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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副主席“一號令”(七)

(2011-08-22 01:17:57) 下一個

關於林副主席“一號令”的問題 (七)


“一號號令”


10月18日﹐軍委前指駐地。這裏群山環抱﹐樹木蔥蘢﹐早年為十大元帥修建的一幢幢別墅和配套建築掩映於山林之間。實際上﹐有些房子的主人從未曾來住過。現在﹐隨前指進駐的軍委辦事組成員﹐每人占用了一套元帥的住房﹐其餘房子則成了前指辦公室和工作人員的住所。經過一天的緊張工作﹐前指同全軍各大單位的聯絡已全部溝通。

當晚20時左右﹐住在山下的閻仲川接到黃永勝秘書打來電話﹐請他立即上山商談工作。黃永勝住在山上最高處原為林彪修建的一棟房子裏﹐距山下閻仲川的住處約1公裏。閻仲川氣喘噓噓地趕到那裏﹐見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李德生都已在黃永勝的客廳坐定。黃的客廳兼作軍委辦事組成員的會議室。黃永勝手裏拿著一張記錄紙﹐閻仲川剛一進屋﹐他便開門見山地說﹕“林副主席有幾點指示﹐你記一記﹐給部隊傳達一下﹗”閻仲川趕緊打開保密本。林彪的指示是關於加強戰備的幾條措施。黃永勝畢竟不是秘書﹑參謀﹐他隻記下了林彪指示的大意﹐因而他向閻仲川傳達時﹐講得不夠連貫﹑條理﹐有些地方他還要作解釋和補充。弄得閻仲川也分不清哪些是林彪指示原文﹐哪些是黃永勝的話。記錄完畢﹐閻仲川問道﹕“怎樣向下傳達﹖”黃永勝不假思索地說﹕“用電話說說就行了。”在場的軍委辦事組其它成員都沒有講話。

閻仲川隨即來到設在緊挨黃永勝住處的另一棟平房裏的作戰值班室。他要把林彪的指示傳達到全軍各大單位﹐可不像黃永勝講的那樣簡單﹐隨便用電話“說說就行了”。為了確保首長指示傳達準確無誤﹐他必須寫出稿子﹐逐字逐句傳達。他略作思考﹐便找了一名值班參謀﹐口授了一份電話傳達稿。參謀將記錄稿整理出來後﹐他稍作了一些修改﹐然後兩眼凝視著稿紙﹐像是自言自語地說﹕“加個編號吧﹗”“按什麽順序編﹖”值班參謀問。

閻仲川想一想﹐說道﹕“這是我們前指開設之後發出的第一份首長指示﹐就從一號編起﹐叫‘第一個號令’吧﹗”

就這樣﹐成為中國現代史上的一個重大事件﹐曾被說成是林彪進行“反革命政變預演”的“一號號令”﹐經副總長閻仲川和一位值班參謀之手產生了﹗時間是1969年10月18日21時30分。

閻仲川要值班參謀將稿子送呈黃永勝審閱簽發。值班參謀很快便回來報告﹐黃永勝的秘書講﹕首長這幾天活動多﹐睡眠太少﹐身體不適﹐今天提早服用安眠藥睡下了。閻仲川知道﹐多年來黃永勝全靠藥物入睡﹐用藥量很大﹐不宜再叫醒他。他看了看手表﹐現在距蘇聯代表團入境已經隻剩下十幾個小時了。如果蘇聯真的要發動襲擊﹐最大可能是在這段時間。傳達和落實林彪指示是需要一定時間的﹐時間寶貴﹐一刻也耽誤不得。他果斷地決定﹕立即向各有關單位傳達。

為了縮短傳達時間﹐閻仲川指示將號令稿複製數份﹐參加值班的一位作戰部副部長﹑一位副處長和幾名參謀一齊上陣﹐使用4部保密電話機同時傳達。“號令“全文如下﹕


林副主席指示(第一個號令)


1969年10月18日21時半

一﹑近兩天來﹐美帝蘇修等有許多異常情況﹐蘇修所謂談判代表團預定明(19)日來京﹐我們必須百倍警惕﹐防止蘇修搞欺騙﹐尤其19﹑20日應特別注意。

二﹑各軍區特別是“三北”各軍區對重武器﹐如坦克﹑飛機﹑大炮要立即疏散隱蔽。

三﹑沿海各軍區也應加強戒備﹐防止美帝﹑蘇修可能突然襲擊﹐不要痲痹大意。

四﹑迅速抓緊布置反坦克兵器的生產﹐如四○火箭筒﹑反坦克炮等(包括無後座力炮和八五反坦克炮)。

五﹑立即組織精幹的指揮班子﹐進入戰時指揮位置。

六﹑各級要加強首長值班﹐及時掌握情況。

執行情況﹐迅速報告。


由於指示來自“林辦”﹐按規定應向“林辦”報告指示的貫徹執行情況﹔如果這中間有對林彪指示理解不準確之處﹐也可及時發現糾正。閻仲川指示值班副處長王憲誌首先將“號令”上報“林辦”。檔案記載﹐“林辦”收到“號令”的時間是21時44分。

林彪的指示經過黃永勝﹑閻仲川兩個環節的轉述﹑加工﹐基本精神未變﹐文字卻有不小變化。檔案材料顯示﹐“九一三”事件後﹐從林彪住處抄出的傳達稿標題是《首長關於加強戰備﹑防止敵人突然襲擊的緊急指示》﹐最後經閻仲川整理加工以軍委前指名義發出時﹐簡化為《林副主席指示》(第一個號令)。但是﹐在“九一三”事件後﹐由於一些文件對這份“號令”的提法不盡一致﹔同時﹐也可能由於“第一個號令”念起來不如“第一號號令”順口﹐特別是不能把“第一個號令”簡稱為“一個號令”﹐而“第一號號令”則可簡稱為“一號號令”﹐於是﹐這個“號令”便逐漸被稱為“林彪的一號號令”﹐或進一步簡稱為“林彪的一號令”﹑“一號號令”。

參謀人員按照先“三北”﹑後沿海和內地的順序﹐將“號令”依次下達給北京﹑沈陽﹑新疆﹑蘭州﹑濟南﹑南京﹑福州﹑廣州﹑昆明﹑武漢﹑成都軍區和海軍﹑空軍﹑北京衛戌區。

參謀人員在緊張地傳達﹐閻仲川也在緊張地繼續思考。他感到﹐第一個號令是發給全軍的合同號令﹐對於負有特殊任務的部隊﹑機關和業務部門﹐還需要分別給以具體指示。特別是二炮部隊﹐情況尤為特殊。黃永勝在傳達林彪指示時﹐隻講了二炮部隊要做好戰鬥準備。閻仲川認為﹕第一﹐這樣講比較籠統﹐如果掌握不好﹐將會出大亂子﹔第二﹐雖然二炮部隊組建不久﹐擁有的裝備和作戰手段還不是很多﹐但大家都知道它掌握的是具有大殺傷力的戰略武器﹐倘若將它的任務寫入合同號令之中﹐將在全軍引起很大震動。於是﹐經他口授﹐又專向二炮下達了第二個號令。為了調動和組織各種偵察手段掌握敵情﹐特向總參謀部二部﹑三部等單位下達了第三個號令。為使軍事係統各機關﹑部門都作好應變準備﹐又向各總部﹑各兵種﹑國防工辦﹑國防科委下達了第四個號令。

幾個號令全部傳達完畢﹐時間已過午夜。閻仲川坐在作戰值班室毫無倦意。他是一個老參謀工作者﹐幾十年從事作戰業務的不平凡經曆﹐使他深知自己肩負責任的重大﹐養成了雷厲風行﹑嚴謹細密的工作作風。檢查今夜的工作﹐他深感事關重大﹐但以黃永勝為首的軍委辦事組對此事的處理卻未免過於簡單。黃永勝是他的老領導。1952年﹐華南軍區撤銷﹐原任華南軍區副司令員的黃永勝改任中南軍區參謀長﹐閻仲川時任軍區作戰處(部)副處(部)長。此後﹐他一直在黃永勝領導下工作。黃對閻的使用可謂放手﹑放心。1955年﹐中南軍區改組為廣州軍區﹐“三八式”的閻仲川任廣州軍區作戰處長﹐上校軍銜﹐而他的一位副手卻是有大校軍銜的紅軍幹部。黃永勝的這種用人辦法在當時全軍罕見。閻仲川對黃永勝很尊重﹐但在工作中他卻並不唯命是從﹐敢於提出自己的不同意見。

平心而論﹐黃永勝是個優秀的指揮員。他指揮果斷而不蠻幹﹐長於計謀﹐善於捕捉戰機。在解放戰爭中的東北戰場﹐他表現尤為出色。1947年9月﹐他任東北民主聯軍第8縱隊司令員時﹐在上級指揮不盡適當的情況下﹐敢於根據戰場急劇變化的情況﹐審時度勢﹐機斷行事﹐在第9縱隊的配合下﹐一周之內兩戰楊杖子﹐殲滅國民黨軍3個師﹐給剛到東北擔任最高指揮官的蔣介石原參謀總長陳誠一個下馬威﹐給東北民主聯軍發動的秋季攻勢來了個開門紅﹐林彪大加讚賞。在遼沈戰役圍殲國民黨軍最精銳的廖耀湘兵團作戰行動中﹐黃永勝率東北野戰軍第6縱隊主力從彰武地區兼程南下﹐出敵不意﹐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一舉切斷廖耀湘兵團逃向沈陽的退路﹐為全殲該兵團和取得遼沈戰役的最後勝利再立大功。

1968年3月﹐黃永勝取代楊成武出任總參謀長。總參謀部內外關係複雜﹐工作千頭萬緒﹐稍有不慎就會出現失誤。黃永勝麵臨新的考驗。對今夜發生的事情﹐閻仲川深有感觸﹕林彪的緊急指示﹐是涉及千軍萬馬甚至影響全國的重大決策﹐黃永勝卻隻是草草作了交代﹐也不審閱下達全軍的指示稿﹐便早早入睡﹐未免過於輕率。閻仲川感到有些不安。但是﹐他無暇再作更多的思考。4個號令下達之後﹐各單位很快作了反饋﹐報告﹑請示接踵而來。

從“號令”發出後的最初反應看﹐全軍各單位執行是認真的。廣州軍區於18日23時15分收到“號令”稿﹐軍區首長立即到作戰室召開緊急會議﹐會議結束之後﹐丁盛司令員便率領軍區前指人員按預定方案進入郊外山區指揮坑道﹐主管作戰的江燮元副司令員則住進作戰值班室﹔軍區根據“號令”精神結合自身特點﹐向軍以上單位和軍區空軍﹑南海艦隊發出貫徹“號令”的具體要求。19日1時40分﹐便將貫徹執行情況向軍委前指作了報告。

“九一三”事件之後﹐從“紅頭文件”到各種史書以至消閑讀物﹐在提到1969年10月的緊急戰備和“一號號令”問題時﹐無不大書“林彪發布第一個號令”。這自然是合乎“微言大義”“以一字為褒貶”的“春秋筆法”。但如果較一較真兒﹐就會發現這樣記載欠準確了。“號令”的根子和內容確實來自林彪﹐但真正擬製並簽發“第一個號令”以及後麵的3個“號令”的(奇怪的是所有“紅頭文件”都回避了後麵的3個號令)﹐卻是副總長閻仲川。林彪並不了解“號令”的發布情況﹔甚至連軍委辦事組成員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李德生等人﹐最初對這方麵的情況也都不甚了了。

還有一個重要情節應該較一較真兒﹐予以澄清﹕即“一號號令”發布的確切時間。軍委前指正式下達“號令”時間是1969年10月18日21時30分﹐這是毫無疑問的﹐這方麵有充份的人證物證﹐筆者就曾親自見過當時的電話記錄稿。問題是林彪作指示的時間。現在的官方說法是﹐林彪於10月17日作的指示﹐由黃永勝於10月18日以《林副主席指示》(第一個號令)向全軍下達。這樣說的根據﹐大約就是“九一三”事件後從林彪住處查抄到的那份林彪指示的傳達記錄稿﹐上麵寫的時間是10月17日。但是﹐這並不是“林辦”秘書張雲生的記錄原稿﹐而是另一位“林辦”工作人員李根清的謄抄稿。林彪17日的指示﹐為什麽要拖到18日才向黃永勝傳達﹖令人不可思議。試想﹐林彪作的是緊急戰備指示﹐當時蘇聯談判代表團即將啟程來華﹐蘇方是否會以此為掩護對中國發動突然襲擊﹐很快可見分曉。情況萬分緊急﹐而部隊落實林彪指示又需要一定時間。在這種情況下﹐誰敢把林彪的緊急指示延誤一晝夜之久﹖筆者曾就此事問過最重要的當事人張雲生。他認為﹐李根清的謄清稿不足為憑﹐很可能是他在謄抄時﹐把時間寫錯了。張雲生又找李根清作了核對。李根清原在“林辦”任保密員﹐是位青年幹部。據他說﹐在“一號號令”發布數月之後﹐他在清理張雲生從蘇州帶回北京的電話記錄稿時﹐看到這份林彪關於加強戰備的緊急指示稿﹐感到很重要﹐也很珍貴﹐而原稿字跡比較潦草﹐便謄抄了一遍﹐以便存檔。他不敢保證謄抄稿沒有一點錯誤﹐但是﹐他清楚地記得﹐他將原稿附在了謄抄稿的後麵。張雲生對“紅頭文件”的做法感到不可理解﹕既然是公布“罪證”﹐為什麽不用原件卻用謄抄件呢﹖他對筆者肯定地說﹕“林彪作指示和我向黃永勝傳達指示﹐都發生在同一天﹐都是10月18日的事。不錯﹐林彪是要求傳達他的指示一般情況下要壓一壓﹐免得傳達急了出現紕漏。但是﹐這份緊急指示不可能積壓那麽長時間。我敢肯定﹐這份指示在我手裏不超過兩小時。”

為什麽說林彪作指示的時間是10月18日﹐而不是17日呢﹖張雲生對此的解釋是﹐林彪一行是10月17日乘飛機到蘇州的﹐到了新地方﹐有很多事情要做﹐那天他忙於“鋪攤子”﹐他清楚地記得林彪那天不曾找他。林彪是在安頓下來之後才向他作指示的。蘇聯談判代表團是10月19日到中國來﹐因而這時間隻能是17日與19日之間的18日。

筆者讚同張雲生的解釋。林彪10月17日作指示的說法不合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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