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太:強烈抗議趙東民被判有罪
空氣在顫抖,天空在燃燒,人心在爆炸。
趙東民被判有罪,如一石激起千重浪,引起民怨沸騰。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原來說本月二十五日宣判,卻突然宣判,是何居心?
證人多數是工會幹部,可信度多大?
工會是幹什麽的?是為誰服務的?難道不是群眾組織嗎?不是“職工之家”嗎?不是為普通民眾服務的嗎?普通民眾有困難找工會,是違法的嗎?集體上訪是想足以引起重視,不可能不影響到所謂的“正常秩序”,你們的“正常秩序”,是個什麽秩序?誰的秩序?來這麽多群眾上訪,本身就是你們的工作中心所在,理應引起高度重視,著重解決民意問題,滿足人民提出的合理要求,何談影響“正常秩序”?如果群眾有難都不再敢找你們,找你們就是影響“正常秩序”,那工會的所謂“正常秩序” ,意義何在?趙東民組織上訪者是為民請命,工會部門為更多了解民意,應該尋求並重視這樣的民意代言人,才是正理,又何罪之有?工會是群眾之家,是幫群眾解決問題的,是保護群眾的,世界上哪有工會幫助法院製裁群眾代言人的道理?“擾亂秩序”的實證究竟在哪裏?趙東民是打罵傷人了?還是毀損公家財產了?還是武力衝擊政府機關了?都沒有嘛。團隊組織上訪,必然要打亂衙門裏的清淨與安逸,難道這就是犯罪?這也構成犯罪?
趙東民的妻子因丈夫被扣押而病,導致死亡,期間百般思念丈夫,祈求一見,卻不能求得一見,有這麽沒人性的嗎?難道這不是觸犯人道天規嗎?一個年輕的妻子,有老有小,難道就白白死去了嗎?兒子一生的心靈創傷就毫無代價的被奠定了嗎?趙東民到底是什麽人?是竊國大盜嗎?是大貪汙犯嗎?是大毒梟嗎?充其量不過是個在小範圍內為民請命的義士嘛,何必如此殘酷對待?到底是為民請命有罪?還是逼死人命有罪?法律是誰的法律?是對付誰的?是保護誰的?法律不承認良心,那麽良心也不承認法律,不講良心,不講人道,法律的意義何在?很多社會蠹蟲該坐牢,卻逍遙法外,依然瀟灑,趙東民不該坐牢,卻要坐牢,造就妻子氣死,老小失常,如此目無人道,不能不引起憤慨,引起抗議。對趙東民案件,除本聲援團,幾乎全國各地都發起了聲援與關注,並紛紛提出了正當要求,但突然出現的判決結果,卻給了所有聲援百姓一記響亮的耳光,如此無視民心、民意、民權,天理何在?
趙東民案件既然已經引發全國注意,法律精英、學者明星們都哪裏去了?電視台都哪裏去了?為什麽鄧貴大之死有人鳴冤叫屈,電視公開討論,而趙東民事件卻無動於衷?難道要誠心打造隻有階級專政、沒有法律公正、沒有民權伸張的社會嗎?
實際上,本聲援團為了不至於影響所謂“正常秩序”,一直在自覺克製反抗情緒,竭盡全力維持社會穩定,我們再次強調,如果有關方麵繼續一意孤行,無視人民願望,促使人民積怨更多,其潛在後果隻能自負。
我們認為,趙東民案,絕非一個簡單的孤立案件,背後定有複雜背景,很有可能是掠奪與反掠奪的鬥爭,所以強烈要求上級工會、紀檢部門、法製部門,站在捍衛人民利益的立場上,深入追查此案根源,重視人民意願,盡快釋放趙東民,宣布其無罪,並賠償對自身及其家人的相關傷害,懲罰首惡者。
(注:感謝新近參與的聲援者與抗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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