林彪在開幕式上,搶先發言,鼓吹“天才論”和設國家主席,陳伯達為林彪炮製“天才語錄”。陳伯達、吳法憲、葉群、李作鵬、邱會作等分別在小組會上,大肆鼓噪,製造混亂。他們的陰謀被毛主席識破,寫了《我的一點意見》,敲山震虎,嚴厲批評了陳伯達,揭穿了“天才論”的騙局,挫敗了林彪集團有計劃、有組織的搶班奪權陰謀。這時的林彪集團非常驚恐。江青集團既有些揚眉吐氣,又有點兔死狐悲,他們還看不清楚林彪的失勢和毛澤東的下一步棋,江青還在勾結拉攏,而林彪則另有打算。此時葉群頻頻出動,找江青探消息,摸底細,做工作;江青則電話不斷,又是通風報信,又是問候、安慰、感謝。反過來,葉群又是答謝,又是登門拜訪,兩家忙得不亦樂乎。葉群於9月2日去江青住地摸底回來後,當天下午2時打電話對江青說,“我從江青同誌那裏回來以後,給林彪同誌談了,林彪同誌很高興。林彪同誌問候江青同誌。”
江青、林彪勾結,禍國殃民(5)
9月5日晚,林彪率葉群親自登門拜訪江青,表示道歉和解……9月6日淩晨1時30分,江青打電話給林彪說:“一組(指毛澤東)特別高興,問副統帥好,說培養不易,是親密戰友……夫子(陳伯達)同張、姚有矛盾,文人相輕,利用我們(指林、江)……吳法憲沒事,不調工作……”
九屆二中全會閉會的當天晚上,葉群帶領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四員大將到江青住地負荊請罪,葉群說,“一來是向江青同誌告別,二來是聽取江青同誌的批評。這次我們上了陳伯達的當,犯了錯誤,林副主席多次批評我們,辜負了主席的教導,對不起江青同誌,一定要我們來向江青同誌道歉,請江青同誌原諒。”兩個女人裝模作樣,又是大講“我們是一條戰壕裏的並肩戰鬥的戰友”,又是說“過去是親密戰友,今後還是親密戰友。”
葉群又說:“林副主席講,江青同誌是在關鍵時候幫助我們,總是給我們說好話。所以,要我約他們四位一起來向江青同誌表示感謝。”
江青當然明白葉群的意思,她說:“我們都要向林副主席學習。我們都是林副主席的小學生,要更好地緊跟毛主席和林副主席。”說到這裏,江青對四員大將說:“這次你們聽信了夫子的話,所以犯了錯誤。今後,我不會把這件事放在心上,決不把你們當外人,你們聽我的話就是啦!”
江青乘人之危,進行拉攏。而林彪、黃永勝在背後,不止一次罵江青“這個上海的婊子”。林彪對兒子老虎(林立果小名)說,“人不為己,天誅地滅,哪有不為自己考慮的,所以,重要的是要學會利用人的這種天性!”
廬山會議之後,毛主席和黨中央采取的一係列措施,摻沙子,“批陳整風”,打亂了林彪集團的陣腳,可是,江青、林彪之間的聯係仍然不斷。不是問候起居,就是互相致意保重身體;林彪還要葉群約上黃永勝、吳法憲去看望江青……1971年5月17日,在葉群帶領黃、吳看望江青後,打電話給江青說,“我把去看江青同誌的情況向林彪同誌報告了,他聽了很高興,林彪同誌問候江青同誌。”5月18日下午葉群給江青送花,問候,說她采了兩束花,一束送林彪,一束送江青,可謂用心良苦。
6月9日,江青帶著一本《毛澤東選集》,親自到林彪家裏,親自導演,特別著意為林彪拍照“學習”毛主席著作的彩色林禿子頭相。照片洗印後,江青下令刊登在1971年七、八月合刊的《人民畫報》和《解放軍畫報》上。江青為林禿頭相起的題目為“孜孜不倦”!最大的諷刺是“活學活用毛主席著作”的林彪的辦公室裏空空如也,並沒有一本毛澤東著作。
據說,“九一三”林彪、葉群魂斷荒野後,毛遠新曾向江青問起給林彪照相的事,江青說,“那是主席派我去做工作的。”毛遠新又問主席,毛主席說:“別聽她那一套,沒有那回事。”
“四人幫”被粉碎後,從江青的住地查獲了一份電話記錄,從1969年到1971年9月上旬的兩年零九個月中,江青和林彪、葉群之間來往的電話就有470餘次之多,平均每兩天多一點,他們之間就要進行一次電話聯係。
1971年9月8日,在林彪和葉群死到臨頭,葉群從北戴河的海濱別墅給江青打電話說:“林彪同誌向您致以熱情的問候,他說很關心您的身體。”葉群還告訴江青,特派專人送去幾個最好吃的西瓜。江青立即回電話:“請林副主席放心!”正是在這一天,林彪下達了他的反革命武裝暴動手令!
9月12日,就是在林彪魂斷溫都爾汗荒野的前幾個小時的下午,江青帶上林彪送的四個西瓜遊頤和園,她感激地對工作人員說:“這些西瓜是林副主席送給我的,我再送給同誌們,這是林副主席對我們的關心,我們大家一起謝謝林副主席!”
曆史判明,江青和她的軍師張春橋不僅極為詭譎,而且絕頂聰明:兩個反革命集團互相勾結、利用、爭奪,都是為了實現各自篡黨奪權的罪惡目的。江青力爭把接班人林彪寫入黨章,那是她明明知道,她爭不過他;她喊林彪“身體健康,永遠健康!”她更知道他活不過她……林彪兵敗廬山,江青是竊喜的,排除了爭奪勢力。那為什麽江青又是通風報信,又是安慰討好?因為那時江青仍然認為林彪還有利用價值。君不見,林彪一家魂斷荒野之後,江青一夥的篡黨奪權活動是何等的加倍猖狂!
江青在庭審中的醜惡嘴臉(1)
一、江青罪惡累累,鐵證如山,一再狡辯抵賴,審判長宣布:記錄在案
特別法庭第一審判庭,對江青篡黨奪權的反革命犯罪案,從1980年11月26日開始進行法庭審問調查。11月26日、12月3日、5日、9日、12日、23日,共進行六次。江青的態度極其惡劣,完全可以用無恥、無賴和潑婦來形容:在人證、物證、書證、言證麵前,她可以把黑的說成白的;把她犯的罪行,說成是別人幹的;把罪行說績;把不是當理說;甚至把非法說成是合法的。她在審問下的回答,經常是用“不知道!”“不記得”、“這不是事實”等這幾個字來搪塞。法庭組成人員和旁聽代表近千人,無不義憤填膺,切齒痛恨。
11月26日,法庭對江青罪行進行第一次庭審調查,法庭活動由審判長曾漢周主持,特別法庭庭長江華、副庭長黃玉昆、伍修權,特別檢察廳廳長黃火青、副廳長喻屏、史進前出席庭審。
江青由兩名女法警押上法庭。她今天身穿灰色上衣、黑褲、黑棉布鞋。她一走進來就東張西望,故意拿姿作態,裝出無所謂的樣子,使人感到既醜惡又輕蔑。
審判長就江青於1974年10月17日晚召集張春橋、王洪文、姚文元密謀,派王洪文去長沙向主席誣告、一案,向她提出一係列問題。問江青,你們是怎樣策劃的,誰都講了什麽話,王洪文從長沙回來後是怎樣向你們匯報的?王洪文去長沙受到了毛主席的批評,你為什麽還要王海容、唐聞生轉達向毛主席誣告周恩來、鄧小平?
江青麵對審判長的審問,隻回答“不知道”、“不清楚”、“不記得”。
江青在法庭上受審,是什麽心情,隻有天知道。不過,想起江青當年與謝富治說過的一段話,還是可以尋找到江青心路的軌跡。江青在製造劉少奇、鄧小平、陶鑄的冤案時說:“現在弄不好也是要殺頭的。一旦劉少奇、鄧小平、陶鑄、彭真這些家夥上了台,不割我們的腦袋才有鬼呢……”這叫邪惡者做賊心虛吧,也許她早就想到多行不義必自斃的自然規律,早有預感吧。然而,江青此時此刻不會不想到,一個當年在上海灘爭風吃醋的電影演員,憑著自己的狐媚和手腕,一躍而成為“第一夫人”,又在政治風浪中幾經沉浮,當上共產黨最高層的中央政治局委員,隻差一步就要黃袍加身了,猛然一個巨浪襲來,竟被砸到最底層,被押到法庭上受審,能甘心嗎?她要掙紮,她要反撲,她要瘋狂地抗拒,這是必然的。
江青用鼻子一哼說:“我從來天不怕!地不怕!怕你法庭?怕你殺頭!將來有朝一日,有機會我來個東山再起!”她像一條瘋狗似地要撲過來:“你們是什麽人?來審判老娘!”
江青在充硬漢,其實她心虛得很,她來到法庭就知道她沒有將來。江青明白她在這大庭廣眾之下,無論怎樣叫嚷,都無濟於事,就又撇撇嘴,對法庭人員尖叫:“我是和尚打傘,無發(法)無天。我怕你們呀!連劉少奇、林彪我都沒怕過,我能怕你嗎?”
江青又喊錯了。這是法庭審問、調查,不是小孩子打架唬人,法庭之上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以理服人,潑婦罵街是沒有用的。
審判長宣布,江青否定犯罪事實,拒絕回答問題,記錄在案。
法庭投影出示王洪文的親筆交代材料,播放了姚文元的有關策劃證詞和姚文元10月18日的日記,以及其他證據。
當事人王洪文出庭作證。王洪文老老實實地一一回答了審判長的提問,詳細講述了他去長沙的經過。說明了他去長沙回來後又如何向江青匯報,講了毛主席的批評。當時,張春橋、姚文元也在場,江青又找來王海容、唐聞生,又談了很長時間,要王海容、唐聞生去長沙時,再向毛主席誣告周總理、鄧小平……
江青對王洪文到庭作證講了實話,很惱恨,一臉的陰險、凶相。
審判長問她,是不是事實?江青回答:“不是事實!”
審判長宣布:“被告人否認事實,記錄在案。”
王海容、唐聞生出庭作證。1974年當時,王海容任外交部副部長,唐聞生任外交部美大司副司長。她二人當時都是毛主席身邊的工作人員。王海容說,10月18日晚上,江青把我和唐聞生叫到釣魚台十七號樓。王洪文、張春橋、姚文元都在場。江青先讓張春橋介紹所謂形勢問題。張春橋顛倒是非地把“批林批孔”後國內財政收支和外貿中的逆差說成是國務院領導同誌崇洋媚外造成的。張春橋又居心險惡地說,鄧小平同誌在“風慶輪”問題上跳出來,不是偶然的,他在“大革命”以前就主張造船不如買船,買船不如租船。張春橋還把17日晚的政治局會議比作“二月逆流”。江青以及王洪文、張春橋、姚文元四個人要我們把他們講的這些意見報告毛主席。但談話中,他們又流露出王洪文已去長沙見過毛主席了。在我們追問下,王洪文不得不承認,他已偷偷地見過毛主席,毛主席叫他和鄧小平同誌搞好,說鄧小平同誌會打仗。我們聽後,覺得江青、張春橋、王洪文、姚文元四個人要在四屆人大前鬧事,要打擊鄧小平同誌,進而把矛頭指向周總理和葉副主席等,以便篡黨奪權。他們已在毛主席那裏碰了壁,現在想利用我們再次向毛主席告狀。於是,我們表示,既然你們已直接向毛主席講了,毛主席也有指示,我們就不必再去講了。張春橋、王洪文、姚文元聽了我們的表態後,不再說話,但江青還一再堅持要我們再去向毛主席報告,我們堅決拒絕了她。
王海容說,我們覺得江青以及張春橋、王洪文、姚文元四個人的這種行為極不正常,第二天立即到醫院向周總理報告了江青他們四個人找我們談話的情況。周總理告訴我們,他已聽說了17日晚政治局會議的事情,經他了解,並不像他們四個人所說的那樣,而是他們四個人事先計劃好要整鄧小平同誌,他們已多次搞過鄧小平同誌,鄧小平同誌已忍了他們很久。
王海容接著談到她和唐聞生在20日陪外賓到長沙後,根據周總理的意見把跟周總理談的情況以及周總理的意見報告了毛主席。毛主席聽後很生氣地說,“風慶輪”的問題本來是一件小事,而且李先念、紀登奎同誌已在解決,但江青還這麽鬧。毛主席要王海容、唐聞生回轉告周恩來、王洪文:“總理還是總理……建議鄧小平同誌任黨的副主席、第一副總理、軍委副主席兼總參謀長。”王海容說,毛主席對小平同誌針鋒相對地頂江青表示十分讚賞。
王海容最後說,去長沙,張玉鳳曾告訴我們說,王洪文來長沙告了周總理的狀,說周總理在醫院搞串連,這次政治局會議像廬山會議。唐聞生的證詞與王海容的證詞是一致的。
江青在庭審中的醜惡嘴臉(2)
時隔20多天後的1974年11月12日,鄧小平陪同外賓飛抵長沙,同行的有王海容、唐聞生。
毛主席一見到鄧小平就幽默地說:“你開了個鋼鐵公司。”小平笑著說:“主席也知道了,我實在忍不住了,不止一次了!”
毛主席說:“好!我讚成你!”
就在這一天,江青托王海容、唐聞生帶了一封信給毛主席。江青在信中提出,謝靜宜任全國人大副委員長,遲群當部長,喬冠華當副總理,毛遠新、遲群、謝靜宜、金祖敏列席政治局,作為“接班人”來培養。
毛澤東主席在江青的信上批示:
不要多露麵;不要批文件;不要由你組閣(當後台老板)。你積怨甚多,要團結多數。至囑。
人貴有自知之明。又及。
毛澤東
十一月十二日
1976年10月17日,王海容、唐聞生在揭發江青的材料中寫道:
1974年11、12月(12月23日之前)中央醞釀四屆人大的人事安排期間,江青把我們兩人叫到釣魚台十樓,要我們去長沙時向主席轉達她的意見,由王洪文任副委員長,排在朱德、董必武之後。我們向毛主席報告後,主席對我們說:“江青有野心。她是想叫王洪文做委員長,她自己做黨的主席。”
麵對王海容、唐聞生的對質,江青仍然以“不知道”、“不記得”、“不是事實”來抵賴。公訴人江文發言一針見血地挑明了江青是主謀和反革命集團頭子的真實麵目,他指出:“王洪文是黨的副主席,張春橋是常委,姚文元和江青是政治局委員,如果江青不是頭子,怎麽能召集這幾個人開會?要王洪文去長沙告狀。”
上午10時15分,審判長曾漢周鄭重宣布:以上的證據和證人對質都證明了江青的犯罪事實,無論江青如何否認、狡辯,事實是抵賴不了的。並指出: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這是法庭的基本原則。江青的犯罪事實確鑿,對江青否認犯罪事實的行為,法庭記錄在案。然後宣布:本次調查結束,把被告江青帶下去!
出人意料,江青竟賴著不肯走,並掙脫女法警的手臂,尖聲叫嚷:“關於這個問題,我還要進行申辯!”
直到被法警帶出法庭大門還氣勢洶洶地叫嚷:“騙人!《刑法》、《刑事訴訟法》都是假的!王洪文發言為什麽不讓我對質?”
第一天的法庭審問江青就開始胡攪蠻纏了。
回到監獄後,江青的情緒很激動。
她又蠻橫地對監管人員叫道:“我知道你們向他們去匯報,好商量下次怎麽對付我。我不怕,我有‘五不怕’的精神,隻要我不倒下,我就堅持到底。”
這天,江青的血壓升得很高,醫護人員對她進行了治療。
二、邪行江青,蛇蠍歹毒,罪證如山,還拿不是當理說
1980年12月3日,12月5日,法庭繼續對江青的罪行進行調查。這次是對江青誣陷、迫害國家主席劉少奇和夫人王光美的犯罪事實進行調查。
江青被兩名女法警押進法庭,她故意用手抻抻衣襟,撫平衣服,又伸手理了理頭發,裝模作樣地鎮定情緒,然後一屁股坐在被告席上。在開庭前的短暫靜寂中,她向旁聽的觀眾席上看了一眼,不由自主地渾身打了個寒顫,她看到一個人正在用冷峻的目光盯盯地注視著她,一雙利劍般的目光直刺她的心窩子,她的心在收緊,她沒有想到能有這一天。這一天她江青淪為階下囚,而彼人今天卻成了審判者!
啊,王光美!
旁聽席的前排,一位身穿綠呢服裝,脖子上圍著一塊黃色方巾的女人,正是被江青迫害過的王光美。
王光美的一雙銳利目光逼視著江青,使她心虛膽顫,而不敢正視,隻好低下頭來看著自己的腳尖。
審判長不容江青多想,單刀直入地審問江青:“1967年5月,劉少奇、王光美專案組成立後,這個專案組由你江青主管,由你直接控製,並且還夥同康生、謝富治兩個主犯,由江青指揮‘劉少奇、王光美專案組’,製造偽證,誣陷劉少奇、王光美是‘叛徒’、‘特務’、‘反革命’,這是不是事實?”
審判長的利箭直刺江青的心窩,她一時不知如何招架,下意識地打了個沉,定了定神,用手按住耳機,她聽到襲來的一排子彈還在轟響,隻得抬起頭來望著審判台回答道:“我參加了專案組的工作,但我是受中央委托參加的……”她在想法減輕罪責……想了會兒說“……而且,而且……我當時是助手。”
狡猾的江青狡辯說:“現在中央委員會裏大多數成員和我們絕大多數領導人,那時都爭先恐後地批判劉少奇,如果我有罪,那你們所有的人呢?”
“住口,江青!”幾位審判員異口同聲高聲喝道。此時的江青竟忘了自己是罪犯、被告人身份,真叫無恥。而江青竟耍起無賴,瘋狂呼喊“革命無罪,造反有理!”
江青在庭審中的醜惡嘴臉(3)
江青在迫害劉少奇、王光美的犯罪中到底扮演著一個什麽樣的角色,請看事實。麵對江青的無恥狡辯,法庭出示了大量的證據、證言。其中1968年2月26日,謝富治在“王光美專案組”一個報告上作的批語,就是鐵證。批語寫道:“大叛徒劉少奇一案,主要工作都是由江青同誌親自抓的。今後一切重要情況的報告和請示都要直接先報告江青同誌。”還有:
1968年6月26日,江青為專案組隻把材料摘抄件送給她而大發脾氣,並寫了一封信,說專案組不把材料原件送給她看,對她有“奪權現象”。作為專案組負責人的謝富治趕忙寫出書麵檢討,說自己“對江青同誌主管的專案”、“向江青同誌匯報和請示不夠”。
法庭宣讀了江青的信和謝富治的檢討,並讓江青看了複印件。還有,那是她自己的供訴狀:
法庭播放了江青1968年9月18日,在接見中國京劇團、中國樂團等單位代表的講話錄音。在講話中,江青說:“我現在負擔著第一個大專案……劉少奇是一個五毒俱全的大反革命、大內奸、大叛徒、大特務。”
審判長問江青,信是不是你寫的,話是不是你講的?
江青不得不承認是她寫的,錄音像是她的聲音。但她卻狡辯說,這“也不是罪行”。
公訴人江文對江青的無恥讕言進行了有力的駁斥。
被告江青為了誣陷迫害劉少奇、王光美,亂捕無辜,誘供逼供,編造假證,罪行累累。江青於1967年5月至10月擅自決定逮捕楊一辰,楊承祚、袁紹英夫婦,曹亮、梁瀨德夫婦,丁覺群、張重一、馮少白、馬國釣、蘇士文等11人,甚至連廚師、保姆均不放過。江青決定在全國大批捕人,僅北京一地,被捕受審的就有64人。
審判員問江青:“是不是事實?”
江青回答說“不記得了”,隔了一會兒又說,這些“都是合法的”。
公訴人江文駁斥江青說,“文化大革命”中,國家法律都被你們踐踏了,還講什麽“合法”,你們為了迫害劉少奇、王光美,連炊事員、保姆都不放過。
審判員沈建審問江青:“逮捕劉少奇的炊事員郝苗,是不是你批準的?”
江青搖頭耍賴說:“我腦子受過傷,有高血壓,記不得。”
法庭當即用幻燈投影,出示了汪東興在1967年6月8日寫給江青、謝富治“關於逮捕郝苗”的報告和江青的批件:“郝苗的檔案我們看了一下,更證明他的問題疑點很多,可能是國民黨軍統特務,我同意江青同誌的指示,快趕(趕快)把郝苗逮捕審查”。江青批:“照辦”。
郝苗出庭作證。他在證人席上對法庭說,我家住北京海澱區,1949年由中央組織部介紹到中央辦公廳警衛局工作,1952年到劉少奇家做飯,一直到1967年被逮捕為止。他說,那是1967年6月8日,我給劉少奇同誌做完晚飯,收拾完回到宿舍睡覺,夜裏12點,進來個人把我叫醒,那人輕聲說:“領導找你有事,叫你馬上去一趟”,我信以為真,沒有多想,二話沒說,跟著來人進了房門,我哪知中計,上了人家的圈套,當我離開房門,路過操場時,就被另外一個人綁架到一輛預先準備好的小汽車上了。那人說:“對不起,找你去對個案子,隻好委屈你了”。
郝苗說,他從這天開始就被關進了陰森森的監牢裏,隻許坐在鋪上思考揭發劉少奇和王光美的“罪行”,不許站起來在牢房裏走動。他們對我說:“隻要你肯揭發劉少奇、王光美的問題,上邊說了,馬上就可以把你送回家同老婆孩子團聚。”
郝苗在法庭上說:“我從小就受苦,從來沒說過一句假話,我不會昧著良心無中生有說國家主席劉少奇的壞話,我告訴他們,這些年來,我隻知道好好給劉少奇同誌做飯,讓他吃了好好工作,別的我什麽也不知道!”
郝苗同誌就這樣被江青在監獄裏關了六年多。今天,他才得以在光天化日之下伸張正義,他要求法庭嚴懲江青。
真正的叛徒、反革命是江青。江青在郝苗麵前,在眾目睽睽之下,顯得極其卑劣而不齒於人類。
就是這個蛇蠍歹毒的江青,為了把王光美誣陷成“特務”,使盡渾身解數,無所不用其極,不知什麽人向她告密得知有個叫孫淑珍的女人,1949年曾在劉少奇家裏當了幾個月的保姆,江青竟也平白無故地給她扣上了為“美特”王光美傳遞情報的“罪名”,將她逮捕入獄。江青非常關心孫淑珍專案的進展,親自抓專案工作。江青要孫淑珍承認給王光美傳遞情報,王光美就可以打成“特務”了。可是孫淑珍什麽也不說,什麽也沒有供認。江青對專案組的人說,“祁媽(即孫淑珍)這個人到王光美家去,在案件中就是很重要的人。你們對祁媽審訊要抓緊!”
審判員劉麗英(女)問江青,你是否批準拘留楊承祚、袁紹英夫婦,並指使專案組對他們刑訊逼供,製造偽證,誣陷國家主席劉少奇。江青回答說:“不記得。”
公訴人李天相當即發言指控,中國人民教授楊承祚夫婦是江青批準拘留的。他指出,楊承祚曾任輔仁大學教授,王光美是他的。為了誣陷王光美是“特務”,江青竟以“楊承祚、袁紹英是美國間諜機關的情報關係,是弄清王光美與美特關係問題的重要線索”為名,將他們夫婦拘留。楊承祚患有高血壓、糖尿病、動脈硬化等病,但江青卻指令專案人員對楊搞“突擊審訊”,“要把我們所需要的東西在楊死以前搞出來”。結果楊承祚被折磨致死,袁紹英被關了七年多。
法庭出示和宣讀了1967年7月18日“王光美專案組”“關於拘留楊承祚、袁紹英的報告”,以及原專案組工作人員周耀澄同年12月16日記錄的江青指使專案組人員搞逼供信的講話和他1980年7月18日的證言。周耀澄本人還出庭作證。
江青為了誣陷劉少奇是“叛徒”,王光美是“特務”,還批準拘留天津市居民(原奉天紗廠協理)王廣恩和河北師範學院教授張重一,並對他們搞“突擊審訊”,致使他們二人含恨屈死。
張重一身患肝癌,在被拘留的27天中,被突擊審訊了21次。在他死前兩小時,還在受審。
法庭播放了“王光美專案組”在張重一死亡前的一次突擊審訊錄音。張重一的撕裂人心的呻吟聲,慘不忍聞,激起旁聽群眾的無比義憤,江青慘無人性豺狼不如。公訴人指出,江青一夥不僅嚴重踐踏了社會主義法製,而且也喪失了起碼的人道主義原則。
楊一辰是河北省副省長,1929年任中共滿洲省委組織幹事,劉少奇、孟用潛在沈陽被捕時,他曾去探過監。江青關押他八年之久,就是為了從他口中得到劉少奇是“叛徒”的證據。
江青在庭審中的醜惡嘴臉(4)
江青夥同康生、謝富治等人,為了誣陷劉少奇,還對丁覺群、孟用潛刑訊逼供,製造假證。
孟用潛原是國際關係研究所所長。1929年他曾和劉少奇一起被捕。1967年5月22日被江青下令拘捕,在長期關押中,審訊記錄有108份。刑訊逼供製造假口供。丁覺群在1927年同劉少奇在武漢一起搞過工人運動,他被江青逮捕後,也被逼寫下了假口供。
法庭宣讀了丁覺群、孟用潛的多次翻供的申述信件。丁覺群在申述過程中說,他的關於劉少奇的材料“是打破事實的框框寫的”。孟用潛連續20次寫信聲明,他寫的關於劉少奇“自首叛變”的材料,是“逼供”下寫的,應該“撤銷”,並說,劉少奇“這一案搞錯了”。但是江青等人不準他們翻供,更不準申辯,不準上訴。
公訴人李天相在法庭上指出,江青等人為了誣陷劉少奇是“叛徒”,曾在1967年動員300名“紅衛兵”,用了三個月時間,清查了東北所有的敵偽檔案,但沒有查出一件能證明劉少奇是“叛徒”的材料,相反,卻查出兩件證明劉少奇沒有“自首叛變”的材料。但江青等人置這些材料於不顧,並且隱瞞上報,而用逼供搞出的假材料來給劉少奇定罪。
12月3日上午,法庭還就江青夥同康生誣陷王光美是美國戰略情報局特務的犯罪事實進行調查。法庭出示並宣讀了1967年9月4日“王光美專案組”根據江青、康生指示寫的“關於逮捕王光美是美國戰略情報局的一個特務”。江青看後在報告上畫了個“?菖”,批道:“搞得不好,退專案組”。
證人蕭孟出庭作證,他講到了江青為此大發雷霆。蕭孟在1967年5月至11月間,曾任“劉少奇、王光美專案”組長。後來,他被江青、康生、謝富治清除專案組,並被關進監獄五年之久。
蕭孟在法庭作證說,1967年9月3日晚上,康生打電話通知他到釣魚台的住處去一趟。等了很久,康生叫他上樓,樓上隻有康生和江青二人。江青說:“今天晚上你們專案組要寫個逮捕王光美的報告,明天早晨把這個報告交給我”。康生說:“王光美的特務問題可以定案了。逮捕王光美的報告要趕快搞出來。”
蕭孟說,他當時感到很驚訝,因為很多調查工作還沒有進行,更沒有確鑿的材料,報告很難寫。但是明知道不寫不行,又不敢不寫,便連夜突擊拚湊了一個報告。在這個報告中盡管用了“基本可以斷定”王光美是美國戰略情報局的一個特務。但是江青看後畫了“?菖”。
蕭孟說,他知道江青生氣了,不敢再去問,他拿著報告去找康生。康生看了說:“你們寫的報告根本不能用,你們沒體會我和江青的意思,不能說明問題。”康生說:“報告你們不用搞了,我親自寫好了”。
蕭孟說,事後我們看到康生寫的逮捕王光美的報告,不僅肯定王光美是“美國戰略情報局特務”,還硬加上“特務”、“蔣幫特務”的三頂帽子。在康生的報告上,有江青的親筆簽名。蕭孟說:“由此可見,誣陷王光美是‘特務’,完全是江青、康生一手策劃製造的。”
法庭還出示了江青的材料、簽名。在鐵證麵前,江青不得不承認“是我寫的字,我認識”。
特別檢察廳廳長黃火青最後發言,有理有據地嚴厲駁斥了江青為自己開脫罪責的無恥讕言。
12月5日上午9時,第一審判庭對江青犯罪事實進行第三次調查,審判長曾漢周主持法庭調查活動。
審判員甘英(女)問江青:“‘批鬥劉少奇大會’是不是你和康生、陳伯達決定的?”江青回答說:“不知道!”
法庭宣讀並出示1967年7月15日江青、康生、陳伯達批準召開“批鬥劉少奇大會”的批件複印件。江青看過這個複印件後,不得不承認她批過。
法庭宣讀在押犯,原“中央文革”成員戚本禹1980年10月21日供詞,他供認:1967年7月16日或17日,江青、陳伯達、康生和其他“中央文革”成員在釣魚台研究批鬥劉少奇大會的時候,江青說要趁這個機會,叫中央專案組的人去查閱他們的文件,查找他們的反黨證據(實際上就是當時通行的抄家)。她還具體地說,這邊一召開會,那邊就清查,等清查完了,去通知那邊再散會,不要弄得清查沒完了,會就散了。陳伯達、康生都同意,並提出批鬥時,叫王光美也到會場陪鬥的問題。
法庭宣讀了原“劉少奇、王光美專案組”組長蕭孟、副組長蘇敬銘的證言。蕭孟說,1967年7月17日晚,戚本禹曾在人民大會堂召開緊急會議,組織動員中南海的“造反派”批鬥劉少奇、鄧小平、陶鑄等人。戚本禹說,“批鬥會低頭彎腰都可以,夫婦都可以鬥”。
這次抄劉少奇家以後,“劉少奇、王光美專案組”曾在1967年10月24日向江青等寫了報告。報告中說:“七月十八日,從劉少奇家中抄出劉少奇、王光美筆記本,共一百八十八本。其中,劉少奇的筆記本六十一本,王光美的筆記本一百二十七本。”法庭出示和宣讀了經江青圈閱的這個報告。
在確鑿的證據麵前,江青抵賴,竟胡說什麽,是“合理的、合法的”。
對江青刁蠻無理,拿著不是當理說的無賴行徑,公訴人江文進行了有力的駁斥。
江文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八十九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法院決定或人民檢察院批準的,不受逮捕。”你夥同康生、陳伯達等擅自決定批鬥國家主席劉少奇,進行抄家,是違犯憲法的行為,這合什麽法?你們還擅自決定逮捕無辜,這是侵犯人權,犯罪的行為。你們一夥把憲法、法律踐踏無遺,犯下嚴重罪行,現在竟然說什麽是“合法的”。這說明,你仍然堅持反革命立場,你對擅自批鬥國家主席劉少奇應負法律責任,是不能推脫的,更是推脫不掉的。
江青在庭審中的醜惡嘴臉(5)
三、做賊心虛,欲蓋彌彰,為了一封信,江青派人抄家、抓人,迫害知情的文藝界人士
1980年12月9日,第一審判庭對江青進行第四次法庭審問,對江青查抄上海文藝界人士的家,迫害知的犯罪事實進行調查。
1966年10月9日午夜,大約12點剛過,上海30年代文藝界知士、電影導演鄭君裏、電影演員趙丹、顧而已、編導陳鯉庭和京劇演員童芷苓的家同時被抄。更為奇特的是這次抄家隻搜文件,他們五家所有的書信、手稿、日記本、筆記本、照片等被洗劫一空,片紙不留。每家大約去了十人,戴著大口罩,掛著“紅衛兵”袖標,衣服不整,長短不齊,似乎是匆忙換上的,年紀均在25至30歲之間,由一人講話、指揮。去各家的也都是倏然而來,悄然而去,來無蹤去無影,一直沒有破案,就連“四人幫”在上海的爪牙都被蒙在鼓裏。
這次江青被押上審判台,才真相大白,原來是江青為了銷毀她30年代在上海的醜聞曆史,勾結葉群、張春橋、吳法憲、謝富治、江騰蛟共同密謀策劃的一起特務式的“突然襲擊”。
江青的這次犯罪行動分為三步走:江青先是托張春橋找鄭君裏談話說:“江青現在的地位不同了,她過去還有些信件等東西在你家裏,存藏在你家不很妥當,還是交給她處理吧!”鄭君裏交了信件等材料,江青還不放心,第二步就是抄家。抄了材料,江青知道知情的人還在,第三步,江青下令抓人。
法庭審問時,江青供認,她認識鄭君裏、趙丹等人,有信件、照片在他們那裏。她還供認,她曾要張春橋找鄭君裏談話。鄭君裏給她寫過信。
法庭宣讀了曾經和張春橋一起找鄭君裏談話的前上海市副市長梁國斌的證詞(節錄)和鄭君裏1966年7月17日給江青的信(節錄)。
法庭傳喚同案犯江騰蛟到庭作證。江騰蛟供述了1966年10月初,葉群通過吳法憲打電話把江騰蛟叫到北京。在北京釣魚台一座小樓裏,葉群親自接見了江騰蛟,並對他說:“江青同誌有一封信落在鄭君裏、顧而已他們手裏,現在究竟在誰手裏不清楚。你可以組織些人搜查一下鄭君裏、顧而已、趙丹、童芷苓、陳鯉庭等五家,凡是書信、日記本、筆記本之類的東西都拿來。”葉群壓低聲音告訴他:“不要害怕”、“要絕對保密”。
江騰蛟回上海後,立即行動,由他坐鎮當總指揮,他親自挑人,由7341部隊政治部文化處長張彪帶隊,組成40多人,兵分五路,假裝成“紅衛兵”於9日午夜抄了五位文藝界人士的家。
江騰蛟說,他把查抄交來的一麻袋材料做了清理,第二天他把認為“非常重要”的材料帶好,親自坐飛機送到北京。吳法憲不僅親自到招待所來看他,葉群親自到招待所把材料拿走了。過了一天打電話給他,說:材料“已經交上麵了,很滿意”。江騰蛟說,緊接著他又把第二批材料送給葉群。據知葉群為了討好江青,親自將材料分類,開了目錄單,上了封條,把材料交空軍保密室保管。
江騰蛟被帶下去以後,又傳在押犯劉世英(林、江同夥,空軍司令部辦公室原副主任)到庭作證。劉世英是抄家時帶隊的另一個頭目,他在法庭上講了查抄鄭君裏家的詳細經過。
鄭君裏夫人黃晨出庭作證,她由於長期受迫害,身體虛弱多病,是被人攙扶著走上法庭的。
黃晨說,1966年夏,張春橋在上海找鄭君裏談話,威脅他要把有關江青的信件和照片交出來,鄭君裏回家後,立即把那些信件和照片整理成一包交給了張春橋。但是,江青並不放心。後來,張春橋又找鄭君裏談話,這次鄭君裏回到家後,閉口不談張春橋與他談話的內容。我感到鄭君裏有壓力,有負擔,精神也有些恍惚。第二天,鄭君裏早晨五點鍾起床去勞動時對我說,“不知哪一天就回不來了”。他這話使我每天都為他擔心。接著一天晚上(按:即1966年10月9日淩晨),一夥來曆不明的人,闖進我們家來抄家,為首的就是我在電視上看到的那個人(按:即出庭作證的在押犯劉世英)。他們戴著大口罩。先對我們搜身,從頭發到鞋子搜了個遍,然後就翻箱倒櫃,把所有的東西都翻遍了,就連一本書也不放過。鄭君裏用幾年心血寫成的手稿,甚至連我兒子的成績單也都給抄去了。這幫人臨走時還威脅說,如果你們在北京早把你們槍斃了。
黃晨說,1967年9月,江青利用他們一夥控製的公安機關,把鄭君裏秘密拘留起來,在獄中,鄭君裏受盡殘酷折磨,僅兩年時間就冤死在獄中。黃晨控訴說,江青一夥對我的兒子也不放過,他們害怕把鄭君裏死前對我兒子的講話透露出去,就誣陷我兒子是殺人嫌疑犯;為了滅口除根,他們差一點把我也搞死,害得我至今全身是病。江青為什麽要這麽幹呢?就是因為我們知道她的曆史,但曆史是她寫的,是抹不掉的,我要求法庭對江青給予法律製裁。
黃晨的血淚控訴,聞者無不驚心、憤怒。
這時,江青歪著鐵青的臉說:“阿黃,這我完全不知道。”黃晨聽了這話,抑製不住心頭的憤怒,指著江青:“我不跟你講話!你沒有權力跟我講話。”黃晨說,鄭君裏死後,他們對我的小兒子也不放過,我也差一點被他們給整死。她怒斥江青:“藍蘋,你這個人,多麽毒辣!”
法庭宣讀了1980年10月7日趙丹逝世前與他的夫人黃宗英提供的證詞。證詞在敘述了他們被抄家的經過後說,“國恨當頭,難以盡述……江青一夥抄家是懷有強烈的政治目的。”證詞要求依法對江青一夥予以嚴懲。
這些被查抄來的所謂“保密文件”,當時遵照葉群和吳法憲的叮囑,被送到空軍保密室封存起來,那麽後來又是怎樣處理的呢?
原林彪辦公室秘書趙根生出庭作證。他說,1967年1月初的一天,葉群從釣魚台打電話告訴我,空軍要把那包東西退回,你收下,我馬上就回來,不一會兒,衛球(空軍司令部原黨委辦公室科長)果然把那包材料送來交我。
趙根生說,葉群回來了,一同來的還有江青、謝富治。葉群把他們領到會客室,找我要走材料,問我:沒有拆封吧?我回答沒有。葉群說:你快到後院夥房捅開爐子,要銷毀。我捅開爐子,江青、葉群、謝富治也來到夥房。江青離十步遠,來回踱步,不時看看。謝富治親自開封,他和葉群二人將材料一份一份扔到爐子裏,我還用鐵棍捅了幾下。時間不長,江青和謝富治一起走了。
江青為了這些材料大動幹戈,江青眼看著她自己30年代的陳跡通過毛家灣林記火爐的煙囪化作一縷青煙消散了,她該放心了吧,可她不。她還在鬧心,還在怕活人。
江青又生出一個詭計,要張春橋下令把鄭君裏、趙丹、顧而已等18名30年代在上海做過文藝工作的人,全部拘押隔離審查。這些人都遭到誣陷,被定為“特務”、“叛徒”、“曆史反革命”等,身心都受到嚴重摧殘,鄭君裏和顧而已被迫害致死,趙丹被關押五年之久。
最後出庭作證的是吳法憲,他除了供述葉群通過他怎樣指使江騰蛟組織人員抄家之外,還揭露了江青指使他非法逮捕梁國斌、孫峻青、秦桂貞等人的反革命罪行。
江青在庭審中的醜惡嘴臉(6)
1968年2月下旬,江青告訴吳法憲,說她收到上海來信,說上海市公安局把她的材料弄到社會上去了,讓吳法憲去上海把這些材料收回,帶回北京,要他把上海市公安局領導幹部梁國斌、黃赤波、王鑒等人逮捕押送北京。吳法憲說他不了解上海的情況,怕上海沒人聽他的。陳伯達說,給他開個授權書。吳法憲去上海後得到張春橋的支持,把梁國斌等人抓到北京,關了起來。
1968年2月23日晚,江青把吳法憲找到人民大會堂東大廳,她手裏捧著本,告訴吳法憲,小說的作者是孫峻青,上海的一個,叫吳法憲找到他就說“江青要他到北京來談談”。江青還告訴吳法憲,這件事不要叫張春橋和上海市革委會知道。吳法憲來到上海找到江騰蛟,由那個文化處長、抄家的頭目張彪出麵找到孫峻青,並把他用飛機押到北京。3月1日江青指令吳法憲給陳伯達、康生寫誣陷報告,說孫峻青與蕭華、陳其通等人有黑關係,要適當監護。第二天江青批示“同意”,就把孫峻青逮捕,一關就是五年!
3月2日,也就是逮捕孫峻青這天,江青又對吳法憲說,她30年代的一個傭人叫秦桂貞,了解她的情況。她叫吳法憲找到她,請她來北京談談。這件事,也不要叫張春橋和上海市革委會知道。吳法憲得令後,派人在上海秘密查訪了三天,終於找到了秦桂貞。江青把老人騙到北京,又是讓吳法憲寫誣陷報告,江青說她與上海前市委和香港有聯係,江青把老人批捕投入秦城監獄。
其實秦桂貞並不是江青雇的傭人。秦桂貞老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30年代中期在上海,我就認識藍蘋。因為她借租的亭子間的房東,正是我幫工的東家。當時,她在上海灘隻是一般的演員,工資收入很低,隻能在小飯館裏吃最廉價的飯菜。我經常照顧她,幫她做家務事,衝開水、拖地板、洗衣服等。每逢月底,看見她下午一兩點鍾才回來,我就瞞著東家給她炒飯,特為多放點油,有時還打個雞蛋。炎熱的夏天,我拿出自己幫工掙來的錢買些番茄,洗幹淨給她送去。她十分感激我,有事願意找我幫忙。後來,她房裏招進一個男人,他兩口子打鬧時,藍蘋總喊我去拉架。有一天深夜,他們又打起來了。我正在睡夢中,聽她大喊:‘阿桂,快來救我!’我起身往外跑時,一腳踩空跌下樓梯,摔傷了腰背也顧不得,趕快爬起來去勸架,保護藍蘋。一年多以後,她要走了,臨別時隻有我一個人送她,我送她相冊,她送我兩張照片做紀念。”
點滴之恩,當湧泉相報,這是中華的美德。按理說,秦桂貞是江青的恩人,江青不但知恩不報,反而恩將仇報,加害於她,把她投入秦城監獄,真是禽獸不如。秦桂貞在獄中受到非人折磨,關押了七年多,直到粉碎“四人幫”才得見天日。
狼心狗肺,心腸歹毒的江青,為了把知道她底細的人全部整死,殺人滅口,她以為秦桂貞早死了。在預審她時,江青矢口否認,態度極其惡劣,說她根本就不認識秦桂貞這個人。
冤有頭,債有主。當秦桂貞得知江青想賴賬時,非常氣憤,跟著法官去對質。進了高牆鐵門,老人興奮地說:“哈,‘妖怪精’,我們‘對調’啦——那時候我住的地方,今天你來住!”
秦桂貞看見一個女人裹著件軍大衣倚著牆在曬太陽,戴著眼鏡,睜隻眼閉隻眼在養神哩。秦桂貞認識,這人正是“妖怪精”!在心中想,她江青今天的處境可比我那時好多了。
秦桂貞怒不可遏,對著“妖怪精”大聲喊道:“藍,我來了!”
江青聽到這熟悉的聲音,渾身不由一顫,立即站起來,瞪大了眼睛,吃驚地望著她,好半天終於喊了聲:“阿桂!”
江青伸出手來,恬不知恥想握手。秦桂貞怎麽能跟“妖怪精”握手。這個善良的老夫人義正詞嚴地對江青說:“我待你那樣好,你把我害得那麽苦!”老人的千仇萬恨,隻凝聚這麽一句話,說完轉身就走,江青臉色煞白被訕在那裏。
江青不得不承認迫害秦桂貞老人的犯罪事實。
鐵證如山的罪惡事實證明:江青的卑鄙惡行是為了達到卑鄙目的。她為了陰謀篡黨奪權,為了幻想當“女皇”樹立“尊嚴”,掩蓋曆史醜聞而不顧犯罪,成了個迫害狂,瘋狂地迫害無辜。江青的一句話,就可以置人於絕境和死地。還證明:江青與林彪兩個反革命集團,本是一丘之貉。江青與葉群、吳法憲之間的勾結、利用是何等的默契。
可是,在法庭被告席上的江青,麵對她這許多侵犯人權、殘害人命的犯罪指控,卻置若罔聞,無動於衷,百般狡賴。說什麽“不知道”、“不認識”,還說什麽,為她的信呀,照片呀,不值得抄家啊!說得好輕鬆啊!
公訴人江文予以嚴厲駁斥。
法庭將會告訴江青:法律並非兒戲!
江青為之狡辯的當然都是謊話。據查閱有關資料得知,江青最擔心駭怕的不是一封信,而是要查找兩封信,可是盡管她機關算盡,還是始終沒有找到這兩封信。
原來,電影
http://www.cn0123.com/Search.asp?Key=%D2%D5%CA%F5家鄭君裏和江青是藝友。江青和她第二個丈夫唐納,在杭州六合塔結婚的時候,鄭君裏是他們的證婚人和婚禮主持人。後來唐納遠走海外……滄海桑田,1957年毛澤東為懷念楊開慧,創作了《蝶戀花·答李淑一》這首詞,哪知江青得知後妒火中燒,與毛澤東大吵大鬧,叫喊什麽,你懷念楊開慧,我就想唐納。於是江青寫信給上海的鄭君裏,求他打探唐納的信息以續舊情。這是一封信。還有一封信,那是江青在1936年6月寫給唐納的求愛信。這一封信飄落何方,隻有天知道;江青寫給鄭君裏的信,鄭君裏收到後好犯思量。鄭君裏是何等聰明,他知道江青是個反複無常之人,深恐日後招惹是非,當時就把那封信燒掉了,成了預付江青西去黃泉的買路錢。
江青在庭審中的醜惡嘴臉(7)
四、江青把她的犯罪活動說成是“合法的”
第一審判庭於1980年12月12日和23日,第五次、第六次開庭,對江青誣陷迫害老幹部的犯罪事實進行審問、調查。
審判員問江青:“1968年7月21日,康生根據你的要求,親筆寫了一封絕密信,隨信附有誣陷中共第八屆中央委員、候補中央委員的名單,是不是事實?”
江青承認名單是她要的,但卻狡辯說:“這是正常的,合法的”。又說什麽當時要開十中全會,她要“了解情況”等等。
審判員甘英當即指出,被告人江青當時連中央委員都不是,有什麽資格為八屆十二中全會和“九大”做準備?這完全是不正常、不合法的。
公訴人江文、王振中駁斥了江青的狡辯。指出,江青、康生合謀搞的名單,是他們一夥為誣陷、迫害黨和國家領導人策劃篡黨奪權的陰謀。“文化大革命”開始以後,江青、康生一夥到處點名批鬥和點名誣陷許多八屆中央委員和候補中央委員。有據可查者,康生直接點名誣陷了592人,其中有中央委員、候補中央委員120名。僅據江青1966年底至1974年7月的部分講話錄音,其中就點名誣陷172人,其中有八屆中央委員、候補中央委員28人。這些人都遭到了迫害。
公訴人指出,江青在1968年9月18日的一次講話中,就誣陷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中共中央宣傳部長、國務院副總理陸定一是“軍統特務”。還誣陷胡喬木“叛變了”,誣陷周揚是“內奸”;江青還點名誣陷了齊燕銘、王昆侖、榮高棠、田漢、錢俊瑞、廖沫沙、孫泱、陳光、陳荒煤、劉白羽、阿甲、王昆等是什麽“特務”、“叛徒”、“反革命”、“裏通外國分子”。致使他們遭到殘酷迫害,有的被關押長達六七年之久,有的含冤去世,有的老婆孩子都遭受株連,家破人亡。
審判員審問江青,這是不是事實?江青不敢正麵回答問題,卻胡攪蠻纏說:“可能是你們的記錄搞錯了吧?”
法庭當即宣讀並播放了江青1968年9月18日接見中國京劇團、中央樂團等單位代表時的講話錄音,播放江青1970年7月3日的講話錄音。
審判員問江青:“是不是你講的?”江青不得不承認是她的聲音。
被害人,原北京市副市長、全國政協副主席王昆侖由王金陵扶進法庭前來作證,由女兒代他宣讀控訴書。王昆侖說:“在監獄裏,江青、康生、謝富治一夥指使專案人員大搞逼、供、信。強迫我招認是‘特務’,是‘反革命’。我從30年代開始就在黨和周恩來等中央同誌的直接領導下工作,曾經跟蔣介石麵對麵鬥爭過。他們竟然誣陷我是‘特務’、是‘反革命’。我堅決抵製,他們就對我橫加摧殘,戴上背銬,拳打腳踢,我的牙被打斷,頭被打腫,雙腿不能行走。同時,我的全家都受到迫害。他們一夥不僅把我曹孟君看作‘特務’,還要把我的姐妹,我的女兒金陵,統統打成‘特務’及‘特務嫌疑分子’,甚至連我的第三代,當時隻有十四五歲的外孫女兒也受到株連之苦”。
中共北京市委原統戰部長廖沫沙今天也出庭作證。他說,江青說他是“特務”,而且是“很厲害的特務”完全是無中生有,憑空捏造。
廖沫沙說“我從十幾歲在湖南當學生的時代起就參加革命工作,一直在黨的教育培養下長大,幾十年中一天都沒有離開過黨的領導和指示,一天都沒有停止為黨和人民工作。1933年,我在上海左聯的時候,江青剛到上海就認識我,不久又同住在田漢的樓房裏,她還多次到我住的房間來閑談過。1955年初,我生病住在北京醫院裏,江青還到我的病房來,談起過去上海的情況,還津津樂道,達一兩個鍾頭之久。我是一個什麽樣的人,她完全了解。可見她是故意誣陷我,製造冤案。我被無辜關押了八年多,流放勞改了三年。挨批鬥也有幾百場,肉體受盡了酷刑,我的滿口牙齒都被打落了……”
廖沫沙還敘述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迫害中共北京市委第二劉仁、北京市副市長吳晗、著名作家老舍等人致死的情況。他說,北京市的幹部和群眾受到株連迫害的就有10289人。
王昆侖、廖沫沙都指出,江青這樣誣陷迫害幹部和群眾,是為了陰謀篡奪黨和國家的領導權。他們要求特別法庭對犯有累累罪行的江青,決不寬恕,堅決依法進行嚴厲懲辦!
江青在被害人麵前不但不認罪,反而無理取鬧,繼續誹謗、誣陷,甚至辱罵證人。審判長多次製止,江青不聽,不斷擾亂法庭秩序……
審判長命令將江青押出法庭。
12月23日,第一審判庭開庭繼續審問江青誣陷迫害老幹部的罪行。
法庭出示江青犯罪的證據,幻燈放映了幾張照片:一位老幹部頭上戴著60斤的鐵帽子,胸前掛著寫有“彭真死黨”的牌子,跪在地上,正在任人淩辱和批鬥。這是目不忍睹、駭人聽聞的場景。這是在批鬥張霖之。
張霖之是位時期的老革命,1929年參加中國共產黨,原任煤炭部部長、中共八屆中央候補委員、第一、二、三屆全國人大代表。1966年12月14日,江青在人民大會堂接見北京大專院校群眾組織代表時,誣陷他是“彭真的死黨”。張霖之在病中關押的33天中,據有記錄可查的逼供、審問就多達52次。1967年1月21日,張霖之被迫戴著鐵帽子,舉著牌子,在北京礦業學院內外遊鬥。晚上又遭刑訊,身上被打傷30多處,頭部被打得傷口露出骨頭,當夜就含冤慘死。
法庭宣讀了原北京礦業學院地質係學生、該院“紅衛兵總部”頭頭王洗塵、原礦業學院教師楊誌伊的證詞。
現任煤炭部中共機關黨委副書記的楊克出庭作證。他述說了張霖之在煤炭部工作十年間所取得的成績,證明他是中國工業部門的一位優秀領導幹部。他受江青誣陷迫害致死,至今煤礦廣大職工仍在懷念他。楊克指出,江青誣陷張霖之是“彭真的死黨”所造成的惡果十分嚴重,煤礦職工從工程技術人員、區段長到礦長、礦務局長、省管理局長、機關的處長、司局長、副部長等一大批幹部和群眾被打成張霖之的“死黨”、“黑幹將”、“黑爪牙”、“代理人”,長期被揪鬥批判、關押,受到殘酷迫害,有的被迫害致死。
法庭還宣讀了煤炭部副部長鍾子雲的證詞,談到了張霖之死後,周恩來總理對他十分懷念。一次周總理在接見群眾代表時憤慨地說:可以把我們三四十年的老幹部統統一概打倒嗎,統統靠邊站嗎,這次革命運動怎麽能把老幹部統統去掉呢?不可設想。如果這樣做,是犯罪的。周總理對張霖之的慘死感到很難過。他說,老幹部是黨的財富啊,對老幹部不能用敵視的眼光看待,你們覺得現在可以統統拋開,你們可以為所欲為嗎?
江青在1966年11月28日,在“首都文藝大會”上講話,指使人點阿甲的名,誣陷他破壞《紅燈記》,是“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從此阿甲就陷入了沒頂之災。
江青在庭審中的醜惡嘴臉(8)
77歲高齡的阿甲出庭作證,他說,1968年6月江青在一次會上又說“阿甲這個人很壞,是曆史反革命,又是現行反革命,你們把他鬥夠了沒有”?又說“他老婆也很壞”。從此,阿甲天天遭批鬥,還在各單位輪流遊鬥。阿甲說,他患有冠心病、高血壓,還不準看病,就是準看了,證件上還得寫上“黑幫”的字樣。阿甲的夫人方華被江青點名後,慘遭毒打,胸部被打傷,血和棉衣凝結在一起,脫不下來衣服,後來被迫害致死。
阿甲指控說,江青一有機會就一再點我的名,惡狠狠地說“阿甲這個人不好鬥,你們要狠狠地鬥,天天鬥!”
人們不禁要問,為什麽江青要致阿甲於死地?就是因為江青要竊取中國京劇院副院長阿甲帶領全院戲劇工作者創作的京劇現代戲《紅燈記》為己所有,欺世盜名,為其篡黨奪權撈取政治資本。
江青在1968年曾誣陷文化部原藝術局長周巍峙“替法國人審訊政治犯”,誣陷周的妻子、著名演員王昆“裏通外國”,致使周巍峙和王昆長期遭到隔離審查、批鬥。江青還在1970年誣陷原中共中國人民大學黨委副書記孫泱是“軍統特務”;誣陷原文化部副部長陳荒煤“叛變了”;誣陷原文聯副主席劉白羽為“特務”,致使孫泱冤死,陳荒煤、劉白羽冤獄六年之久。
法庭宣讀並播放了江青誣陷這些文藝界著名人士的講話和錄音。在證據麵前,江青不得不點頭表示承認是她的聲音。
1966年12月27日,江青在接見北京紅衛兵頭頭時還誣陷北京市環衛工人、全國著名勞動模範時傳祥“已完全是工賊”。時傳祥遭到殘酷批鬥,被迫害致死。
法庭宣讀了“造反派”頭頭、在押犯蒯大富的證詞。
時傳祥的兒子時純利出庭,懷著滿腔憤怒,控訴了江青迫害他父親的罪行。他說:“我爸爸時傳祥,是個飽嚐了舊社會辛酸之苦的掏糞工人,是中國共產黨把他從苦海裏解放出來的。在黨的培養下,他不怕髒、不怕累,為首都環境衛生事業勤勤懇懇、兢兢業業地工作了幾十年。他入了黨,當選為勞動模範,出席過全國群英會,當選為人民代表,出席過第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1959年我爸爸出席全國群英會的時候,劉少奇主席跟他握過手,照過相。1966年國慶節期間,我爸爸還作為毛主席請來的客人住過中南海,受過毛主席和周總理的接見。黨和人民給予他崇高的榮譽。”
時純利說:“但是,就在1966年12月,‘打倒劉少奇’的口號在北京街頭出現的時候,江青無中生有誣陷我爸爸說:時傳祥已完全是個工賊,被收買了。萬萬沒有想到,爸爸受到毛主席和周總理接見剛剛一個多月,就被扣上‘工賊’、‘糞霸’的大帽子,掛上牌子、戴上高帽子挨批鬥,在短短的時間裏遊行、揪鬥達500多次。不時還用皮鞭、棍棒拷打,被打得皮開肉綻,死去活來,……迫害了五年之久,生活不能自理,還被遣送回原籍……終於被迫害致死,而且還株連我們全家……”
歹婦之心,何其毒也!不就是因為劉少奇和時傳祥握過手、照過相嗎!
江青今天在法庭上同過去幾次一樣,態度十分惡劣,她不僅多次打斷審判長、審判員和檢察長的講話,而且胡攪蠻纏、無理取鬧、攻擊法庭,繼續誣陷國家領導人。法庭一再嚴厲警告江青:她的這種拒不認罪、擾亂法庭的行為,罪上加罪。
公訴人江文在發言中指出,法庭調查證明,江青為了達到篡黨奪權、顛覆無產階級專政的政權的目的,始終把矛頭指向黨和國家的領導人以及各級黨政軍領導幹部,犯下了極其嚴重的罪行。江青的一係列罪行都是同林彪一夥勾結起來幹的,江青對這些罪行負有直接的責任。
江文還指出,在今天的法庭上,江青竟然攻擊、誣蔑經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決定成立的特別法庭和任命的庭長、檢察長,這是新的犯罪。他建議法庭必須追究江青的刑事責任。
審判長曾漢周最後宣布:第一審判庭對江青犯罪事實的調查全部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