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一個在鄉村裏長大的特立獨行的女孩。
她不滿那個時代女孩隻能依靠他人,她也不願像其他女孩那樣為了錢和地位而結婚。
然後,她遇到了他,一個從倫敦貶到鄉下親戚家思過的花花公子。
相識時,他的傲慢曾深深地讓她厭惡,一如Liz對Darcy的最初印象。
那樣不同的兩個人,卻被對方身上散發的與眾不同的氣息深深吸引,迸發出不可收拾愛的火花。
她借造訪姐姐為由,途經倫敦,期望贏得他的大法官叔叔的首肯。
可惜,這一切卻被一封汙蔑她的信件所破壞。
他放棄了她,因為他的一切都來自於他的大法官叔叔。
同時,她的姐姐也收到未婚夫的死訊。
她的生活跌倒穀底,這個時候,她多麽希望能夠出現轉機。
可惜,好像Darcy那樣力挽狂瀾的人隻會出現在故事裏。
很快,她聽到他訂婚的消息。
她向現實低頭,與一個她不愛,卻能為她提供物質生活的人訂婚。
偏偏這個時候,他又出現了。
他要與她遠走高飛,放棄一切,哪怕,此舉將給他們的家庭造成毀滅性的打擊。
她跟他走了。現實又將她從夢境裏拽了回來。
她知道,畢竟,這不是故事。
她在馬車裏,回望他失落的身影。
他目送著她含淚離去。
激情給了她靈感,現實給了她睿智。
她成了英國近代最偉大的女作家。
她終生未嫁。
而他,也順理成章地成為了大法官。
多年之後,當兩人再次邂逅,當她慈愛地拉著與她同名的他的女兒的手朗讀的時候,他們幾乎回到初見的樣子。
這一次,他那慢幾拍的鼓掌,不是因為傲慢,而是因為回憶。
他們相視而笑,欣慰或苦澀都不重要,他們一直快樂地生活在一起,永遠,永遠,以Liz和Darcy之名。
——《Pride and Prejudice》裏有作者生活的投影,也包含作者對生活的幻想。現實裏短暫的殘缺成就了故事裏永恒的浪漫。而旁觀的我,除了歎息,僅餘歎息。