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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講壇】中央黨校教授:中共曆史上“反黨集團”的結局

(2011-02-05 22:48:01) 下一個
核心提示:在中共曆史上,曾經有無數人被打成大大小小的“反黨集團”。這些人既有非共產黨人,但更多的是共產黨人;既有一般的幹部、黨員甚至群眾,也有中共中央和國家的高級領導人;既有入黨不久的新黨員,也有20世紀20年代就入黨的老黨員;既有文化、教育界的人士,也有黨、政、軍、公安、政法等領域的人員;既有已經被平反的,也有結論至今未變的。
 
1954.2.6高崗、饒漱石爭權不遂被整肅。這是高崗和饒漱石。
 
 
在中共曆史上,曾經有無數人被打成大大小小的“反黨集團”。這些人既有非共產黨人,但更多的是共產黨人;既有一般的幹部、黨員甚至群眾,也有中共中央和國家的高級領導人;既有入黨不久的新黨員,也有20世紀20年代就入黨的老黨員;既有文化、教育界的人士,也有黨、政、軍、公安、政法等領域的人員;既有已經被平反的,也有結論至今未變的。這是中共曆史上的一個重要問題,但因為很敏感,至今沒有人係統研究過。下麵,就談談自己的一點看法,對這個問題做一點探討。
 
“反黨集團”概況
 
按曆史時期劃分,中共曆史上的“反黨集團”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幾個時期:
 
(一)延安整風時期:“反黨集團”開始出現
 
在20世紀20至30年代,中共黨內的鬥爭雖然很激烈,很多人被“殘酷鬥爭,無情打擊”,甚至被打成形形色色的所謂“集團”,例如“AB團”、“社會民主黨”、“改組派”、“第三黨”、“托派”等等,但一直沒有使用“反黨集團”的名稱。從現有的材料看,最早打成“反黨集團”的,應該是在延安整風運動中被打成的王實味、潘方、宗錚、陳傳鋼、王汝琪“五人反黨集團”。中央政治研究室的成全(即陳傳鋼)與中央婦委的王裏(即王汝琪)、中央研究院的潘方(即潘蕙田)與宗錚(即郭箴一)兩對夫婦,與王實味之間本來隻是同誌或同學的關係,但因為在毛澤東發出整風的號召以後,成全向毛澤東寫過—封信,提出要“整頓人風”,即調整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王裏和潘方在王實味的《野百合花》發表前後發表過一些與王類似的看法,在王實味被定為“托派”後,他們便被打成“五人反黨集團”。
 
(二)1955 年—1956 年:“反黨集團”擴展到高層和其他領域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以後,開始在中央高層和其他領域打“反黨集團”。由於這方麵的材料開放很少,下麵主要根據《人民日報》公布的材料,加以介紹。
 
從《人民日報》公布的材料看,建國後最早被打成“反黨集團”的是高崗、饒漱石集團。不過當時的名字不叫“反黨集團”,而叫“反黨聯盟”。在1954年2月召開的中共七屆四中全會上,高崗、饒漱石的問題被揭露出來。1955年3月召開的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會議,通過了《關於高崗、饒漱石反黨聯盟的決議》。1956年1月1日,《人民日報》發表的《為全麵地提早完成和超額完成五年計劃而奮鬥》社論,第一次公開宣布他們是“高饒反黨集團”。這個集團後來也稱為“高崗反黨集團”,並擴大為“彭德懷、高崗、習仲勳反黨集團”。這是第一個在中共中央高層打成的“反黨集團”。
 
高崗、饒漱石被打成“反黨聯盟”不久,接著被打成“反黨集團”的是胡風等人。胡風,現代文藝理論家、詩人、文學翻譯家,中國作家協會主席團成員。因為向中共中央政治局送了一份30萬字的《關於幾年來文藝實踐情況的報告》,就文藝問題陳述了自己的不同意見,1955年1月20日,中共中央宣傳部向中共中央提交《關於開展批判胡風思想的報告》,要求對胡風的文藝思想進行公開批判。1955年1月26日,中共中央批準了這個報告。5月13日,《人民日報》開始刊登為“關於胡風反革命集團的材料”,毛澤東還為此寫了編者按語,斷言胡風等人是“一個暗藏在革命陣營的反革命派別”,“是以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恢複帝國主義國民黨的統治為任務的”。5月18日,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胡風被捕入獄,並在全國各地逮捕路翎、牛漢等92人。從6月份開始,全國展開揭露、批判、清查“胡風反革命集團”的運動,使2100餘人受到牽連,其中92人被捕,62人被隔離審查,73人被停職反省。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打成的第一個全國範圍的、牽連廣泛的“反黨集團”。
 
在這個時期,基層也開始打“反黨集團”。例如河北省武清縣,1955年縣委派工作組整頓縣社供銷時,將劉旭中、徐洪儒、陳巨元、閻永會等人視為“反黨集團”,並讓他們停職檢查。
 
(三)1957 年—1958 年:打“反黨集團”進入高潮,“反黨集團”遍及全國
 
隨著反右派鬥爭的開展,一大批在“整風”運動中曾發言甚至根本沒有發言的人,不僅被打成“右派分子”,還被打成“反黨集團”。
 
當時打“反黨集團”最多的似乎是文藝界。早在1955年9月30日,中國作家協會黨組就將著名作家丁玲、陳企霞定為“反黨集團”。這個集團,包括丁玲、陳企霞、馮雪峰、艾青、羅烽、白朗、陳明。1958年7月14日,中共中央宣傳部向中央作了《關於李之璉、黎辛、張海、崔毅反黨集團處理意見的報告》,將對丁玲等人的處理有不同意見的中共中央宣傳部秘書長兼中宣部機關黨委書記李之璉、中宣部機關黨委副書記黎辛等打成“反黨集團”。7月25日,中共中央書記處批準了這個報告。定案結論中說:“這個反黨集團的罪惡活動,主要是以陰謀手段推翻中央1955年12月對作協黨組關於丁玲、陳企霞反黨集團報告的批示,策動丁玲、陳企霞反黨集團向黨進攻,以及否定肅反運動,執行保護壞人、打擊積極分子的惡毒政策。”
 
在反右派鬥爭中,很多地方都在文藝界中打了一批“反黨集團”。例如在河北省文聯,有以省文聯副主任、黨組副書記劉藝亭為首的“反黨集團”。在遼寧,有沈陽市文化局副局長、市文聯主任王化南、《芒種》主編郭墟、《芒種》副主編吳山組成的“反黨集團”。在吉林,有以導演沙蒙、郭維、呂班等為中心的長影“小白樓反黨集團”,以及長影樂團“反黨集團”。在安徽,有文聯黨組委員王影,《江淮文學》副主編、文聯黨組委員石青和《江淮文學》編輯部副主任、共產黨員錢鋒為核心的“右派反黨集團”,以安徽省文聯主席、中共安徽省文聯黨組書記、省委文教部副部長戴嶽為首的“文聯右派反黨集團”,省文化局有以陳仲、張熙才、佘建民為主要成員的“反黨集團”。在浙江,有以黃源為首的文藝界“反黨集團”。在廣東,有以廣州市文化局副局長、中國音樂協會廣州分會主席、中共音協分會臨時黨組書記李鷹航為首的“潛伏在音樂、美術界的反黨集團”。在廣西,有民進廣西省籌委會副主任委員、省文聯副主席胡明樹,民盟廣西省委委員、省文聯副主席、廣西師範學院語文係主任林煥平,民革廣西省委委員、桂林市文聯副主席李文釗結成的“反黨集團”。在四川,有以《星星》編輯石天河為首,包括流沙河、白航、丘原、儲一天、陳謙、遙攀、白堤、曉楓、徐航等一大群右派分子的“反黨集團”。
 
在新聞出版界,當時也打了一些“反黨集團”。例如《人民鐵道報》社打了以副總編輯範四夫為首的“反黨集團”;通俗讀物出版社打了以藍玨、於幹等為首組成的“右派反黨集團”;在《鞍山日報》社,打了以副總編輯李惠眾為首的“反黨集團”。
 
在高校,當時也打了很多“反黨集團”。例如中央美術學院的“江豐反黨集團”;東北工學院以右派分子、民盟支部委員陳尚炯、嶽從風和王裕生為核心的“右派反黨集團”,以九三學社成員、工藝係教授許冶同為首的“反黨集團”;浙江大學由吳隆延、包德煒、李德進、史孝成、朱文偉等五人組成的“‘春雷’反黨集團”;重慶西南師範學院的“董時光、羅容梓反黨集團”。

在民主黨派中,除了最著名的“章(伯鈞)羅(隆基)聯盟”外,還有“陳銘樞反黨集團”。在各省的民主黨派中,也有不少人被打成“反黨集團”。例如在江西,不僅有中國民主同盟江西省主委許德瑗、副主委劉九峰等組成的“許、劉反黨集團”,還有民盟省委副主任委員漆裕元組織的“反黨集團”。在廣東省農工民主黨內,有包括雲應霖、丘哲、李潔之、陳卓凡、廖嗣蘭、楊飄棠、黃大鏘等七人的“右派反黨集團”。
 
在中央機關中,這時也打了不少“反黨集團”。例如司法部有以副處長王左平(共產黨員)為首的“反黨集團”,監察部有以王翰為首的“反黨集團”。
 
各個地方打的“反黨集團”就更多了。例如在安徽,有以省委書記處書記、副省長李世農為首的“右派反黨集團”;在廣東,有“雲應霖反黨集團”、“地方主義反黨集團”和以馮白駒為首的“海南地方主義反黨集團”;在廣西,有以民主促進會的成員胡明樹(省文聯副主席)、劉牧、秦黛、陳憲章為核心的“反黨集團”,以前廣西省委常委、廣西省副省長陳再勵為首的,包括前省委常委王夢周,前省委委員廖原、駱明、王浩,候補委員廖聯原等人的“反黨反社會主義的右派集團”;在四川省水利廳,有以農工黨員葉嘉禾為首的九名“反黨集團”;在雲南,有以省委常委、省委組織部部長鄭敦、副部長王鏡如為首的“反黨集團”;在貴州金沙縣,有以副書記李乃蔚為首的“右派反黨集團”;在甘肅,有以原省委常委、副省長孫殿才,原政法黨組書記、副省長陳成義,原省委委員、銀川地委第一書記梁大均為首的“右派反黨集團”,以及“陳時偉、楊子恒、蔣雲台等反黨集團”。
 
(四)1959 年—1965 年:在“反右傾”等運動中繼續打了很多“反黨集團”
 
在1958年8月於廬山召開的中國共產黨八屆八中全會上,彭德懷、黃克誠、張聞天、周小舟等被打成“右傾機會主義反黨集團”、“以彭德懷為首的反黨集團”後,很多機關和地方也都打了很多“反黨集團”。例如水利電力部黨組打了“以李銳為首的右傾機會主義反黨集團”;外交部打了“張聞天反黨集團”;福建在“反右傾”中把省長江一真、副省長魏金水打成了“反黨集團”;1959年10月—11月,中共正定縣委打了以楊才魁為首的“右傾機會主義反黨集團”。
 
進入20世紀60年代以後,“反黨集團”的罪名更多了。例如總政治部主任譚政被誣蔑為“反毛澤東思想”,被打成“反黨宗派集團”,撤銷了他總政治部主任的職務;1962年中共八屆十中全會後,習仲勳、賈拓夫、劉景範等因小說《劉誌丹》,被打成“習仲勳反黨集團”;中國科學院經濟研究所孫冶方、張聞天等因為提出預告尊重價值規律等問題,被打成“孫冶方、張聞天反黨集團”;提出重慶市蕭澤寬、李止舟、廖世俊(廖伯康),因向中央反映四川大量餓死人的真實情況,被打成“蕭李廖反黨集團”。
 
(五)“文革”時期:打“反黨集團”進入第二個高潮
 
“文化大革命”一開始,彭真、羅瑞卿、陸定一、楊尚昆就被打成“彭羅陸楊反黨集團”注。接著,中共北京市委書記處書記鄧拓、北京市副市長吳晗、中共北京市委統戰部部長廖沫沙,因寫《三家村劄記》,被打成“‘三家村’反黨集團”。不久,整個中共北京市委被打成“舊北京市委反黨集團”。在這之後,各地打成“反黨集團”的就更多了。
 
到“文化大革命”中後期,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原來把無數人打成“反黨集團”的人,也被打成“反黨集團”,其中最典型的就是“林彪反黨集團”和“江青反黨集團”。
 
“反黨集團”的結局
 
曆史上被打成的那些“反黨集團”,最後的結局大體上分為三類:
 
(一)徹底平反
 
這一類最多,絕大部分的“反黨集團”都已經得到徹底平反。例如在1978年12月召開的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上,決定為所謂的“彭德懷反黨集團”平反。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屆六中全會通過的《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幹曆史問題的決議》中指出:“廬山會議後期,毛澤東同誌錯誤地發動了對彭德懷同誌的批判,進而在全國錯誤地開展了‘反右傾’鬥爭。八屆八中全會關於所謂‘彭德懷、黃克誠、張聞天、周小舟反黨集團’的決議是完全錯誤的。”
 
又如因小說《劉誌丹》被打成的“習仲勳反黨集團”,1979年8月4日,中共中央批轉中央組織部《關於為小說〈劉誌丹〉平反的報告》,《報告》指出《劉誌丹》不是反黨小說,習仲勳等同誌對如何改好這部小說發表意見是完全正當的,根本談不上什麽反黨陰謀集團活動。所以利用小說《劉誌丹》進行反黨活動一案,是康生製造的一起大錯案,應予以徹底昭雪平反。1980年1月5日,中共中央批複同意中共陝西省委《關於為所謂“彭、高、習反黨集團”問題徹底平反的請示報告》,認為所謂“彭德懷、高崗、習仲勳反黨集團”的提法,純係誣蔑不實之詞,應一概推倒。1980年2月25日,中共中央又發出《關於為所謂“習仲勳反黨集團”平反的通知》,認為所謂的“習仲勳反黨集團”純屬不實之詞,強加給他們的反黨罪名應予推倒,徹底平反,恢複名譽。
 
再如關於1959年反右傾整風運動中水利電力部打的“以李銳為首的右傾機會主義反黨集團”,水利電力部黨組在1979年作出《關於對“李銳反黨集團”平反的決定》,明確指出:“當時部黨組對上述同誌是以有綱領、有組織、有計劃、有目的的‘反黨集團’來進行批判鬥爭和組織處理的。這些同誌被錯誤定為‘反黨集團’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把他們對水利建設、水電建設和三峽規劃的方針政策和重大技術課題的不同意見,視為反黨、反中央、反社會主義建設的問題,把他們之間的正常的工作關係和同誌關係,視為非組織活動的‘集團’,以致作出了錯誤的決定。其結果,不僅使這些同誌長期蒙受不白之冤,身心受到不同程度的摧殘,遭到不公正的待遇,也使水利電力事業(主要是水電建設)受到不應有的損失……”
 
又如廣東打的“地方主義反黨集團”和以馮白駒為首的“海南地方主義反黨集團”,1979年8月17日,中共廣東省委向中央上報了《關於複查地方主義案件的請示》,還附去省委《關於複查地方主義案件的通知》,明確指出:“1957年至1958年在反地方主義鬥爭中,省委當時認定古大存、馮白駒兩同誌‘聯合起來進行反黨活動’,存在一個‘以馮白駒同誌為首的海南地方主義反黨集團’,有的地方也定了一些地方主義反黨小集團。現在看來,這些結論都是不當的,應予以撤銷。”中共中央1979年10月19日對廣東省委的請示作了批複,認為“廣東省委通知中對過去反地方主義的分析意見是正確的”。1982年4月17日,中共廣東省委又向中央紀委並中共中央上報了《關於馮白駒、古大存同誌的問題複查結論的請示報告》,“建議中央撤銷對馮白駒、古大存同誌的原處分決定,恢複他們的政治名譽”,從而為他們徹底平反。
 
對於由毛澤東親自定性、牽連甚廣的“胡風反黨集團”,中共中央和有關部門後來也逐步平反。1978年底,有關部門撤銷對胡風關於無期徒刑的原判,宣布釋放。1980年9月29日,中共中央批轉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胡風反革命集團”案件的複查報告》,認為“胡風反革命集團”案件是在當時的曆史條件下,混淆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將有錯誤言論、宗派活動的一些同誌定為反革命分子、反革命集團的一件錯案,中央決定予以平反。凡定為胡風反革命分子的人一律改正,恢複名譽。凡因“胡風問題”受到牽連的,要徹底糾正。1988年6月18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又發出《關於為胡風同誌進一步平反的補充通知》,說有關部門近年來對胡風的文藝思想等方麵的幾個問題作了複查,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同意複查結論,對其文藝思想、宗派等問題作了澄清和說明。這樣,“胡風反黨集團”不僅獲得了政治上的平反,文藝思想等方麵也得到了徹底的平反。
 
(二)作為“反革命集團”已經平反,但對其中的主要分子沒有徹底平反
 
屬於這種情況的,是在延安整風運動中被打成的王實味、潘方、宗錚、陳傳鋼、王汝琪“五人反黨集團”。1982年2月2日,中共中央組織部作出《關於潘方、宗錚、陳傳鋼、王汝琪等四同誌所謂“五人反黨集團”問題的平反決定》,全文如下:
 
潘方、宗錚、陳傳鋼、王汝琪等四同誌,在1942年延安整風運動中,因與王實味來往較多,他們對黨內某些現象、某些同誌有過一些議論,被認為是“五人反黨集團”,受到批判和審查。1945年、1946年中央社會部、中央政治研究室分別對潘方、宗錚和陳傳鋼、王汝琪四同誌做了甄別結論,否定了一些政治問題。但仍有不實之詞。
 
毛主席1950年7月在陳傳鋼同誌的信上曾明確批示:“五人反黨集團問題並無具體證據,似應予以平反”。但未能具體落實。“文化大革命”中他們幾人受到衝擊和迫害。現決定對潘方、宗錚、陳傳鋼、王汝琪四位同誌參加所謂“五人反黨集團”的問題,予以正式平反,推倒強加給他們的一切不實之詞,撤銷對潘方、宗錚兩同誌的處分,恢複名譽。對因他們的問題受株連的親屬子女,一律發出通知,以消除影響。
 
這個決定回避了王實味本人的問題,但明確說明王實味“五人反黨集團”是不存在的,從而為“五人反黨集團”平了反。

關於王實味的問題,李維漢雖然在1980年就提出要把他的問題搞清楚,“如果是錯案,即使人死了,該平反仍然要平反”,但遲遲沒有平反。1986年由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輯、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毛澤東著作選讀》,對毛澤東1962年《在擴大的中央工作會議上的講話》中提到的王實味作注釋時說:“關於他是國民黨探子、特務一事,據查,不能成立。”這實際上非正式地為王實味的“國民黨探子、特務”問題平反。1991年2月7日,公安部發出《對王實味同誌托派問題的複查決定》,其中指出:
 
經複查,王實味同誌1930年在滬期間與原北大同學王凡西、陳清晨(均係托派分子)的來往中接受和同情他們的某些托派觀點,幫助翻譯過托派的文章。在現有王實味的交代材料中,王對參加托派組織一事反反複複,在複查中沒有查出王實味同誌參加托派組織的材料。因此,1946年定為“反革命托派奸細分子”的結論予以糾正,王在戰爭環境中被錯誤處決給予平反昭雪。
 
這個複查決定,雖然對王實味的托派問題平了反,但可以看出仍然認為王實味是有政治錯誤的,定王實味為托派分子似乎也有根據,說明對他的平反並不徹底。
 
(三)仍維持原結論的
 
屬於這種情況的主要有三個,即“高饒反黨集團”、“林彪反黨集團”、“江青反黨集團”。
 
對於“高饒反黨集團”,除了高崗、饒漱石兩人以外的其他主要成員雖然很快就安排了工作,實際上為他們平了反,但對於“高饒反黨集團”及高崗、饒漱石兩人始終沒有平反。對於“林彪反黨集團”和“江青反黨集團”,也一直維持原來的結論,並於1981年對其主要成員進行公開審判,除摔死的以外,都判了刑。
 
關於“反黨集團”的幾點思考
 
從上述情況來看,中共曆史上打的“反黨集團”是很多的,而且絕大部分都是錯誤的。為什麽會出現這種情況呢?我認為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麵的原因:
 
第一,對於什麽是“反黨集團”,從來沒有一個明確的黨紀規定或法律的界定。
 
按理來說,要打“反黨集團”,首先應該對“反黨集團”有一個明確的規定或法律的界定,達到了這樣的標準才能叫做“反黨集團”。但是,查遍中國共產黨的所有文件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所有法律,從來沒有一個明確的關於“反黨集團”的規定或界定。既然沒有明確的規定或界定,那就沒有限製了,隻要領導人認為什麽人與自己看法或行動不一致,就可以把他們打成“反黨集團”,從而把無數根本不是什麽“反黨集團”的人打成了“反黨集團”。
 
從實際情況來看,那些已經平反的“反黨集團”,毫無疑問都不是真正的“反黨集團”。即使有的仍維持原結論的“反黨集團”,嚴格來說也不能叫做“反黨集團”。例如“高饒反黨集團”,作為擔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副主席、國家計劃委員會主席的高崗,擔任中共中央委員、中央組織部部長的饒漱石,真的會反對中國共產黨嗎?如果沒有中國共產黨,他們還能謀取更高的職務、更大的權力嗎?實際上,他們的活動不過是為了謀取更高的職務、更大的權力,並不是在反對中國共產黨。高崗、饒漱石也沒有多少組織上的聯係,很難說他們是一個“集團”。因此,還不如說他們是進行非組織活動或陰謀活動更好。
 
至於“林彪反黨集團”和“江青反黨集團”,則是另外一種情形。這兩個集團完全是由一批野心家、陰謀家等組成的,在“文化大革命”中罪惡累累,犯下了滔天罪行,給國家、人民和中國共產黨都造成深重的災難,稱他們為“反黨集團”或“反革命集團”,並不能準確反映出他們不可饒恕的罪行。
 
第二,對於什麽人、什麽機關才可以打“反黨集團”,也從來沒有一個明確的規定和法律的界定。
 
按理來說,對於什麽人、什麽機關才可以打“反黨集團”,應該有一個明確的規定,即隻有掌握這種權限的人或機關才有這樣的權力。但是,查遍中國共產黨的所有文件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所有法律,從來沒有一個這樣的規定。
 
從實際情況來看,曆史上的“反黨集團”是由各種各樣的人或機關打的。其中有中共中央委員會打的,有中共中央的部門打的,有中共中央的領導人打的,有中國共產黨的省委、縣委打的,有國家機關或黨組打的,有群眾團體的黨組打的,還有很多說不清是什麽人、什麽機關打的。既然什麽人、什麽機關都可以打“反黨集團”,那打成的“反黨集團”當然無法控製了。
 
第三,對於要不要經過法律機關的審判才可以打“反黨集團”,也從來沒有一個明確的規定和法律的界定。
 
按理來說,要打“反黨集團”,隻有經過法律機關的審判,根據其確切的罪行才能確定,不能什麽人、什麽機關不經過法律程序,就可以隨隨便便地將別人打成“反黨集團”。但是,查遍中國共產黨的所有文件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所有法律,從來沒有一個這樣的規定。
 
從實際情況來看,曆史上的“反黨集團”絕大多數都是沒有經過法律機關審判的。經過法律機關審判的,隻有“林彪反黨集團”和“江青反黨集團”。但對他們的審判,都是在他們被定為“反黨集團”很多年之後才進行的,那隻不過是對他們罪名的法律認定而已。既然不要經過法律機關的審判,領導人和領導機關就可以隨便把別人打成“反黨集團”,那打成的“反黨集團”當然就無法控製了。
 
第四,中國共產黨打“反黨集團”,受到蘇聯共產黨的深刻影響。
 
蘇聯在斯大林統治時期,大搞肅反擴大化,打了很多“反黨集團”。其中比較早的是托洛茨基、季諾維也夫、加米涅夫“反黨聯盟”。在20世紀30年代的大清洗中,又打了以皮達克夫、拉狄克為首的“反蘇托洛襖基中心”,以蘇聯元帥、前國防副人民委員圖哈切夫為首的“反蘇軍事中心”,以政治局委員布哈林、前人民委員主席李可夫為首的“右派—托派反蘇聯盟”,由葉戈羅夫等蘇軍元帥組成的“平行的軍事中心”,由科西奧爾等前政治局委員和候補委員組成的“平行的布哈林中心”等。這次運動混淆了敵我關係,錯殺了一大批黨政軍領導幹部和知識分子。到l938年底,聯共十七大中央委員中有三分之二(83人)被捕和處決,l966名代表中有1108名遭到逮捕或關或殺或流放。斯大林死後,赫魯曉夫又把蘇共中央領導人馬林科夫、卡岡諾維奇和莫洛托夫打成“反黨集團”。蘇聯共產黨的這種做法,不可能不影響到中國。中國共產黨內開展的反“托派”的鬥爭,就是直接受蘇聯“肅托”鬥爭的影響開展起來的。除了“反黨集團”外,中共曆史上的“反黨”問題,也是一個值得研究的問題,這裏就不多說了。
 
值得慶幸的是,中國共產黨內打“反黨集團”是在大講階級鬥爭的年代出現的曆史現象。從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中國曆史上再沒有多少人被打成“反黨集團”。這是社會的進步。願這樣的曆史現象以後不再重演。
 
(作者為中共中央黨校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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