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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大饑荒中為苦難鄉親奮起組織農民暴動的北大學子黃立眾(圖)

(2011-10-01 13:47:06) 下一個

三年大饑荒中為苦難鄉親奮起組織農民暴動的北大學子黃立眾(圖)

 

1. 安徽省無為縣的“大躍進”運動及其後果 

謝貴平  

1971年8月,“一打三反”運動中,黃立眾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這是他被壓上公審大會後在家鄉土橋被槍殺時的照片。

1971年8月,“一打三反”運動中,黃立眾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這是他被壓上公審大會後在家鄉土橋被槍殺時的照片。

 

從1958年開始的“大躍進”和“人民公社化”運動給農村帶來了嚴重的破壞和災難。安徽省是全國的“重災區”,地處江淮之間的魚米之鄉無為縣1]在全省率先創辦了第一個人民公社,當時全縣“五風”(共產風、平調風、浮誇風、瞎指揮風、強迫命令風)盛行,最後全縣竟餓死20餘萬人,占“大躍進”發動時總人口的20%左右。筆者搜集了該縣的相關資料,輔之以對當地經曆過“大躍進”的幹部農民的訪談,試圖將無為縣“大躍進”的始末和後果展現給讀者,幫助不了解這段曆史的人理解1950年代末期發生在中國大地上的這場浩劫。
    
    一、“人民公社”製度下無為縣的“大躍進”真相
    
    1958年9月,無為縣貫徹執行中共中央“關於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問題的決議”,將無城、虹橋、新民、觀音、官鎮、鳳河等鄉鎮合並辦起全省第一個人民公社──無為縣紅旗人民公社,10月上旬將全縣鄉鎮合並為31個人民公社。人民公社實行“政社合一”,農林牧副漁統一經營,生產資料全部公有化,勞動組織按營、連、排、班建製實行軍事化管理;生活則實現集體化,各村辦集體食堂,財務上以連(生產隊)為核算單位,對勞動力統一調配。[2] 人民公社把原來經濟條件、貧富水平不同的村合並,實行統一核算,實際上就是窮村共富村的產。當時流行的“全民大辦煉鋼鐵、大辦工業、大辦交通運輸、大辦水利、大辦文教事業”等群眾運動,無一不是無償調用農民的人力、物力、財力,連所需房屋、用具等多向各村和民眾調用。
    那時任用基層幹部隻考慮個人關係、家庭出身、政治表現,很多幹部的文化素質低,村一級幹部大部分是文盲。地方幹部為了完成上級層層加碼下來的任務,不顧實際情況,隻知“下麵聽上麵的、上麵聽中央的”,一昧蠻幹。而人民公社製度卻讓這樣的幹部們控製了農村幾乎所有的社區經濟資源,而且可以集中分配,幹部們得以用經濟手段和行政措施支配、控製農民的行為,中飽私囊也大為便利。結果地方幹部貪汙腐敗,官僚主義盛行,同時“大呼隆”生產、吃食堂製度也嚴重地挫傷了社員的積極性。由於實行供給製和無償勞動,收獲的糧食一律歸公,公社社員們認為,“幹不幹、三餐飯”,“做多做少、一樣吃飽”,於是吃飯時人多,出勤時人少,裝病的人多,沒病裝病,小病裝大病,過去能挑1百斤,現在隻挑50斤,過去一個人能挑,現在則要兩個人抬。
    1958年底,全縣有農業勞動力近35萬人,非農業勞動力近4萬人。為了實現工業“大躍進”,全縣共抽調勞動力74,229人,其中外調支援省、地和其他縣工業建設47,266人,參加本縣工業建設26,963人(鋼鐵3,107人,機械1,517人,采礦9,126人,煉焦1,414人,電力工業164人,交通運輸6,481人,建築843人,紡織、冷凍等4,311人)。而各公社內和公社與公社之間的勞力調動則無法統計。被調走的農民每天隻有約1.5斤至2斤口糧,毫無報酬,還得日夜苦幹。後來發生了嚴重的饑饉,再加上超強度勞動,許多人餓累而死。筆者調查走訪的對象多為60歲以上的民眾,對那段痛苦歲月的經曆記憶猶新,現在仍能娓娓道來。據新店大隊靠山村農民程長水說,當年興修全縣最大的新華水庫(位於昆山鄉西南角)時,每天都有餓死人、累死人的現象;有的勞力被調往外地勞動,照顧不到家裏的妻子兒女,致使家裏人也餓死不少。他本人(父母已餓死)因在新華水庫連續勞動40天,照顧不了家裏兩個年幼的弟弟,他的小弟被活活餓死。
    1958年姚奎甲任無為縣委第一書記,他受到上級的壓力,也對下級施壓。1958年全縣糧食總產量是6.2億斤,卻上報13億斤;1959年總產量是4.4億斤,上報11億斤。[3] 為了製造“高產”假象,很多公社都采用了“並田”的方法,即把許多茁壯成長或基本成熟的莊稼移栽並到一塊田裏,因密度過大,又釘木樁支撐,用繩索捆綁住稻禾。當時任職縣糧食局的夏可文[4]回憶說,1958年他奉上級命令去調查農民畝產的真實數,他隨機抽取3塊土地肥瘠程度不同的田分成3個等次,親自監督收割和打穀,結果發現上等田平均畝產120斤、中等田80斤、下等田40斤。他想將真實數字上報,但區裏幹部怕影響政績,不給蓋章,最終糧食產量還是按區裏幹部虛報的數字蓋章上報。當時流行的說法把創造糧食高產紀錄稱為“放衛星”。據當時的報導,石澗區拓城社第五作業區第17小隊曾放出一顆中稻產量“衛星”,1畝多的稻田共收稻穀33,709斤;湯溝區蛟磯鄉燎原一社的1畝4分“湖南秈”中稻共收稻子35,859斤,平均畝產25,619斤。[5]
    以前自留地、家庭副業是社員收入的重要來源,也是向城鎮提供蔬菜、副食品的重要來源。但在“人民公社化”過程中,自留地歸集體,家庭副業也不準經營,否則就被指斥為“搞資本主義”。1958年秋至1959年上半年,無為全縣毀去村莊1,591個,拆毀農民住房6萬5千多間;還有的公社移民並村,把農民一家祖孫3代並在一間房裏睡覺。1960年春,為了辦“萬頭養豬場”、“萬雞山”、“萬鵝湖”,無償奪走人民公社社員家中的家禽,集中到公共的飼養地,最後公共飼養場裏家禽全部死光,而大部分村莊裏則雞、鴨、鵝斷種。[6]
    “大躍進”時期的口號是,為了“趕英超美”,“一天等於二十年”。各級政府按照“人定勝天”的指導思想“瞎指揮”,不顧自然規律一昧蠻幹。1959年春,縣政府要求全縣提前半個月(即在清明前3天)播種、提前栽插,結果因氣溫偏低,稻種不能正常發芽,8萬斤稻種爛掉了,長出來的僅有的一點弱苗栽到田裏,又幾乎凍死殆盡,於是20多萬畝稻田差不多絕產。有的地方幹部還強迫社員用鹽水拌種,僅開城區在早、中稻栽插後就在稻田裏灑了近2萬斤食鹽,嚴重破壞了土壤結構。[7] 還有一些公社幹部以為,耕地深翻是翻得越深越好,竟將地表1丈2尺以下的生土翻上來,不僅浪費了大量人力物力,還破壞了耕地土質,降低了產量。據當地民眾說,石門大隊和興勝大隊(現改為蓮花行政村)的幹部為了完成積肥任務,竟將黃豆磨成豆漿,用大缸盛放置於野外田埂上,晚上大缸上麵點白熾燈以吸引各種飛蟲落入缸中,經日曬雨淋後發酵成臭氣熏天的所謂“人造化肥”,卻不用這些黃豆去救濟正在饑餓死亡線上掙紮的群眾。
    為了放更高的產量“衛星”或完成上級交給他們的層層加碼的生產指標,地方幹部大量采用強迫命令的手段,叫民眾幹活就象趕鴨子一樣。有的幹部竟打人成風,完不成任務打,出工遲到也打,說話不好聽也有挨打的。在勞動中根本不顧婦女的生理特點,致使不少婦女發生子宮下垂和停經的疾病。由於強行實行集體食堂製度,取消了農民的家庭廚房,基層幹部得以用控製食物分配的手段騎在民眾頭上作威作福,動輒用克扣飯票或不給飯吃來威脅民眾。農民幹活遲到、誤工肯定要被克扣飯票,若因饑餓或生病不能下田幹活,或講幹部壞話被幹部聽見或被別人舉報,隻憑幹部(指導員、書記、生產隊長等)打一聲招呼,開飯時食堂會計和炊事員便將這些社員的飯票扣掉並摔破其飯碗。農民們即使被冤枉了,心裏充滿怨恨,也敢怒不敢言。就這樣,幹部們掌握了群眾的生死予奪之權,最後把許多農民逼上了饑餓而死之路。
    虛報了總產量,就得相應地增加繳納給國家的糧食和其他農產品,這樣各級政府便用高壓手段強迫農民交出家中存糧和留給家畜的飼料糧,上交國家糧庫,同時在集體食堂裏減少社員的口糧供應,實行所謂的“低標準、瓜菜代”。“人民公社化”過程中農村全麵推行了集體食堂製度,不準農民退出,群眾也不敢退出。幹部們對上級報告說,群眾不願解散食堂,其實是為幹部們自己打算,因為辦了食堂他們就可以多吃多占,晚上還能吃夜餐。
    1959年7月4日,安徽省委書記處書記、副省長張愷帆到無為縣調查,發現“浮誇風”非常嚴重。7月7日他在無為縣五級幹部會議上提出了批評:明明畝產4百斤,硬說是8百斤、1千斤;你多我比你更多,橫豎是越多越好。張愷帆還注意到,社員勞動強度過大,口糧供應偏低,社員麵呈饑色,浮腫病患者普遍,年輕婦女幾乎都喪失了生育能力,廣大群眾處於生死存亡的緊急關頭。他及時向省委、省人委作了匯報,提出立即停止蠻幹,提高口糧供應標準(每人每天不少於1斤原糧);並責成縣委糾正“共產風”,並提出“三還原(吃飯還原、房屋還原、小塊土地還原)”、“兩開放(集體魚塘開放、自由市場開放)”等應急措施。[8] 如果能按張愷帆的意見辦,數十萬農民後來就不致於因饑餓而死。
    然而,就在這年夏天的廬山會議上,毛澤東指責張愷帆“站在資產階級立場,蓄謀破壞無產階級專政,分裂共產黨,在黨內組織派別,散布他們的影響,渙散無產階級先鋒隊,另立他們的機會主義黨”[9]。由此,張愷帆被安徽省委定為“右傾分子”,一大批黨員、幹部、群眾受到種種打擊。這年9月,中共安徽省委貫徹黨的“八屆八中”全會精神,組織批判張愷帆,全縣有28,741名幹部、群眾也遭到批判。[10] 於是,張愷帆試圖糾正的“共產風”在無為縣又刮了起來,導致形勢迅速惡化。張愷帆被批判之後,地方幹部的專權和高壓越來越嚴重。據夏可文說,當時由幹部組織的會議討論的主要問題就是,“目前我們存在的問題是思想問題,還是現實問題?”經過一番“討論”後,幹部就“得出”主要結論:目前的困難是社員同誌們思想認識不清,勇氣不足,缺少建設共產主義的激情等等。至於現實生活中存在的問題自然是閉口不談。在地方幹部對人民公社社員的“幫教”活動和“點撥”指導之下,所有社員討論的結果必須與幹部的思想保持高度一致,否則必遭打擊。許多講了真話的人被打擊,甚至被判刑投進監獄。據夏可文說,當年被打成“右傾分子”的人不計其數,在無為縣體育場上,公檢法部門判處罪名的方式是用大喇叭喊來代替正常的司法審判程序,喇叭上喊判多少年就判多少年。由於被判的人太多,以致於無為縣監獄爆滿,連倉庫裏都關滿了人。後來政府不得不將那些無處關押的人押往臨近的白湖農場(廬江縣境內)和普濟圩農場關押。在押送路上,老百姓說勞改犯多得象行軍隊伍一樣。
    
    二、從“大躍進”到大饑荒
    
    “大躍進”給農村帶來巨大的破壞和影響表現在各個方麵。
    首先,農民缺吃少穿,生活用品奇缺,人們生活、生產困難,導致土地拋荒,村野荒涼;而基層幹部們卻“多吃多占”,以致當地群眾流傳著“一兩二兩,餓不死隊長;一錢二錢,餓不死炊事員”之說。據筆者在昆山鄉和周邊鄉鎮調查,“大躍進”時期最初每人每天的標準是1斤(原糧);後來由於糧食日益短缺,下降至7兩、4兩、2兩,小孩再減半,每天隻能吃兩頓稀飯;最困難時,有時連續3、4天1兩米都不供應。張愷帆1959年到無為縣調查時,社員反映,當時每人每天的口糧“縣裏講一斤(原糧),其實一家老小平均不過二兩[11]”[12],群眾個個象叫花子一樣,不論雨雪天都帶個瓢,扶著老人、帶著孩子跑到公共食堂吃飯。[13] 據農民徐伍榮回憶,1960年下半年曾連續3天1兩米也不供應,大年三十除夕之夜,社員必須打完規定數量的積肥才準吃飯。
    當時不僅城鄉居民口糧嚴重不足,而且生活用品奇缺。1959年至1961年,農產品的黑市價高於國家牌價數倍,城市裏糧、油、布匹、棉花等8種必需品憑票配售,煙、酒、食糖等10種則限量供應。[14] 據當時的一位回鄉大學生黃立眾描述:“隻有公社書記或省、縣級部長才能買到東西,當時社員每人每天口糧是每人4、5兩。農民一年不見一塊洗衣肥皂,連吃鹽都沒錢買。膠鞋、力士鞋是看不到的。紙沒有了,把古老的封建時代宗譜拿來染色再用。……以前繁華的集市現在就像清水洗的一樣。蔬菜比米還貴,毛雞價值每斤80、90塊錢。”[15] 連無為縣城也是這樣,縣城裏僅有的一點菜隻賣給機關團體,不賣給群眾。[16]
    農民們由於饑餓乏力,加上勞動強度大,個個都骨瘦如柴,甚至青年人走路都須帶拐杖,致使農民無法正常耕種。同時,耕牛、農具也大量減少,1958年底全縣有耕牛37,774頭,而1960年底隻剩28,100頭,大型農具減少176,244件,占60%。[17] 這是田地荒蕪的重要原因。更有甚者,稻種白天灑下田,晚上即被成群結隊的饑餓群眾撈上來,清除淤泥後將濕稻種帶回家,用兩塊磚頭一搓即食其米。當時可以說每村晚上都有饑民用這種方法偷食。如此則田裏何能長出許多稻穀?當時,即便田裏長著水稻,往往也是四周有禾苗,而田塊中間荒蕪。其原因是,農民饑餓無力,走路都搖搖晃晃,需要拐杖,無法下田勞動;即使被幹部用棍棒驅趕下田,農民兩腿也深陷淤泥中而無力拔出,隻好在田塊四周播種、插秧,消極應付,於是田塊中央長滿了稗草。南方多水田,淤泥較深,正常情況下行走於田間本不費太大力氣,當時農民居然連在田間連挪動腳步的力氣都沒有,可見其饑餓的程度。當幹部在場時,農民們彎下腰假裝勞動,幹部不在場就消極抵製;盡管幹部逼著農民日夜幹活,但晚上幹部一離開,農民們就在田埂上睡覺。
    官方的說法把這段時間農作物的普遍減產歸結為“三年自然災害”。據筆者查閱相關氣象和災情資料和多次走訪調查得知,曆史上對無為縣影響較大的災害性天氣有低溫、連陰雨、暴雨、旱澇、冰雹、龍卷風。筆者分析了無為縣1957年到1988年各月平均最高、最低及極端氣溫表,各月平均雨量、雨日及最大、最小降雨量和一日最大雨量表,1952年到1988年梅雨情況表[18],發現在1958至1960年間,除1958年旱情較嚴重、1959年有輕微旱情外,基本上風調雨順,並無其他災害性氣候的記錄。據“三年困難時期”在無為縣教書的楊金聲分析,從1958年到1961年這4年無為縣的氣象資料來看,無論是從月降水量、最長連續降水日數和最長連續無降水日數來看,還是從暴雨日數和暴雨連續日數來看,既不存在澇災,也不存在旱災。當時出現的大饑荒完全是一場人禍。[19]
    在大饑荒已經發生的情況下,由於政治高壓的存在,各地幹部對農民實行了“餓死也不開倉”的政策。在當時的政治氣氛裏,誰要是擅自開倉,輕則開除黨籍、公職,重則挨批鬥,甚至被整死。與此同時,幹部們對私藏或偷取糧食的農民則嚴懲不貸。幹部們認為,農民家中若藏有糧食,就肯定是偷來的,一經搜出必遭毒打。有些農民將晚上從田裏偷來的糧食用瓦片煮燒(鐵鍋已被砸碎用於“大煉鋼鐵”),幹部們發現誰家有炊煙,即蜂擁而入,砸打一氣,並將偷食者拖入食堂吊打。幹部們甚至不準農民采摘野生植物充饑,理由是野生植物也是地裏長的,而土地是共產黨的,所以野生植物也是共產黨的。幹部對偷食小孩也不肯放過。無為縣南鄉有一小孩,因饑餓難耐,大白天爬到生產隊田邊偷食田中稻種,被生產隊長發現,衝上前去,一鍬鏟下去,將偷食小孩的右手四指齊刷刷鏟斷。後來張愷帆到無為調查時,經群眾舉報,這兩位村幹部被逮捕。
    
    三、從人口的大規模死亡到饑民食屍
    
    “三年困難時期”,餓、病、逃荒、死亡,都不同程度地波及全縣。首先,因人民公社留存的口糧嚴重不足,社員收割後就近乎斷糧。接著就出現非正常死亡、人員外流現象。因為人口驟減,進一步導致土地大量荒蕪,糧食連年減少。1958年全縣糧食總產量為7億斤,1959年為4.5億斤,1960年僅4.0億斤。[20] 據無為縣誌記載:1960年春,由於“浮誇風”、“高估產”、“高征購”,加之浪費嚴重,城鄉居民口糧嚴重不足,發生了浮腫病,一些地方出現了非正常死亡和人口外流的嚴重情況。[21] 人口外流以石澗、陡溝、蜀山等區為甚,蜀山區得勝鄉小坳第四社橋頭墳和雙泉兩個生產隊,就有45%的農戶流往江西省。[22] 當時社員餓得沒有辦法,隻好找樹皮、樹根、蒿草、糠秕、蕨類、小雞草等野草野物充饑,實在沒辦法時隻能大量喝水充饑,結果大批人浮腫,許多人餓死,昆山公社的非正常死亡率約27%。“三年困難時期”無為縣的人口總數連年下降。除了幹部家庭的婦女外,絕大多數婦女都不再能生育,在這3年中群眾家裏出生人口寥寥無幾。據無為縣公安局統計,1959年全縣餓死82,278人;1960年餓死126,524人。據《無為縣誌》記載,1957年年底全縣人口為982,979人,而1960年年底僅餘662,557人。
    據筆者在昆山鄉大範圍內調查得知,當時幾乎每村每天都有餓死人現象。在冬春季野外沒有可供偷食的農作物,若糧食再供應不上,大多數農民就隻有坐以待斃;若是在夏秋季,農民們如果不想被餓死,晚上都出去偷正在生長或收割的農作物,當時這是普遍現象。在饑餓的逼迫下,人們已經沒有了羞恥感,每到收獲季節,晚上田野裏到處都是偷食的人群,大都如驚弓之鳥,戰戰兢兢。如果是群眾碰見群眾,彼此都心照不宣,因為都是出來偷食的,一般不會互相檢舉;一旦群眾碰上幹部,不等對方看清自己就得拚命逃脫,否則落入幹部之手,就難逃懲處。有許多人因此即遭捆綁拖入食堂吊打,還有許多婦女因偷食被幹部揪著發辮倒著拖,沿村饒圈,或將婦女的頭發剃成陰陽頭,許多婦女不堪其辱,精神失常,甚至自殺身亡。
    據蘇老村蘇秀芳[23]回憶說:當時蘇老村至昆山街沿途3、4裏路,每天都見無人收埋的屍體十幾具,要麽是其家人已全部餓死,要麽是家人因饑餓無力挖坑掩埋親人的屍體。因此,各大隊不斷組織人民公社社員專門掩埋屍體,因屍體太多,埋屍的社員也饑餓而空乏無力,隻將屍體草草掩埋。荒野常見不知是餓狗還是饑狼刨土扯拉啃咬屍骨的慘境,人見了也無力去驅趕。據她說,蘇老村原有570人,到後來因餓死加上外流,全村隻剩下2百多人,好幾戶人家死絕。蘇秀芳一房(共一個曾祖父的所有家族)共72人,其中餓死和被折磨死53人。她母親死後,她的弟弟時年2歲,依偎母屍旁,嗷嗷待哺;為了多領得一勺稀飯(當時他們村按人口到食堂領取口糧),被迫用棉被裹住她母親的屍體,與家人同臥一床,不讓別人知道她的母親已死;以死人冒充活人,多領取一勺粥水,從而使姐弟倆得以苟延殘喘,度過危機;後因屍體腐爛臭不可聞,才埋掉她母親的屍體。據筆者在昆山鄉內隨機訪談,當時為了多領取一份糧食,幾乎每村都有蘇秀芳家這種情況。據程長水回憶,他居住的村子原有人口327人,吃食堂期間,餓死加上外流,全村後來隻剩下70人,好幾戶人家絕戶。
    基層幹部常把外流人員和因饑餓而死絕的家庭之住房拆毀,以取得木料和茅草作食堂燃料。所以當時各村都見殘垣斷壁,房前屋後,雜草叢生,低矮的茅屋和殘垣斷壁掩映在茂密高深的草叢中,常有野兔出沒其中,一片荒涼蕭條景象。
    饑餓使許多人變得野蠻和殘暴,為求生存,不擇手段。曾任聯合國糧食和農業組織執行委員會主席、南北美洲巴西營養研究所所長的卡斯特羅教授曾指出,“沒有別的災難能像饑餓那樣地傷害和破壞人類的品格”,“人類在完全饑餓的情況下,所有的興趣和希望都變為平淡甚至完全消失”,“他的全部精神在積極地集中於攫取食物以充饑腸,不擇任何手段,不顧一切危險”,“而且對於環境的一切刺激所應有的正常反應完全喪失消滅,所有其他形成人類優良品行的力量完全撇開不管,人類的自尊心和理智的約束逐漸消失,最後一切顧忌和道德的製裁完全不留痕跡”,“其行為之狂暴無異於禽獸”,盜竊、搶劫、賣淫以及其他一切道德墮落越軌行為,“或多或少都是饑餓對於人類品格的平衡和完整所起的瓦解作用的直接後果”。[24]
    這些現象當時在無為縣全都出現過。一位當年對形勢不滿而遭到政治迫害的焦水雲在1983年3月22日寫的申訴材料中提到了他在“三年困難時期”看到的情形:“有一點吃的,老子搶兒子的,兒子搶老子的,弄得不成一家人”[25] 現任澗李小學校長的謝益文說,當時他父親是生產隊長,且在食堂工作,每次從食堂回家帶些米飯之類的糧食,放在家中櫃子裏鎖藏起來,等自己餓時再吃;而對幾滴米未進、一直囔著叫餓的兩個兒子置之不理,結果他的弟弟被活活餓死,自己後來被叔父救濟才活了下來。據蘇秀芳說,她的堂妹餓死後,她的二伯以收埋屍體為借口,將屍體帶到蘇老村村後山岡上,割下屍肉煮燒食用,而將屍骨僅草草掩埋,蘇老村許多村民都看到這一幕。據夏可文說,無為縣城有一貨郎小商人,穿街走巷做一些小生意(當時叫“投機倒把”),經常將賺的錢換一些食物藏在貨郎擔子裏自己食用,從不給他的妻子和兒子吃;每當他的妻子和兒子向他求食時即遭他的毒打,並揚言要殺掉他們母子倆;妻子餓得快要死的時候,趁丈夫熟睡之際,與兒子一起用繩子勒死他,以奪取食物。後來無為縣公安局破了該案,周邊群眾紛紛要求減輕對這母子倆的處罰。據昆山鄉新華村村民反映,當時該村有一老婦,一日鄰居偶進其屋,見老婦人正在吃肉,忙問其來源,老婦良久不語,後在幹部的追問之下被迫說出實情,其所食之肉乃其子之屍。“虎毒尚不食子”。“大躍進”竟逼得母親醃其親生子屍以食,由饑餓導致的人倫之變異,真是駭人聽聞。當時即將餓死的人爭吃無主屍肉也時有發生。據老人們講,有些饑餓的鄉民經常到處打聽誰家最近死了人,何處有新墳?一旦聽說某處有剛死的人或附近有新墳,人們便結夥蜂擁至新墳地,掘屍而食,野外常見被剔除了皮肉的屍骨。
    據時任無為縣看守所所長的胡大海對夏可文說,“看守所裏的犯人,有女人殺丈夫的,有兒子殺老子的,有母親殺兒子的,各種喪失倫理的事情都有,但大都是因為饑餓的原因”,“無為西鄉有一大隊書記,以捆綁毒打社員而出名,深得群眾怨恨。該村有兩名社員因饑餓加仇恨,將這個書記七、八歲的胖乎乎的兒子殺吃了,後無為縣公安局破獲了此案”。
    曆史已經過去,但曆史是一麵鏡子,它給了我們嚴酷的教訓。
    
    【注釋】
    [1] 無為縣在安徽省中部,當時行政上隸屬於蕪湖地區,現在隸屬於巢湖地區。該縣地處江淮之間,地形平坦,水利方便,自然條件利於農業,曆史上一直是魚米之鄉。
    [2] 無為縣地方誌辦公室編,《無為縣誌》,科學文獻出版社,1993年,第342-343頁。
    [3] 出處同上,第28頁。
    [4] 夏可文,男,76歲,現居無為縣無城鎮上河街18號。“三年困難時期”曾任無為縣糧食局主任。筆者曾於2004年8月份與夏可文多次交談得知,他因工作需要,“三年困難時期”經常下鄉檢查統計糧食產量情況,經常與基層幹部和農民打交道,所以對當時農村和農民的情況非常了解。他現在講述起當時的事情來,仍然記憶猶新。他根據自己的親身經曆和耳聞目睹為筆者提供了許多真實的一手資料。
    [5] 1958年8月20日《無為日報》(號外)刊登。
    [6] 出處同注[2],第126頁。
    [7] 出處同注[2],第126-127頁。
    [8] 出處同注[2],第85-86頁。
    [9] 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建國以來的毛澤東文稿》第8冊,中央文獻出版社,1993年,第431-432頁。
    [10] 出處同注[2],第87頁。
    [11] 當時市秤1斤是16兩,每兩等於公製31.25克。
    [12] 出處同注[2],第600頁。
    [13] 出處同注[2],第601頁。
    [14] 出處同注[2],第323頁。
    [15] 黃立眾是無為縣昆山公社蘆塘黃村人,原為北京大學學生,因被劃為“右派”而遭開除學籍,回鄉後因對“大躍進”不滿,在當地組織了“中國勞動黨”。其活動於1961年被破獲,黃立眾等8人當時即被逮捕判刑,對此案的追查一直延續到1968年的“清理階級隊伍”運動。後來當地政府承認,打擊麵過寬,造成了大量怨案。這段話引自黃立眾寫的“告全國同胞書”,見無為縣革命委員會人民保衛組的案卷,現藏縣人民法院,檔號10120。
    [16] 出處同注[2],第602頁。
    [17] 出處同注[2],第127頁。
    [18] 出處同注[2],第88頁。
    [19] 楊金聲,“我親曆的的瓜菜代生活”,《炎黃春秋》,2002年第7期,第41頁。
    [20] 出處同注[2],第127頁。
    [21] 出處同注[2],第27頁。
    [22] 出處同注[2],第126頁。
    [23] 蘇秀芳,60歲,現居無為縣昆山鄉蓮花靠山村,訪談時間是2003年8月19日。
    [24] 約緒•德•卡斯特羅,《饑餓地理》。上海:三聯書店,1959年譯本,第63-66頁。
    [25] 出處同注[15]。
    當代中國研究[2006年] [第2期(總第93期)]

 

2. 大躍進大饑荒之安徽無為“黃立眾事件”(圖)

 

謝貴平

 

  1961年元月28日,安徽省無為縣昆山公社破獲了一起反黨反政府暴動未遂事件,逮捕了首犯黃立眾和骨幹分子吳舜臣、方榮舟、焦兆祥、焦水雲、汪正權、汪必貴和潘榮明等八名罪犯。繳獲了「勞動黨黨章」、「宣言」(又稱「告全國同胞書」)、「標語」、「口號」、「殺人條例」、油印機(包括鋼板、臘紙、鐵筆等)、「入黨申請書」、花名冊及糧食、斧頭(據說是準備在暴動時使用的凶器)、軍事搏鬥知識教材等大批罪證。據說,無為縣公檢法軍事小組為了預防「勞動黨」組織激起事端,經過精心策劃醞釀,準備了兩個連的部隊逮捕了他。後來,隨著形勢的發展,無為縣公檢法軍事革命委員會對該案的懲罰力度加大,打擊麵增寬,許多無辜的人遭受打擊,造成許多冤假錯案。

  至於黃立眾作為一個北大學子,本應該前途光明,卻為何秀才造反,走上反黨反政府道路。當地人民對此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眾說紛紜,莫衷一是。筆者想通過對這一事件的研究,弄清事情的本來麵目,剖析黃立眾發動反黨反政府的真正原因。

一 黃立眾其人與他被北大開除學籍的原因

  黃立眾,字美琦,號立眾,曾用名黃道河,曾化名趙為民。1936年12月7日出生於安徽省無為縣昆山鄉蘆塘黃村。1956年9月考入北京大學。1958年8月被開除團籍,1960年6月被開除學籍。至於黃立眾為何被北大開除學籍,筆者經過調查研究,大致有以下三種解釋:

(一)北京大學證明材料解釋黃立眾被開除學籍的原因

  據北京大學哲學心理係1960年4月22日《關於開除黃立眾團籍的決議》證明材料中敘述,黃自入北大以來,即由於達不到個人願望,鬧專業思想,一天到晚到處亂跑,堅決要求轉係。當個人的目的達不到時,即與學校、行政上形成對立情緒,在班裏也散布了許多不滿情緒,造成不良影響。主要問題有:1、配合右派向黨倡狂進攻;2、攻擊領袖和幹部,挑撥黨群關係;3、攻擊三麵紅旗;4、誣蔑反右傾機會主義鬥爭,攻擊馬克思主義和無產階級專政;5、配合擴張主義分子攻擊我國外交政策。

  在曆次批判運動中,黃的態度極不老實,一直想以「頭痛」、「思維混亂」、「記憶不清」等手法蒙混過關。他對自己問題的嚴重性毫無認識,他說甚麽「不是反對人民公社」,是「自己糊塗」。支部幾次找他談話,叫他好好交待問題,認識問題的嚴重,但他每次都是說「沒有信心改造」,「想去當和尚」,又說「改造最好是勞動」,想以此否定對他的批判的意義。他又說:「我腦子裏沒有社會主義、共產主義的概念,有的隻是春秋戰國時期的東西」。在批判過程中,支部曾多次找其談話,但他仍執迷不悟,毫無悔改之心。

  根據上述事實和黃美琦在曆次運動中的表現,黃美琦是懷著地主階級對無產階級強烈的階級仇恨,他的很多問題已經超越了人民內部矛盾的範圍,實在是大是大非問題。黃美琦又頑固地不接受改造,實屬反動派的「硬骨頭」。因此必須對他做嚴肅的處理,以便對他進行徹底的改造。我們同意上級黨委對黃美琦的處理意見;劃為右派,保留學籍,勞動察看。1

  黃立眾被開除學籍則是在1960年6月,「我校哲學係四年級學生黃美琦(男),因一直堅持反動立場,懷有深刻的階級仇恨,無培養前途,於1960年6月經校長批準開除學籍。」2

(二)黃立眾的母親解釋黃立眾被開除學籍的原因

  關於黃立眾被開除學籍的原因,筆者曾走訪黃的表弟徐伍榮,徐聽黃立眾的母親(已去世)說,當年她兒子班經常上政治課,討論國家大事。班上同學們經常就當時黨在農村實行的政策諸如大躍進、人民公社、吃食堂、農民生活等問題進行討論,以黃立眾為代表的農村派學生極力批駁城市派學生認為農村已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農民的生活直線上升,已達到小康水準的謬論,遭到城市派同學輿論的圍攻。以後,在每次的討論過程中,黃立眾都根據自己的耳聞目睹和親身體驗,去發表自己的意見和看法,無奈他的觀點跟不上當時階級鬥爭和政治鬥爭形勢的需要,與當時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相違背,雖遭大多數同學和老師的攻擊,以及一部分好心的同學和老師的善意勸解,但是他就是不肯放棄自己的觀點,最終受到打擊,被開除團籍和學籍。

(三)黃立眾自述被開除學籍的原因

  關於黃立眾被開除團籍和學籍的原因,黃立眾自己則說:「在反右鬥爭之後,中國共產黨又發出了新的戰鬥號召,提出『鼓足幹勁,力爭上遊,多快好省地建設社會主義』總路線。大躍進、人民公社,全國上下一片熱氣騰騰。為適應這一形勢,黨中央及時提出『教育必須為政治服務,必須與生產勞動相結合』,我懷著一顆與一般同學不同的心情,歡欣鼓舞地投入到農村,當時我身上還帶著惡性疾病。真沒想到有那麽多同學在農村,無論社員群眾、男女老少同我真是魚水相融,無所顧慮地暢談。我感到幹部身上的缺點,嚴重地妨礙著農業生產的發展。當我在小組會議上提及某幹部態度生硬,工作方法簡單時,不知為甚麽這些善意的探討,卻遭到嫉恨的對抗。於是我想假期回家探親換一下這沉悶的空氣。誰知道回家成了我的災難。安徽情況比河北更糟,怨聲載道,罵聲衝天。這裏說餓死人,那裏說吃四兩米。回到學校學習討論時,我就提出了這樣的論點:『大躍進取得了偉大的成績,但農業方麵,有個別地區卻有問題,如安徽出現的餓死人現象』,但遭到了無情的批判。接著陸平校長又把我開除了。係領導宣布我離開學校,不到一個小時,我被押上火車。」3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看出,黃立眾在當時特殊的政治氣候條件下,冒天下之大不韙,如實地反映農民和農村的真實情況,更重要的是對黨的方針政策,尤其是對「三麵紅旗(總路線、大躍進和人民公社)」評頭論足,提出批評意見,在那以言獲罪的年代,其被開除學籍以至獲罪也就不可避免了。另外,據中國人民解放軍後勤部政治部保衛科薛安義1968年7月17日《關於黃美琦開除團籍、學籍原因等情況》證明材料中說:「黃因寫反動黑詩,思想反動,攻擊59年反右傾機會主義鬥爭運動,說甚麽廬山會議不應該反『右』,應該反『左』等謬論。黃在57年反右傾鬥爭中也不好,黃絕不是因為他反對陸平及教育製度而被開除的。」41960年6月16日,經北大人事處決定和校長批準,黃立眾被開除學籍。

二 黃立眾組織「勞動黨」暴動的社會背景

  1958年,在大躍進、人民公社化的過程中,大刮「五風」,對經濟建設造成重大損失。無為縣縣委曾兩次糾正實際工作中存在的「左」的偏差,但由於是在肯定總路線、大躍進、人民公社的前提下,整頓結果反而助長了「左」傾錯誤的發展。5嚴峻的現實,引起社會各階層的關注。黨員和群眾紛紛向中央和省委上書反映情況,引起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視。

  1959年7月4日,省委書記處書記、副省長張愷帆根據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精神到無為縣基層進行社會調查,發現社員勞動強度過大,口糧供應偏低,社員麵呈饑色,浮腫病患者普遍存在,婦女子宮下垂特別多,年輕婦女幾乎都喪失了生育能力。廣大群眾處於生死存亡的緊急關頭,他及時向省委、省人大常委作了匯報,提出立即停止蠻幹,提高群眾口糧供應標準(每人每天不少於1斤原糧)。為減少浮誇風所帶來的虛假及吃食堂所帶來的層層克扣行為,決定把口糧按人口直接分配到戶等應急措施,責成縣委認真糾正「共產風」,並提出「三還原(吃飯還原、房屋還原、小塊土地還原)」、「兩開放(集體魚塘開放、自由市場開放)」等應急措施,給無為縣人民生活帶來轉機。6

  但是,這場被無為縣人民稱之為「張愷帆大鬧無為二十天」的改革隻進行了20天,反右傾鬥爭就接踵而來。廬山會議上,毛澤東指責張愷帆「站在資產階級立場,蓄謀破壞無產階級專政,分裂共產黨,在黨內組織派別,散布他們的影響,渙散無產階級先鋒隊,另立他們的機會主義黨」7。

  由此,張愷帆被安徽省委定為右傾分子,一大批黨員、幹部、群眾受到種種打擊,59年7月,全縣有92人因對張愷帆反映「浮誇風」問題持支持態度而受到鬥爭和處分。59年9月,中共安徽省委貫徹黨的八屆八中全會精神,張愷帆受到不公正對待,被關押200多天,全縣有28741名幹部、群眾遭到批判。8從而使剛開始糾正的「共產風」在無為縣又刮了起來,「左」傾路線又占了上風。

  據筆者走訪調查得知,當年張愷帆被打成右派後,地方幹部不僅將社員從張愷帆改革後的口糧標準(每人每天1斤原糧)恢複到張愷帆改革前的口糧標準(一家老小,平均不過2兩原糧),而且還將張愷帆改革期間用以救濟社員的口糧全部分期扣回。

  1960年春,由於浮誇風、高估產、高征購,加之浪費嚴重,城鄉居民的口糧嚴重不足,發生了浮腫病,一些地方出現了非正常死亡和人口外流的嚴重情況。9

  1960年6月,黃立眾被開除回家後,因戶口本上注明了開除原因,覺得很沒麵子,在回家乘銅陵至無為土橋的輪渡上,一氣之下,將戶口本扔進長江,曾先後去過蕪湖、上海、南昌、長沙等城市找工作,均因沒有戶口證明無功而返,被迫在家務農。

  據筆者走訪調查得知,黃立眾也曾組織社員外流以求生存,但由於地方民兵看管過嚴,隻有6人外流成功,其中包括黃立眾的弟弟黃和道。而且當時地方法紀蕩然無存,地方幹部違法亂紀,任意捆綁、吊打社員和克扣社員飯票,普通百姓毫無民主自由可言。由於糧食供應不足,又沒有外流機會,許多社員隻有坐以待斃,家鄉到處都見餓死人現象。正如他後來所交待的那樣:「回到家,因戶口失落,到處找工作,四處碰壁,於是被迫與社員一起參加勞動,……幾兩米的生活不是人受的,我們縣的死亡率就高達27%。於是我就拿起階級鬥爭理論,喚起人民群眾為自己的生存權作鬥爭」。10正是這些殘酷的現實使黃立眾走上了反黨反政府道路。  

三 黃立眾組織「勞動黨」暴動的經過

  黃立眾從北大被開除學籍回家後,耳聞目睹農村農民生活困難,而且當地農民也經常向他反映地方幹部橫行霸道,群眾生活困難問題,但農民隻能是敢怒不敢言,他感到自己作為一個受過高等教育的知識份子,有責任向上級政府反映群眾生活的真實情況,於是調查民情,搜集農村糧食產量、人口死亡數字、口糧標準、幹部作風、群眾勞動情緒等材料,組織社員上訪,向公社反映,要求政府解決困難。由於社員膽小怕事,他自己又是地主成分不宜上訪而未果,看到許多農民被活活餓死,其他農民仍在饑餓死亡線上掙紮,黃立眾決定自己組織「勞動黨」,想通過暴力途徑來改變現狀。

(一)積極籌建「勞動黨」組織機構,發展「勞動黨」成員

  黃立眾首先發展自己認為可靠的骨幹成員,然後利用這些骨幹成員籌建「勞動黨」組織機構,自己幕後策劃指揮,成立特別委員會、黨委會和區委會,在區委會下麵設立支部和小組。特別委員會負責與各區委員會聯係工作,黨委會負責審核和批準入黨成員名單,區委會負責宣傳和政務工作。還計劃在當地小村莊建立「自衛團」,在大村莊建立「保衛團」,並從中選拔正規軍和遊擊隊,在各村設正、副村長,在群眾中發展「農協會」、「婦女會」、「兒童團」等組織(還打算雇用轉業軍人做軍事顧問。由於該案及時被破獲,這些組織僅具雛形,有的還在籌畫之中,沒來得及成立)。

  黃立眾發展成員的方式是通過熟人、親戚朋友來發展聯絡的。先由他自己發展骨幹成員,再由骨幹成員分別向各處發展其他成員。要求參加者填寫入黨申請書,也可叫人代寫。後來為了加快發展速度,口頭報名即算是加入「勞動黨」,甚至也可由別人代替報名參加「勞動黨」。申請加入「勞動黨」的人必須由勞動黨成員介紹,本人鑒字和按手印,青年、婦女都允許參加。黨費五分、一毛隨便給,完全視其本人的生活狀況和自願決定。「勞動黨」的活動經費,一部分是來自黨費,一部分是木匠組成員節衣縮食和賣柴草積蓄的錢。黃立眾還非常注重向外地發展,要其弟黃和道利用外流機會到淮北濉溪市發展。其發展原則正如黃立眾所說,「要衝破一個集體到另一個集體去,這樣全國就像一掛爆竹,編起來就可以一起爆炸」。為了與外地聯係方便,在樅陽縣、土橋等地建立了聯絡站。

(二)在「勞動黨」組織初具雛形後,黃立眾親自撰寫「致全國同胞書」、「關於人民群眾就是力量問題」和其他宣傳材料,製定「黨綱黨章」、「懲治官僚主義臨時條例」、「入黨申請書」和「土地綱領」11,等一係列「勞動黨」組織理論,同時編製歌謠,刻寫傳單,進行宣傳,動員社員加入「勞動黨」組織

  針對當時農民的生活情況,黃立眾編寫了一些通俗易懂的歌謠,,對農民的困苦情況進行宣傳,如「政府說得都好聽,口口聲聲為人民。我農民實在難忍,哎喲,哎喲,我農民實在難忍;四兩米稀飯照見鬼魂,浮腫病到處流行,田裏草長得比人深。一畝七斤、八斤,哎喲,哎喲,一畝七斤、八斤」。在田頭地間向當地社員宣傳參加「勞動黨」的好處,如婦女一天隻幹8小時活,月經期不下地勞動。對農民說目前的困難不是暫時的和局部的,在社會主義大家庭,就應該得到救濟。並引用黑格爾的話說:「人民是大地之王,一切政黨,其理論政策都是人民的工具,當它喪失了工具作用時,人民將它一腳踢開是應該的,理所當然的。」他說目前的困難不僅僅是下麵的官僚主義的錯,這還是上級黨的錯。告訴群眾全國各地都有這樣的活動。

  他還向「勞動黨」成員說,這個組織是為人民服務的,人民沒得吃,我們就要想辦法,想偷的辦法,偷不著,放一把火,一起來搶。據筆者走訪得知,黃立眾本人和當地群眾盡管有這種想法,但是由於民兵看管過嚴,實際上他們並沒有這樣做,這隻不過是群眾在饑餓的驅使下一種莽撞的想法而已。他還講餓死了許多人,以後找公社算賬,去懲辦那些吊、捆、打、罵社員的官僚主義幹部。

  除此之外,「勞動黨」組織還購買油印機,刻寫標語、宣傳單,其標語和宣傳彈內容有「還我民主」、「還我自由」、「反對打人罵人」、「反對夜間幹活」、「要吃飽飯」等。要求解決群眾糧食和冬天生活問題,要求增加糧食,改變糧食政策。

(三)欺騙群眾,散布謠言,製造恐慌和混亂局麵

  為了提高自己的影響力,利用社員想擺脫困境的迫切願望和大多數社員的愚昧無知及農村中的資訊閉塞狀況,黃立眾說自己是北京大學派下來成立「勞動黨」的,他是三縣調查員,下來調查農村群眾生活的,上麵有彭德懷領導,省裏有張愷帆領導。為了煽動群眾的情緒,製造恐慌氣氛和混亂局麵,「勞動黨」還利用當時國際形勢和大陸同台灣的緊張關係,大肆散布謠言,如「毛主席不愛人民,人民餓死完了」,「美國很快就要同蘇聯打仗了」,「國民黨飛機送糧,在襄安(無為縣屬下的一個鎮)丟了兵,在福建丟麵粉了」,「飛機來了不要怕,不是丟傳單,就是丟麵粉,不是丟餅子,就是丟紅糖」,「上海活動了,南京活動了。飛機運糧到景德鎮,還丟灰麵」,「勞動黨愛人民,共產黨不給人吃」,「福建被台灣打過去了,上海、南京爆炸了,台灣飛機炸的」等等。盡管沒有資料表明是黃立眾親自杜撰、傳播和散布這些謠言,但有資料證明,確有「勞動黨」成員在傳播和散布這些謠言。

  謠言能夠引起恐慌,自古以來,好事者和叛亂者都希望利用謠言來製造恐慌和社會混亂,以達到其目的,「勞動黨」組織亦然。

(四)積極籌備武裝力量,製定暴動計劃

  在發展武裝方麵,1961年元旦,黃立眾利用熟人關係到無為縣縣城大量搜集、偵查無為縣城軍警布置情況,以及縣公安局、民警二支隊人數和武器種類等軍事裝備情況。曾動員土橋公社民兵教員潘榮明,讓其答應在暴動時,利用職權將土橋公社民兵使用的一梃機槍和三十六支步槍全部獻給暴動人員使用,並打製一批刀矛。如果武器不夠,一旦暴動發生後,就有甚麽用甚麽,如在田裏做事手裏拿著鋤頭,就用鋤頭,拿著鍁就用鍁。暴動時,一家老小全部上。同時準備在暴動時,散發傳單,對解放軍進行思想宣傳,企圖讓解放軍掉轉槍口。

  暴動的時間確定在61年春節,黃立眾開列了將要殺害的地方幹部名單。布置徐長鬆搶奪臨湖大隊槍支,借木匠組作掩護特製八把斧子作為殺人武器,又召集焦兆祥等12人成立突擊隊,準備以500人攻打生產隊、大隊和昆山公社,以500人攻打普濟墟農場(今屬銅陵市,為關押犯人的勞改農場),劫奪犯人,擴大暴動力量。兩支隊伍匯合後再攻打無城,入山(大別山餘脈一直延伸至無為縣西南境內)展開遊擊戰爭。其計劃周密而詳細。正如黃立眾後來所交代的,「原準備發展到一百萬人才暴動,本來發展特別快,發展的社會條件非常好。可後來社員要求快點暴動,我打算將人數縮小到15000人才行動。準備足夠力量全麵行動,首先建立政權,建立武裝鬥爭,將公社幹部監禁起來,對那些罪大惡極、貪汙腐化幹部不客氣,實行餓死政策,並建立自衛隊來保衛人民勝利果實。對人民解放軍采取說服辦法,講清我們不是造反,而是沒有辦法,來瓦解人民解放軍……」12

  由此可知,黃立眾組織的「中國勞動黨」,組織嚴密,綱領明確。至破案時,不到3個月時間,共發展成員119人13,散布當時牛埠區昆山、汪田、民權、湖隴、練溪、洪巷6個公社和湖隴鎮,波及無為、樅陽、濉溪三個3個縣、市。從其成員構成來看,有地主11人,富農3人,壞分子3人,土匪1人,偽三青團分隊長1人,地主子弟9人,小刀會會員1人,兵痞3人,被清洗幹部12人,被開除學生1人,共45人,占該案成員總數38%。基層幹部中少數政治上動搖的分子,也參加了這個組織,其中有木匠組組長1人,生產組長2人,民兵幹部5人,社辦工廠車間主任1人,生產隊會計2名,共11人。其中還有共產黨員2人,共青團員5人,基幹民兵8人,普通民兵37人。這個組織共有骨幹分子28人,包括主犯1人。其中有三青團分隊隊長1人,地主子弟5人,被清洗幹部5人,計11名,占骨幹分子總數39%,其他皆為農民。14其參加人員社會成份的多樣性,涉及麵之廣,在秘密狀況下,短時間內參加人數之多,甚至還有共產黨員、共青團員加入,也正說明了當時存在的社會問題的嚴重性。

四 黃立眾組織「勞動黨」暴動案破獲後的結果和影響

  以黃立眾為首的「勞動黨」反黨反政府案件被破獲後,在無為縣引起了巨大的震動,「勞動黨」組織和成員受到無為縣政府和公檢法部門的沉重打擊和嚴肅處理。經無為縣委擬處,蕪湖中級人民法院(當時無為縣隸屬於蕪湖地區,後改隸屬於巢湖地區)同意,判處黃立眾死緩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處吳舜臣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其他人有9人被判3至7年有期徒刑。

  黃立眾本人自入獄後,無為縣人民法院曾多次組織法官對其進行審訊,無奈黃的政治理論修養太深,常常針貶時弊,慷慨陳詞,始終不肯認錯,並在獄中組織號犯,衝擊監獄,寫「反動黑詩」,如(1)五言:「餓死千千萬,家家無鼠糧。感時天落淚,悲來風癲狂。大道埋槍炮,羊腸伏虎狼。何當再北上,奏本給太陽。」(2)焦麵詩:「一步一陷井,井井埋活人。先生教學生,為民要忠誠。餓死千千萬,為何不動心?」(3)菩薩蠻:「鐵幕難買自由貴,青春誓給人民累。餓死地灰悲,遍野屍骨堆。今朝還殺人,龍心何時碎?莫學秦始皇,快獲真舜堯。」

  此外,還利用節省下來的草紙來記寫他的思想。經獄警多次教育而仍不悔改,再以裝瘋賣傻以求保釋出獄,繼以絕食、自盡以示威,堅持「造反有理,革命無罪」,寫信給毛主席,要求獄中領導代其向省和中央上訴,自1961年至1970年在無為監獄關押期間,其生活基本如此。

  此後,隨著政治形勢的發展,在深入調查「勞動黨」案件的過程中,對「勞動黨」組織的審查和處罰力度也在加大。1970年7月,中國人民解放軍無為縣公檢法軍事管製小組刑事判決書(62)刑字第27號判決書判決首犯黃立眾死刑,立即執行;判處主犯吳舜臣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其他同案犯7人分別被判處3至10年有期徒刑;8人被判管製2至5年;9人被判為反革命分子、監督生產;有11人被判為反革命集團成員;有83人不定為反革命集團成員。給無為縣社會造成嚴重的後果和影響。

  首先,許多無辜群眾受此案的牽連,遭受打擊和迫害。

  據筆者後來走訪得知,即使那些沒有被劃為反革命集團成員的「勞動黨」成員後來都不同程度地受到地方幹部的批鬥和迫害,那些被判刑的「勞動黨」成員不僅自己本人遭受打擊,連他們的家屬、親戚及朋友都受到牽連,據《無為縣誌》記載,1968年,安徽省無為縣牛埠區汪田、湖隴、練溪、洪巷公社和湖隴鎮在清理階級隊伍中,錯把一些人打成反革命組織「勞動黨」。這個案件涉及12個生產大隊,牽連180多人,關押70人達100多天,造成嚴重後果。15造成了許多冤假錯案。

  其次,在物資極為匱乏的時期,無為縣公檢法部門花費大量人力、物力、財力和時間,甚至動用軍隊對該案進行調查、取證、偵破、審理。

  第三,「勞動黨」組織對昆山鄉的生產也造成一定的影響。僅昆山公社臨湖大隊共6個生產隊,就有四個生產隊由於參加「勞動黨」組織的成員較多,受其影響極深,對農業生產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勞動力出勤率很低,第五生產隊出勤率僅24%,第一生產隊出勤率隻有22%。16

  第四,給當地群眾造成巨大的心理陰影。

  該案被破獲後,由於當時特殊的政治環境,對於那些參加「勞動黨」的成員也沒有區別他們各自參加「勞動黨」組織的動機、原因和方式,許多「勞動黨」成員或是被哄騙而加入的,或是被別人報上名,自己根本就不知道稀裏糊塗地加入的,有的人甚至與黃立眾根本就未曾謀過麵,都因為他們的名字在「勞動黨」組織的花名冊上,而遭受打擊和迫害,前後直接被該案牽連者達180多人,打擊麵過寬,其中許多人都是無辜獲罪。

  至於那些「勞動黨」成員更是遭到精神和肉體的折磨,如「勞動黨」成員之一的焦水雲說:「我被捕後,在當時左傾路線幹擾下,法院不以(依)法辦案,大搞逼、供、信。曆次提審,我總是向法院訴說誤入理由,但是審判人員不由我分辯,強迫我認罪。我開口分辯,他們就采取所謂的「革命行動」,講通俗話,就是動刑。我身上多處受傷,每逢天陰或幹重活就發痛……,在證據未實,隻憑我上名蓋章為依據,判(我)為現行反革命骨幹分子,判有期徒刑10年,強迫勞動改造。父母、妻子和子女受苦勝我十倍。當時階級鬥爭擴大化,搞得很利(厲)害,帽子、棍子滿天飛。他們哪天(每天)都挨罵受氣,運動一來,要關就關,要訓就訓……」(原信字句有誤,括弧內為筆者所注)。17

  焦水雲因饑餓所迫,想改善生活,又盲目輕信,而加入「勞動黨」,受到迫害,還情由可原。更有甚者,連那些勞動黨成員的子女、親戚都遭到牽連、批鬥,如現為昆山某中學教師程某,曾因其父參加了「勞動黨」組織,兩次考取無為師範名額都被取消。其他被牽連者則被掛牌遊行、勞動改造、監督生產,給當地群眾造成極大的心理陰影。

五 對黃立眾「勞動黨」反黨反政府案件的幾點認識

  筆者認為,黃立眾組織「中國勞動黨」圖謀暴動既有主觀原因,也有客觀原因。

  其主觀原因是他勇於堅持實事求是、敢於為民說話的精神及其對現實強烈的不滿。在中國傳統文化中,知識份子在平民百姓心目中通常占有重要地位,黃立眾在當時的農村,可謂是很有學問的文化人,又是北京大學的學生,是鄉親們信任和崇拜的對象。群眾有甚麽問題都願意向他反映,向他征求解決問題的辦法,從而使他在當地群眾中有一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他也曾對當時農村的現實狀況進行過調查研究,也曾努力為當地百姓謀求解決問題的辦法,殘酷的現實使他無所作為,特別是他被開除學籍回到農村後看到和親身體會到的農村悲慘現實生活,當所有想改善現實的努力都告失敗後,便產生了對現實社會製度的不滿,於是想建立一種能夠真正代表人民利益的政黨──「中國勞動黨」,來取代他所認為當時已不代表人民利益的中國共產黨,憤而走上反黨反政府道路,企圖用暴力來改變現狀。

  其客觀原因是黨的「左」傾政策給農村經濟的發展造成巨大破壞和由此引起的一係列嚴重的社會問題,而其中大範圍的饑餓問題和地方幹部的橫行霸道問題尤為突出。從全案角度來看,黃立眾等人當時指向的矛頭,主要是針對三年自然災害這段曆史時期。出發點是關心群眾疾苦,講的也是當時實際問題,例如他在「告全國同胞書」、「關於人民群眾力量問題」和其他宣傳材料中所反映的情況。當時黨內民主集中製的實際情況是,群眾聽幹部的,下級聽上級的,地方聽中央的。上層所下達的任務,其下級得不折不扣地完成,以致地方幹部弄虛作假,謊報產量,國家糧食征購增加,強迫農民賣過頭糧。糧食緊張,副食品緊張,同時地方幹部克扣社員飯票,吊打捆綁社員都非常殘忍毒辣,人民生活越來越困難,許多農村出現了餓死人的悲慘局麵。所以,當時社員對地方幹部都痛恨之極,在黃立眾《懲治官僚主義腐敗分子條例》中共有10條,其中有7條規定是針對「五風」幹部的,如規定「捆、打、吊、罵、克扣飯票、罰款、貪汙腐化及損傷生命財產的窮凶極惡的官僚主義分子,立即就地正法」。

  由此可知,黃立眾組織「勞動黨」,待機暴動,主要是反對三年自然災害時期的極「左」政策,對「五風」幹部不滿,為群眾說話,其組織成員大多數又是基本群眾和少數黨、團員。他的行為在某種程度上,某些方麵也是正義的、合理的。因為當時他們所處的環境是「幹部違法亂紀,群眾生活確實困難,加上自然災害,群眾民不聊生」。他之所以不再采取正當的提意見方式,是因為事實上他也嚐試過,而當時的現實已阻斷了這一途徑。他又像是敢為群眾說真話,如他在交待中說:「我告訴農民,這樣的社會主義我們不要,我們要的是真正的衣食溫飽的社會主義」,「我認為共產黨58年以前都是正確的,以後是不正確的,是冒牌子的」,「我對現政權不滿是事實,我建立政權是事實,我認為農村實行責任田,食堂自由與我思想是一致的,我是想反黨,我覺得黨是搞社會主義的,為甚麽搞成這樣子?我的理想是從社員生活好角度出發」18。其思想基礎反映出他對黨的現實不滿是無可否認的事實,而他的出發點又是關心群眾。

  正如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人法刑三鑒字(82)第107號批複無為縣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中所說:「被告黃立眾為首的『中國勞動黨』,主要是出於對當時農村受『左』傾政策的影響,農民生活沒有改善和對『五風』盛行不滿,想要改變和改善這種現狀,並非出於反革命目的,而且他的主張現已證明有些是正確的,但被告黃立眾為首成立的組織是非法的,錯誤的,原判以反革命集團罪處刑不當,屬冤殺,其餘被告均宣告無罪。」曆史終於做出了公正的判決,但留給我們的教訓也足夠慘痛。

  但是,黃立眾撰寫的一係列反黨反政府政治綱領,成立「勞動黨」組織並發展「勞動黨」成員,待機暴動,其行為已明顯具有反黨反政府性質,其方式也是極端的,因為社會主義矛盾可以通過自上而下的改革自我完善、自我發展的。然而他卻以秘密地組織反黨反政府組織,希圖借助暴動手段解決當時存在的社會問題卻是錯誤的。

  由於黨內「左」傾政策的錯誤,造成了當時農村社員生活的極其困難。自古以來,中國農民都有「好死不如賴活」的思想。在饑餓的驅使下,連基本的生存都無法保證的情況下,一經別人鼓動宣傳而乘機作亂,也是情理中之事。當然,全國各地當時的具體情況也許不一定都像無為縣昆山公社這麽悲慘,黃立眾案件也隻是具體個案,但是全國當時農村農民的饑餓狀況,昆山公社的情況雖不能概其全貌,也可借其窺見一斑。黃立眾組織反黨反政府活動,在短時間內竟有這麽多人參加,且有大肆蔓延之勢,其原因,即使在今天仍值得我們去深思。據筆者調查,當時社員對「勞動黨」主要抱有三種態度,一部分膽子大的社員一開始就加入「勞動黨」組織,並對之堅決擁護,積極活動;一部分膽子較小的社員持猶豫不決、徘徊不定的態度;更多的社員則持觀望的態度。倘若「勞動黨」組織再醞釀一段時間,饑俄會驅使更多的饑民加入,其後果將不堪設想,所幸的是黨及時破獲了這起案件。

結 語

  總之,黃立眾進行反黨反政府活動的主觀原因是對當時農村中由「五風」引起的饑餓的不滿和對地方幹部暴行的憤怒,而這些又是當時的「左」傾政策的產物,所以說,「左」傾錯誤的政策才是黃立眾進行反黨反政府活動的主要原因。

  曆史已經過去,但曆史是一麵鏡子,曆史給我們的教訓,我們應該吸取。黃立眾反黨反政府暴動未遂案件再一次告訴我們做好農村工作的重要性。我國大部分人口在農村,農村的穩定是國家長久治安的前提和保證。目前,我國農村長期以來潛伏的各種矛盾日益突出,如何有效地處理好「三農」(農業、農村、農民)問題,是關係到我國農村社會穩定的長久之計。   


注釋 1
無為縣革命委員會人民保衛組製案件檔案《現行反革命集團──「勞動黨;黃立眾》,檔號10120,無統一頁碼,現藏無為縣人民法院檔案室。

2 同注1。 3 同注1。 4 同注1。 5 無為縣地方誌辦公室編:《無為縣誌》,科學文獻出版社,1993年,頁342-343。 6 同注5,頁127。 7 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建國以來的毛澤東文稿》第8冊,中央文獻出版社,1993年,頁431-432。 8 同注5,頁28。 9 同注5,頁27。 10 同注1。 11 同注1。 12 同注1。 13 同注1。 14 同注1。 15 同注5,頁31。 16 同注1。 17 同注1。 18 同注1。


謝貴平 1972年生,安徽無為人,山東大學碩士研究生畢業,新疆塔裏木大學文理學院講師,主要從事中國近現代社會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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