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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有之鄉】叛徒集團與劉少奇倒台

(2012-03-25 06:33:59) 下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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叛徒集團與劉少奇倒台

文革的大致過程之四

從 1966 年 8 月八屆十一中全會起,劉少奇就受到紅衛兵的批判,他的主要罪名可以用 67 年 9 月 18 日周總理在廣州駐軍幹部會議上講話中關於劉少奇曆史上所犯錯誤部分的摘要來說明。下麵就是這個講話的摘要。

  

“後來毛主席到重慶談判,我昨天講了這個事,毛主席那個時候到重慶去,完全是要證明中國共產黨敢於到重慶去和蔣介石談判。中國共產黨要爭取和平,要暴露蔣介石假和談,真內戰的麵目,以後的事實證明了這一點。因為日本投降以後,蔣介石在人民中的威望是有假象的。他是假抗戰,你如果說他不是抗戰的人物,有人會不信,所以需要這樣一個暴露。但是當時劉少奇提出“和平民主新階段”,相信民主可以實現,和平也可以實現。當時蔣介石還不放棄軍權。但是劉少奇九月在黨校作報告,然後第二年一月發表了一個正式報告,就講這個問題。我參加了舊政協開會以後,回到延安向毛主席匯報,劉少奇也在場,毛主席說的很清楚。毛主席說:這個和平,我們是拖延時間,便於我們積蓄力量,便於我們訓練軍隊。我們一方麵要訓練軍隊,一方麵要搞好生產,第三方麵要加緊土改,準備戰爭,準備戰場。這個精神就把問題說定穿了嘛。毛主席還指示,可以在政協會議上簽字,表麵上說這個政協決定不錯。但是劉少奇對黨校報告講的那些東西(今後會印出來)完全是另一種說法。這是一個關鍵問題,我親自可以證明的。劉少奇那個報告我沒有聽到,現在從文件堆裏找出來了。你們聽到過嗎?後來劉少奇這個報告被高崗抓住了。

日本投降後,第二件大事,就是在解放戰爭勝利的前夜,我們在河北平山縣西柏坡開七屆二中全會這個會議上毛主席的報告論斷我們解放全中國以後,中國的民主革命勝利了,我們進入了社會主義革命時期,今後國內的主要矛盾,就是無產階級和資產階級的矛盾,就是社會主義同資本主義的鬥爭,也就是兩條道路的鬥爭。這是清清楚楚地提出來的,這個會是三月開的,四月我們進了北京,四月二十號大軍過江。

五月初劉少奇到天津,也沒有向毛主席請示,就和資本家(就是他的親戚和其他資本家)談話,大談什麽今天中國資本家不是太多了,而是太少了,現在歡迎資本家來剝削,來開新工廠,這樣就可以發展中國的經濟,甚至說什麽剝削的功績是“永垂不朽”的,你們聽吧,這象話嗎?有人說,你當時為什麽沒有注意他呢?那麽一個負責同誌出去講演,我們到處派人跟著也不象話嘛,但是毛主席也聽到一點。

毛主席很快就回答了這個問題,一個是在《論人民民主專政》中回答了這個問題;另一個就是提出過渡時期社會主義總路線,其中的一條是利用、限製和改造中國的私營工商業。你們看,對私營工商業是利用、限製和改造,毫無發展之意。更早一點提出的頂多是“勞資兩利”嘛。就是說資本家剝削得來的利潤,隻能是一部分改善工人生活,一部份給資本家,此外我們還有稅收。這完全是針對劉少奇的。不過當時沒有全麵談他那個演說。

第三件大事就是搞合作化。我們進行土地改革以後,有些地方因為是老區,很快就搞合作社,這是好事。劉少奇不讚成農村搞合作社。他說,現在需要鞏固新民主主義階段,這完全是錯誤的。

我們說,民主革命勝利之後,也就是社會主義革命開始之時,兩個革命階段應該銜接,因為我們在民主革命中,已經準備了社會主義革命的條件。譬如,我們進了城就沒收了外國的企業,或者把他接收過來,或者把它封存了。沒收了奸漢的企業,接收了官僚資本,在全國來說,占全國工業總產值的百分之八十。這麽多工業企業掌握在國家手裏,又有無產階級專政,社會主義革命就開始了。

第四件大事,“八大”是劉少奇作的政治報告,鄧小平作的組織報告。這兩個報告,受了蘇共二十大的影響,受了赫魯曉夫反對個個迷信的影響。當時我國三大改造成功以後,劉少奇錯誤地認為,生產關係進步了,生產力落後了,這完全是反毛主席反毛澤東思想的。因為我們的生產力要發展,舊的生產關係束縛了生產力的發展,所以要改革生產關係,所以私營工商業要變成公私合營,手工業要合作化,農業要合作化,三大改造要大大解放生產力,怎麽能說生產力落後呢?他把這個作為國內的主要矛盾,忘掉了無產階級和資產階級的階級鬥爭矛盾,忘掉走資本主義道路和走社會主義道路的基本矛盾,主要矛盾。以後許多的事我就不說了。到了一九六二年國內經濟困難時期,蘇聯撤退專家,毀棄了條約,還遇到三年災荒,我們許多設備跟不上,需要自力更生來解決。這時正如廬山會議決定所說的,引起了一股右傾機會主義思潮,出現了機會主義的錯誤。

毛主席在十中全會上大聲疾呼地把它揭露了,特別重申了七屆二中全會所講的社會主義還有階級和階級鬥爭的理論,並根據這個學說寫了十中全會的公報。第二年,一九六三年提出社會主義教育運動就是四清運動的前十條,從理論上闡明了我們的社會主義社會怎樣進行階級鬥爭,怎樣來挖掉修正主義的根子,防止資本主義複辟那是很清楚的,可是劉少奇領導的四清運動,恰恰跟毛主席相反,搞形“左”實“右”路線,那一種運動的方式,也就埋藏了這一次文化大革命頭兩個月派工作組的錯誤,撇開廣大群眾,叫所有幹部靠邊站,不加以信任,靠人海戰術,紮根串連冷冷清清地搞四清運動。劉少奇推行王光美桃園大隊的四清經驗,要把它廣為傳播,一直到這次提出資產階級反動路線。這樣一來,我們可以批判的東西也就很多了。現在我們就應該對劉少奇作總結了。

總之,毛主席對劉少奇不是不批評的,中間有幾次是書麵的批評,最嚴厲的是一九六四年到一九六五年四清運動中間製定二十三條的那一次。那次毛主席已經對劉少奇接近失望了,經過二十年的幫助,扶不起來。”

  

就周恩來提到這些罪名而言,可以象打倒高崗,打倒彭德懷那樣打倒劉少奇嗎?高崗在政治路線上,在經濟政策上是受到毛主席讚揚的,他被劉少奇抓住的是“小集團活動”,是“搞陰謀”。說白了就是“拉山頭”,搞宗派。這種行為在黨的曆史上是屢見不鮮的,最著名的是張國燾。張國燾為此受到批判,可是還不至於戴一頂“反黨”的帽子。彭德懷更是以“莫須有”的罪名打倒的。注意,這裏並非完全否定彭德懷曆史上的錯誤,但是那些錯誤基本上都是認識水平問題,提不到“綱”上來。所以,如果套用劉少奇對付高崗,對付彭德懷時的標準,給劉少奇一頂“反黨”的帽子是順理成章的事情。

但是,畢竟高崗和彭德懷的“反黨”帽子是冤枉的,如果照此標準辦理,事後總會有人出來為劉少奇喊冤。因此如果僅僅就是這些罪名,劉少奇可能會與張國燾一樣受到黨內嚴厲批評,降職了事。

可是,一件幾乎出乎所有人意料的事件把劉少奇拋下了永世不得翻身的深淵。這個事件就是“六十一人叛徒集團案”於 66 年 9 月的出現!這個“六十一人叛徒集團案”被“改革”後的中央說成是黨的曆史上最大的冤案,因而也就為劉少奇平了反。這個“六十一人叛徒集團案”究竟是怎麽回事呢?我們先來看看“改革派”是怎麽說的。

下麵文字是摘自“河北黨史網”的文章。

【 1966 年 8 月,八屆十一中全會後 , 江青、康生一夥首先指令“彭真專案組”調查所謂“六十一人叛徒集團”的問題。然後,在 8 月 18 日“慶祝文化大革命大會”上,又私下授意紅衛兵代表,揪鬥這些老幹部。 9 月 16 日,康生致信毛澤東說:“我長期懷疑少奇同誌要安子文、薄一波等人‘自首出獄’的決定。最近我找人翻閱了 1936 年 8 、 9 月間的北京報紙,從他們登報的《反共啟事》來看,證明這一決定是完全錯誤的,是一個反共的決定。”康生還隨信附上了 1936 年有關報紙的影印件。

所謂“六十一人叛徒集團”究竟是怎麽回事呢?事情還得從 1936 年說起。

1936 年三月,劉少奇受中共中央的委派,曆經艱險,來到華北,作為中央代表主持北方局工作,並任北方局書記。劉少奇到天津後,麵臨新的工作和所處的環境,深感“左”傾冒險主義錯誤給華北黨組織連續造成的嚴重損失。這裏黨組織遭破壞,黨員幹部被捕,幹部嚴重不足。他在給中央的報告中寫道:在白區除開保存了黨的旗幟外,其他東西是很少保存下來的……。眼下,特別隨著華北抗日救亡運動的日益高漲,就更迫切需要大批有豐富鬥爭經驗、能夠實行黨的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新政策的領導幹部。

1936 年 4 月的一天,劉少奇見到中共北方局組織部部長柯慶施,兩人談了華北的形勢,劉少奇陷入深思。這時,柯慶施靈機一動,突然想到,當時,“北平軍人反省院”(因地處北平草嵐子胡同,通常稱草嵐子監獄),關押著一批黨的幹部。這批幹部主要是十年代初期因北方黨組織兩次遭大破壞而被捕的。他們在獄中進行了堅貞不屈的鬥爭。到 1936 年時,還有六十多人被繼續關押著。其中有:薄一波、劉瀾濤、安子文、楊獻珍等,這批幸存下來的幹部,是黨的一筆寶貴財富,如果能將他們營救出來,可以大大加強華北地區的幹部力量。而且,日本侵略者近期進攻華北已不可避免,如果讓這批幹部落入他們之手,將很難生還。

於是,柯慶施對劉少奇說:關押在北平草嵐子監獄中的一批同誌,他們的刑期多數已滿,但不履行一個手續,就不能出獄。考慮到抗戰缺少幹部,柯慶施向劉少奇建議,讓獄中的幹部履行監獄規定的手續,及早出獄。這樣,一方麵可以緩解北方局幹部奇缺的困難,另一方麵也可以在日寇占領北平後,避免不必要的犧牲。

劉少奇聞言,低頭沉思,他當然清楚所謂“履行出獄手續”意味著什麽。更明白這件事情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最後他點點頭,緩緩地說:我個人同意。履行敵人規定的出獄手續,是在特定條件下采取的一個特殊措施,有利於黨的事業。但他也深深感到,這件事情關係重大,責任重大,必須請示中共中央。於是,劉少奇立即請示中央。當時的中央負責人張聞天接到劉少奇的報告後十分重視,同在陝北的其他中央領導同誌商量後,很快批準了這個要求。

1936 年 6 月,劉少奇接到中共中央的批複,立刻把這件事交由柯慶施去執行。柯慶施當即派地下黨員徐冰(公開身份是北平中國大學教授)同孔祥禎取得聯係。孔祥禎 1931 年被捕,入草嵐子監獄,曾任監獄中的秘密黨支部書記, 1932 年因病保外就醫,出獄後以家庭教師身份作掩護,繼續從事黨的秘密工作。孔祥禎設法給當時監獄黨支部負責人之一的殷鑒秘密送去一封信。大致意思是:北方局指示你們可以履行“出獄手續”,爭取早日出來。

1936 年 7 月,北平軍人反省院。高高的圍牆上安著電網,四周和大門都有崗哨,戒備森嚴。當時正擔任獄中黨支部書記的薄一波和支部委員劉瀾濤、殷鑒,收到北方局要他們履行出獄手續的密信後,正疑慮重重。他們擔心這是敵人設下的又一個圈套,於是同少數骨幹商議,決定不予執行,也不在黨員中傳達討論。

北方局送信到獄中已三個月,仍不見回音。劉少奇決定,通過孔祥禎給獄中黨支部寫第二封信。信中說:黨組織營救你們出獄,這是中央的決定。上次去信後不見你們的行動,現再做如下指示:根據新的政治形勢和任務的需要,考慮到你們是經過長期鬥爭考驗的,黨認為,為了爭取你們盡快出來為黨工作,你們不但可以,而且必須履行敵人出獄手續。這樣做是符合黨的最大利益的。黨認為你們過去堅持不在敵人“反共啟事”上按手印,做得完全正確。但是,你們那時的鬥爭,還是在小圈子、小範圍內的鬥爭,現在要求你們出來在廣闊範圍內作鬥爭。現在形勢變了,國民黨“安內攘外”,登“反共啟事”司空見慣。正因為你們是經過長期鬥爭考驗的,所以你們更有條件,這是特定條件下所作的決定,不是常例。黨現在向你們作出保證,在政治上和組織上中央完全負責,政治上不以叛徒論,組織上不歧視,你們要相信中央。如果你們接此信後,仍然拒不執行,就要犯更大更嚴重的錯誤。

這時,獄中黨支部已經改選,支部書記是趙搏,支委是楊獻珍、張友清。他們同骨幹分子討論後,考慮到黨的紀律,準備將中央指示付諸討論,征求獄中全體黨員意見。

為了證實這兩封信是否真是中央的指示,支部又通過另外的通訊辦法得到了北方局的第三封信。信上再次說明,這些指示是北方局向中央建議,經中央批準的,隨信還附有北方局向中央建議的主要內容抄件。

支部終於判定 : 確係中央指示。他們作出了“準備執行”的建議,交全體黨員討論。討論結果,一致同意服從組織決定。

1936 年 9 月上旬的一天,薄一波等 9 人第一批出獄了。

北平,太廟茶館。熙來攘往的人流絡繹不絕,小商小販的叫賣聲喊成一片。薄一波同孔祥禎並肩走向茶館,他是來和北方局黨組織接關係的。到了茶館門口,孔祥禎留在門外了望,薄一波一個人走了進去。迎接他的正是徐冰。兩人緊緊握手,徐冰問了薄一波的住址,向他交代了接頭的暗語,然後匆匆離開。

按照地址,柯慶施找到了薄一波,說:“讓你們出來是劉少奇、北方局向中央建議,經中央批準的。你門出來時還拿架子,三請諸葛亮才出來呀!”言畢,哈哈大笑。

薄一波、劉瀾濤、安子文、楊獻珍等幾十名共產黨員,分作九批履行了監獄規定的手續出獄,陸續出獄。

……

“文革”期間,這批人尚有四十人健在,其中有二十二個人擔任著省委書記,副省長,中央機關副部長以上乃至國務院副總理的領導職務。

  

請注意其中的以下內容:

“康生致信毛澤東說:“我長期懷疑少奇同誌要安子文、薄一波等人‘自首出獄’的決定。最近我找人翻閱了 1936 年 8 、 9 月間的北京報紙,從他們登報的《反共啟事》來看,證明這一決定是完全錯誤的,是一個反共的決定。”康生還隨信附上了 1936 年有關報紙的影印件。”   

這一段文字說明,康生手中確實有那六十一個人在敵人的報刊上登《反共啟事》的證據。並且他們寫《反共啟事》的時間是 36 年 8 、 9 月間。

“北平軍人反省院”(因地處北平草嵐子胡同,通常稱草嵐子監獄),關押著一批黨的幹部。這批幹部主要是三十年代初期因北方黨組織兩次遭大破壞而被捕的。   

……   

其中有:薄一波、劉瀾濤、安子文、楊獻珍等”

注意這裏透露出這批人從被捕到寫《反共啟事》不足六年。為什麽不具體給出代表人物的被捕時間呢?有什麽隱情嗎?

“關押在北平草嵐子監獄中的一批同誌,他們的刑期多數已滿,但不履行一個手續,就不能出獄。”   

注意,國民黨抓住共產黨一般就判幾年刑期嗎?白公館、渣滓洞的烈士們都是因為被關押時間不夠長而遇難的嗎?這樣的謊言能愚弄誰?

“履行一個手續”?說的真輕鬆,在敵人的報刊上生命反共隻是一個“手續”嗎?

這是典型的叛徒言論!

“他當然清楚所謂“履行出獄手續”意味著什麽。……最後他點點頭,緩緩地說:我個人同意。履行敵人規定的出獄手續,是在特定條件下采取的一個特殊措施,有利於黨的事業。但他也深深感到,這件事情關係重大,責任重大,必須請示中共中央。於是,劉少奇立即請示中央。當時的中央負責人張聞天接到劉少奇的報告後十分重視,同在陝北的其他中央領導同誌商量後,很快批準了這個要求。”

這一段說明劉少奇同意那六十一人寫公開聲明反共以換取自由。這裏可以對比一下紅十軍團政治委員方誌敏。他 35 年被捕,在獄中寫下了千古絕唱:為人進出的門緊鎖著,為狗爬出的門敞開著,一個聲音高喊著:爬出來吧,給你自由!可是人的身軀怎能從狗洞裏爬出?他為了人的尊嚴,為了共產黨員的尊嚴,拒絕從狗洞裏爬出,不惜放棄生命!

現在劉少奇竟然指使六十一名被囚禁的共產黨員從狗洞裏爬出!這不僅沒有半點共產黨員的氣節,甚至沒有做人的尊嚴!這樣的人,稱之為叛徒還過分嗎?

劉少奇請示了張聞天,張聞天能夠代表黨中央嗎?不知道那時主持中央工作的是毛主席嗎

“現在形勢變了,國民黨“安內攘外”,登“反共啟事”司空見慣。……黨現在向你們作出保證,在政治上和組織上中央完全負責,政治上不以叛徒論,組織上不歧視,你們要相信中央。”

年輕人可能不知道何謂“國民黨“安內攘外””。所謂“安內攘外”是說,國民黨要抗日,必須先清除國內的共產黨。這說明當時正是國民黨屠殺共產黨人的高潮。當時果真是““反共啟事”司空見慣”嗎?說出這樣的話是對千百萬烈士的侮辱!是十足的叛徒言論!

劉少奇保證不以叛徒論處來引誘那六十一人登《反共啟事》,給他一頂叛徒集團的頭子還冤枉他嗎?

1936 年 9 月上旬的一天,薄一波等 9 人第一批出獄了。   

……   

薄一波、劉瀾濤、安子文、楊獻珍等幾十名共產黨員,分作九批履行了監獄規定的手續出獄,陸續出獄。”

就在一年前,方誌敏拒絕從狗洞裏爬出,英勇就義!

看吧,就是按照“改革派”提供的材料,我們也有理由認定劉少奇確實是策動六十一名共產黨員叛變的罪魁禍首!

《張春橋在獄中》有如下一段文字:

“毛澤東看了他們出獄時發表的《反共啟事》後,氣憤地說:“這明明就是自首書,什麽出獄手續。我如果被捕了,就是寧可把牢底坐穿,也不能服從這樣的叛變決定。就憑這一條,定劉少奇是叛徒頭子,就不為之過分” !”

“寧可把牢底坐穿,也不能服從這樣的叛變決定”,是啊,國共鬥爭二十二年,有多少共產黨人用自己的生命實踐了這一句話!

麵對那些在敵人監牢中犧牲的烈士,那六十一個用《反共啟事》換取自由的人還能說自己清白嗎?

“文革”期間,這批人尚有四十人健在,其中有二十二個人擔任著省委書記,副省長,中央機關副部長以上乃至國務院副總理的領導職務。

請注意這六十一名叛徒三十年後竟然有二十二人被提拔到副部長以上職務!當年這六十一人在全體共產黨員中能夠占多大比例?肯定不足萬分之一,可是他們被提拔到高位的比例比正常比例搞出何止百倍!為什麽這些叛徒竟然被優先提拔了?由此推斷這是劉少奇招降納叛的結果不合乎邏輯嗎?劉少奇能夠推翻這種推論嗎?

康生於 66 年 9 月向毛主席提交的劉少奇與六十一人的《反共啟事》的材料, 67 年 3 月中共中央印發了《薄一波、劉瀾濤、安子文、楊獻珍等自首叛變材料的批示》和附件。文件中指出:“在反對劉少奇、鄧小平資產階級反動路線的鬥爭中,揭發了薄一波、劉瀾濤、安子文、楊獻珍等 61 人的叛徒集團。是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偉大勝利,是毛澤東思想的偉大勝利。”,“這些變節分子……許多人在重新混入黨內以後,成為劉、鄧資產階級反動路線的堅決執行者,成為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成為黨內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

在同年 10 月中共八屆擴大的十二中全會上,全會批準了《關於叛徒、內奸、工賊劉少奇罪行的審查報告》,大會通過了把劉少奇“永遠開除出黨、撤銷其黨內外一切職務”的決定。表決這個決定時,除一名副部長中央委員以外,其他人全都投了讚成票。

這次打倒劉少奇的主要根據已經不是本節開始時所引用的周恩來的講話內容了,給他“叛徒”的帽子不僅是由於“六十一人叛徒案” ,還是因為他本人也被查出曾經被捕,叛變。甄岩所著的《毛澤東同誌在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中》中有如下一段文字:

“ 1967 年 3 月二十一日,中央政治局常委決定,將涉及劉少奇二十年代被捕的材料交“王光美專案組”調查研究。……擔任專案組組長的謝富治曾明確批示:“大叛徒劉少奇一案,主要工作都是由江青同誌親自抓的。今後一切重要情況的報告和請示,都要直接先報告江青同誌。”(謝富治對 “ 劉少奇、王光美專案組 ” 報告的批語, 1968 年 2 月 26 日。)專案組關於劉少奇有“變節”行為的材料對毛澤東產生了很大影響。一九六七年八月,毛澤東對外國朋友說:“劉少奇的問題不簡單,不單是思想右傾的問題,他過去在國民黨統治區至少四次被捕。現在有人證明,他是向敵人自首過。所以一九三六年在北方局保叛徒出獄,不是偶然的。”(毛澤東同萬捷爾 • 莫依修、繆非特 • 穆希談話記錄, 1967 年 8 月 16 日。)他對有些材料也存在懷疑。一九六八年五月八日,他同文革碰頭會議成員談話時曾說:“整出來的劉少奇的材料,也不能全信。比如說他一九四六年冬季和美國勾結,組織反共同盟軍,要美國大規模出兵打共產黨,並且要沈其震經過司徒雷登介紹去見杜魯門、艾奇遜。有些材料是故弄玄虛,是騙我們的,是耍我們的。”周恩來接著對抗戰前夕一件材料說:“說劉少奇當時去南京,見過孫科、宋子文,我看不一定。 但總的說來,毛澤東相信了這些材料。他在這次講話中又說:“還是一個不殺好,留下來的人總有用處嘛,一可以勞動,二可以當證人。例如劉少奇在東北的事情,就是找到了當時審訊他的人。如果都殺了,這些證人也就沒有了。”(毛澤東同中央文革碰頭會議成員談話記錄, 1968 年 5 月 8 日。)……十月三十一日,中共八屆擴大的十二中全會在最後一天通過決議,批準中央專案審查小組十月十八日提交的《關於叛徒、內奸、工賊劉少奇罪行的審查報告》,宣布“把劉少奇永遠開除出黨,撤銷其黨內外的一切職務,並繼續清算劉少奇及其同夥叛黨叛國的罪行”。”

現在很難說江青主持的專案組搞的劉少奇變節的材料有多少是真實的,同樣也不能武斷地全盤否定這些材料,有朝一日這些材料公開時每個人都可以做出自己的判斷。

給劉少奇戴“內奸”和“工賊” 的材料沒有收集,也覺得沒有必要收集。我這裏能夠說明劉少奇至少是那個叛徒集團的頭子就夠了,打倒他就沒有冤枉他,至於另外兩頂“帽子”是否恰當,留給其他人去考證吧。

正題說完,還想說一個疑問: 36 年正是國民黨大肆屠殺中國共產黨人的時候,當真可以用一紙《反共啟事》就放過共產黨員嗎?國民黨為何做這賠本的生意?其幕後還有什麽交易嗎?劉少奇真的就是內奸吧?——誰能給個合理的解釋?

文革開始一年零四個月後,摧毀“黨內的資產階級司令部”的任務完成了,文革的第一個目標實現了。打倒劉鄧官僚集團的過程中,廣大的學生、工人、農民獲得了自己組織起來,造資產階級官僚集團的反的生動體驗,這種體驗對中國人民今後一、二百年內進行社會主義道路與資本主義道路的鬥爭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性。從這個意義上說,文革的第二個目標也基本實現了。文革的第三個目標——尋找一種能夠防止執政黨腐敗的政治製度——還沒有解決的影子。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劉鄧官僚資產階級集團雖然打倒了,可是產生劉鄧集團的土壤——中國的政治結構——並沒有改變。如何才能夠找到一種能夠避免在執政黨內產生新的官僚集團的政治體製,這個問題成為文革打倒劉鄧集團後的主要課題。

正在毛主席為如何解決這個課題絞盡腦汁時,學生、工人中間的“內戰”爆發了。這就是“保守派”與造反派的“戰爭”。這場“內戰”後來成為“改革派”否定文革的又一個理由。下麵我們來說說“保守派”與造反派的“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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